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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识她,在一个舞会。

    每个女人都穿露背装,厚底鞋,拔光了眉毛,搽红了嘴唇,她是不一样的,她穿一条白丝的长袍,一张脸没有一点点化妆,长发自中分开,瀑布般地撒在肩上。

    这么美的头发。我从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头发。

    她一点化妆都没有。没有穿胸罩。没有做作。

    她看上去象一朵莲花,然而她的眼睛,带点邪气,又不太象一朵莲花了,我该怎么形容她呢?我想不出什么适当的字句。

    我看牢她。

    隔了人群,我看牢她。

    这个舞会里的客人太多,明星,名模特儿,画家,作家,凡是出点名的人都来了。这是纪念一张报纸二十周年的酒会。而我,我自己开了家小小的广告公司,所以我也是座上客之一。

    我注视看她。

    她却没有看任何人,她坐在一张丝绒沙发里,捧着一杯酒喝,喝完了一杯又一杯。事实上她喝了很多,她有点醉意了。

    一个年纪很轻的男人跑过节与她说话,她没理会,那个男人似乎是一个明星。她没有理会他。

    然后我看到她把头靠在沙发背上,当着那么多的人,她哭了。她的眼泪缓缓地流下她白玉似的脸颊,她哭了。

    我忍不住,我掏出了我的手帕,我走过去,我递上我的手帕,她接了过去,擦干了眼泪,放下了酒杯。

    我说:“我送你回去。”

    她站起来,脚步有点不稳,我扶了她一下,她拂开我的手。我再扶她,她没有反抗。

    我们离开了那个酒会。外边天气有点凉,而且风大。

    她那件白色的丝袍被风吹得贴着她的身体,她不是那种大胸脯的女子,但是我从没有见过比她更性感的女孩子。她是那么美,她那种神态,那种茫然的神态。

    我说:“我的车子在那边。”

    如果她以为我开的是一辆麦塞底斯,或是积架,她就错了,我只有一辆小小的福斯威根。

    她听话地上了车。

    我问她,“住哪里?”

    “落晖道,十号。”她答。

    她还没有喝醉,她的头靠着玻璃窗,没有看我。

    我说:“女孩子不应该喝酒,尤其不该喝烈酒。”

    她笑了,雪白的牙齿,有一颗特别尖的犬齿。

    我看着她。她是这么的美丽。

    我把车开到落晖道十号,那是一间老大的洋房,西班牙式的红顶,几十株冬青树。

    “你的家到了。”我说。

    她推开车门,然后回过头来,她说:“我叫王如璋。明天有空喝咖啡?”她看着我。

    她的酒意完全消除了,眼神清澈如寒星。

    我伸出手,我说:“我是一个结了婚的人,看我的结婚戒子。”

    她一怔。但是她没说什么。

    “我不能与你喝咖啡,我是一个规矩的男人。”我说。

    她转身,回去了。

    她推开黑色的雕花大铁门,风还是很大。今天的风真是很大,她的白色衣服又贴在身上了。

    我甚至已忘记了她的名字。

    第二天我到公司去。我知道她的身份。她是王中川的独生女。王中川有一间银行,一间报馆。他不是本地最有钱的人,事实上他也不是本地的大名人,但是他已经有足够的一切了。王如璋是他的独生女。

    她一个人坐在她父亲报馆的酒会上,哭。

    她为什么哭?

    我不明白,一个天之娇女,哭了,在那么多的人面前,然后还叫我去喝咖啡。我不认为这是奇遇。这是绝对不是奇遇,我只是觉得怪异。

    过了没多久,我就把这事情忘了。

    然后我接到了上个电话,我的女秘书接进来的。

    “谁?”我问。

    “她不肯说。”女秘书说。

    “她?”

    “是,一个女子。”女秘书。

    电话接通了,一个低沉而好听的声音问:“丹尼?”

    除了我的妻子之外,没有人叫我丹尼。

    “是。”我说:“哪一位?”

    “我姓王。王如璋。”

    我的记忆完全回来了,雪白的长袍,一头乌发,玉似的一张脸——“王小姐。”

    “你记得我?”她问。

    “记得。”我说;“那天是我送你回家的。”

    “是。”她问:“有空喝一杯咖啡吗?”

