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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衣·下部

    糖衣下部(1)

    七月,雨天。

    丁当出门的时候匆忙,忘了带伞,她急慌慌地从公车上跳下来,将小包顶在头上,三步并做两步地跑进了天雅书屋。

    天雅离一所中学大约有五百米,是个不大的书店,老板二十岁的样子,叫若麦,她长得很恬静,唇角有个可爱的酒窝。没人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坐在店里看书。别看店不大,但店里的书却很齐全,新书来得也快,因此深得学校里一帮女生的喜爱。

    上了大二后,丁当课余时间白天都在这里打工,工资一般,但她很喜欢这里,一个安静的同时也让人觉得安全的地方。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喜欢若麦,这个看上去不声不

    响的女孩,两只手能奇妙地拎起两大包书的柔弱女孩,很让丁当欣赏。

    丁当冲进了门,抖落掉身上的雨,高声喊道:哎呀呀,湿透啦!

    抬眼的刹那她就看到了若麦,表情凝住了。若麦站在小小的收银台内,她穿了新裙子,红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的脸也绯红透明。在她的身后,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子,他头发微乱,看上去有些疲倦,人紧贴着若麦,手轻轻地放在她腰间,一双眼睛似笑非笑地盯着丁当。两个人的表情,都有些怪怪的。

    零钱没有了,还是若麦先开了口,她伸长手递给丁当一百块钱说,门口有伞,拿去换了来。

    若麦身后的男人轻轻地吹了声口哨。

    嗯。丁当这才回过神来,接过钱拿了伞走出门外。

    那是一把小花伞,上面还沾着雨滴,想必是若麦刚刚才撑了来上班的。雨开始越下越大,丁当拿着伞,退到旁边一家杂货店的门口,拿出手机,拨打了110.然后,心跳一百二地注视着天雅那扇小小的玻璃门。

    一直没有人出来。

    五分钟后,警察到了,丁当跟在警察后面一起进去,越过警察的肩,丁当看到若麦和那个男人已经走出了收银台,他们靠着书架抱在一起,他在吻她。

    丁当捂住嘴巴,有些惊慌地喊了一声。

    下次不许乱报警哦。警察弄清楚情况,用手里的手套轻轻拍了丁当的头一下,胡乱报警是要被处理的!不是闹着玩的!

    哦哦。丁当羞涩地答。

    男人靠着书架笑,若麦的脸更红了。

    你的男朋友长得很帅啊,就是看上去有点坏!所以,我才会把他当抢劫犯的呀。丁当说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嘻嘻地笑起来。

    男人把拳头举了举,做一个要打她的姿势,丁当也不怕,说:打吧打吧,反正警察也没走远,回来方便得很。

    我们走了。若麦笑着拖男人一把,对丁当说,今天这里交给你,好在下雨,人不会很多。

    没问题。丁当凑到若麦耳朵边上说,就是记住,以后不要大白天地在这里表演少儿不宜的镜头。

    死样!若麦娇嗔地打她一下,挽着男朋友离开了。

    撑伞的是男孩子,若麦躲在伞下,一脸的幸福。也不怪丁当鲁莽,认识若麦这么长时间了,真不知道她有这么样一个男朋友。

    书店里有个小音响,有时候若麦会用它放放歌,丁当把音响打开来,电台正在播放的是她喜欢的龙宽九段,那个很有性格的女声在唱:在离你很远的地方习惯了独自成长发现自己和别人一样对你如此渴望四处碰撞无法遗忘只是为了知道多年来我在你心里的重量我知道你是我的亲人不再想要让你改变

    若麦就曾和丁当讨论过,到底唱的是你是我的情人呢,还是你是我的亲人?丁当说,当然是情人啦,情歌不唱情人唱什么?

    可我听起来觉得像亲人,若麦很坚持。亲人多好,若麦对丁当说,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多年夫妻成兄妹,这是真理啊。

    丁当想到这里,笑了,她情不自禁地走到书架前,打开一本刚到的地图书,从北京到南京,用手指画出一条长长的线。

    (2)

    酒吧的光线很暗,但丁当还是很容易地认出了他。他应该是若麦的男朋友,搂着一个女生坐在靠窗的位置,正在抽一支烟。

    丁当把啤酒重重地放到他们的桌子面前。

    他好像也认出了丁当,冲丁当挥挥手,满不在乎地笑。女生和若麦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黄色的头发,性感的衣服,厚重的眼影,总之怎么看怎么不舒服。两人在酒吧坐的时间并不是太长,结账的时候是八十块,他付给丁当一百块,很大方地说:不用找了。

    但丁当还是把找来的二十元拿在手里,追到门口递给他。

    呵呵,给你的。他说。

    不要。丁当说。

    哦?他笑起来,我要是不收你这二十元,小妹妹你会不会又要报警啊?

