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我们曾是一块磁铁吧
林浩开着车,眼角余光瞥见陆媛猫一样团在自己的衣服下,因为他一贯没有开车听音乐的习惯,这时车内就只剩下两个人清浅的呼吸声,太安静了,所以人就特别容易犯困,于是,陆媛也就不能免俗的放任眼皮就那么一点一点的渐渐粘在一处。
这种感觉,是可以没来由的让人觉得心情愉悦而平静的,林浩忍不住放慢车速,关紧车窗,然后微笑着侧过头去,陆媛已经有半天没有出声了,这时嘴角微微上扬,噙着浅淡的笑,显然已经沉浸于梦中,缠着周公下棋去了。
林浩一直觉得,她有这世上最纯净的睡颜,和很多年前的暑假里的惊鸿一瞥一样。那天他记得很清楚,中午,妈妈刚刚从外面带回了一只小猫,一只小小的猫仔,不过巴掌大小,蛋黄色的,叫声轻得仿佛人在喃呢。陆媛喜欢和猫玩耍,虽然也经常“恐吓”他家养的大猫,但是,他知道,那不过是她喜欢的一种方式,所以,得到猫仔,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捧着猫跑上楼,要给陆媛看看。
中午,陆媛的爸爸妈妈也回家吃饭,家里大门和所有邻居家一样敞开着,陆媛依旧懒在床上睡着,小小的人裹在薄薄的毯子下,嘴角上扬着,不知沉浸在怎样的梦境中。
那天他很失常,一直呆呆的捧着猫站在陆媛的卧房门口,直到床上睡着的人翻身,似醒非醒,才猛然转身,抱着猫一口气冲回自己家。
那一直是他的一个小秘密,他不预备说出来,因为即便是现在,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很难为情,他一直觉得陆媛有时候别扭得可恨,其实,自己何尝不是。
夜深了,为了节能,街灯的光芒渐渐弱了,林浩依旧开着车,在一条一条的街上慢慢驶过,一点一点认真的找寻自己曾经的记忆,快乐的、失落的、振奋的、伤心的。他这次回来的日子也不短了,只是似乎直到此时,才有了这样的情致,去追寻过往的种种。
紧闭的车窗,让车内浮动的一股淡淡的香再无处可藏,那是绿茶的淡香水味,用力嗅一嗅,似乎还能闻到陆媛手指上烫伤药膏的味道。
从前,背台词时,常能看到诸如幸福的味道之类的词句,当时他只觉得这话琼瑶腔得厉害,而且完全不通,幸福是多么不可琢磨的东西,用味道修饰,感觉总有些突兀。也只有到了此刻,他才乍然想通,幸福是真的可以闻到的,就是这种香水和着烫伤药膏的有些类似香油的味道,就是这种味道,让人觉得,从心底深处暖和而平静,仿佛还有些甜,从舌尖蔓延到心口。
这样的感觉,美好到让人想毫无顾忌的抓紧,抓紧,不放手,谁想分享也不可能。
然而,只这么悄悄的一想,林浩就发觉,自己开始不可遏止的心痛起来。
是的,心痛,还有嫉妒。他一直明白,选择了自己现在的道路,就意味着会失去很多自己珍视的东西,但是,怎么能不嫉妒呢?怎么才能不去嫉妒那个将来可能坐在自己现在的位置看着陆媛睡颜的男子呢?怎么能够?所以,这种嫉妒和心痛,自从重逢之后,就常常来得猛烈得让他自己都觉得有些措手不及。
他不是一个不懂得舍得的人,舍得舍得,先舍后得,与其去追求自己不能得到的美好,就不如早些放手,他试过的,真的试过,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试过之后,那种心痛,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更重。
那天在酒吧,他真的想放纵一回,不为了女主角助理事先偷偷联络的记者,只是为了自己,为了给自己一个舍得的理由,一切也都很顺利,现在的女孩子为求上位,什么都肯做,甚至不需要任何暗示。但是,该死的,关键的一刻,一个打死也想不到会出现的人,就这么跌跌撞撞的出现了,林浩几乎忍不住想推开眼前的烈火红唇,走过去一把抓住陆媛,问她好女孩深更半夜跑来这里做什么?