    我笑了,我看看表,“你只有法律说已婚男人不能与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喝咖啡吧?当然,我警惕自己,千万要控制自己。我结婚七年了,我有两个孩子。”

    我拿了外套,然后我乘电梯下楼,一进那茶厅,我就看到了她,她对着我笑了。

    雪白的衬衫,雪白的粗麻裤,这么热的天气,她身上纤尘不染,滴汗全无。她不是生活中的女人,她是神话故事里的女人。

    我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

    “啤酒?”我问:“你总是喜欢喝酒。”

    她笑笑。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问她。

    “很容易,这个地方是这么小。要找一个人很容易。”

    “你甚至叫我丹尼。”我笑。

    “你真的结了婚?”她问。

    “当然真。”

    她看着我,“你不象个结过婚的男人。”她说得很认真。

    我笑,“结婚又不在额上凿字,当然看不出来。”

    她也笑。

    “你找我,只是为了一杯咖啡?”我问。

    “是,”她说:“谢你那天送我回去。”

    “今天我也可以送你回去。”

    “今天不必要,”她指指茶厅的长窗外,“家里的车在等着我。”她告诉我。

    我看向窗。是的,我看到辆RR的银影型。

    我说:“我只开了一辆福斯威根。”

    “但是你很快乐,是不是?”她问我。

    我点点头。

    “你有妻子,有儿女,有一间赚钱的广告公司,你是健康的人,一个快乐的人,我羡慕你。”她低下了头,她的睫毛闪动着,“你幸福。”

    为什么对一个陌生人说这样的话呢?我不明白。我只不过送她回家而已。但是我觉得与她在一起,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清新感觉,甚至乎有点邪气,但是我喜欢与她在一起喝咖啡。

    “你只有一个小时。”她说:“四十分钟过去了。告诉我婚姻生活是怎样的?你今天回家,会不会对你妻子提及我?”她很好奇地问。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不,我不会告诉我妻子,我不会告诉她,我在下午与一个美女喝了杯咖啡。为什么呢?我很低怕烦,所有的男人都怕烦。

    她笑了,眼睛里闪过一丝狡猾,“你不会提,是不是?我猜对了。所以我不要结婚,丈夫们,丈夫们都是一样的,嫁给他们,为他们劳心劳力,然后一个女人打电话上去,那个丈夫就下来了。喝一杯咖啡?”她笑了。

    她笑得这样讽刺,我觉得愤怒,是否因为她说中了我的心事呢?是不是呢?七年的婚姻,没有使我厌倦,却使我觉得有如刻板文章。

    所以我下来喝一杯咖啡?

    或者我的精神需要调剂,但我决不会再与这个太过分聪明,奇怪的女孩子在一起。

    我站起来,“我的时间到了。”我说。

    她笑笑,毫不介意我的无礼,她伸出手道:“请。”她手腕上的银镯子发出相撞声。

    我付了账,愤怒地出了茶厅,我走到停车场,开动了我的车子。我觉得我笨,这个女孩子比一只狐狸还要狡猾,今天我让她作弄得这么尴尬,几句话就把我逼得下不了台。

    太厉害的女。

    她能有几岁?二十一?二十二?

    而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是一个听话的女子。我说一,她是一,我说二,她是二。她有点钝,然而不失为一个好妻子,我对她忠实,我想我是爱她的,而她,毫无疑问地爱我。或者她不清楚什么是爱,但是她对我是死心塌地的。

    她与王如璋是完全不一样的女子。

    我应该说什么呢?我根本不应该将她与王如璋比较。

    那一天我回了家,我是沉默的。

    第二天一早,王如璋熟悉的声音又来了。

    我的心情是矛盾的,我居然有点喜悦。

    “我知道,”她说:“我在勾引你。要不要去兜风?”

    我是这样地吃惊。我真应该顿时当机立断地挂上电话,但是我受不了这样的引诱。

    “为什么选上我?”我问。我问得很低沉。

    “你吸引我,我从来没有追求过有妻子的男人。”

    “你觉得好玩?”

