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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多劫女子

    一、货物、禽兽和她

    她知道自己运气不好。

    从前的她,当然不是这种看法,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很快活,人人都疼她,自她出生后,父亲的事业便蒸腾日上,威名盖世,而她寄住在外公家里,安乐堂也就十分兴旺。好景,她住的潇湘馆莲花都开得特别茂盛,特别美也特别香,疼她的六叔也发了财,惜她的何大婶也临老生了对双胞胎,连她养的猫猫狗狗,也又肥又壮,精乖灵俐,有只鸟还会讲人话,连她据说世上己罕见的瑞兽:灌,她也养活了一对,且还会在喜庆节日时欢欢。欢欢的叫个不停过年春节的十五天里,还会一只叫恭恭恭恭,一只叫喜喜喜喜。

    就算她种的红辣椒,居然会长出只茄瓜来。连娘看了,也忍不住说:这是大红长出了大紫。

    只不过,在五、六年前,一切都突然在一夜之间转变了。

    那一夜,从泰山匆勿刮来一阵狂风,大概要急急赶到崂山那儿去吧,花儿在一夜间落尽,次日花圃里残红片片,遍地狼藉。

    这之后,她的运气就每况愈下,从没有好过。

    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以前种种际遇,都是好运气。

    原来好运气是这般难得的。

    可惜她在得到它的时候,没有及时加以好好珍惜。

    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怀念曾经拥有。

    不再拥有时才知道珍惜。

    她现在是个不幸的人。

    一个多劫的女子。

    她正在应劫。

    劫难何时了?

    被劫重重,有时她真想死。

    可是她不能死。

    至少现在还不能。

    因为她还有心愿未了。

    她本是个容易感恩的人,她对一切都心存感激,感谢父母生她。亲人育她、大家疼她,感谢她所拥有的美丽健康,甚至对四时递换、花开花谢都生感动,直至到了现在

    而今,她是个有仇必报的女子。

    她已仇深似海。

    她有血海深仇。

    红红旭日深深恨。

    层层云海。

    片片仇。

    不只是仇,也愁。

    她看到这个人,心里就发愁。

    事实上,他只怕不能说是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头发一根根戴起,像狼牙棒,又似箭诸,但偏是中间一大片却成一口陡然发生的湖,连一根毛发也没有,可是占据那几的却不是头皮,而是青青蓝蓝、在日光直射时阴阴隐隐的闪烁,在月光映照时鬼鬼崇崇的蠕动着的鳞片。

    可是他亦不是鱼。尽管他理应睡得不太熟,但四只獠牙依然露出嘴巴,喀嚓喀嚓,像在咬一只有壳的瓜,有时还突然啐骂几声,挥击几拳,山上偶然出没的走兽,乍听也会夹着尾巴逃走,连一向大胆的东北熊也不例外。

    那时候,他的脸突然发青,獠着牙,伸长着舌头,在舔他布满了青头苍蝇的疗疮其实那儿是一个烂肉团,按推理应该是他的鼻头。他一睡下去,再干燥的地方也为之湿润,因为他的口水流了一大滩,多是青的,有时也带黄的,但不管青的黄的,都一定有脓。这时分的他的确青脸獠牙,可是他又不是牙獐、河麝。

    乍看还以为他有三只脚,尽管三只脚里没有一只是完整的,一只看到了浓、血,还可以看到白骨;一只则像獠的前足,那就像猎犬差不多,传说只有远古的部落检犹跟人猿杂交后才会发生的现象,而检犹称为??、荤允,相传是给黄帝驱逐到朔方以北的民族,在殷周时还活动在陕西、甘肃一带。只有一条(也就是第三只)腿最像是人脚,不过,仔细看去,它是生长自最后一根脊骨与股缝之间,那应该是尾巴,而不是腿。不过,他也并不是爬虫。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是人吗?能称为人么?能以人相待么?