从小到大,陆媛总是有这样的本事,让他一次次暗地里抓狂。
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所说的一物降一物,他完美的自控力,在面对她的时候就会消失无踪,哪怕是故作很酷的从她身边走开,都这样的让他觉得困难。所以,他又一次狼狈的逃走了,在镁光灯的疯狂闪烁中。
陆媛一直睡着,而到了林浩发觉自己走错了路的时候,他的车已经很轻很稳的停在了那栋承载了他们无数回忆的老式居民楼前。关上大灯,熄火,车厢彻底隐身在黑暗中,林浩调调座椅的角度,找了个舒适的姿势,半躺着,视线透过车顶的天窗,落在遥远的不知名的黑暗中。
林浩喜欢这样的思考状态,他认真的想到,很多男女形容彼此的关系,都喜欢用平行线来比喻,但是他觉得,平行线并不合适用来比喻他和陆媛的关系,他们是两条什么样的线呢?曾经无比接近,曾经那样渴望重合,然后,却又渐行渐远,直到如今的咫尺天涯。
这个关于线的问题,让林浩一直苦恼,他的数学真的很一般,所以,他不知道他们该是两条什么样的线,也许不是线,而是磁铁的两极吧,曾经是一块磁铁,背靠着背经历漫长的成长岁月,然后被外力强硬的分开,成为了独立的两极,从此不得不一进一退。
第二十章我在你家楼下
“哥们,你也不够意思呀,回来这么多天了,才想起找我喝酒。”隔天,在一家热闹的不得了的酒吧里,林浩约了自己的发小刘大同喝酒。张裕的解百纳干红和科罗娜两掺,一直喝到刘大同的舌头开始在嘴里变僵硬,说话的时候连弯也不会回了。
“得了吧,是谁天天晚上应酬,打你电话多少次,不是我说你,还有两次半夜打都是女的接的,你说女的接就女的接了,最要命的是,听声音,两次还是不同的女人,我说,你小子也得注意点身体。”林浩哼了一声,忍不住给了刘大同一拳,当然力道不大,但是对于一个摇摇晃晃的人来说,这一下也几乎把他推下沙发。
“半夜?半夜你给我打什么电话?”刘大同摇晃了半天才坐稳,仿佛想到了什么,用力眨了眨他自己那双桃花眼,“别告诉我说,你郁闷了,寂寞了,不能呀,报纸上天天有你的花边新闻,照理说,等着上你的床的女人都得超过一个师,你寂寞什么呀。”
“去死吧!”林浩一口酒几乎从鼻子里喷出去,忍不住又给了刘大同一拳,“什么一个师,你小子脑袋里一天天都想点什么,我就不该找你喝酒,喝点酒,你的嘴就更没把门的了,那里要能吐出象牙,估计太阳都能从西边升起来。”
“你又不是头一天认识我,咱也算光屁股的友谊了,说吧,到底深更半夜不睡觉找哥哥啥事?”刘大同把酒杯往桌上一推,虽然舌头依旧不利索,但是眼睛已经闪闪发亮,一副鸡婆至极的表情。
“忘了,”林浩回答得很干脆,顺手也把酒杯往桌上一放,修长的手指按住了太阳穴,酒喝得多了点,那里正一跳一跳的疼着,这几年,他实在已经很少这么毫无节制的喝酒了,一方面是酒伴难求,另一方面是等着拍他醉酒样子的娱乐记者太多。他自认是实力派演员,但是他的经济公司显然更希望他走偶像的路子,偶像……偶像就是负面的新闻要少,绯闻不能没有,没有就没有曝光率也没有噱头,但是要有,也要把握得亦真亦幻,让人觉得云里雾里的,不能伤了粉丝的心,但是得让她们的心悬着。
“忘了就是酒喝得还不够,再来两瓶啤酒,哥哥保管你连十年前的事都能想起来。”刘大同嘿嘿一阵的笑,自己动手又开了瓶酒,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干了。
“得了,别喝了,我请客身体也是你自己的,走吧,我送你回家。”林浩劈手把刘大同又摸起的酒瓶子抢下来,拖着他摇摇晃晃的出门。两个人都是开车来的,可是就目前的情况看,要想把车开回去有些难度,好在刘大同的家林浩前两年去过一次,知道大概离这里不远,这会也就连拖带拽的,拉着刘大同走过去。
酒一见风,头立刻就开始发昏,刘大同走了一阵后,忽然耍赖似的站在原地再不肯动,直拉着林浩问,“你小子还记不记得叶菲菲?”
