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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人不顺,喝凉水都塞牙。

    于根海发现电脑不在,就是当天晚上。那时候丁力申正在给我发短信,告诉我买家已经把钱打入我的卡上,让我去查收。

    我短信没来得及回,就听到了于根海回来的声音。

    他本来是去外地出差,按理不可能回来的那么早。更没想到的是,他一进来就走进我的书房,看到了空荡荡的电脑桌。

    我还没来的及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把电脑桌一起卖掉,他的拳头就伸了上来。我一下子栽倒在地。

    “老子听人说你把电脑卖了,老子还不信。”他还没说完,自己又一脚踹上来,“老子的家被你卖了老子都不知道,我让你养男人,我让你养……”

    是她出卖了我。除了她,没有谁,她为了讨好于根海,不惜出卖自己的女儿!

    于根海的拳打脚踢像雨点一样密密麻麻的砸在我身上,我蜷缩身体,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告诉自己:一定要挺过去!

    他发了狂,一把扯掉自己的领带,四处寻找,直接冲到阳台上,操起晾衣撑就往书房走来,我没有力气站起来跑,可是我听到一个人近乎哀嚎的声音——“不要!”

    她挡到我身上的时候,于根海的衣撑正好落下来。我望了望她,没错,是她,这个数十年都和我没有肌肤之亲的——妈妈。

    她拼命护紧我,咬牙切齿的对于根海喊:“于根海!你杀了我!你杀了我也不要动我的女儿!”

    于根海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即使那一棒棒都打在我妈的身上。妈妈全身颤抖,把我抱紧在怀里,哼也不哼一声。

    我闻到她身上的檀香味,这才明白,原来她一直都是有感情的。她以为她可以把母爱和仇恨托付给佛像和经书,但是她试了大半辈子都不行。我终于流下了眼泪。我不知道我在为谁而哭,是为这个苦命的妈妈,还是为这个落魄的女儿。

    只有他。他居然狞笑着说:“打你们两个贱人!一个老贱人,一个小贱人!不打不成体统,家要被你们败光了!!!”

    总之,那天是她救了我。

    我对于根海没有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再多做描述已经毫无意义。他揍完我们就像完成了一项牵挂心头已久的任务,那时几乎是凌晨了,他还是开门开车外出了。

    他一定会跟他的小情人在一起,去过幸福的小日子。

    他的生活,注定和我们这对苦命的母子无关。

    我恨他,要不是他,妈妈会嫁给周天义,楚暮会是我的哥哥,我们拥有的,就不会是这样一个暗无天日的明天。

    妈妈已经从地上挣扎起来。她一直站在窗前,看着他的车从车库一直开向小区门口。然后,她哭了。

    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

    眼泪代表她的情感,反而让我安心。

    我在家中翻箱倒柜,找到了擦伤药。她在沙发上坐下。我俯身替她擦腿上的伤时,她继续掩面而泣。“别哭了。”我一边擦一边说,“总有一天我会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你也不要信什么佛了,不过其实你也根本没信过,你怎么可能做到超脱?”

    她仍旧哭,不说话,像是根本没听到我在说什么。她把腿缩回来,不让我继续擦药。

    我心头一紧,这个时刻,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凄凉。我还是把手了伸向她腿上的伤口,慢慢的,但是坚定的把她的腿拉过来,继续擦药。

    “妈,我欠你的,我以后加倍还给你。”

    “枳儿,”她哑着嗓子唤我小名:“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好不好?”

    “好,”我点着头,用从未有过的温柔的声音对她说:“妈妈,我成绩好,我会去申请提前一年高考,我一定会带你走,相信我。”

    她忽然伸手过来握住我的手,我抬头看她,她说:“我们去哪里?”