    怎么你们认识?他身边的女孩开始感到奇怪。

    这次不报警了。丁当说,这次我报告若麦去。

    糖衣(11)

    他看了丁当一眼,冷冷地说:随便。然后拉着那女生扬长而去。

    书店里,丁当把那二十元钱气呼呼地扔到若麦面前说:给你,你男朋友在酒吧泡妞剩下的。

    若麦把二十块钱捏在手里,慢慢地捏成一个小团,不出声,好半天才问:你是说小东?

    我不管他小东小西,反正就是那天早上在书店表演少儿不宜镜头的那个!

    呵呵。若麦竟然笑得出来。

    这样的男人,一脚踹了拉倒。丁当狠狠地说。

    若麦笑笑说:我们差不多有十年没见了,其实,他并不是我男朋友。

    丁当惊讶地看着若麦,她一直记得那一天他吻她的时候,若麦脸上的那种幸福和陶醉,怎么会,不是男朋友?

    十年?丁当试探着问,青梅竹马?

    嗯。若麦说,你那天看到我们,是我们十年后第一次相见。这些年,他去了哪里,在做一些什么,我都不知道。

    丁当问若麦:那你,是不是喜欢他?

    若麦点点头。

    你是不是一直一直都喜欢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

    若麦又点点头。

    这样子喜欢一个人,是不是有点二百五?丁当继续问。

    没有啊。若麦说,其实也很美好呢。

    二百五!丁当笑着,重重地敲若麦的头,心却莫名其妙,一下子疼得无以复加。若麦嘻嘻地笑,自从和小东重逢后,这种笑就常常挂在她的脸上。

    就在这时候,丁当的手机响了,是妈妈打来的,在电话那边她埋怨说:你已经有几个月不来看我,放假了也不来,过分!

    你家里的人并不欢迎我。丁当走到一边说,我想我还是少去打扰比较好。

    你爸爸说你也没回他那边,住在学校的吗?

    是的。

    丁当。妈妈说,你总还是让我担心。

    我很好,不用。丁当挂了电话。

    跟妈妈生闷气呢?若麦看着丁当说,父母的事尽量少管,他们的选择有时候也很无奈的。

    若麦就是这样善良的一个女孩,什么事都替别人着想得比较多,丁当偶尔也跟她说说心事,但都是不太深入的那种。丁当是真的喜欢若麦,单是她对爱情的态度,就不是一般女人能与之相比的,不是吗?

    (3)

    小东进了天雅,看见丁当一个人在店里,他走近了,懒懒地靠在收银台边,对她说:打劫!把今天收的钱都给我。看在我们有缘的份儿上,你钱包里的钱嘛,就算了。

    你以为我不敢再打110?丁当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若麦姐不在,你请走。

    小东掏出手机来,跑出去叽哩咕噜地说了几句,然后回来把电话递到丁当的面前,说:找你的。

    丁当半信半疑地接过来,那边竟是若麦。若麦轻声问:店里有多少钱?

    三百多块。丁当说,今天又下雨,人好少。

    全都给他。

    哦。丁当放下电话,从钱柜里把钱全拿出来,交到小东的手里。小东冲丁当吹了一声口哨,扬长而去。

    猪猡!丁当冲着他的背影狠狠地骂。

    骂声刚收住,玻璃门一下子又被推开来,丁当还以为是小东听见她骂他了回头找她算账呢,谁知道抬头一看,竟是胡一同。胡一同穿了新外套,胡子刮得很干净,看上去好精神的样子。

    丁当问:怎么?从泰国回来了,人妖没把你吃了吧?

    嘿嘿。胡一同说,这里八点关门吧,我等你吃饭。

    不吃西餐。丁当说。胡一同喜欢玩情调,每次请丁当吃西餐,丁当都感觉自己吃不饱,牛排往往硬得像铁,切得手臂发麻,肚子还是咕咕乱叫。

    那,川菜。

    太辣。

    湖南菜。

    没胃口。

    你说,想吃什么?胡一同把手臂抱起来,好脾气地看着丁当。

    我想回学校睡觉。丁当说,今晚不用去酒吧,我好不容易可以早点休息,只想睡觉来着。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胡一同说,吃完饭,我送你回学校睡觉去,还不行吗?

    什么话?丁当把眼睛瞪起来。

    唉,你思想乱复杂呢。胡一同说,就这么说定了,我先回一趟旅行社,八点准时来接你。

    胡一同这两年到处跑挣了不少的钱,买了一辆奇瑞QQ,成天开着显摆。他风一样来风一样地去,到了门口又回过头对丁当说:这两天天气变化大,晚上的天气还是有点凉,你别穿这么少,容易感冒。

    丁当穿的是一件水蓝色的短袖衬衫,她几乎没有红色的衣服,更是极少穿裙子。

    糖衣(12)

    十一岁以后,丁当就再也没穿过红裙子了。

    黄昏的时候,若麦来了。那时候店里正好有好几个刚放学的女中学生,丁当有些奇怪地问若麦:怎么这个时候来?