“叶菲菲?”林浩脚步也虚浮得狠,这会也没力气硬拉刘大同,只是松开手,刘大同就又往地下坐的趋势,只好叹着气扶住他。
“用想这么久吗?你这家伙,无情,你是真够无情。”刘大同有些火了,一把推开林浩的手,自己终于是没站住一屁股摔在地上。
“我说,你们一个两个都什么毛病?”林浩有点回过味了,然后很火大,他想起那天陆媛也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说他是古今薄幸第一人,而且说话的语气还不像开玩笑,可是天地良心,他怎么了,他和叶菲菲怎么了?他们明明就怎么也没怎么,怎么认识他的人提起叶菲菲,总是这个德行,活像他是陈世美,始乱终弃了一样。“叶菲菲怎么了,她和我有什么关系?”
“臭小子,要不是你是我哥们,就凭你这一句话,我就该大嘴巴子抽你。”刘大同却用手指着他说,“你忘了谁,也不该忘了叶菲菲,你小子,太没心了。”
“我怎么就不能忘了她,她是谁呀,她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告诉你,也就是你是我哥们,要是你是别人,我肯定也抽你。”林浩也有些火了,他这些年既没生病也没失忆,要是真和叶菲菲有过什么,不可能全无记忆,自己和她明明是纯洁得不能再纯洁的同学关系,怎么就不能忘了她。
“你抽呀,你别当我是你哥们,你抽呀!”刘大同来劲了,他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喝了酒脾气像小孩子,林浩知道,不准备理他,可是刘大同不依不饶,站起来踉跄着拦在他身前,揪着他的衣袖不放,嘴里说,“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告诉你,你做的事没有谁不知道,就是大家答应了菲菲不说,这些年,你对不起她。”
“你抽什么风!”路上,零星夜归的人已经看过来了,林浩有些烦,随手轻轻推了刘大同一把,“快点,我送你回家,有酒风,回家撒去。”
他也喝高了,手上的劲总把握不好,明明觉得手软绵绵的太不起来,可是一推之下,却把刘大同推了个大跟头。
“你还真动手,你还有理了?”刘大同一跌之下,竟是双眼含泪,在林浩一愣之后伸手去扶他的时候,猛的一拳挥过来。
林浩这些年拍了不少动作片,身手高强的大侠,精明干练的刑警,甚至冷血无情的杀**手都演过,但是那里的精彩武打很多都是特技动作,实战用途不大,所以他和刘大同短兵相接之后,两个人迅速在地上滚成一团,你一拳我一圈,和小时候一言不和动手的情形一样。
这一战持续了三五分钟,等到两个人气喘吁吁的各自滚到一边,再坐起身的时候,都是满脸灰土,衣衫褶皱。他们从小打仗的次数数都数不清,但是从来动手拳头都不重,只是这回毕竟都长大了,又喝了酒,嘴角、眼角都难免淤青挂彩,瞪着眼睛彼此看了一会,又撑不住笑了起来。
“臭小子,明天我早上还要开会呢,你打得我怎么见人?”刘大同抹了嘴角的血,笑骂。
“还好意思说,我明天还要补几个镜头呢,我找谁说理去?”林浩按了按眼角,痛得哼了一声。
“臭小子!”两个人又同小时候无数次打完仗一样,为了不知如何遮掩,彼此瞪着对方,同声骂了一句,举举拳头,谁也不甘示弱,当然,清冷的夜里,他们最终还是得相互搀扶,摇晃着离开。
第二天的早晨来得格外的慢,特别是对于连衣服也没换,就胡乱在刘大同狼狈如同狗窝一样的家里眯了一小会的林浩来说。
到酒吧门口拿回自己的车,天刚破晓。
林浩对着车里的镜子看了看自己的狼狈,忽然有些小小的得意,就这么开着车来到陆媛家楼下,然后打她的手机,接通后只说,“我在你家楼下。”然后就果断的挂了电话。
第二十一章揍他就对了
这一夜,事实上陆媛睡得也很糟糕,她的糟糕状态已经有两个晚上了。