    “一定有办法的。”我说,“我去办点事。你在家等我,好吗?”她不点头,也不摇头。但我依然感觉亲切,她又回来了,她是我的母亲,和我相依为命。我们不能分开。

    我放开她的手,转身走了出去。我的伤口还有些疼痛,就让它疼痛吧,如果身体不疼痛我反而会更难受。出门之前,我在衣帽架上取了一条她的围巾,深红色的羊绒料子,非常暖和。我把它紧紧的缠在脖子里,缠到脸上来,只露出两只灼灼疼痛的眼睛。我跨出房门,便没有回头,脚步越来越快。时间已经不能再等待我,我必须找到楚暮,把钱塞在他手里才行。只有快些这样做,我的不堪感受才能稍微降低一些,我为此而付出的一切代价才算值得。

    很多年了,我好像一直都没有叫过她妈妈,妈妈妈妈,我终于可以再次这样呼唤。我低下头微笑了。

    这天奇冷,满大街都飘荡着洁白的雾气,我走出小区时,脚步就僵硬了,好不容易才拦到一辆只依稀辨别得出车灯的出租,我舍不得打车,就是样走。我要尽可能地帮助楚暮,陪他度过难关。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在楚暮家旁边不远处的中信银行取了钱,用超长的羊绒围巾把这些多的我数不过来的一百圆纸币紧紧的包好,捂在我的大号白色大衣里,按在胸口,像按着一块肿瘤。

    如果这时路上会出现歹徒,夺了我的钱,我会死也不顾的跟他们拼命,哪怕明天新闻上会播报这样一条消息:17岁的天中优等生,身携过万人民币,横尸街头。她的腹中,孕有一个足月的婴儿。

    也在所不惜。

    我很快来到了周楚暮家的门口,一路安全,没有强盗,除了我的胸口硬生生的疼之外,一切都算好。我揉了揉我冻得通红的狼狈的鼻子,可却流出了落魄的鼻涕。我只能一边擦鼻涕,一边敲他家的门。我没有去敲窗户,而是选择门,是因为我想在他开门的那个瞬间就拥抱他。

    至此,只有他才能温暖我。

    许久,他开了门。

    他叼着一根烟,眯缝着眼睛看着我。他没有受伤,简直毫发无损,甚至可以用容光焕发来形容。因为他换了一个非常短的新发型,穿了一身还算体面的睡衣,简直不像他。我的前脚刚刚迈进去半步,他就把门合上了一半,他用含糊不清的嗓音问:“你来干什么?”

    “让我进来。”我喃喃的说,因为冷,我脚底不稳,差点摔倒。他把门缩成一道缝,抵死要拦我在门外。

    “妹妹。你以后,不用来找我了。”他用最后的一点耐心对我平静的说。

    “为什么……”我的大脑似乎也被冻僵了,愚蠢的问题脱口而出。

    “因为,我换女朋友了。明天,我就要搬家。”

    “去哪里?”我无力地问。

    “去她家。”他的嘴角浮起一丝微笑,“对不起,林林。我也很想等到你很有钱的那一天,可惜,我实在等不起。”

    说完这句,他就“嘭”的关上了门。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难道他真的忘了吗,两情相悦,天长地久。

    还是他从来都没有真正地懂过?

    我不想放弃,拼命擂门,一直擂到整个手掌都变成了通红,手心剧痛,擂到被我狠狠捂在胸前的巨款掉落在的地上,一张张粉红色纸币散落得到处都是。

    我把自己的手指放在嘴巴里,我含着自己冰棍般地手指,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它们不再僵硬,能够活动。然后,我捻起一张张得纸币,从门缝里一张张地,把它们送进去。

    那些美好的心酸的过往,像一帧帧图片,最后凝聚在这些薄如蝉翼——或脏若旧窗帘,或崭新的可以割伤皮肤的纸币上,被我传送进他的屋子里。

    我独自跪在他的门前完成这一切,直到我的耳畔传来车水马龙之声。

    天亮了。

    回家吧,林枳。

    我的心,盛满从未有过的不甘和痛楚,一步三晃的去了学校。

    等待我的是本学期最后一次月考。

    可笑的是,我又得了第一名。丁力申成绩退步很大,但是这与我无关。田丁丁的成绩还是无关痛痒,她也是没救了。

    我的心思全然不在学业上。我一心想着先解决我腹中的毒蘑。他不为人知,叫人不齿,必须赶快消失。

    可是,钱在哪里?

