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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莹儿这会儿应该在前往杭州的路上了,先前她们便约定好,若是半途遇上什么意外,失散了找不到人,就直接往杭州去回合。

    她不能死在这里,若她出了什么事,莹儿等不到她,一定会担心死的。

    她心不在焉乱唱起曾经听过的曲子,但才唱没几句,便被玉如意的吼声打断,“你是乌鸦呀?唱得难听死了!”

    南宫绫立刻低眉敛目,垂手侍立,卑微而恭敬的说:“对不起,公子,我只会织布和做菜,不擅歌舞,要不我去青楼找个能歌擅舞的姑娘回来伺候公子。”

    “你这女人真蠢,连这个都不会。”横眉骂了句,玉如意斜睨着她,见她身穿白色中衣,一头青丝披散在肩上,菱唇微微抿起,委屈的表情带着几分无辜,模样竟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诱人媚色。

    “公子?”见他眼底泛着血丝,目露凶光的直盯着她看,她无法猜出他的心思,只能小心翼翼的道:“我这就去找姑娘来唱曲儿跳舞给公子看。”

    “不用了,你说故事给我听吧。”若是要听别的女人唱歌跳舞,他早就自个儿上青楼去了,何需来找她?

    “那公子想听什么样的故事?”她谨慎的问。

    玉如意想了下,随口道:“就说说你自个儿的事吧。”

    “我的事?”她有些错愕,他怎么会突然对她感兴趣了?

    “你堂堂玉织坊的二小姐,为什么要逃婚?”他白玉般的左手轻托着腮,斜眸睨着她。

    南宫绫看看他,再望了眼窗外,心忖今晚八成不能睡了,无声的叹了口气说:“那是因为……我不想嫁给温大少。”

    “金丝山庄富可敌国,你嫁过去便是金丝山庄的少奶奶了,可以享尽荣华富贵,为何不想嫁?”玉如意狐疑的问。

    她忍不住颦眉,“他镇日流连青楼酒肆、拈花惹草,单是府里的姬妾及不下二、三十人,外头的女人更不计其数,要我嫁给这种人,还不如不嫁。”她难得对他说出真心话。

    “所以你就逃婚了?你倒挺有骨气的,你可知道金丝山庄和玉织坊派了不少人找你?”

    “知道,所以一路上我都乔装改扮。”从逃出玉织坊的那天起,她便作村妇打扮,穿着粗布麻衣,头戴斗笠,而莹儿则女扮男装,与她伪装成一对夫妇,以掩人耳目。

    岂知半途他们还是遇到了金丝山庄的人,被识破了身份,她与莹儿就是在逃跑时走散的,当时逃进山里的她,遇上了大雾,也因此躲过金丝山庄的追兵,后来为了找莹儿,她才会不小心跌进陷阱里,遇到这个煞星。

    似是想到什么,玉如意忽然问道:“你有心上人了?”能让一个女子不顾一切的逃婚,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理由,然而这个突然掠过脑海的念头,却让他感到有些不快,不自觉地微微拢起眉峰。

    “没有。”她镇日待在织坊里,哪有机会结识其他男子。

    听见她的否认,那抹不快立刻散去,他接着再问:“你既然大胆逃婚,应该有其他的打算把?”这几天相处下来,他发现她不是个莽撞无知的女子,对逃婚之事应该有妥善的筹划才是。

    “面前我只能走一步是一步。”她才不会傻得告诉他她和莹儿的计划,这个人喜怒不定,若是让他知道他们打算前往杭州定居,天晓得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说着说着,南宫绫忽然闻到一股甜腥味,她纳闷的抬头梭巡,愕然的发现那抹甜腥味真的是血,腥红色的血从他右手的掌心渗出来,流到桌面上。

    她讶然的指着他的手,急道:“公子,你的手流血了!”

    玉如意漠然的垂眸瞅了右手一眼,目光阴鹜,仿佛流血的是别人而不是他。

    见他竟无动于衷,她赶忙找来一条丝绢,走到他身边想为他止血,近看后才知道,是他尖锐的指甲掐进掌心里,弄伤了自己的手。

    她不解的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伤害自己?

    “我的血可是很宝贵的,你可以舔掉这些血。”玉如意的细眸紧瞅着她,妖美的脸庞上荡过一抹凄凉的笑。

    “……”南宫绫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竟然叫她舔他的血?她又不是嗜血的禽兽,怎么可能这么做!