    摇红每想到这里,就悲愤得想哭。

    绝望得想死。

    可是,她却因为悲愤而不可死,绝望而不能哭。

    她要活下去,要报仇,就不能死;更没有奢侈去哭泣哀恸。

    尽管,这是荒山,日照依然寒,寂静但危机四伏,而她只是个弱女子,好像一件给人废弃的货物,伴着她的,是一只兽

    突然,陡然的,那只兽兀然很骤然的霍然惊醒。

    像在醒梦中碎然给人扎了一刀似的惊跳了起来。

    不过,这又像他一贯以来的醒法。

    他好像从来都不曾好好的,安安详详的醒来过,正如他睡去也一样。

    只怕有日他死去的时候,也一样会像疆尸一般的忽然弹跳起来吧?

    他遇敌般的弹跳起来,又跄又踉,又惊又怕,像一头给人踢醒的老狗。

    他左右四顾,如惊弓之鸟,两翼一张一合,像狂嗅什么气味。

    然而他只要一移动,这清新爽朗的山上云空,就布满了他的腐臭也不知是他身上穿着那破破烂烂。褴褛的布碎还是根本是从他身体里外发出来的气息。

    他起来得很慌张。

    他那一双眼(其中一个只是一口洞),明显的由暗红转青,然后变成幽幽的碧。

    然后他马上找她。直至他看见她了,眼色才又转成了暗得发紫的红。当他发现她也正望着他的时候,必会垂下了头,或调开了视线,这时,他的眼光又是令人幽慌慌的鬼碧。

    摇红发现他每次都是这样。

    至少每次醒来都是这样。

    可是,这一次,他咧着牙,映着旭照,摇红甚至清楚的看见:

    他上下大齿间还挂着纠缠未断隔夜而胶粘的唾液,而且显得比任何一次惊醒都来得恐慌、惊怖。

    唱喔啊喔鸦他前面鼓尽了声,也只能发出几个打从喉头缝里逼挤出来几乎毫无意义的兽鸣,使人意会到他本来就是枭禽,会说人话只是一个错觉,有人来了

    摇红听了,只觉一阵昏眩。

    有人来了。

    他说有人来了,必有人来,一定不错。

    因为他是兽。

    他有野兽的本能。

    摇红仿佛又听到,那些兵刃,利爪、锐齿、撕裂肌骨的刺耳声响。

    她好像又看见:那些暴现的血光,遍地的血红,和嗜血的妖兽,在腥风血雨中恣肆,欢腾

    走!

    他跳了起来,吆喝了一声。

    然而,疲备不堪抑或是拒绝再逃的她,却欲振乏力才站起来,足伤就一阵剧痛,一时连站也不稳,面对旭阳,只觉心头,眼前,一阵闹暖的红,几乎就一个跟斜裁下峻峭的悬崖去了。

    那头兽一伸手,就抓住了她。

    手大如熊。

    比熊掌还厚。

    更粗。

    也更臭。

    他没有长而尖锐的利爪,但指甲又平又扁,藏满了污泥,像一片片的铲子。

    他一耸肩,就把她接背在肩上。

    然后他就飞纵,急窜,像给三百一十二名猎户和两百三十一只猎犬追杀的兽,义无反顾的亡命的逃。

    走!

    路上风迎面,劲而急吹,她闭上眼,只觉得臭。

    泰山高,越上高峰,摇红越觉得自己已沉沦,掉下深不见底的渊源。

    她就像一件货物,任由命运和山兽一般的他,来摆布。 二、本来是风景

    这儿风光绝美!