    晚上他请我吃饭。若麦轻声说,看上去挺高兴。

    哼,用你的钱请你吃饭。丁当不屑。

    嘻嘻,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若麦说,总之是两个人在一起吃饭,挺好的。

    手里拿着书的女中学生来付钱,听到若麦的话,哧哧地笑。丁当故意大声说:瞧,小妹妹都笑你了。小妹妹你说,请客吃饭应该男生付账还是女生付账呀?

    若麦急得要打丁当,谁知道那个女生却慢吞吞地回答说:我们班都是女生付账,不过这没什么,代表女生地位有所提高,在两性世界占主导地位。

    几个女生说完,捧着刚淘到的书嘻嘻哈哈地笑着离开了。

    地位?若麦把胳膊撑在收银台上,显然还在回味刚才女生们说的话。

    花痴!丁当哼着骂。

    我就是喜欢他呢。若麦滔滔不绝地说,你知道吗,小时候我们家穷,买不起好吃的,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老是被男生欺负,都是他护着我。有一次,是我的生日,为了送

    我生日礼物,他跑到人家店里去偷发卡,结果被别人打得半死,后来,有个阿姨看他可怜,替他把发卡买了下来,他脸上还挂着血,就跑来把发卡送给我

    可是,丁当扫兴地说,人是会变的。

    我不变就行了。若麦答。答得丁当哑口无言。

    没过一会儿小东果然来书店接若麦。老婆,走!他刚进门就一把搂住若麦的腰,迅速带走了她。

    只短短几秒,丁当却奇异地感觉到若麦的幸福,像天女散花一样地扑满了整个书店。就那么一下子,丁当在收银台前怔住了。她好像忽然反应过来,有时候,可以放肆地爱一个人,管那个人怎么样管他是不是喜欢自己,其实真的就是一个莫大的幸福呢。

    (4)

    丁当打电话对胡一同说:你那里方便,替我买张最快去北京的火车票吧。今晚的,硬座就行。

    你要干吗?胡一同吃惊地问,不是说好今晚一起吃饭?

    有急事。丁当说。

    小姐,别一惊一乍地吓我,行不?

    帮不帮一个字。

    帮。胡一同答。

    八点钟的时候,他真的送了票来,是夜里十点半左右的火车,到北京应该是第二天早上十点的样子。丁当跟他说谢谢,埋头在钱包里数钱给他,他按住丁当说:不用跟我这么认真吧?

    我又不是你什么人!丁当硬着心肠,把钱往他手里塞。

    胡一同好像是真的生气了,黑着一张脸,打开门出去了。很快,丁当听到他发动汽车的声音,车票和钱都是红色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丁当把车票拿到手里,这才发现是一张软卧的票,下铺,她给的钱,根本就不够。

    想想刚才自己说的话,好像也有些过分,丁当掏出手机来打胡一同的电话,估计这家伙还在气头上,竟然半天也不接。

    送走最后一个顾客,丁当关了门打算去车站,却发现胡一同根本没走,车还停在门口,她走近了敲敲窗户,胡一同开了车门,站出来冲丁当做个手势说:上车吧,我带你吃点东西,然后送你去车站。

    丁当笑:你不是生气了吗?

    我能跟小姑娘一般见识!这两年胡一同在外闯荡,跟各种各样的人接触,一张嘴越发能说会道。

    丁当坐上车,胡一同发动车子,终于忍不住问:干吗要去北京?

    丁当埋着头:没什么,就是忽然想去。

    可是五年前,你不就写了绝交信了吗,还是我陪你去寄的,你忘了?胡一同提醒丁当。

    是吗?丁当问,真的有五年了?

    可不是,五年。七月十号的样子去的北京。胡一同说。

    丁当有些不相信地看着胡一同,在她的感觉里,胡一同不应该是这样子一个心细如发的男人,会连日期什么的都记得。

    那是我第一次独自带团出去。胡一同说,那一次差点没被折腾死,呵呵。还好有你。

    什么叫还好有我?丁当不明白。

    你老苦着一张脸,我就想,其实有的人比我看上去还要糟糕,这么一想,我就开心多了。

    胡说八道。丁当骂。

    糖衣(13)

    和胡一同一起吃过简单的晚饭,丁当在南京火车站打小翠家的电话,那还是五年前在小翠家住的时候,小翠留给她的号码,上面还有她家的地址。当时,小翠把丁当送出门,塞给她一张字条说:记得以后来北京,都来找姐姐玩。

    丁当很乖地点了一下头,背着包走了。

    五年前北京的夏天,小翠的微笑,清晰如昨。如果换成别的女孩,丁当肯定不会认输,但小翠是不一样的,她是那样美好的一个女孩子,平静清纯得像一汪湖水,丁当感觉自己根本没有跟她过招的机会。

    那是阿明喜欢的那种女孩子,丁当感觉得到。

    小翠的电话,丁当一次都没有打过。但她也没有丢掉它,阿明不用手机,对于丁当而言,这个电话仿佛是个线索,终是舍不得随便丢弃。

    我找小翠姐。丁当说。

    小翠?那边的声音听上去怪怪的,谁找小翠?