话还是得从前一天说起,那天她的手烫伤,然后离开医院,不知怎么,就稀里糊涂的在车上睡着了,于是整个白天,只要想到这一段,她就郁闷的恨不得拿头去撞墙。当然,她没有用头去撞墙,因为手已经很痛了,如果再撞坏脑袋,那就亏大了。
可是,她却没有办法让自己不去想,整整一天,脑袋就像根本不是她的一样,完全的不受控制,不受控制的会去想,去想那个夜晚。
林浩的车停在老楼的楼下,那个位置,抬头就可以看到她家的窗口,哦,不仅是她家的,还有楼下他曾经的家。
那些窗口,曾经都亮着灯,每天晚上天黑下来,他们还在楼下嬉戏,然后各家的妈妈就会在窗口喊他们回家。
然后他们会一起回家,一起走一段根本没有声控灯,但是尽管黑却也是闭着眼都能奔跑的楼梯,再告别,然后一起等待下一个黎明。
陆媛不知道自己醒的时候是几点钟,因为她不想费力去看手机上的时间,而且拉动背包的拉锁总不可避免会有声响,此时身边的林浩已经近乎放平了座椅,侧头看过去,他呼吸清浅,显然是睡熟了。
陆媛知道,当时,她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伸手摇醒他,然后让他开车送她回家。
只是,手指微微动了动,最终,却没有移动分毫。
也许,这是这辈子,她可以靠近他的唯一的机会。
更也许,这是这辈子,她唯一能够拥有他的一个夜晚。
没有天长地久的相爱相守,那么,是不是可以曾经拥有一份美好的回忆?
无关情爱,只是这样的,单纯的,在最近的距离看着他,这样,足够了。
陆媛这样想着,也这样侧头看着他。
林浩睡得很熟,虽然时不时的会皱着眉头动动身子,但是却一直没有醒来过,陆媛就一直看着,直到最后自己也撑不住,再度入睡。
等到这次醒来,月亮的光芒已经弱下来,启明星高高的挂在天上,林浩正在打火,两个人在黑暗的车厢默默对视,终究无言。
林浩没法解释自己怎么把陆媛拉到这里,陆媛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当林浩把车重新开回陆媛现在住的小区楼下时,她几乎是头也不回的连等车停稳也不肯,就开车门冲了出去。
自己当时怎么就要表现得那么尴尬?真是疯了,就不能平静一点,电视上,那些男女一夜情之后,也很礼貌的分开,自己明明什么都没做过,怎么就这么慌乱?陆媛叹气,翻身,只要一想到自己慌不择路的跑上楼,连声再见也没说的糗样子,就很想抓抓自己的头发。
“真是没用,算了,不想了,反正林浩也说他的戏份差不多了,大概以后都不会见了,”陆媛想,“最好以后都不要在见了,人家对自己也没什么,肯定背后偷笑自己没一点风度,疯了,真是疯了。”
这样的懊恼,抓过头发之后,她却又忍不住蒙着被子傻笑,笑什么呢?她说不清楚,只是觉得,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一直萦绕在心头,她不敢笑出声,因为担心,这些喜悦只要一出声就会从嘴巴里跑出去。
不过这样的喜悦也很短暂,短暂到笑过之后,眼泪又无声的从眼眶涌出,哭什么呢?她同样说不清楚,就是忽然觉得,喜悦过后,留在心头的,却是那么长久的酸楚和怅然,心酸酸胀胀的痛着,好像有什么东西被人用钝钝的刀子割了下来。
这样的一夜,不停的懊恼、喜悦、难过,翻着身,盼着天亮又害怕天亮。
陆媛几乎是在天朦朦亮的时候,才刚刚有了睡着的感觉。
手机是一直放在枕畔的,当记者,24小时开机是领导的一个重要要求,所以手机一震,她的手就完全自主的运动了起来,结果只听到一句话。
翻身坐起的时候,心还在突突的跳着,倒不是林浩的话怎么让人震惊,实在是被手机的震动惊醒,心脏的自然反应。
平稳了一会心神,火气自然就上来了,笑话,陆媛从来就不是一个温文尔雅的淑女,林浩有什么了不起,他凭什么想来就来,想走就拍拍屁股不带走一片云彩?还有,他凭什么一宿闹得人睡不找觉,天刚亮好容易睡着还理直气壮的吵醒她?