    “是的,好玩。”

    她的坦白使我倒抽一口冷气。

    “怎么样?你可出来?”她挑战似的问我。

    她是这样挑逗,使我沉不下气,我到底是一个男人,她这样公然来惹我,我不相信吃亏的一定是我,但是我毕竟是有理智的人,我不可以跟她去胡作胡为。

    “请你找另外一个人去玩吧。”我断然地说。

    “多么好的丈夫!”她在电话那边格格地笑。

    我说:“王小姐,象你这种年纪的女孩子,应该尊重自己一点,也尊重别人一点。”

    她的声音忽然软了下来,柔得象一片水。“也应该少喝酒,是不是?你为什么吸引我?因为你从不听我指使。因为你存心教训我。”

    “但是我不好玩,人与人之间,不该提到这个‘玩’字。”

    “你的教训又来了。”她说。但是这次她没有笑。

    她的态度好多了。

    我说:“好好学乖一点。”

    “与我去兜风?我答应你会乖。好不好?教我。从来没有教过我,他们都当我是一个孩子。”她的口气,也的确象一个孩子,一个很纯洁的孩子。

    我叹了一口气。

    我是堕入情网了。

    不是情网,只是一张网,一张很奇怪的网。

    “陪我去兜风,”她的声音软得使我酥迷,“好不好?然后你可以一直教我做人的正当方式。你可以教我,我相信你可以教我。”

    “你——”我说不下去了,“太多人宠坏你了,我不想这么做,我不要宠你。”

    “你没有宠我,”她低声说:“我在苦苦求你,是不是?我只请你出来兜风。”

    “你要见我?”我不相信地问:“想见我?”

    “是,我要见你。”

    “为什么?”

    “我不知道。”她说。

    “你在什么地方?”

    “在楼下。”

    我笑了。“你何必这样?你只要一招手,就可以找到两卡车的男人,何必一直在楼下等我?”

    “我爱你。”她说。

    “不!”

    “是的。别问我为什么。”她突然挂断了电话。

    我呆住了,我坐在椅子里呆了十分钟,然后我拿了外套,按了电梯,飞快地下了楼,她站在门口。

    天在下雨。

    她的裤管下半截都湿了,手上拿着一把油纸伞,她在微笑。她的头发上面在滴水。

    “我的天!”我说:“你会生病的。”

    “我不怕。”她说:“我不怕。”

    “王小姐。”

    “不要叫我王小姐。”她说:“我算是最低的要求了吧?”

    我叹口气,“真该有人好好地把你揍一顿,你的车在哪里?”我问她。

    “就在街角。”她愉快地说。

    她拉起我的手,拖我到街角,我看到一部黄色的莲花,已经被交通警察抄了一张牌在那里。

    她开了车门,门根本没有上锁,我只好坐进车子里去。

    天啊,我问我自己,我在干什么?坐在一个陌生女孩子的跑车里,与她去逛?我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我家里有一子一女!我一定是疯了。

    她开动了车子,一阵风吹动了长发,发梢拂着了我的脸,一阵痒。在那一秒钟里,我忘了我的身份。

    车子象飞一般似地冲了出去,我只听见引擎的咆吼声。

    她把车子驶上半山,兜了一个大圈子。这的确是一部好车子,她的驾驶技术也是第一流的。紧紧的皮手套绷在她的手上,穿一套上身连长裤的紧身衣,黄得耀眼,只是湿了一大截,刚才淋了雨,为我淋的。

    跟她坐在车子里,我忘了一切,我几乎忘了自己的存在,忽然之间,我觉得抓住了一点前所未有的东西,从王如璋身上我找到了青春、动力、活泼!

    她才是一个懂得生活的人,活生生地存在世界上,为了她自己而活,喜爱做什么便做什么,不是为了其他一切,不是为了银行存折,不是为了闲言闲语,不是为了繁文俗礼。

    我从没有见过她这样直截了当的人,为了她爱的一切不择手段地争取。

    她可真的爱我?如她所说。

    忽然之间,我渴望得到这样一个女孩子的爱。

    然而我并不相信她会真的爱我。这是她的习惯,她的口头禅吧?但是我听了,还是这么的受用。

    到底她是一个美女,到底这话是从她嘴里出口的。

    她说她爱我。一个举手可以召到几打男人的女孩子单单看中了我,这感觉使我有前所未有的快乐。

    车子停了,我认得那是她的家,落晖道十号。

    “进来?”她问。

    我跟了她进去。我自然跟了她进去,反正已经来到这里了,不进去还干什么?