    我是她朋友。丁当说,我想找她,可以吗?

    别开玩笑了。那边很快把电话挂了。

    丁当以为自己打错电话,再拨,依然是那个声音,而且有些愤怒地说:我不管你是谁,但别再搞这样的恶作剧!

    对不起。丁当赶紧说,能不能麻烦你告诉我小翠姐在哪里,我真的找她有点急事,能不能呢?

    那边啪的一声把电话挂了。再打,电话被挂起来了,怎么也打不通。

    要是找不到人,我看就别去了吧。胡一同看着丁当说。

    不。丁当说,我还是要去。

    牛。胡一同只好无可奈何地说,走吧,我送你上车。

    在车上,丁当一夜都没有合眼,心里翻江倒海忐忑不安,不知道将会有什么样的事情会发生。也许阿明还会留在那所学校读研究生,像他那样的人,应该学无止境才对;如果他毕业了,为了小翠,也一定会留在北京的;如果他不在北京,也总能弄清楚他去了什么地方。总之,丁当打算不找到阿明决不罢休。

    这一趟,也可算做是旅行吧。每个假期都辛苦打工,从来没有空闲用来休息和思考,丁当恍惚觉得自己真的应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下了火车,她按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了小翠的家,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小翠的妈妈,当年见过一次,但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自己。

    阿姨,我找小翠。丁当说,她在家吗?

    昨晚打电话的是你?

    是啊是啊。丁当也听出她的声音来,小翠呢?

    她让丁当进屋,问她说:你们有多久没有联系?难道你不知道小翠的事情吗?

    小翠怎么了?丁当问。

    她死了。

    丁当的头嗡的一下就大了。

    她有先天性心脏病,三年前突发。小翠妈妈给丁当泡了一杯茶说,你们是何时的朋友,我怎么没听她说起过呢?

    我见过您,还在您家住过一夜呢?

    是吗?她好像很努力也想不起来的样子。

    我是程阿明的老乡。丁当说,阿姨,阿明在哪里,你能告诉我吗?

    阿明?小翠妈妈问,谁是阿明?

    小翠姐的男朋友啊,怎么你不认识吗?

    不可能。小翠妈妈说,我们家小翠和很多男生都是好朋友倒是真的,但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这点我还是清楚的,我们母女关系好,她不会瞒我任何事情。我们家小翠啊,最乖,她从来都不做我不高兴她去做的事情

    小翠妈妈说着,眼已经红了,丁当赶紧从桌上抽一张纸巾给她。

    可是?丁当忽然又想起那一次,在食堂的门口,小翠逼阿明说:程阿明,你说小翠我爱你一生永不渝,你当着小妹妹说。

    小翠,我爱你一生永不渝。阿明的誓言一直在耳边回荡。

    谁会料到这一生,竟短得像一声鸽哨。

    真不好意思,打扰了。丁当站起身来打算告别,就在这时候,门铃响了,她们一起走到门边,小翠妈妈把门打开来,丁当当时就呆在那里,门外站的不是别人,正是阿明,他手里拎着一大袋水果,脸上的表情和丁当一样吃惊。

    糖衣(14)

    (5)

    那一夜,丁当随阿明回到他的住处。

    阿明招呼丁当坐下,对丁当说:这小屋本来是租给我妈住的,她住不惯,说北京气候坏,眼睛好些后,就吵着回老家了。反正租金都给了,我就住到年底再回学校去。在这里看看书,也乐得清静。

    你还在读书?

    一面工作一面读研究生。阿明说,你也知道我的家境,不能停下来的。

    我现在跟你一样了。丁当说,我妈妈一直下岗,爸爸的钱都被别人骗光了,这些年,我都是自己养自己。

    那好啊。阿明递给她一杯水说,自己养自己不丢脸,光荣。

    阿明。丁当说,我忽然想喝酒,你陪我喝,好不好?

    不好吧。我酒量不行。

    一丁点儿,看在我跑这么远来看你的份儿上。

    好吧。阿明说,你坐着,我去买。

    我去。

    丁当说完跑出门去,没过一会儿,让人搬了一整箱啤酒回来。丁当笑嘻嘻地说:其实我也没瘾,烟瘾也去掉了,现在,努力做个好姑娘。

    阿明突然伸出手,揉了揉丁当的头发。丁当低着头,眼泪下来了,滴在地板上,阿明并没有看见。过了好一会儿,丁当才抬起头来,递给阿明一罐啤酒说:来点?

    好。阿明说。

    你认识小翠姐的时候,就知道她的事吗?

    是的。

    怪了,她妈妈一开始跟我说不认得你。

    自从小翠走后,伯母就这样了,脑子有时清醒有时糊涂,要知道,她就这么一个女儿,心理肯定接受不了。

    你想她吗?丁当问。

    阿明抬起头来看丁当,笑笑说:小孩子,问这些!

