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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晓月,如果你吃饱闲着没事做,外头的沙滩上,多的是金发碧眼的性感美女任你泡,烦请自便,不要吵我办公可以吗?”

    慕容旭日把手上的签字笔一丢,自堆积如山的文件中抬起头,浓眉紧锁,愠怒地瞪着他的双胞胎弟弟慕容晓月。

    那家伙已经在这里废话了三个多小时、喝光他七杯咖啡、吃掉三块蛋糕,并且打扰了一个会议……他……

    他……他还不烦吗?天哪!谁来救他的耳朵免于流脓阵亡。

    “唉!‘忠言逆耳’。老大,枉你身为一名主事者,怎么连听纳谏言的雅量都没有,实在是太令小弟失望了。”

    慕容晓月依旧是那副鬼才在乎的吊儿郎当样,浑不将大哥的驱赶听入耳里,屁股紧粘住沙发椅,喝下他的第八杯咖啡。

    “你既知道我是一名主事者,就不该在我办公的时候,弄一堆照片来打扰我工作。”旭日咬牙切齿,拒绝继续接受听觉和视觉的骚扰。

    抱起桌上那堆晓月不知打哪儿收集来的美女照,塞进他怀里,既然没人来救他,他决定自救。拎起晓月的衣领,动手轰人。

    “这些东西,你留着自个儿享用吧!慢走,大哥不送了。”

    “等一下,大哥大!我是为你好那,担心你再这样蹉跎下去会孤老终生,很可怜的。”趁着还没被丢出大门,晓月急急喊道。

    “谢啦,小弟!你的友爱风范大哥会一辈子铭记在心,永志不忘,不过这些东西……”旭日斜睨着那照片上一张张娇美如花、温柔娴雅的千金闺秀容颜,浓飞的剑眉轻挑地扬了扬。“大哥不想要、用不着、也不需要。

    你就不必多费心思了。”他打开办公室的大门,顺势把烦人的小弟往外丢。

    “慢着——”晓月不得不拿脚抵住门板,哀嚎。“老大!就算你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只要说一声,小弟即便赴汤蹈火也一定帮你找来,只要你别再……”上帝明鉴!他已经看不下去老大拿工作当生命的疯狂劲了。

    再这样下去,老大会早死的。

    砰!雕花桧木大门当着晓月的鼻子关上,门外依稀还可以听到一声凄惨的悲鸣——为那英年早夭的可怜鼻子哀悼。

    旭日整个人瘫进办公桌后的大皮椅里,为小弟临走前那番话啼笑皆非。

    他不喜欢女人?

    不!严格说来,他爱女人柔软的身体,因为抱起来很舒服。可是女人哪!她们是天底下最难缠、最爱耍心机、却又最矫揉造作的动物了。

    他永远也搞不清楚女人那颗漂亮的小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东西?索性避而远之,少惹麻烦。然而讽刺的是,他还是对女人动了心,而那个“女人”偏偏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

    晓月说,只要是他看上的,不管男人或女人,他都有办法弄来给他。

    可是,假若他要的是个拥有女性身体,男性灵魂的人又该怎么说?

    他忘不了两年前那一个雨天,在孤儿院里初见的“苏珊娜”,而那时候的“她”,身体里住的却是“凯宾”的灵魂。他可以很轻易地看穿“她”的本质,并且放心地与“她”交心,可是对于一个完全的女人,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如今,凯宾和苏珊娜,一个是他的老板、一个是老板夫人。他们早恢复正常,结婚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了。

    只剩下他,独自品尝着这磨人的相思,被那骨子与众不同的中性气质迷惑了心。因而了解,他一直想要的是聪明、慧黠、又坚强的终生伴侣。

    不仅可以体贴他,甚至能够了解他的“MAN’S,TALK”。他不会把他的爱恋与眷宠留给情人,却将心思与想法和男性知己分享。

    虽然时下大半数的男人都是这样做,但不烦、不累、不无聊吗?“爱”还要分等级、分类别。天哪!这么复杂的事情,他做不来。

    再一次丢开手中的文件,这才发现一直以来被他当做避风港的工作,也有面目可憎的一天。

    看来夏威夷是住不得了,这里的步调太悠闲,不适合想要遗忘过去的人舔舐伤口。

    下一次他该请调到哪里呢?沙特阿拉伯如何?听说中东人十分排外,等闲不准外商进入他们的国家分享福利。他倒想挑战看看,越困难、越麻烦的事,其伴随而来的刺激也越大,或可就此斩断他对“老板”的妄想也说不定。