    她家里一个人都没有,穿白制服的女佣在客厅里看电视,她带着我上楼,在梯间她忽然转身,凝视着我,她与我的距离是这么的近,她了我的鼻子。

    她的嘴唇是柔软的,炎热的,我推开了她。

    我是一个有家室的人,我有一子一女,我有妻子,结婚戒指此刻还套在手指上。我轻轻地推开了她。

    我说:“你到家了,我还是回去的好。”忽然我退缩了。

    她在楼梯间坐下,并没有说话,并没有求我留下,但是她看着我。她为我淋湿了身子,她为我等了那么久,她到底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

    我吻吻她的脸,我说:“乖一点,明天我再来陪你喝咖啡。”

    她笑了,笑得是那么开心,好象得了什么宝贝似的,我忍不住又吻了她一下。

    我转身走了,是那个白衣佣人替我开的门。

    我叫了一部车子回家。我心里竟没有一点点犯罪的感觉,我只觉得快乐,无比新鲜的快乐。到了家,妻来开门,我竟没有抬起我的头看她,我匆匆吃完饭,心里充满了王如璋的影子,满满的都是她的影子。

    我无法把她在我心里除掉。

    每天下午,她会与我来吃一顿茶。

    我看到她的脸,我觉得有无限的欢喜。这种欢喜在别的地方是无法得到的。我要见她,我要继续地见她。

    我有时与她到沙滩上去坐半天,漫无一人的沙滩。我与她去跳舞,无论什么曲子,我们总是慢慢地跳。我们去看电影,手拉着手。

    是的,我想我已经开始爱上她了。

    我们约会着,我渴望见她,甚至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地见她。

    然后她说:“你知道你应该怎么做。”

    “离婚?”我问她。

    “我没有说离婚。”她狡猾地道:“如果你爱我,你该知道如何选择,是不是?”

    “我需要你。”我坦白地说。

    “你不可能有两个妻子,对不对?”她说:“通常一个男人只可结一次婚,作一次选择,然后——除非象你说的那样,离婚。”

    “但是我的家庭,我的子女——”

    如璋笑,“那是你的烦恼,你的烦恼,丹尼,你不必与我说这些,我是自由的,你该知道你应当怎么做。“

    我不响。

    她太聪明了。

    我说过很多次,她太聪明了。

    然后我的副经理跟我说话了。“你与王中川的女儿做朋友?”他问得很巧妙。他是我的老同学,他了解我,也相当地同情我。

    “是的。”

    “你太太还不知道吧?”

    “不知道。”

    “离开这个女孩子。”他说。

    “为什么?”

    “她不是你的情人,老大,你误会了,她在玩你,把你玩得一愕一愕的,你还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是出名的大众情人,玩一个数一个。”

    “她没有必要选中我。”我说。

    “有,因为你还象一个孩子,她可以把你玩弄在手掌之上,这还不够过瘾?”

    “我不相信!”我说:“这对她有什么好处?”

    “好处?象你这种旧脑筋,还一直以为女孩子会吃亏?你在做梦,她就是为了玩,象看一场电影,象跳个舞,你一直以为她真的看上你了?别发疯了?你有什么好?你钱赚得多?你英俊?你学问超众?她会爱上你?你唯一的优点就是够傻。算了吧,丹尼,玩过就算了,你以为你回家与老婆离了婚,她会嫁你?你凭什么娶她?她坐的是莲花跑车,家住西班牙式洋房,身上衣服单一件就要了你一个月的收入,她父亲家财将来都是她的,我告诉你,这种女孩子吃巧克力都要吃‘莲特’的,你以为她会陪你啃面包?浪漫是形式上的,不是实际上的,明白了吗?”