    风光无限。

    从这儿望过去,山风如瀑,一衣带水,阡陌绵亘,平畴万里,旷无涯际,万壑千峰,尽收眼底。

    山影、树影、石影、云影交织成优美胜景,红云金日,漫天飞芒,舞尽长空,巧夺苍穹,山峦起伏,嗟峨奇石,无一处无风景,无一处不成风景,连在空茫无边处,都是风,都是景。

    虎山势若虎。

    摩天岭擎天而立。

    那怪兽藉屏风岩为屏,一路直上,以气吞万里如虎的步姿,登罗汉崖口,越高的他越要上,越陡的他越要挑,他拔足狂奔,喘气呼呼,浑忘了他背上还有个人似的。

    他那打了几十个招,活像在那儿缠了条蟒身似的脖子,那儿有块布,绑了个结,头后就挂了个小小的包袱,摇红的脸就枕在包袱上面。

    狂奔的是这头怪兽,而不是她。

    她完全不用力气,也许,这些日子以来,她已无力可用,甚至没有气力去生存。

    她枕着那小包袱,看着他亡命的翻山去越岭去,几次几乎失足,越险的风光就越美,危到极处居然感觉似惊险,她忽然发觉:能够这样不死不活的存在,也是一种幸福。

    就在她刚体会到这一点的时候,她身下的怪兽突然停了下来。

    陡停。

    他一停,就像块给骤然给魔法点成的石头,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甚至没有喘息。

    那比狂奔逃亡更加突兀。

    静,止。

    摇红仿佛听见大颗的汗滴聚结成河沟,淌过粗糙难闻的厚皮折痕间。

    摇红逐一唆过周遭一列列,一座座如同罗汉一般的威猛,且形象个个不同的奇岩异石,忍不住向身下的他:

    怎么了!?

    没有回答。

    静。

    止。

    陡地一声大喝:出来!

    人倒没马上出来。

    出来的是七支枪。

    七种不同颜色的枪,七道尖锐破空的风声,疾投向他!

    射向他也形同刺向她因为这时候,她和他是连成一体的!

    看到了这出****法,她的心己沉了下去:

    她知道来者是谁。

    孙氏七虎,耍的当然是花枪:七色夺命血花枪!

    她更知道一言堂已下了决杀令:要不然,给个天孙氏七虎做胆子,他们也决不敢出手如此了无忌惮。一网打尽!

    她明知孙疆会下令决杀,但却没想到:命令会来得那么快,那么急,那么不留余地,那么六亲不认!

    尽管她早已情知后果,她也早已知道没有好结果,但一旦发现来得这么快,这么无情,这么决绝狠心,她仍是忍不住心一酸,眼里一热。

    这样绝情,只有自家的人才能做得出来!

    这一刹间,她已无视于生死:死生亦不足重视。她闭上了眼,等七色花枪,将她扎上十四个透明窟窿。

    在闭上双目之前,她仍觉初升的太阳红。

    好红。

    红得像花。

    像血。

    像一颗突然受伤的心。

    她已无力闪躲。

    她也拒绝再逃。

    她不避。

    她在等。

    等死。在这等死的瞬间,掠过她心里的,有一个结:本来是风景,是谁迫她上了绝路?

    铁手也不明白:在看飘红手记上册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个幸福少女的情怀,开心女子之纪事却怎么会演变成要命的伤害,遭掳被劫的下场?

    他想象不出那样的一对壁人,那样的一双爱侣,男的正英雄年少,风华正茂,女的温柔多娇,备受宠护,怎会闹到如此地步:家庭破碎、花落人亡,一个失踪、一个遭劫?

    他因为不能理解,所以更要追看飘红手记的第二集,首页上只写了两个悲凉的字:

    惨红。

    红是喜庆的颜色。

    红色夺目。

    红不惨,至多只带点凄厉。

    为何叫惨红?

