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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非非:划痕

    作者:童非非

    深秋的北京。

    我懵懵懂懂地留在西客站的出口,用一双湿润的南方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个干燥的北方城市。

    没人知道我来了,孤零零排着长长的队,坐进一辆挺干净的出租车。

    去哪儿啊。

    先开着吧。

    什么叫先开着啊。他歪戴着帽子,冲我一笑。

    那行,去个最繁华的地方。你拿主意吧。

    看朋友?

    不是。

    来旅游?

    也不是。

    总不是来找工作吧?

    更不是了。

    那你这是……?

    结婚。

    嗬,喜事啊!他从反光镜里看着我,新郎怎么不来接人呐?

    新郎还没找到。

    他可能被我吓坏了,没再跟我搭话。

    车停在王府井的东方新天地。我付完帐,跳下车,调皮地对他眨了眨眼睛。

    早点找个新郎倌儿!他笑着对我喊。

    我来北京的目的很简单。结婚。

    干吗不呢?二十好几的女子,闺中密友一个个都赴了围城,只有我还在外面候着。

    你就是太挑;眼光太高了可不好;越老越掉价;真想独身主义?老了谁陪你玩啊……

    是啊,老了谁还会理我呢。

    我说长沙太寂寞了。北京呢?北京怎么样?一个老同学在网上说了这么一句,我心里一热,就坐上了那趟Z18。

    我犹豫着,该不该拨通他的电话。

    那号码有一串我喜欢的尾数。我甚至幻想那是为我而选的。

    新天地有一家很好吃的泡芙。吃得一手都是,像孩子一样舔着。

    有个老外直勾勾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了笑。他竟走到我旁边的位子坐下。

    一个人吗?

    我点点头。

    下午一起看电影怎么样?

    你不打算先问问我的名字吗?

    嗨,我叫Casano。你呢?他的头发是我喜欢的棕色。

    叫我Susan吧。

    我请他吃了一个巨大的冰激凌,而他请我看了一场无聊的电影。

    一起吃晚饭吗?

    我看看手机。不了。约了朋友。

    那好。再见。谢谢你陪我。

    他走的时候给我了一张卡片。正面是气势骇人的九龙壁,背面则写着他在意大利的电话和地址。

    我没有对着卡片浮想联翩。因为我要在北京结婚,而不是意大利。但如果是两年前,甚至两个月前,这个答案就会不一样。

    北京有一家宾馆让我想念广州。

    一走过那里便决定住下。像个吉卜赛女郎一样随遇而安,看到田野就搭起帐篷,看到河流就钻进小船,看到回忆,会住进回忆,看到未来,会住进未来。

    它叫"越秀"。我总会联想到"越秀公园",想到那附近叫"小北花圈"的公车站。那里是非洲移民的聚居地,还有味道很香的土耳其烤肉店。

    北京的"越秀"却特别小气。我的房间小得转身都很困难。

    深夜十二点,拉开窗帘,楼下是和长安街平行的一条大街,右边的国家大剧院,像个时尚的锅盖。

    你来了?

    对。已经住下了。

    怎么不说一声,我去接你。

    只是来旅行,不想打扰你。

    这几天正好有空,我当你导游吧。

    真的假的?不怕麻烦?

    不麻烦。

    他的电话让我在床上笑了半天,又像个婴儿似地蜷成一团。

    好温暖啊,北京的夜晚。

    我觉得自己像个赶潮的少女,从黄昏坐到深夜,又从深夜坐到黎明。那趟潮汐可能来,也可能不来,但我宁可相信它会来,少女总是够单纯,单纯又往往是幸福的前奏。

    得澄清一下。他,并不是我网上的老同学。

    他是特别的。

    他是个突如其来的存在,或者说,礼物。

    两个月前,我在一个平淡的周末走在长沙平静的大街上。下了点小雨。长沙的深秋凉得很快。

    我正从一家健身会所出来,感觉身上热气腾腾的。

    身后,有车在不停响着喇叭。

    一回头,发现了这辆京字头的黑色FORD。

    请问,天心阁怎么走?

    一个年轻男人探出身子。

    那是一种职业的清透。我猜,他不是医生就是律师。

    很正的啦,不是医生就是律师啊。这是香港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我不得不承认,在看到他的一瞬,有一点小小的自我迷失。

    直走,到第一个红灯左拐就是了。

    谢谢。

    他开着车很快地消失掉了。

    我看着那模糊而去的车牌号码,像是弄丢了一袋童年的宝贝。

    我还在冒着热气,却开始责怪自己洗完澡出来竟然忘了化妆。可悲的小虚荣,延续了至少一个小时。

    什么叫遇见百分之百男人?村上能详细地描述他的百分百女人,而我的百分百,竟然就在这个下雨的秋天,在我还没找出恰当的形容词之前,瞬间出现又决然而去?