    看着她惊恐的小脸,玉如意又说:“你不舔吗?有不少人想求我一滴血,可都求不到哦,现下我流了这么多血,若是让那些人见到了,怕不争先恐后舔得一干二净。”

    她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惊惶得只能吐出一句话,“你、你快点止血,不要再弄伤自个儿了。”

    他定定的望了她片刻,忽然大笑出声,将受伤的掌心举到她面前,“你可知道有人为了我的一碗血,愿意花上万两黄金?难得我大发慈悲允许你舔我的血,你还在等什么?我的血能祛毒治病、返老孩童,你还不把握这难得的机会?”

    “怎么可能有这种事?”南宫绫压根不相信,只当他是疯了,惊骇的再后退一步,蓦地,她突然想起两年前曾听说书先生说过一段江湖奇闻——

    “那妖医不仅有一张魅惑众生的妖容,还拥有出神入化的高明医术,他身上的宝血能祛毒治病、返老孩童,不过此人善恶不分喜怒难测,所作所为全凭一己喜好,且说那日,阴山六侠拦着他,想要请他上阴山为师父治病,他竟说,只要他们六人留下自个儿的人头当酬金,他就马上为阴山老人治病。”

    说书先生说到这儿,出其不意的用手里的折扇用力敲往桌面,比手划脚的接着又说:“那阴山六侠闻言,勃然大怒,一起围攻他,结果全都死在他手下;之后,他果然提着六颗人头上阴山去为阴山老人治病,阴山老人一见六个徒弟的首级,当场昏了过去,等他醒来后,身上的病竟完全好了,一问小童,才知是那妖医趁他昏迷时为他治好的。”

    还记得说书先生说到这里时,有听众发问,“那妖医身上的血为何能祛毒治病、返老孩童?”

    “江湖中有个女人被称为桃花仙子,传说她年逾七十,仍生得花容月貌、冰肌玉肤,她费心收罗天下灵药,喂养她收养的几名童子,你们知道她这是为什么?”

    没人猜得出答案,说书先生故意停顿一会儿,吊吊众人胃口,才又续道:“她不惜用那些珍贵无比的灵药喂养几名童子,然后吸食他们的血,养颜润肌,所以她即使年逾七十,仍艳如桃李,那妖医便是其中一名童子,就在他十二岁那年,桃花仙子想吸食他的血时,猝不及防,反被他一口咬断了咽喉,死在他手上,由于打出生起便开始服食灵药,所以那妖医的血才有此奇效,能祛毒治病、返老孩童,为了能求得他的血治病,有人不惜倾家荡产……”

    电光石火间,忆起说书先生当时所说的故事,南宫绫惊愕的指着他,“难道你就是江湖上传说的那个妖医?”

    “啧啧啧,玉织坊的二小姐居然听过我的大名,我该说荣幸之至吗?”江湖中人帮他取了“妖医”这个称号,不只指他行事诡邪、喜怒难测,更是暗指他的容貌,所以他厌恶至极。

    “……”他的话证实了她的臆测,她的表情变幻不定。

    当时听说书先生提起他幼时遭遇的可怕经历,她曾经很心疼他,然而她怎么都没想到,说书先生口中的妖医,竟教她给遇上了。

    愣了片刻,南宫绫勉强一笑,挤出几句话,“我、我……早就久仰公子大名,想不到能有机会遇见公子,还得公子搭救,真是三生有幸。”

    瞟见他尖锐的指甲仍陷在掌心里,汩汩的血沫不停渗出,她光用看的都替他觉得痛了,但他却仿佛额米有感觉似的,她忍不住拐个弯劝道:“既然公子的血这么宝贵,还是请公子快点把血止住,别再伤害自个儿了……”

    玉如意妖美的脸庞上噙起一抹笑,幽邪的双眸看着她,低醇的嗓音慢条斯理的说:“若是我伤害自个儿,就会想杀你,你想被我杀死吗?”

    多年前的那个月圆夜,他咬断老妖婆的咽喉,她的血霎时喷溅他满脸,浓浓的血腥味窜入他的鼻,然后,他发狂了,不停的嘶咬着老妖婆是身躯,把她的肉一块块给咬了下来……

    此后,每逢月圆之夜,他便狂躁得忍不住想杀人,想嗅那浓浓的血腥味,他很清楚这是当年烙下的病根,纵然他医术精湛,却治不好自己的心病。

    听到他的话,再看着他掌心那艳红色的血迹,南宫绫害怕得想逃走,但他就坐在她前方,她根本不可能逃得了,只能极力保持镇定,“你不可以杀我,否则就没有人做菜给你吃了,要不,我唱歌儿给你听,这次我一定会唱得很好。”