    我只比你小三岁而已。丁当说。

    阿明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可是我怎么感觉你比我要小好多好多。

    那是因为我老留级。

    呵呵,也是,不过你真聪明呀,成绩说好就好了。

    那是因为我有动力。

    是吗?阿明喝下一口酒,感兴趣地问,我倒想听听看,到底是什么动力,可以让我们丁当一下子脱胎换骨呢。

    不告诉你。丁当歪着头调皮地笑。

    没过多久,他们二人都醉了,丁当开了收音机,午夜的收音机里传出的是长笛那令人心碎的音乐,丁当红着脸问阿明说:阿明,我们跳舞好不好?

    我不会呢。阿明说。

    就是两个人走路嘛,一二一,一二一,很简单的样子。丁当把阿明从椅子上拖起来,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腰间,阿明先是有些迟疑,后来兴许是酒精的作用来了,开始慢慢地放松。音乐仍在轻柔地响着,丁当把头抵在阿明的胸前,听着他清清楚楚的心跳,一颗心前所未有的踏实。

    阿明。丁当抬起头来问,你会娶我吗?

    会的。阿明低声说,会的,我一定会娶你过门,给你过幸福的日子。他一面说一面低下头来寻找丁当的唇,看到他渐渐放大的脸,丁当晕得有些站不住脚。然后,他又听见阿明在她唇边低语:会的,小翠,我保证一定会的。

    丁当的心像盘子一样掉在地上,丁当一声,碎得无法收拾。阿明却抱她越抱越紧,不愿意松开。

    第二天醒来已是阳光万丈,阿明还在睡,看来他醉得真是不轻。丁当穿好衣服,背了小包打算悄悄地离开。没想到阿明还是追到了火车站,追上丁当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说我不能喝酒的,你非不信。我没乱说什么吧?

    我醉了,丁当说,什么也没听见。

    哦。阿明显得前所未有的局促,低声问道,那我没乱做什么吧?

    呵呵。丁当踮起脚来,笑着揉了阿明的头发一下:你是我大哥,能做什么呢!

    阿明轻松地笑了。他一直送丁当上了火车,默默地替她放好行李。车厢里人不算很多,还算整洁。阿明说:好好睡一觉吧,醒了就到家了。说完,他转身下了车。

    丁当扑到窗口,对着他的后脑勺大声地喊:阿明,阿明。并朝他伸出了手。阿明也伸长了手来与她相握,在掌心的温度与湿度里,丁当忽然说不出一句话。

    眼泪掉下来,掉在阿明的手背上。

    你怎么了?阿明惊诧。

    没什么啦。丁当笑着擦去泪水。

    再见。阿明说。

    这就是生死离别。丁当坐直身子对自己说。她住不进他心里面,惟一的选择还是和当年一样,从此远离。

    糖衣(15)

    (6)

    从夏天到秋天,只隔着一枚秋叶的距离。

    十月,被查出怀孕三个多月的丁当在若麦的陪同下走进了医院。

    护士的脸冷若冰霜。

    丁当硬扛着冰冷和疼痛,一声不吭。

    那一次手术不知为什么忽然就出了问题,她失了很多的血,差点死去。

    醒来后,若麦把脸颊贴在丁当的手背上,心疼地说:丁当,为什么要这样,你不应该这样不珍惜自己。

    我想生下他来。丁当闭着眼睛,努力笑着说,我想生下一个孩子,但愿和他有一样的眼睛一样的鼻子。

    他到底是谁?让你这么傻。

    一个我下决心要忘掉的人。丁当说。

    可是越是想要忘掉的人,就越是忘不掉。

    不。丁当咬着下唇说,我发誓,我一定会忘掉他的。一定。

    胡一同推门进来,他拿着一束鲜红的玫瑰,一共十二朵。他俯身对丁当说:我是来接你出院的。我想跟你说,我刚买了一套房子,年底开始装修。

    丁当面无表情地说:我刚做掉了别人的孩子。

    胡一同像是没听见,他继续说:那房子有落地大飘窗,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你不是还想去马尔代夫吗,我问了一下,年底有到那边的团呢。

    若麦打趣说:求婚呢,是要下跪的,哪有你这么站得直直的。

    胡一同当着若麦的面,捧着花当机立断地就跪了下去。

    丁当把头歪到一边,泪流了下来。

    其实,她和胡一同一样,都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不过幸运的是,丁当的身体恢复得不错。在胡一同的坚持下,丁当把酒吧的活辞掉了,不过她仍然坚持在若麦的书店打工。

    差不多每隔半个月,小东就会来天雅一次,来的目的永远只有一个,拿钱。若麦一天一天地消瘦下去,脸色也渐渐失去红润。顾客不多的时候,喜欢靠着书架发呆。丁当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却也不好多说什么。

    那天,忽然下雪,天寒地冻。店里一个人也没有。若麦穿的是红色的大衣,进来的时候,脸颊上也有一片红,像是肿了一样。

    怎么了?丁当凑过去,哭过了?