    那天晚上。

    一个朋友喊我出去喝茶。

    我正陷在沙发里看肥皂剧,韩国肥皂泡常常有制造幻觉的作用,最近总用它们打发无聊的时光。

    你够无聊的了,还不出来见见人。

    好吧。让你震惊一下。

    我穿了一身的紫色。

    他站了起来,哇,今天真漂亮。

    我看见还有一个茶杯。怎么?还有朋友?

    喏,一个从北京来的同事。

    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我几乎倒在了座位上。

    他走到面前,很绅士地伸出手。你好。

    这是于辰,IT新贵。这是小朵,美女记者。

    我很矜持地笑笑。

    奇怪的是大大咧咧话题不断的我今天特别淑女。

    而于辰,虽然不是医生也不是律师,却也用他的深沉击碎了我的防线。

    你们两位,敢情是听我一个人说啊。朋友感觉气氛不对。

    我和他,眼神在暗暗交织。天使的手指和撒旦的爪子同时舞动着,把一种无形的气态的高温的东西紧紧锁在一起。

    朋友起身离开。对不起,差点忘了还有客户,失陪了。

    他走后,我们坏坏地笑出声来。

    真巧。他说。

    我以为你没认出我呢。

    我按你说的走了,却没找到地儿。后悔没载上你一块儿去。

    骗人。我脸上的肌肉有些失控,似乎它们只会一个动作,笑。

    第二天。我是带着他的味道离开的。

    我们没有去我家。

    因为他说他害怕。

    害怕单身女人的家吗?你该有免疫力了吧?我故意逗他。

    他只是笑。什么都没说。他特别喜欢沉默。男人的沉默有百分之八十是为了讨好女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为了不出错。

    我们分开的时候似乎没打算再见面。

    相信我,这不是419。他从身后抱着我,下巴上须后水的草木香很好闻。

    天亮说分手。我淡淡地看着他。我写过很多这样的故事,但你是我的第一个故事。

    你应该写写我。

    不会的。永远不会。

    你会忘了我吗?

    干吗要忘记呢?

    我们还会再见的。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我就重重关上了门。

    那个早晨阳光灿烂。我却像被抽空了灵魂似地恍恍惚惚。

    女人面对这样的男人总是难以抗拒的。

    我不停说服自己。而不停自我麻痹的后遗症就是开始妄想和他一起生活。

    难以置信。你终于想结婚了?

    我最好的女伴一脸惊讶地看着我。像是在欣赏一具来自外星的胴体。

    你都快当妈了,我还不能想想吗?

    只是很好奇。她露出一丝久违的天真。是谁有那么大魅力,把你给征服了?

    一个北京男人。

    北京男人油嘴滑舌,只晓得讲派头,吹牛皮,一点都不踏实。她的表情像妇女主任。

    我很轻松地笑笑。我还就想嫁北京男人了。

    你们?在一起了?

    我们,会在一起的。

    她说我中邪了。她会准备好我随时到她那里哭诉的。

    我感觉自己在做一件特别热血的事。就像是又一个青春期开始了。

    于辰常给我发E-MAIL。他的文笔很棒。理科生的文字我特别爱看,一个逻辑套着一个逻辑,不像我这么思维跳跃,程序混乱。

    两个月的邮件交往,让我知道了他喜欢读安伯托·艾柯的文论,喜欢让·科克托和文德斯的电影,喜欢珍珠奶茶和浓缩咖啡,喜欢拉布拉多犬和街头霸王的音乐。

    我说,你很GREEK。和我一样,拼贴的一个人。

    最近刚做完一个大型策划,总编特批了半个月的假期。

    他在MSN上明明看到我把主题改成"去北京"却根本不提我去北京的事。

    我想骂他两句。又咽了回去。女人最不愿意在她喜欢的人面前扮演泼妇的角色,这几乎是女人最大的弱点。

    幸好一个朋友也在线。他说,既然长沙寂寞,就来北京吧。别别扭扭地,我终于找到了离开长沙的理由。

    言归正传。

    他开车到复兴门接我。

    他说,我去看看你的房间。

    一进门,他就直摇头。不行,又贵又小。你得挪地儿。

    挪哪儿去都差不多。算了。

    如果不嫌弃。到我家住吧。

    你家?