    对!现在就去准备。即知即行向来是慕容旭日最大的优点。捉起桌上的车钥匙离开办公室,走进总经理的专用电梯直下地下停车场。

    他开车的技术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进步,依然莽撞,猛地一个大回转冲出停车场之际,一抹纤白身影有如雷电闪光迅忽出现在他车行的轨道上。

    说时迟、那时快。他紧急踩下煞车,间不容发地闪过那抹“幽魂”,车头狠狠吻上路边的行道树。

    “没撞到吧?”他抚着晃得有些儿晕眩的脑袋,第一个闪过脑海的清明思绪是——那位小姐呢?

    颠簸着脚步下了车,他在车轮底下找到一个鼻息咻咻的女人,可她的模样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是重伤昏倒;要他说的话,他会认为这位小姐好梦正酣。

    没搞错吧?“小姐、小姐……”他扶起她的身体小心唤着。

    这女孩似乎还很小,纤细的骨架子支撑着一具瘦弱的身体,她有着一张清秀、白皙的脸孔,——那种白皙是属于很不健康的白。旭日分不清她这份病态是源于车祸受创,还是早已生病。

    抱起她塞进车里,他立刻掉转车头,毫不犹豫开往医院。

    “唔……”蓦地!一声若有似无的嘤咛分散他专注于开车的心神。

    “小姐?”旭日看到身旁的女孩似乎蠕动了一下。“别担心,我马上送你上医院。”

    “医院?”那双原本紧紧闭着的翦水秋瞳突然睁了开来。黑眸的主人挣扎着想要坐起身,却因为身体的虚弱,而无能为力地倒下。“不……不要……我不要去医院……”

    “不行!你的身体需要医生的诊治。”他看她才应该学蜗牛一样,时刻背着医院同行才对,一副随时快断气的模样。所以说标准的女人太弱了,弱得他不敢要,担心一碰即碎。

    “我没事,真的……呼呼……”她辛苦地喘了两口大气,接着道:“拜托!不要送我去医院。”

    “你非去医院不可。”他脑筋秀逗了才相信她的话。

    要是她外表没事,却受了严重的内伤突然暴毙怎么办?届时,他岂不要背上过失杀人的大罪了。

    “不要——”趁他一个不注意,她急忙打开车门,就想往外跳,死也不肯再进医院。

    老天爷!救救她吧。她可不行再在医院出现,如果让人发现她的心脏到现在还不能顺利跳动,有时候一分钟跳一下,有时候一分钟跳一百多下,相信她进医院的目的地绝对是在——太平间。

    “喂!”多亏他反应够快,及时在她跃下车门刹那拉住她的身子。“你找死啊?”险险被她吓得魂飞魄散,这笨女人居然想在大马路上表演跳车特技,嫌命太长也不能这样搞啊!

    “放开我,我死也不进医院——”她大吼一声,猛地一阵晕眩袭来,两眼一翻又昏过去了。

    现在是什么情况?旭日踩下煞车,看着怀里的病美人、再望望对街的医院,理智和情绪在脑海里拔河,送她进医院?还是……

    他妈的!他用力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掉转车头。

    他不该这么做的,将来他一定会后悔这个决定,不!他现在已经后悔得天崩地裂了,可是……天杀的!他发现他居然狠不下心来拒绝这个陌生女孩的苦苦哀求。一咬牙,他还是把她带回了他的公寓。

    “好难过……”莫愁儿冒着冷汗,感觉全身的细胞都在跟她抗议过度的操劳与酸疼,她每一根骨头、每一条肌肉都好痛,这具身体像是被卡车辗过似的,令人难受又不适。

    所谓“人算不如天算”,此刻,她非常惨烈地用自己的身体体会了这句至理名言。

    当初只想到这具身体与她的波长同调,能够接受她的意识转换,却忽略了一具病死的尸体,即代表了肉体本身的虚弱,哪禁得起意识转换这般强大能量的冲击,搞得她现在半死不活,全身三百六十多块骨头时时威胁着要散掉,天哪!她快痛死了。