    语毕,她立刻张口唱出幼年时,娘曾唱给她听的安眠曲——

    “星儿亮,蝉声啼,娘的心肝儿乖乖睡,梦里有花也有糖,月儿亮,蛙声鸣,娘的心肝儿快快睡,睡一觉,大一寸,将来长大嫁个好儿郎。”

    她一遍又一遍的唱着,低柔的嗓音悦耳动听,完全不想刚才唱歌给他听时那么尖细刺耳,就这么唱了好一会儿,一直到她发现玉如意不知在何时竟已合上眼,看似睡着时,她才停了下来。

    “公子、公子,你睡着了吗?”她小声的叫他。

    仿佛听见她的叫唤,玉如意陡然睁开眼,狭长的双眼带着一丝困意,瞄了她一眼后,便走向她的床榻,毫不客气的躺上去。

    “公子,你的房间在隔壁。”她赶紧提醒他。

    “我高兴睡哪就睡哪,你继续唱,不准停。”每逢月圆之夜他总是难以成眠,没想到听到她唱歌后,他罕见的有了浓浓的睡意,她那轻柔的歌声宛如午后春风拂过,将他体内的狂躁之气给吹散了。

    见他霸占了她的床,而且不打算起来,南宫绫虽然无奈,却也只能听命,继续唱着那首儿歌——

    “星儿亮,蝉声啼,娘的心肝儿乖乖睡,梦里有花也有糖,月儿亮,蛙声鸣,娘的心肝儿快快睡,睡一觉,大一寸,将来长大嫁个好儿郎。”

    一边清唱,她的眸光不自觉的落向他搁在床边受伤的那只手,迟疑着到底要不要帮他包扎止血。

    看着血不断滴到地上,她终究不忍心的拿起丝绢,再取出他几天前给她的药膏——那药膏很有效,那日她敷在伤口后,不出两天,脚上的伤和颈子的伤便都痊愈了。

    她将药膏小心翼翼地涂抹在他的伤处,再用丝绢把他是手轻轻包扎起来,哼唱的歌声仍然没有停。

    抬手望见他那张妖美邪魅的容颜正静静的闭着眼,安详的睡着,南宫绫怔怔的想,这个人的性格会那么残暴,也许全是因为幼年时可怕的遭遇吧?接着她又想起,他方才说过的话——若是我不伤害自个儿,就会想杀你,你想被我杀死吗?”

    这么说来,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不想杀她?

    南宫绫看他的眼神不由得少了一分惧怕,多了一份不舍。

    也许……他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坏。

    “茶为什么是凉的?”啜了一口茶,玉如意眯起利眸,不悦的问道。

    “因为天热,所以我特意把茶扬凉再拿给公子喝,才不会烫口。”她解释。

    “谁让你自作主张的?我不喜欢喝凉茶,重新煮过,下次再擅自做主,看我不剁了你的手。”语带威胁的撂下狠话,他随即捕捉到她脸上一闪而过的不以为然,“你那是什么表情,不相信我会剁了你的手?”

    南宫绫立刻表现出诚惶诚恐的卑微模样。“不,我相信公子言出必行,公子说要剁,就一定会剁。”

    “那你为什么不怕?”以前他只要这么说,她就会惊吓得宛若无助的小兔子,但近日他却发现她已不像之前那么害怕了。

    “那是因为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我的命既是公子救的,就归公子所有,若是惹得公子不快,要刹要剐,南宫绫任凭公子处置,绝无怨言。”

    他每天一不高兴就说要剁她手、砍她的脚、挖她的眼,听多了,她便知道他压根只是想吓唬她罢了,不是真的想伤害她,而且这阵子她已经稍微摸清楚他的脾性,知道要怎么应付他了,所有现在他的威吓,她都听听就算了。

    但,这种话她自然不会笨到说出来让他知道。

    玉如意伸出手,用白皙的长指轻轻划过她的嫩颊,凉笑道:“啧,话说得真好听,若是我想挖出你的心拿来下酒,你也没有怨言吗?”