    就是远点。在北四环呢。

    我心里一阵狂喜。却故作矜持地迟疑了半天。

    你自己看着办吧。绝不勉强,但我绝对乐意。他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

    我把旅行箱放到他的车后座。感觉像个小媳妇回家似的亲切。

    你一来,北京都变暖和了。

    那当然。我可是大人物。

    一路上零零碎碎地聊着,忽然就停了下来。

    到了,下车吧。

    是个不错的小区。我知道他是个IT公司的经理,但对他的收入状况一无所知。

    这是爸妈买的房子。他边摁电梯边说。我自己刚买了一套,正准备装修呢。

    那你是百万富翁啊,北京房子可贵了。我开玩笑地说。

    这回是来旅行,还是见朋友?

    他这么一问,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把行李放进客房,我摸着干净的被子,心里一阵温暖。那天晚上被头的香水味让我做了一夜的美梦,因为这味道,和他身上的一样。

    我们像两个普通的朋友。

    他很客气地接待了我,而我,也很客气地在他的房间里住着。一起吃早餐,一起看球赛,一起玩PS2,一起商量每天的行程。

    却没再越雷池一步。仿佛那是个灰色的划痕。

    那天,在颐和园,我们像一对恋人。

    他拿着DV,我拿着DC。

    他拍我,我拍他。

    阳光像光润的琥珀。湖边的风吹得我四肢冰凉。

    西堤右侧,有一些小的池塘,满是残荷和芦苇。我们迎着阳光坐下。我不停地搓着手。

    让我摸摸。他抓着我的手。这么凉啊。

    他用手紧紧握着它,揣到温热的口袋里。我给你暖着,保证一会儿就出汗。他挑着眉毛对我微笑。

    我感觉脸上泛起了三月的桃花红。

    左手很快就出汗了。

    来,换一边。他又走到我右边,抓起了我的右手。我的右手又飘飘然地欢喜起来。在这个庞大的皇家园林里,我们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而这样的渺小和虚无之感,又让我们发现了彼此最真实的存在。

    这里,真大,真漂亮。我靠着一棵金色的银杏树,对他忽闪着我金色的睫毛。

    他和我面对面站着。

    画面的定格绝对不输给任何一部艺术电影。

    但他没有在那个几乎完美的时刻触碰我的身体,既没有用手指,也没有用嘴唇。

    我舔着自己干燥的嘴唇,发了句牢骚,北京太干了,让人难受。

    他又靠近了一点。

    我傻傻地盯着他。

    他忽然转头看表,快关门了,我们还有几个园中园没看呢。

    口恩。懒懒地跟在他后面,走马观花,兴致一直不高。

    我说,我想喝点酒。

    好。晚上咱们去后海。

    这家西餐酒吧叫"银锭"。

    不是最好的选择,凑合吧。他说。我也不常来这儿的,不熟。

    我赌气似的点了一桌子菜,从开胃菜到甜点,都是全套。

    他只是偷偷地笑。你还挺能吃的。再要瓶红酒吧。

    口恩,就来这个。我冲着菜单上最贵的点了点手指。故意看着他。

    没事儿,一餐饭吃不穷我的。

    那我天天吃你的。说完这句话,我忽然意识到有些言重,自己的脸先红了起来。呵呵。我有共产主义思想,扛得住。他打起了圆场。

    九点半,一个叫"红斑马"的乐队开始歌唱。

    我已经喝了不少红酒。微醺是快乐的,跟着那些熟悉的旋律不停打着拍子。

    唱首歌给我听吧。我像个孩子一样渴望。

    好。你可得认真听着。没想到他真的上台了!

    他唱起许巍那首"完美生活"。嗓音沧桑而平静,让人听过就会说,没错,那就是他的声音。

    我拼命鼓掌。他对着话筒说,谢谢远方来的小朵。有你在北京的日子,我特别特别高兴。

    于辰,你爱我吗?这句话几乎是脱口而出,我尴尬地捂住了嘴巴!

    酒吧里却掌声雷动,人们高喊着,快说啊!你爱她吗?!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OK,我用歌声表达吧。

    他只唱了一句:"我爱你在这迷乱的城市里,不知明天该如何继续……"

    后来我和他又喝了不少酒。两个人打车回家。

    我迷迷糊糊地喊着他的名字。我说,于辰,不怕你笑话,我来北京是想和你结婚的。

    他也快醉了。我不确定他是否听见了这句话。也不确定他是否故意当作没听见。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张床上。却因为酒精过度,都只顾蒙头大睡。

    第二天面对他有些尴尬也有些赌气。

    他煮好咖啡端到床边。我想狠狠抱紧他,又拼命忍住了。

    我说,今天得去见个老同学,顺便放你一天假。

    你和人家约在哪了?知道怎么去吗?不行,还是我开车送你吧。

    我想一个人转转。行吗?