    “小姐,你可千万要坚强下去。”旭日殷勤地为她换下额上被汗水沾湿的毛巾,心里真正祈祷的是:“拜托!你可千万别死在我家里。”

    打三天前将这女孩带回来,她就躺在床上哀鸣了,整整七十二小时,她昏了又醒、醒了又昏,一直没恢复意识。

    直到现在,他的悔恨已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早知道她的身体这么差,他就该立刻送她上医院,做啥带她回家呢?他一定是发了失心疯,叫恶鬼蒙了理智,才会做出这等蠢事。

    “坚强?”莫愁儿在心里大骂。“我还想‘撞墙’呢。”

    不知道会不会比较快解脱?哦!她好痛,快痛毙了。“啊——”

    “小姐……”她突然地吼叫,差点吓飞了他的三魂七魄。赶紧弯下身压住她乱舞乱动的四肢,以防她伤到自己。

    他决定了。不论她是否抵死不进医院,他都得打电话叫救护车,她的情况已不容许他一时心软了。

    “唔!”莫愁儿在他抱住她的同时,发出一声轻微、满足的呻吟。

    好舒服!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打这股暖源紧紧包裹住她疼痛的身躯,那原在她四肢百骸莽冲乱撞的能量就得到了一条安抚和宣泄的管道。

    她知道这世间万物都有一定的磁场,阴与阳、正与负,相辅相成的磁场可以彼此沟通能量,很久以前有人称此现象为“心电感应”。在古中国,他们经由修炼气功而增强本身这方面的能力。

    可是她想不到在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年代和时空中,居然这么好运让她碰到一个与自己磁场完全相融的人,救她一命。她不相信天意,然而这般的巧合却真是世间少有。

    终于安静下来了。旭日缓缓松下一口气,没发觉他那因她的疼痛而忧心难安、高高蹙起的眉峰在见到她恬适的笑容后,正悄悄地抚平中。

    “老天!多亏你救我一命。”她依然虚弱,但真心感谢的笑容却十分诚挚。“这回要是没有你,我铁是死定了,谢啦!”

    “不必客气,我什么也没做。”他不是很明白,她的谢意所为何来?

    “你抱着我就是救了我。”她紧贴住他的胸膛,感觉他炽热的体温渐渐温暖了她僵硬的四肢、体肤,使它们变得越来越灵活。

    “啊——”经由她的提醒,他才发觉这种女下男上的姿势实在很暧昧。

    有一股热意从他的心口升上脖子、脸颊、额头,好像连百会穴都要冒出烟来。感谢他这一脸浓密的虬髯吧!因为它们的遮掩,没人看穿他纤薄易红的脸皮。一个容易脸红的男人,简直丢尽他祖宗十八代的脸。

    “对不起。”

    他迅速放开环着她腰部的手。

    “哇——”没想到他会突然放手,害她险些栽到床底下。“你做什么?想摔死我不成?”她余悸犹存地搂紧他的腰,可不想刚复活又立刻再死一次。

    “男女授受不亲。”他严肃地扳开箍在腰杆上的纤纤玉手,不能说这样软玉温香的触感不好,只是占一个病人的便宜是不道德的。

    “谁说的?”送给他一个充满不屑的白果子。身为一名天才科学家,她向来不承认那些不能在实验室里做出实验证明的道理。

    “老祖宗。”他同样回她一记大白眼。所有人都这么说,谁晓得哪个是始作俑者?

    “好啊!他姓啥?名谁?哪个时代的人?做什么行业?在何种情况下说出这句话?”实证、实证。科学家做事是讲求证据的,没凭没据的,谁理他?她照样死抱住他的腰不放。

    “我怎么知道?”他忍不住怒吼。奇怪!世界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他可不可以告她性骚扰?

    “不知道就乖乖躺下陪我睡觉。”开玩笑,他是她的救命灵丹耶!她会这么轻易就放过他?别闹了,又不是活腻了。

    “你……”旭日再度被这个陌生女子的豪放言语惊吓得瞠目结舌。然而她真的压下了他的身体,当他猛然察觉她的四肢正与他的交缠。“喂——”他已经控制不住身体那股欲火奔腾。

    她是个小女孩。他告诉自己!

    她是个病人。他再度警告自己!

    他要是碰了这么一个小病人,他一定会下十八层地狱,可是……他诅咒这个妖女在第十九层受罚,她居然这么不要脸、浪荡地勾引男人,而这个倒霉男人却是他——慕容旭日,他奶奶的,该死!