    他冰凉的指尖擦过她颊畔,令南宫绫垂在两侧的手微微一颤,她垂下长睫,掩住眸里的思绪,温顺的说:“我方才说过了,我的命是公子所救,若为公子而死,那也算还了公子,我绝不会有任何埋怨。”

    面对打小亏待她的大娘,她都能数年如一日的曲意逢迎,此刻说出这种违心之语,对她而言根本就是轻而易举。

    瞅视她片刻,玉如意轻弹了她的额心一下,“真是没趣儿,还不快去煮茶。”

    他喜欢看她被他吓得面无血色,此刻这副完全认命的模样,反教他完全提不起兴致。

    “是。”南宫绫暗暗松了口气,拿出不久前才收进马车里的茶壶和炉子,重新煮茶。

    那天他救了她之后,因为嫌她走得慢,跟不上他的脚程,第三日便买了辆马车代步,马车里放了做菜的炊具,以及各种他喜欢吃的食材,要她在车里煮给他吃。

    他每次都将她做的菜狠狠嫌弃一番,却又吃个精光,就算笨蛋也看得出来他明明就很喜欢吃她做的菜,只是嘴硬不肯承认。

    上路不久,南宫绫也没有问他要带她去哪,只是摸摸观察,发现他一路朝南而行,这跟她原本要去的杭州刚好是同个方向,于是她不断寻找可以逃走的机会,然而却一直找不到好时机,不过既然现在比较了解他的脾性,她倒也不急了,她相信,只要捺着性子,她一定可以等到脱离他的那一天。

    生起炭火后,她拿着蒲扇轻轻扬着火苗,一边瞅着玉如意。

    他坐在一旁的大树下,从怀里掏出条手绢在手里把玩着,那条手绢是她前几天为他包扎时用的,这两天只要停下来休息时,他便会拿出来把玩。他看起来似乎很喜欢那条手绢,但那只是条很普通的手绢,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那么中意。

    茶水滚了,她倒了杯热茶端过去给他。“公子,茶来了。”

    接过杯子,玉如意将手绢搁在膝上,轻吹了下琥珀色的茶汤,才啜口饮下。

    侍立一旁等他喝完茶,南宫绫接过空杯,忍不住好奇的问:“公子,你很喜欢那条手绢吗?”

    “这条手绢丑死了,质料又粗,我怎么可能喜欢!”玉如意一脸嫌弃。

    既然不喜欢,那为何又要留着,没事时还拿出来把玩?南宫绫心里质疑他的话,却不敢说出来,拿着杯子默默走到溪边清洗干净。

    玉如意睨了她的背影一眼,拿起手绢低眸望着。

    他才不喜欢这条手绢,这两天之所以常常掏出来把玩,是因为那是第一次有人为他包扎,前几天的那个月圆之夜,是他这些年来睡得最好的一夜,在她轻柔的歌声中,他竟不知不觉的熟睡了。

    醒来后,便发现右手包了这条手绢,他自个儿掐出来的伤口也被敷了药,这些年来他钻研医术,从来只有他治人的份儿,从未让人敷过药。

    因此他下意识的收起这条手绢,不时掏出来看,每次回想起那夜她为他上药包扎的情景,心情便会莫名的愉悦起来。

    收起手绢,玉如意眸光睇向一旁准备将茶壶和炉子收上马车的南宫绫,心忖这个女人倒也手脚伶俐,不算讨厌,到时候他让她交出云锦和雪丝的织法给飞梭楼就好,人还是带回无心轩,专门伺候他。

    接着,他突然想到一件事,狭长的双眼微微眯起,他差点忘了,当日他曾当着白小木和沈千秋的面,夸口说三个月内会找到一个不输给白小木的女人,算算时间,都已过了一个多月了。

    刚离开无心轩时,他还算积极的在寻找这样的女人,但是不到半个月,他便觉得厌烦了,因为找来找去都找不到令他满意的。

    若是她……玉如意的思绪陡然被她的惊叫声打断。

    “啊——你们想做什么?放开我!”

    “属下奉命请南宫姑娘跟我们回去,还请南宫姑娘不要为难我们,乖乖跟我们走。”四名男子拽这着她的手臂,想将她拉上马,送回金丝山庄覆命。

    “我不要跟你们回去,你们快放手!”南宫绫惊惶的死命挣扎。

    “你闹得还不够吗?”

    突然响起的一道冷漠嗓音,让南宫绫瞬间停止了挣扎,她错愕的看着朝她走来的一名蓝衫男子,脱口叫道:“大哥……”「群聊社区」http://bbs.qunl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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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是太任性妄为了,你知不知道你这一逃婚,把金丝山庄和玉织坊搞得鸡飞狗跳,你怎么会这么不懂事,还不快跟我回去!”南宫原端正淡漠的脸上微露一丝愠怒。

    南宫绫勇敢说出心里的话,“我不能跟大哥回去,我不想嫁给温大少,求大哥放过我吧……”大哥生性冷漠,在玉织坊时虽没有亏待过她,却也没用善待过她,他只是冷眼看着一切,宛如是个不相干的旁观者。