    行,没问题。

    他的眼神一直跟着我出门,如果能透视能拐弯,我猜那眼神会一直跟着我下楼,进地铁的。

    他还是在乎我的。我这么想着心里又乐了起来。

    和同学聊天吃饭,总感觉有些心不在焉。早早离开,特意赶到卖泡芙的小店,买了好几个,准备带给他吃。

    谁知却弄丢了回家的路。

    在地铁站来来回回地兜圈,总是回到起点。

    干脆打车吧。却又不记得他家的具体位置。

    我只好拨通他的电话。喂,我迷路了。委屈得像小猫。

    你在哪儿?

    王府井地铁站。

    你在星巴克坐坐,我马上就过来了啊,别怕。

    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们忽然都愣了一下。

    两人手里竟提着一样的袋子。

    我笑。你也喜欢吃泡芙?

    他沉默了三秒钟,也笑了起来。我是买给迷路的孩子吃的。

    我们大口大口地吃着那松软甜嫩的小东西,弄得满手都是,不顾形象地舔着。

    吃完了。他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老婆,咱回家吧。

    我甜蜜了好久好久。

    这天醒来的时候,于辰已经出门了。

    他留了个字条:我去机场接人,桌上有早餐,你照顾好自己。出门多穿点,今天北京风大。

    我默默地吃东西。默默地看电视。默默地在他的阳台上发呆。

    然后,我默默地,偷偷地,进了他的房间。

    总想发现点什么。

    对于不确定的事物和情感,人的窥私欲往往强大得可怕。而越是抱有这样的心态,越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我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

    事实便是如此。

    我在他衣柜里发现了一堆女人的衣服。

    在抽屉里看到了他和她的亲密合照。

    甚至在地板上拣起一些不属于我的黑色长发。

    一切的一切都证明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客人。

    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这几天偏偏"守身如玉"。

    本应该客气地来,客气地走。不求甚解。我是自找没趣。

    想起自己来北京结婚的迷梦破灭,心里一阵冷笑。到底还是得了后青春期综合症,怎么那么容易对人怀春抒情呢!丢死人了。

    逃跑似地收拾好东西,就往车站赶,坐在的士上眼泪哗哗淌个不停。

    开车的大爷不停地劝我,什么事儿想不开呀,姑娘,没什么想不开的!

    口恩。我点着头。感觉北京之行就像一场噩梦。

    忽然想起《广岛之恋》里,女人说,这个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的身体,你是谁,你害了我……

    一段日子过去了。

    某天,在报社里又遇到那个请我喝茶的朋友。

    他神秘兮兮地坐进我办公室,说有事和我聊聊。

    你和于辰还有来往吗?

    他?早就没联系了。我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他老婆在澳洲,刚离。

    呵呵,我现在才知道他有老婆。

    你不是装蒜吧?他眼神怪怪地看着我,几个北京朋友都说,他离婚是因为一个长沙女人。长沙女人有魅力的太多了,别老把坏事往我身上想好不好。我白了他一眼,心里却七上八下。

    一下班,发现报社楼下停着一辆熟悉的黑车。

    京字头的FORD。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像没看见似地飘然走过。

    他在后面按喇叭。

    我没有回头。

    小朵。他下车跑到我身边。

    我停在原地,还是不敢看他。

    嫁给我吧。你不是说过,去北京是想和我结婚吗?

    因为我不知道你结婚了。

    一切重新开始。嫁给我吧。他单腿跪地,仍然像个王子。

    你这样的男人会让我穿上保护色的。我终于摘下淑女的假面,滔滔不绝。

    爱情不就是想分个胜负吗?

    你跪着向我求婚,此刻你被我征服了,而等你再次被人征服的时候,又轮到我惨败。我们极不负责地爱了,散了,像那些结了又离了的人们一样。幸运的是,你两者都体验到了。

    他无奈地摇摇头,你什么时候把天真弄丢了?

    拜您所赐。

    我冷笑着走远,再也没有回头。

    怕自己多看他一眼,就会后悔。

    瞧,又一部电影落幕了,不属于现在,不属于将来,没有大碍,却有些刺眼。

    它轻轻擦过,像一条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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