    当莫愁儿再度清醒,天空已被浓浓的墨水染成一片漆黑,惟一的光明只剩床头柜上一盏晕黄小灯。

    她转转颈脖、动了下手指和脚趾,它们已经能够随她的意识活动自如。这都是那个男人的功劳。

    她没忘记那个有过二面之缘,却都以吵架收场的有缘人。他呢?记忆中,她遇到的是个道德感异常强烈、全身散发出慑人气势、敏锐如鹰的男人。

    直觉地,她并不欣赏这种男人,他太粗犷、太硬、太冷、太……对他的批评在不经意瞥见枕边那张侧卧的睡脸后,又多了两项——太丑、太脏。

    这男人有着一脸的毛,头发和胡子,完全遮住了他整个五官和脸形。这样的人如果往马路上一站,远远望着,肯定分不出哪边是他的后脑?哪边是他的脸?

    噗哧!她忍不住好奇地拨开他的虬髯观察他,他的胡子握在她的手里,扎扎、痒痒的;不舒服,但也不会太难受。

    她意外地发现躲在那浓密黑毛下的是两片相当性感、完美的唇形,粉粉的颜色、丰润如水凝。这样的唇放在女人脸上会让人垂涎欲滴,但生在男人脸上,竟也性格得叫人期待他的吻。

    他的鼻子长得也很好看,直挺挺的,高高耸立在那张看似粗鄙却线条细致、温和的脸上。一双斜飞入鬓的剑眉点出了男子的气势与威严,不知道他的眼生得怎么样?如果他剃掉胡子,或许……

    老天爷!莫愁儿轻皱琼鼻,赶紧放下好奇探索的手。

    这个男人是祸水。她才稍微注意他一下下,就差点被迷昏了心智。

    她已经无法以观察实验品的眼光研究他,这是一种奇怪、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而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代表——危险。

    迅速溜下床,还是离他远点儿好,远远站定离床三尺处,判定这是安全距离了。她才开始探索这间卧室。

    “开灯。”弹了两下手指,电灯依然不亮。她方想起这里已经不是二十五世纪的地球,科学没进步得这么快,一切家电用品可以探查出人们的要求、进而满足其需要。

    看来她得亲自动手了。放眼搜寻四周,终于在墙壁角落给她找到电灯开关,啪一声,按亮它。

    环视迟来的光明——“还不错。”她满意地点了下头。

    幸亏她向来勤劳,在研究科学进步的同时,对于科学史的沿革也稍微涉猎了一些,二十世纪末的生活虽然没学过,但书本子上的描写倒看了几遍,相信适应起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再了不起,顶多她亲身着手改装它,这些小玩意儿,费不了多少心神的。

    打开衣柜,里面是清一色的西装、衬衫;颜色、式样单调得叫人掬一把同情泪。难怪她只不过借他的体热温暖一下僵硬的身体,他就惊慌失措得好像她要强暴他一样。由这里她可以看出床上男人律己甚严到什么地步,很典型一个无趣的家伙。

    “喂!借你的衬衫一穿哦。”管他有没有听到,她礼节到了就算。

    径自抽了一件他的衬衫躲进浴室,再次为这里落后的设备哀嚎。热水的温度居然要自己动手调。

    她决定了,改明儿个要改装这间屋子里的电器设备,一定先从浴室开始。没办法,谁叫她最喜欢洗澡,一天不洗个两、三次,老觉得皮肤上像有虫子在咬,难受死了。

    最后,当莫愁儿步出浴室,已经是三个小时后。而那间浴室,自然无法避免地被她改了个面目全非。

    下一个进去的人有“福”了,他将会尝到什么叫惊心动魄、肝胆俱裂的滋味。

    事实上莫愁儿会走出浴室不是因为洗好澡;就算没洗澡,她也喜欢躲在浴室里玩水。引得她舍下最爱的是一股香味,甜甜腻腻的,不感动心灵,却触发了她口腔中的唾沫止不住泛滥、奔流。

    “这就是‘食物’的味道吧?”她想。科学越进步,人类生活越便利;凡事机械化、精简的结果就是——食物规格化。

    繁琐、精致、费时的美食闪边去吧!谁有空做那玩意儿?平常吃点太空速食,维他命、矿物质、蛋白质……五样生命必须元素齐备也就够了,省时又健康;再不济,真控制不住口腹之欲,五花八门的冷冻食品足以解馋,没人会花时间下厨烹饪的。