    没事。若麦说。

    就在这时,店门砰的一下被推开了,跟着进来的是小东,他一把拉住若麦说:我不是故意的,老婆,你别生我的气!

    若麦好像有些怕他,拼命地推他。他紧紧地抱住若麦不肯放手,若麦终于嘤嘤地哭了起来。

    你放开她。丁当忍无可忍地上前劝阻。

    关你什么事!小东大声地吼丁当,你给我一边去!

    她哭了就关我的事!丁当说,你才给我一边去,让女人哭算什么本事!

    小东愤怒地要过来打丁当,被若麦拼命地拦住了,若麦哭着喊:丁当,你快走,你走,不要管他!

    你不要怕他!丁当说,不就是打架吗,谁怕谁呀!

    别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能把你怎么的!小东血红着眼说,你他妈再惹我我做了你!

    丁当也跳了起来:我告诉你,我丁当不是若麦,我什么也不怕,不就一条命吗,来,我倒要跟你拼拼看,你这么欺负若麦,她受得了我还受不了呢!

    丁当!若麦上前按住丁当,你别乱来,你听我的,你先走!

    不!丁当高喊着,今天我非要让他给你一个说法,不然我做了他!

    小东已经举起了一张板凳。

    我们的事不要你管。就在这时,若麦看着丁当,清楚地吐出这句话。

    丁当气愤地拉开门,跑掉了。

    糖衣(16)

    (7)

    丁当有三天没去天雅。她恨若麦的懦弱,看不惯她对爱情一味地迁就。三天后,丁当的气终于消掉,她刚来到天雅就发现书屋外面挂着一张醒目的牌子:招租。

    丁当冲进去,发现里面一片狼藉,若麦正蹲在地上收拾。

    怎么了?丁当摇着若麦的肩膀,为什么会成这个样子?

    没什么。若麦说,丁当真是对不起,你得另外谋份职业了,我把这里卖了。

    丁当不明白。

    本来就不挣钱,卖了也好。若麦说,我要走了,丁当,你自己保重。

    你要去哪里?

    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他答应带我走。

    到底怎么了,你能不能说?

    他欠别人很多钱,我要替他还清。

    扯淡!丁当说,若麦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傻,小东他一看就不是认真的人,像这样的人,你替他还债就罢了,你还要跟着他走,根本就是在拿自己的将来开玩笑!

    若麦站起身来,看着丁当,缓缓地说:可是,如果没有他,我又有什么将来可言呢?

    丁当被这句话深度击中,慢慢地靠在墙边,几秒种的沉默后,她一挥手,把若麦刚摞好的一堆书全部推到了地上。这一幕正好被刚进来的胡一同撞见,他不知死活地凑上前说:怎么样,气有没有出够,没有就再朝我这里打一拳。

    一面说,一面笑嘻嘻地挺起胸脯来。

    我们走吧。丁当说,今晚我忽然想吃西餐。

    没问题。胡一同说。

    丁当。若麦从后面追上来,递给她三百元钱说,你的报酬。

    不用了。丁当说,我知道你不容易。

    若麦并没坚持,低下头。丁当用力地拥抱她,在她耳边说:答应我,照顾好自己,好不好?

    嗯。若麦点头。

    丁当放开若麦,上了胡一同的车。

    晚上,胡一同把车子开到山顶陪丁当看星星,盛夏的繁星让丁当有种想高声呼喊的冲动。胡一同把外套递给她说:这里凉,还是套上吧。

    胡一同。丁当说,我想问你一个老土的问题。

    问吧。

    你说到底是跟爱你的人结婚好呢,还是跟你爱的人结婚好?

    这要因人而异了。胡一同说。

    丁当不明白。胡一同敲了她的脑门一下说:比如你呢,就要跟爱你的人结婚比较好。像我这样子的人呢,就要跟我爱的人结婚才算是比较好。

    胡一同的绕口令并没有让丁当糊涂。丁当问:胡一同,你那次的求婚算是真的吗?

    婚姻大事,岂非儿戏。胡一同正色说。

    那好,丁当下定决心,胡一同,你要是一直爱我,我毕业了,就嫁给你。

    胡一同夸张地掰起手指,好半天才说:至少还得等一百三十多天呢,实在不行咱们先来个事实婚姻吧,我不介意的。

    丁当并不介意他的胡说八道。她在沉思,黑夜里的星星像谁扔到天上的眼睛。

    夜太黑,丁当在心里说:阿明,你看,我已经把自己嫁掉了。

    糖衣(17)

    (8)

    丁当的毕业典礼。

    他和她竟然都来了,这是丁当没有想到的。

    一大群同学穿着学士服在操场上照相,有人拍拍丁当的肩说:哎呀,那是你爸爸、妈妈呀,看上去很年轻的哦。

    他们离婚已过了十年,各自的生活各自承担。

    丁当忽然为他们感到悲哀,他们曾经的爱情,惟一留下的证明竟是一个千疮百孔的自己。

    胡一同也来了,他又是玫瑰,他的爱情浓烈单调却也是逃不掉的俗气。玫瑰让一操场的女生尖叫起来,纷纷探头来看丁当的王子到底长什么样。胡一同很职业地笑着,深得一帮女生的好感。

    等到人群终于散尽,胡一同在丁当父母前微微鞠躬,发誓一样地说:我会照顾好丁当一辈子。

    抽烟吗?丁当爸爸问他。

    偶尔。胡一同说。

    做什么的?丁当妈妈问。

    导游。阿姨想到哪里旅游尽管找我。

    这一行会不会危险?