几乎是豹的速度,陆媛穿上外衣和袜子,决定下楼去教训这个把她生活搅得一团糟的家伙,也许时候5分钟之内她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赶到后悔,但那也是后话。
林浩还是开着那台奥迪A4,据说这是他前阵子送给他大哥的礼物,主要用途是方便他父母和哥哥一家出行,因为目前他回来,所以暂时用着。说实话,这车陆媛本来很喜欢,外表看起来不奢华,甚至很中庸,但是内置却让人觉得非常舒适,但是今天,这样一个早晨,看到车窗关得死死的,里面一片沉寂,她却无端觉得火大。
“死林浩,你就不能让我……”一把拉开驾驶室这边的车门,陆媛的话却只喊出半句。
车里,林浩原本趴在方向盘上,听到声音抬头,正露出一脸的青青紫紫,甚至嘴角还有一块血痕。
“你被打劫了吗?”这是陆媛的第一本能反应,“报警了吗?”
“如果我被打劫了,那我估计这会你得换个地方才能看到我了。”林浩笑笑,没心没肺的样子。
“那你怎么弄成这样?”陆媛不解,退开两步看看车身,完好无损,不像开车撞了大树什么的,“难道是你走路掉进没盖的下水井里了?”
“收起你可怕的想象力吧。”林浩忍不住用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然后痛的一阵呲牙咧嘴,“我是男人,难道我不能找一哥们,痛快的打一仗?”
“你打仗了?”陆媛觉得自己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你都多大人了,居然还打仗,要是你的粉丝看见你这副样子,真不敢想想。对了,这次和谁呀,你被揍惨了吧?”
“切,小瞧我,刘大同绝对不比我好到哪里去?”林浩不满,“从小打仗,我哪次输给他过。”
刘大同其人,陆媛也见过无数次,他们倒不是邻居,不过刘大同和林浩是幼儿园开始的朋友,也是当年楼道里,林浩郑重介绍而陆媛理也没理就走开时除了当时人之外唯一的第三人。陆媛讨厌此人,其实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她知道自己很没道理,但是总是觉得,自己和林浩闹别扭,多少都和此人脱不了干系,加上后来林菲菲的事情,心里总有些“新仇旧恨”,这时忙问,“你是不是把他打得满地找牙?”
“那当然。”林浩洋洋得意。
“活该,揍他就对了。”陆媛一不小心就把心里话说出来。
“他得罪过你吗?”这话咬牙切齿的程度,倒把林浩吓了一跳,“我早就看这小子不顺眼,但是我打他,你怎么比我还高兴?”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比你高兴了?”陆媛把脸一沉,“说吧,大清早,你不是就为了专门来告诉我,你和你发小打了一仗,然后你很高兴你把他揍了吧?”
“我貌似还不至于无聊到这般田地。”林浩叹了口气,“你知道了,我要是这样子回家,我妈肯定受不了,这样回剧组,明天头版头条肯定就是我了。”
“那关我什么事?”陆媛冲天翻了个白眼。
“女孩子别做这种动作,很丑的。”林浩皱眉,“你就不能拿出点友爱互助的精神,暂时找点药膏什么的给我涂点,我这个样子,药店和医院也去不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