    所以当莫愁儿在厨房看见一条忙碌的精壮背影时,着实吓了好大一跳。

    那个一派王者之尊,高高在上,却又酸又腐的男人居然会穿起围裙在厨房挥弄锅铲,而且瞧他那利落、快速的架式,还挺有模有样的。

    一阵油烟夹杂着食物香味钻进她的鼻孔,她贪婪地闻了又闻,连口涎都不受控制地溢出唇缘。天晓得她有多久没接触到热腾腾的食物了?“宇宙黑洞”里的牢饭差劲到连猪都不吃。

    “嗨!可以吃了吗?”她实在忍不住了。吃了四百年的猪食,她迫不及待想要恢复做为人的尊严。

    乍闻人声,旭日的身子猛然一震,手中的铁铲准确无误地敲中料理台上的磁盘,磁盘立即应声碎裂。

    “你……”他豁地转身,瞠大的眼珠子有暴出眼眶的危险性。“我不是做梦,你真的在这里……”他一副饱受打击,快要昏过去的模样。

    “废话,是你把我带回来的,你忘了吗?”她踏进厨房,无比惋惜地望着料理台上的一片惨状,可惜了一块上好白玉盘。这东西拿到二十五世纪可以卖到一笔天价呢!

    他倒希望能忘记。咬牙转身迅速收拾好垃圾,重新洗好一块盘子装置糖醋排骨,将最后一道菜端上餐桌,他坐在餐厅等她,有些事情得和她谈清楚。

    他不理她,她只好自己找妥碗筷,跟在他身后,落坐餐桌。

    主动添好一碗饭,她拿起筷子,扒进四百年来第一口温热的食物,随即满足地笑眯了眼,感激上天赐我们食物,虽然只是一口小小的白米饭,但它的美味却是笔墨难以形容的。

    她感动得快哭了,吸吸鼻子,氤氲雾气迅速笼罩她的眼,她贪婪地一口又一口吃着这得来不易的白饭,转瞬间,一小碗米饭已告罄见底。

    旭日两只火眼亮闪闪,这陌生女孩的“大方”与“自在”直叫他忍不住火冒三丈。主人都还未动筷,她倒吃得挺高兴的嘛!典型一个没规矩、没教养的野丫头。

    飞扬的剑眉高高扬起,若非自幼庭训严格,用餐时间不得发脾气,他会立刻将她抓下来,命令她背一遍国民礼仪规范。

    他端起自己的碗,一边吃着,一边死命瞪着她。感谢慕容夫人家教良好吧!否则今天她决计坐不上他的餐桌。

    察觉到两道死光笔直射在她脸上。莫愁儿慢一拍发现,主人正非常不爽地瞪着她。

    “看我做什么?我拿碗、筷的姿势不对吗?”

    他不语,从鼻孔中喷出两道硫磺味儿十足的火气。

    这也是慕容家的家训,用餐时不得说话。

    “还是我脸上有东西?”开口的同时,她开始搜寻脑中的记忆库,记得他应该会说话才对。他还骂过她呢,怎么突然变哑巴了?

    “哼!”冷冷的轻哼滚出喉头,他低下头,不想再看她一眼。平常他不会对女孩子如此无礼的,众所皆知,“苏氏”的慕容总经理待人一向冷淡有礼,却不失温文儒雅。实在是她的态度太惊世骇俗、无状粗俗,竟然……

    想起他一个大男人,竟被一名小女子强拉上床,控制不住的,他一肚子怒火就翻滚奔腾得直威胁着要肆虐大地。

    “喂!你煮的东西挺好吃的,这是什么?”她挟起一块糖醋排骨塞进嘴里,仔细品味着那股酸酸、甜甜的美味,牙齿都软了。

    一个草包美人,聪明面孔、笨肚肠。他根本不屑回答这种没水准的蠢问题,索性转过头,懒得理她。

    “嗨!这个绿绿的也很棒。”她指的是蚝油芥蓝。“那是什么汤?怎会稠稠、粘粘的?不过很好喝。”那是一碗酸辣汤。

    这女人笨得相当彻底,他现在连看她都懒了。

    得不到任何回应的对话,任何人都持续不下去的。

    莫愁儿干脆闭嘴,专心吃东西,筷起匙落,动作快得像蜜蜂采蜜,转瞬间四菜一汤的晚餐已盘盘见底。

    “看不出来你这么会做菜,不过份量太少了。”吃完后,她下评语。

    “废话。”他重重地搁下只吃了一口的饭。谁晓得她要在这里吃饭?又怎料得到她食量大得惊人?