    怎么会,现在在社会主义新中国。

    你倒是挺会说的。

    凭这张嘴吃饭,没有办法

    对话渐渐变成他们之间的,和丁当再无关系。不过丁当知道,他们都会满意胡一同的,像胡一同这样的男孩子,应该是他们想象中的那种女婿。

    晚上胡一同请吃饭,他有很多新鲜的话题,知道他们都想听一些什么,晚餐的气氛被他调节得恰到好处,爸爸和妈妈之间也很客气,没有往日的冷言冷语,爸爸甚至还替妈妈夹菜,这让丁当感到诧异。趁着他和爸爸上卫生间,妈妈捏着丁当的手,悄悄对丁当说:眼光不错,我也放心了。

    丁当吃着一片西瓜,有些恶作剧地回嘴:你什么时候替我担心过呢?

    妈妈尴尬地看着丁当,说不出话。

    你们打算复合?丁当问。

    什么?她装做听不懂。

    就当我没问。丁当用餐巾纸抹抹嘴。

    (9)

    若麦写来电子邮件,她和他在广州,开了一家小型的美发店,原来小东的专长是替别人理发。

    若麦说:他手艺很好,我们顾客很多,有我管着他,他开始渐渐地收住性子。我们店对面就是一家小书店,有时候我会进去逛一逛,买本书看看,不过我好像并不太怀念过去的日子,守着他,一日一日,都充满了爱和新鲜。刚去的时候,我们请不起人,我替客人洗头,老是弄湿他们的衣服,不过现在已经没关系了,你下次来广州,会发现我很能干哦,他忙的时候,我甚至也敢给客人理一个发了呢,嘻嘻,是不是有点不负责任?

    若麦是个多么文绉绉的女孩,可是为了爱情,她竟然变成了一家美发店的老板娘。丁当不得不承认,爱情改变一个人真的很容易。

    当然,丁当也给若麦回信,丁当的信是这样写的:若麦,亲爱的:南京的天气又开始变冷了,今年居然下了两场雪,雪都不大。我租的房子离单位很近,我每天走路去上班,秘书的工作很简单,老板对我也不错。我这人,也没有什么大的理想,好像就这样过一天算一天似的。胡一同整天都在外面带团,房子装好了,我们元旦的时候会结婚,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就结婚,好像是早了一点儿,可是早也是嫁晚也是嫁,随他去吧。

    你在外面,好好的,小东要是敢欺负你,我来广州替你出气。我结婚的时候,你回来替我做头发啊。

    想你的:丁当

    糖衣(18)

    (10)

    十二月的圣诞节,丁当结婚的前五天,城市里下起罕见的大雪。雪下得很大,一片,一片,一片,如白色的烟火,在天空静静缤纷。妈妈忽然阑尾炎发作,住进了医院,要动手术。丁当下班后立即赶过去,发现竟然是爸爸在陪着她。妈妈的唠叨少了,爸爸的脾气也收了,他们看上去像是换了两个人,也很亲密,像是从来没有离过婚,复合的迹象也越来越明显。丁当留下一些钱,觉得没有留在那里的必要,于是跟他们告别出来。

    天很冷,丁当忽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一个走路走得很慢的女人,手里拎着一个保温桶,和她擦肩而过。

    阿姨?丁当回过头迟疑地喊。

    女人回头,看着她。从她的表情看来,她的视力还不是很好。

    你是,阿明的妈妈?

    是的。她说,你是?

    我是阿明的朋友。丁当说,真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怎么,你看病吗?你的眼睛还好吗?要不要我替你做点什么?

    不是的。阿明妈妈说,阿明住院了,我来给他送饭。

    阿明,住院?丁当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还不知道吧,阿明得了重病,住院都一个多月了。

    他不在北京?

    研究生毕业后他就回来了,还不是为了照顾我,我在北京呆不惯,一个人在这里,他又老是不放心,所以就回来工作,谁知道阿明妈妈开始抹眼泪。

    阿明到底是什么病?

    胃癌。阿明妈妈说,他从小吃饭就不定时,唉。

    丁当靠在墙上,不做声,也做不了声。

    (11)

    她终于又见到他,她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再见的人。

    他躺在床上,冲她微笑。

    她走上前,流着泪,揉了揉他变得稀少的头发说:阿明,我来看你了。

    丁当。他唤她,是你吗?