    “或者——她爱我。”

    他耸耸肩,“不是没有可能的,亿万分之一的机会吧。”

    我不出声。

    “趁早离开她,好不好?等她把你摔掉,等她玩腻了你,那多没有意思?”

    离开她?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她。

    但是我的朋友或者也说对了几分。是的,她会爱上我吗?她一开头便说:“我想玩。”

    她是这么地坦白,坦白得简直不象话。

    她没有骗过我,她的确从来没有骗过我。

    于是我说:“跟她在一起,她的生活正常了,她不再夜归,她不再喝酒,她不再胡天胡地。”

    “这是你对她的帮助?”他问:“你居然相信这些?”

    我相信是的。

    “离开她,想想你的家,你的子女,要恋爱,现在也不是时候了,是不是?”

    是的。

    我离开她,或者是明智之举,趁现在还没有泥足深陷,趁现在还来得及。我从开头便知道,我们是没有结果的。

    我发了一个誓,告诉女秘书,以后王小姐来的电话,一概推掉。

    现在是太迟了。为了她而毁掉我的婚姻?妻是一个善良的女子,孩子是没有罪的,我实在做不出这种事。

    一个男人占有两个女人,是可鄙的。不管如璋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子,我都要对她公平一点,我不见她,对她也有好处,绝对有好处。

    我觉得痛苦。

    我的女秘书告诉我王小姐天天打电话来。我没有理会,损失在我,我难道还可以碰到一个象她这样的女孩子吗?不可能。

    但是如璋,她永远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

    真的,我有什么优点呢?我甚至是这么懦弱,我甚至失去了勇气,没有胆子去攫取我需要,我心爱的人。我配不起她,我希望她明白。

    但是我们在一起,曾经有过这样快乐的短暂日子,令我一辈子难忘。

    与她在一起,我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人,我觉得自己象一只蝴蝶,完全自由。

    她是一只蝴蝶。

    她寂寞。但是寂寞对她来说,也是浪漫的。她无聊,但是这种无聊对她来说,是自寻的,我怎么能够比得上她呢?我终日为了生活营营役役,战战兢兢,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家,为了许多奇怪的事。

    但她是无牵无挂的,我凭什么追上她?

    有两个星期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

    我消瘦得不象样子。

    然后有一天,我上班,看见写字台的花瓶上插着一大堆玫瑰,两打、三打,我不清楚到底有多少朵,反正都是玫瑰,玫瑰。

    我呆住了,我转过身来。

    女秘书说:“王小姐一早送来的,她说她明白了,但是她要告诉你,无论怎么样,她是——真的。什么意思呢?她是真的?”女秘书觉得不解。

    忽然之间,我抓起了电话,我拨号码,但是我的女秘书说:“王小姐乘飞机到别处去了。”

    “几时回来?”我匆促地问。

    “不知道。”

    我放下了话筒。

    走了。

    整间屋子都是玫瑰花香。

    写字楼里插满了这么多的玫瑰,不配,正如我不配她一样。真的,假的,又有什么分别?是假的,玩过便算了,是真的,她离开李,对谁都好。

    她应该碰上一个旗鼓相当的男人,而我,我算什么?

    我卑鄙得不敢告诉我妻子,我曾经爱过另外一个女孩子。我应该说,在我认识如璋之前,我大概不知道爱是什么,但是现在我知道了。现在我知道了。

    我捧起了一束束玫瑰花,轻轻地嗅了几下。

    她是一个如此狂热的女孩子,送花不是一枝两枝,而是这样的一大捆。

    她撒下的网,是这么又细又密,直至我八十岁,我想我也不会忘记,我曾经认识过这么一个女孩子。她说好爱我,她说过。

    叫我讲什么呢?

    我空虚地坐下来。

    无论她怎样寂寞,无聊,她是一只蝴蝶。

    而我,我是一个凡人,天天被困在四面墙内,我的办公厅,我的“事业”,我的“家庭”。我算是什么?我认为我的做法是对的。我离开她是对的。

    不然没到两个月,她就会对我厌倦了。

    而那个时候,还有什么快乐的回忆可言?现在,我乐意被她的网罩住,她那张网,是柔软的,甜蜜的,舒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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