    更可笑的是,寒假补课需要每个人交纳五百元。

    我又一次,想到了田丁丁。

    那天的体育课,我佯装肚子疼,没有去上课,我摸了田丁丁的钱包。

    拿走那五百块,本来是轻而易举的事。没想到,我却碰到了钉子专业户丁力申。他还是那样,一股不服输的钉子精神,百折不挠。

    他居然跟踪我。

    而且,在我偷了田丁丁的钱之后,他才站出来,说:“林枳,你偷钱。”

    我扬扬我手中的五百块,斩钉截铁的说:“去告诉她!顺便告诉警察,让他来抓我。”说完,我把那五百块迅速装进自己的钱包里。

    他什么也没有说,而是用拳头狠狠的捶了一下墙壁,又消失在除我之外空无一人的教室里。他的劲儿可够大的,在他锤那一下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墙皮哔哔剥剥掉下来的样子。

    但那又如何,我料定,他死也不会告诉田丁丁。

    而且,就是他告诉了田丁丁又怎么样?我死也不会认帐,死也不会。

    我只能说,对不起,田丁丁。相信有一天你知道了真相,会原谅我。

    500块,小诊所,应该是够了吧。

    周末去太明目张胆,我这两天就得行动。当我带着我无懈可击的计划在那个名叫“为你诊所”的地方停驻时,我却忽视了我身边那个优质的007丁先生。我真的没想到,他会像一个阴谋家一样,带着田丁丁出现在我面前。

    雨下得很大,我孤单无依。自称爱我的男生和我最好的朋友田丁丁像法官一样站在我对面,我不得不出言保护自己。

    所以,当田丁丁的耳光冲我甩来时,请相信,我是一点也不怪她。

    我也不怪我自己。

    我谁也不怪,我心里沉静得能听到血脉流动的声音。

    我甚至想到了一句诗。

    我情似云复晴蓝,心悠坤宠然其瀚。

    心如此矣,我复悠然。

    然后,她打了我。那个清脆的耳光,打掉了我所有的意志。

    “好好想想吧,林枳。”丁力申对我说,“我希望你清醒一些。”说完这句话,他也丢下我走了。

    他是去追田丁丁了吧。也好,他们也是青梅竹马,比起周楚暮来,还是丁力申更加有情有义。而我,早就一无所有,注定一无所有。想到这里,我终于没有走进那个肮脏的小诊所,而是在夹着冰雹的雨水中在街头漫无目地地游走。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尖锐的响了起来。

    是于根海的号码。

    我用麻木的手指按了接听键,里面传来于根海有如海啸般的咆哮:“你死到什么地方去了?你老娘自杀了!”

    自杀。

    她没有等我。

    不过,她也没有答应要等我。

    我没有钱打的,但我仍然打了的。并且在出租车快要到达时,连滚带爬的从车上下来,往我家的方向奔去。出租车喇叭来得及在小区门外疯狂的鸣叫,像狂放的警笛,一直呼啸的时候,我已经快奔跑到家门口了。

    全世界都在通缉我。

    置我于死地。

    我回到家的时候,家门洞开,却一个人也没有。

    走进这幢空荡荡的别墅,除却勾魂摄魄满眼弥漫的檀香味,我什么也看不到。

    我没有去医院。

    请主饶恕我,我不想看到她一无所有的尸体。

    那样,我会更加对照自己,明白自己所失去的一切,纵然让一切重回,我都不堪面对。

    我当然也不会去找周楚暮,我给他发了一个信息:“这是永别。”然后,我把自己的手机从窗口扔出去。

    如今我还需要它作甚么?

    失去一切,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如今我才能明白这一点,却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我才发觉,那个曾经因他对我的虚弱缥缈的爱而萌发的一刹那的梦想,是多么愚蠢而久远的事。

    既然如此,为何我不带着它一起,远走高飞?

    但是,在这样做之前,我必须偿还一个人。

    如今在世上,只有她一个人让我留恋和愧疚。唯有将亏欠她的全部偿还,我才能走得义无反顾,永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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