    “你若是不想嫁给温行泽,也必须回去把事情说清楚,做个了结,这样一走了之算什么?太不负责任了!”他斥道。

    南宫绫定定的看着他,渐渐冷静下来,语气带着些许凄楚,可怜的求道:“大哥,回去说清楚,是要我说什么?金丝山庄的人会因为我不想嫁,就取消这桩婚事吗?大娘会就这样饶过我吗?我好不容易逃出来了,死都不会回去!你能不能看在我们兄妹一场的份上,放过我吧,就当没见过我。”

    听见她这番话,南宫原一阵沉默,他其实很清楚,若是将她带回去,娘一定饶不了她,从爹死后,娘就没少折磨过这个妹妹,他性子素来冷淡,虽然没有跟娘一样欺凌她,但是从小看她饱受娘和姐姐的欺压,他也没想过要维护她。

    她逃婚后,娘命他把她给抓回来,他不是不知道她回去后,会面临怎么样的处境,可是他也认为,祸是她自个儿闯出来的,就得自个儿承担。

    然而此刻看着她眼里那抹决然,他不禁有些动摇了,在他记忆力,她一直卑微的讨好娘和姐姐,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她豁出去的神情。

    同行的其他人见南宫原似乎被她的话给说动了,连忙出声提醒道:“南宫少爷,我们大少爷还在等着属下们把南宫姑娘带回去,现下好不容易找到她了,我们快带她回去覆命吧。”说着,他们又拽着南宫绫,作势要将她带走。

    “我才不要跟你们回去,放开我、放开我!”挣扎间,眼角余光瞥见杵在一旁的玉如意,她情急之下便脱口喊道:“我已经跟了玉公子,是玉公子的人了,你们不能把我带回去!”

    此话一出,众人全是一脸惊讶,齐齐回头望向不知何时来到一旁的玉如意,在看清他的容貌后,众人又不约而同的倒抽一口气,无法想像这世上竟有如此妖魅勾人的男子。

    南宫原最早反应过来,连忙从玉如意身上收回眼神,睨向妹妹,怒诘问道:“你说什么?你跟了这个男人?”

    “没错,若是大哥执意要带我回去,要先问过他才行。”南宫绫可以说得暧昧不明,想将玉如意扯进来,让众人误会她和玉如意的关系。

    “你是谁?”南宫原冷漠地望向玉如意,质问道。

    狭长的眼冷冷扫视众人一眼,玉如意淡淡出声,“我的名字你不配知道,既然听见她的话了,还不给我滚!”

    “你太猖狂了!”一名男子喝道,接着说:“南宫少爷,咱们拿下他,一并带回去见大少爷。”

    “我数到三,若你们还不滚,那就不用走了,在此长眠吧。”玉如意失了耐性,邪佞的勾起唇角,张开好看的双唇,开始数数,“一、二……”

    察觉到玉如意眸里闪过的杀气,南宫绫低呼,“大哥,你们还不快走!”不知道为什么,她隐约可以感觉到,大哥和眼前这批人,绝对不是玉如意的对手。

    “三。”

    玉如意微笑的喊出第三声,准备动手的那一刹那,南宫绫急忙喊道:“不要杀人。”说完,她趁箝制着她的男人一时松懈,用力挣开他们的手,跑向玉如意,拖着他的手臂往马车走去。“我们走,他们不值得弄脏你的手。”

    玉如意低眸瞥着她抱住他手臂的手,“我要杀人,有得是方法不会弄脏自个儿的手。”话虽这么说,他却仍顺着她的脚步走向马车。

    “你们两个别想逃!”几个男人不满的追了上去,动手想抓人。

    玉如意嫌恶的拧起眉,回头扬手一弹,几个大男人顿时两腿一软,瘫倒在地。

    只有留在原地的南宫原仍站得笔直,他双眼紧盯着玉如意那张妖美的俊颜,想起了江湖传说中的某个人——妖医玉如意。

    坐上马车,南宫绫才发现有几个人倒在地上,不禁骇问,“你杀了他们?”

    “没有,我只是让他们动弹不得罢了。”他方才用的是毒王沈千秋所制的毒药,只要一点点,就能化去人全身的力量,像个死人般任人宰割。

    听见他们没死,南宫绫稍稍安心了,她看了眼仍站得直挺挺的大哥,他也正望着她,眼神一如往常般冷漠,虽然如此,他却没有冲上来阻止她,她眉心一紧,扬起马鞭驱车离开。

    她不知大哥是忌惮玉如意,才没有过来拦阻她,还是因为顾念兄妹之情,所以任由她离去,不过不管是什么原因,她都希望两人这一别,日后别再相见了。

    因为再相见,只怕不会有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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