    红色就像是怵目的风景,都是为何走上了凄惨的绝路? 三、终于走上了一条绝路

    在手记的,惨红篇里,摇红姑娘离开了肥城的安乐堂回到了雪野庄的一言堂。

    重返一言堂的她,初只觉有点陌生,继而觉得有些不习惯,可是,她是越来越不能适应,愈来愈不自然,甚至还觉得愈来愈渐不对劲起来。

    最不对路的一个要害是:她的父亲,已不再是记忆里的好爹爹。

    在她寄住于外祖父公孙自食度过美好岁月之前,父亲孙疆是个爽朗,慈蔼,令人可依仗的好爸爸。他很少动怒,但不怒而威。他很少大声说话,但轻咳一声也让人有肃然起敬的份量。摇红记得:就算是因为有段时候跟拿威堂的那对挫神枪孙拔牙、怒神枪孙拔河兄弟因为对她起不轨之意,而发生大冲突之际,他一连六天六夜未合过眼。一直未曾歇息过,但他眼神依然清朗、明晰,一点也没有红筋、黑圈。摇红就记得,有一次,父亲跟拿威堂的总堂主青龙僵月枪孙出烟决战三百回合后,依然谈笑自若。甚至连发丝都不曾乱。

    爹爹就是有的是这分气定神闲,谁也比不上。

    还在童稚中的摇红,深植在她印象之中,是父亲有力而温厚的臂膀,时置于她股腰间,造成人手摇篮,为她摇摇荡荡。娘亲则在旁微微笑着看。夕阳,红得很洋洋。

    那就像坐秋千一样但荡秋千那有这分安全、温馨的感觉!

    可是,现在回来,一切全变了。

    爹爹变得凶暴,烦躁。

    他常为小事而大怒,甚至动辄杀人。

    他的名头愈来愈响.但也愈来愈忙,

    摇红几乎已很少看到他,更逞论乎像当日一样,以手为摇篮、以臂膀为秋千的重温父女之乐了。

    摇红很怀念那时的情境。

    那气氛。

    那感觉。

    她更想念的是公孙扬眉。

    自从公孙扬眉因为要接近她而加入了一言堂之后,他也像孙疆一样,越来越忙了,两人也越来越少见面了。

    公孙扬眉在孙疆面前,已变得愈来愈重要;在一言堂里,也更加举足轻情重可是,他的人也变了。

    以前的他,尽管有时太飞扬跨扈、太傲气凌人、出手也太狠辣,但无论怎怎么说,都让他那高洁的气质,以及任侠之心所涵盖了,使人觉得他并不过分,或理应如此。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变得十分好狡。

    他的豪侠之志、出尘之气;全让嚣狂、歹恶而掩盖了:变得他不像他,而像另外一个山君孙疆。

    摇红不喜欢这样子的转变。

    她更不喜欢的是:父母常争执。

    争吵像春夏间的蚊蝇一般,常挥之不去,且愈来愈密集,营扰愈渐是杀伤力。

    爹娘之间争执的究竟是什么,摇红本来不甚注意。

    她只知娘好像得悉了爹的一些事情,十分反对,而爹又因为娘亲以前的传言,而动辄大兴问罪之意。

    两人冲突愈烈。

    以前的恩爱已不复再。

    娘亲有时还挨了打,她记得有次全身瘀伤,头破血流的娘亲紧紧抓住她的手,说:不要让扬眉跟你爹学坏了,去,赶快去劝他,悬崖勒马不然就没救了。

    娘亲并没有说出来那是什么事。摇红有次问了,她也只是喃喃地道:你还是别知道的好他毕竟是你爹。给他一个新生的机会吧。

    这段期间,父亲反而跟拿威堂的孙出烟,孙拔河、孙拔牙一门三父子:天地人三枪言归于好,合作无间。不再冲突。摇红只隐约发现,每次初一、十五,都有个奇怪的人来找父亲,可直入爹爹之书房或密室,交谈、密议良久,那人去后,爹娘多发生争执。

    不知那是什么人,来谈什么事?可是在摇红的心中,当然极不喜欢这个人,但她又从未见过那人的样子。

    那人虽然并未蒙面,但好像不想让她或一言堂里其他的人留意看他似的(当然,当时身为孙疆左右手的公孙扬眉是例外).他一直很少让人看到他的真面目。

    不知怎的,每次这人经过,或者她经过这人的时候,尽管相距甚远,她都必定生起两种感觉:

    一是熟悉。

    那种熟悉就像是一件多年的衣服,已多天穿在身上,而今就算闭着眼睛穿上,也完全熟悉它的颜色、布料、质感

    二是悚然。那是午夜梦回乍醒,你发现有一条虫钻进你被窝的感觉。

    可是她一直不识这人的庐山真面目,只知道他每次来过之后,爹就变得更暴戾了,几乎每必与娘生冲突,公孙扬眉更会忙得不见瞬影。而且,在地窖浅水湾那儿,传来凄厉且令人心悸的哀号狂呼声,不但不绝于耳,犹如人间地狱,有时还浮游在九鼎厅。绯红轩一带,如泣如诉,鬼号神泣,不知是人是兽莫不是那只怪兽已逃出了地牢?

    摇红心中是既惊疑、也恐惧。

    然而,摇红发现公孙扬眉己杀人太多,而且已杀了太多不该杀的人,做了太多不该做的事,尤其她在一个十分偶然的情景下见到那只怪物之后:更不能容忍了。

    她已不能再忍受一个她看好和深爱她就变得的人,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奸诈的小人。

    那一晚,她下了决心,在绊红轩里,在那些倾国名花和无名草木间,与他详谈劝说,便表明心迹。

    你再这样堕落下去,你就不是你了,至少,不是我所爱的你了。

    她大意是向他这样说的。

    公孙扬眉初听的时候,仿佛非常拒抗。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公孙的回答,令摇红疑惑莫解。

    为什么?

    你爹答允让我娶你,但一定要替他完成这些事。公孙扬眉苦恼的说,不然,他甚至不让我接近你。

    所以,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而做的,公孙扬眉一双剑眉而今并未飞扬,反而沉郁的聚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俊目:而你却

    摇红这才明白了。

    她的心跳得很快。

    花影绰绰。

    树影斑斑。

    她的脸很热。

    你不值得为我这样做。

    不知是因为公孙扬眉悟性高,还是他完全能领会孙摇红的心意,但摇红姑娘说到:

    你再这样下去,是沉论,而不是飞升,我喜欢的是一个堂堂正正、任侠的你,我要嫁的是这样的你。你再这样助纣为虐,你只会失去我对你的

    公孙扬眉已表了态:其实我也不喜欢这样做。今午诸葛先生跟大捕头无情来过一言堂,也私下跟我谈过这事。他们也希望我说临渊勒马,不要自毁前程。我也知道你爹所作的不会有好结果。我跟铁二捕头也有过命的交情,他也是一方豪杰,他师父和师兄自然也是人中龙凤,他们说的,我听得进不过,山君知道他们找我谈过,己十分不悦,他们一走,已向我作了做告如今,你这样跟我说了,你的意思我懂了

    然后他就说出了他的决定:

    我明天就跟你爹说请楚。他那些事,伤天害理,有损阴鹫,我也劝她放手了吧!这事已惊动京里官差,武林垂注,他再强持,恐遭反噬。他

    他很有感情的说:我是支持他的。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万一有事,我也只好帮他到底。