    嗯。丁当把两个手指捏起来,举得高高的,啪的一下放开说:嘻,一个汤匙啪的一下掉进了碗里。

    丁当。他说,我一直在找你。自从我知道自己生病以后。

    是吗?丁当俯身问,你找我干什么呢?

    我想跟你说声对不起。阿明说。

    丁当捂住他的嘴:不许说,永远都不许说对不起。

    那我换三个字,阿明说,好不好?

    丁当缓缓地松开她的手。

    阿明缓缓地说:我爱你。

    丁当的泪猝不及防地流了下来。阿明继续说:那年,从你离开北京后,我就发现我爱上了你,那个在小时候借给我一条红裙子的小姑娘,那个坐在高高的楼顶上奋不顾身要往下跳的小姑娘,那个在我做了混账事后不声不息消失的小姑娘,我刚打算要给她幸福,却又迟了,你说,这该有多遗憾?

    不迟不迟。丁当摇着头说,你一定会好起来,一定会。幸福一直都离我们那么远,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

    阿明伸出手来,把丁当的头搂到他的胸前。他的心跳如那夜一样清晰,丁当死死地抓住衣服,不肯放手。

    糖衣(19)

    (12)

    刚刚装修好的新房宽大的客厅里,胡一同和丁当面对面地坐着。丁当有些艰难地说:我打算跟他结婚。对不起,因为为了这一天,我已经等了整整十年。

    我早就猜到。胡一同说,我一直担惊受怕,没想到只差五天,我还是没能得到你。

    对不起。丁当说。

    我要听的不是这三个字。胡一同站起身来,背着丁当挥挥手说,你走吧,你本来就是自由的,不用给我说理由。

    一同。

    走吧。

    丁当转身,推开门,离去。

    (13)

    恭喜你。丁当对阿明说,主治大夫说,你有完全治愈的可能。

    阿明很高兴。

    我们结婚吧。丁当对阿明说,就下个月,好不好?

    等我好了,我一定娶你过门。阿明伸出手,揉了揉丁当的头发。

    可是,丁当撒娇地说,人家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嘛。

    不知羞!阿明刮她的鼻子。

    等你病好了,追你的女孩一大串,哪里还轮得到我。丁当把嘴嘟起来。

    阿明把头仰起来,像是在思索。丁当啪的打他一下说:拜托,女生倒过来求婚,你还那么转啊,你也太不给面子了吧!

    丁当的样子很可爱,阿明忍不住咧嘴笑起来。病房外,阿明的妈妈靠在门边,偷偷在哭泣。

    (14)

    春天来了。

    广州的春天来得比任何地方都早,花裙飞满了每条街。

    若麦一早来到店里开门,就看到了蹲在门外的丁当。她惊喜地拉她起来说: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早打个电话?

    若麦的肚子已经高高地隆起。丁当兴奋地敲一敲说:坏若麦,隐瞒军情。

    你不是新婚吗,我可不敢打扰你。

    我们没有结婚。丁当说。

    啊?

    医生说,他应该还有半年的时间。我瞒着他的病情,求了他好久,他才答应和我结婚。可是没想到,就结婚的前一晚,他死掉了。丁当说,只差这一晚,我终于还是没能如愿。

    若麦拥抱丁当,在她耳边叹息:丁当,你打算怎么办?

    还没想好。丁当说。

    总会过去的。若麦安慰她。

    我相信。丁当说着,眼角扫到桌上的一本书,笑着拿到手里说:还是那么喜欢看书?

    店里多点书好,顾客做头发,有时候要好长时间,看爱情小说,最能打磨时间。若麦微笑,这本不错的,你看了准哭。

    那本小说名叫《糖衣》,封面有行小小的字:爱似糖衣,我囫囵吞下,享受刹那甜蜜的错觉。

    丁当把书捧在怀里,埋下头,忽然很大声很大声地哭了起来。

    临暗

    临暗上部序你必须听!她站在他面前,口气不容置疑。

    她把她的IPOD的耳塞塞到他的耳朵里,他歪了一下头,始终是没能躲开。耳朵里传来的音乐是奇怪的,吉他的前奏,完全听不懂的歌词。她站在他面前,一脸严肃的表情。

    他把耳塞取下来,扔到沙发上。人站起来,走到窗前,点燃一根烟。

    她站在他身后,背对着他,眼泪掉下来。

    一分钟后,她拿起他的烟盒,用他的打火机,也点燃了一根烟。

    她坐到沙发上,盘着腿,一面流泪一面抽烟,样子很有些滑稽。这是这个月来他和她之间的第N次冷战,一个月前,他们互相称对方宝贝,用同一双筷子吃同一个碗里的面条。一个月前,他信誓旦旦地对她说:小爱,我会爱你一万年。

    这就是爱情。

    他终于拉开门走了。她被香烟呛得七荤八素却坚持着没有昏过去。她近乎于倔傲的把香烟再次送到唇边,继续盘着腿坐在沙发上,眼角的余光掠到放在门边的一双大大的拖鞋。一只朝南,一只向北。

    这就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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