    他一睡醒,发现床边无人,还以为麻烦走了,兴高采烈地做了顿晚餐打算犒赏自己这三天来的辛苦,哪知她突然又冒出来,吃光他的晚餐,还嫌他做少了……上帝!他到底惹上什么麻烦了?

    “干么这么大声,我在夸奖你那。”比嗓门,莫愁儿可不会比他小。

    “多谢,心领了。”他挑了挑飞扬的剑眉,压下骂人的冲动。“你既然没事,可以走了,再见,不送。”

    “走?你要我走去哪里?”

    “回你家去。”

    “我家?我没有家啊!我打算暂时住在这里。”她说的是实话。打一出生被检验出智商高达三百,她就被带离父母身边,送进实验室里,以特殊的方法栽培成人。

    她的身体可以随时丢弃,但她的聪明才智却是人人急欲争取、保护的。

    今天,她的发明能力会被喻为环宇第一,实验室里那些试管功不可没。只是谈论到家、父母、感情、礼节……这些东西,却是她那长达数百年的人生里,从未体会过的。

    “你想威胁我?”他以着控诉的口吻吼道。想不到他慕容旭日也会有遭诈骗的一天,太阳要打西边出来了。

    “不要拐弯抹角,直接说吧!你要多少钱?”

    “我要钱干么?”她真正需要的是一处遮风避雨的地方,最好还能有一个人教会她适应二十世纪的生活。

    又是一个愚蠢无比的问题。而她看起来却不像个笨到无可救药的傻瓜。旭日狠狠地瞪着她,那不是一张美艳无双的俏脸,只能称为清秀。黑而细长的眉、平常的鼻,不扁也不挺、平常的嘴,不大也不小……综合她的五官来看,甚至比不上他弟弟晓月的精致。

    皮肤白皙大概是她惟一的优点,但那是一种惨白,透露着不健康的讯息。这样一个平凡透顶、马路上一抓,五块钱一把的寻常女人,却令他心悸。

    是那双眼的关系,黑白分明地透着说不尽的聪明睿智与机灵敏锐,庞大迸发于周身叫人不敢小觑。他蓦然发现,这一次,他真的惹到一个甩不掉、抛不开的超级大麻烦了。

    “你到底是谁?”他收敛起所有的狂怒,沉静而严肃地问道。

    “我叫莫愁儿,编号○○一三八七。”在未来,人类的出生是编上号码的,有了这个号码,你才可以享受所有既生为人的权利。

    “什么编号?”情况越来越不妙,他微眯了眼,危险的气息隐隐射出,这女孩难道是联邦调查局的罪犯?“你究竟是打哪儿来的?”

    “未来啊!二十五世纪。”诚实是美德,她从未想过要隐瞒他。

    他奶奶的!他蓦然呼出一口气,紧绷的四肢与肌肉在同一时间松懈下来。

    搞什么飞机?还以为她是什么难缠的角色呢?想不到……他竟然被一个装模作样的神经病给耍了,见鬼的混帐王八蛋。

    现在他知道她从哪儿来了,除了精神病院不会有其他地方。打个电话叫救护车吧!这疯子眼前虽然只会撒谎,但谁晓得她私底下有没有暴力倾向?

    不过得等他先洗把脸再说。老天爷!他被她整翻了。

    走过去打开浴室的门。

    “等一下——”莫愁儿急喊,想在他踏进浴室前警告他,浴室已被她改造过了,请不要太讶异。

    可惜旭日理都不理她一下。他要是再听信神经病的言语,他就是白痴。径自走进浴室。

    时间安静了三秒钟。莫愁儿捂住耳朵、闭上眼睛,不忍瞧见救命恩人的惨状,然后……

    一连串的凄厉嚎叫从浴室不停地冲出来,音量之尖耸直欲轰垮整栋大楼。

    慕容旭日——那个有“福”之人,正在亲身品尝“惊心动魄”、“肝胆俱裂”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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