    摇红听了,深心感动。

    那是个很晚的晚上。

    那天夜里,十分夜晚。

    风很大。

    夜很柔。

    花影很乱。

    更乱的是摇红的心。

    因为更近的是扬眉的呼息。

    看到他深情而略带忧郁的双目带点暗红,她突然明白了,开悟了。

    她完全明白过来了。

    完完全全的彻彻底底的明明白白的明白过来了。

    她一直以为他是很骄傲的。

    至少,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

    他极度自信,已经自信得有点接近自大。

    可是,原来,那些只是最后也最脆弱的掩饰,他那样顽持,只是因为那是他最后的阵地,最深入的雷池。

    他已不能再输。

    因为他一见到她之后,早已输掉了自己。

    他是因为大注重她了,才特别要强持那一点自尊,以及恃别自重。

    其实,他几乎是为她而活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甘心为山君效命。

    他在她面前,只剩下一件葱衣般薄弱的外壳,甚至经不起转风微吹。

    而她也一样。

    他以为她是天之骄女,追逐于她裙下的不知凡几,她眼高于顶,像紫禁殿上的凤凰,未知会对凡夫俗子加以青睬。

    可是,那也只是她的外衣。

    薄若蝉翼,所以才要诸般修饰,遮掩,希望不致于让他一眼看透。

    其实,她的心一早已属于他的了。

    她钟迷于他。

    情钟于他。

    也许,爱情是一场各自匿伏后才互相发现的游戏,而今,他们已互相证明,心心相印,已不再需要匿伏、躲藏。

    甚至已不需要润饰。隐瞒。

    他爱她。

    她爱他。

    如此。

    而已。

    她以一身简洁俐落中,诉说了说不尽的风情,他却以忧倡的眼神与她相遇。交融。

    他们两人的影子,已叠合在花影中。

    气息温柔着气息,心跳催动着心跳.他的眼剑望入她的眼鞘,他焦的的唇在寻索着她的红唇。

    他要一头栽进去的爱她。

    得到她。

    他已义无反顾,也退无死所。

    要是不能得到她,他已焦躁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是爱她的。

    她也是。

    今晚他们已证实了这一点,这一个事实。

    可是他们更须切契合的一点是:

    他们之间已不分你我,不分她和他。

    他们要合一。

    合而为一。

    狂热的爱人需要合体的浇灌。

    大爱无悔,挚爱无恨。

    然而谁都不知道黯里有不只一双幽恨的眼,目睹他们从花团锦绣爱情的台阶,一步一步的走人没有光的所在,终于,步入一条绝情的路。

    绝路。 四、悲伤的情人和伤悲的人情

    那一晚之后,她是他的。

    他也是她的了。

    他一向傲慢孤寂,而今,他却不是一个人孤军作战了。

    因为他心里有了她。

    她一向矜持自洁,如今,她最爱的却不再是自己了。

    因为她身体和灵魂都属于他的。

    垢诡的是,那晚之后,他有了她,她也有了他,但他们却不再在一起了,不再在一起过,不过,尽管如此,也并没有改变这个事实。

    幸运是难以控制的,但心情却可掌握。

    尤其是情。

    此情不渝。

    今生无悔。

    命运往往非常残酷,而且往往在它最残酷的时候,你才会分外感受到它是确然存在的。

    那一夜,不朽若梦。

    梦幻虚空。

    他在她体内爆炸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走到了世界的尖峰;幸福的绝顶,他觉得淋漓尽致,欲死欲仙,纵粉身碎骨亦无悔无憾。

    她也是。

    所以她哭了。

    像一场雪融。

    也许公孙扬眉并没有完全能了解摇红的哭泣是因为感动而不是伤心,所以他毅然表达了他的决定,以一种宣誓式的姿态:

    你父亲正受人指示,也跟人合作,要研制出一种方法,训练出一批极厉害的杀手,只听令于主人,决不会违抗,完全混灭人性,唯命是从,而武功精进,神志集中,力大无穷,超于人的极限如果能成功,谁拥有这样一大批杀手,谁就可以称霸武林,无敌于天下,因为,他要清除任何障碍,都绝无障碍;他要办什么事,都没有办不成的而又决不必担心会有手下坐大,倒戈的情形。

    摇红惶惑的问:爹要那么兽性的一大批人来千什么?

    他公孙扬眉叹道:他本来是个很有志气的人这种人如果受人怂恿和让人操纵,很可能就变成了个极有野心的人:

    他想称霸东北,染指中原。

    像你摇红问,也是?:

    是。公孙扬眉长吁一口气,答:我确也像是他那种人,好的时候是雄心壮志,不择手段的时候就心狠手辣。

    可是,你为什么?

    开始我是因为要接近你,才为你爹效力。随后,我也为这个壮举而动心,全力投入。不过,我也慢慢发现这计划中牺牲太多、太大、也太恐怖,一个常人一旦参与,一定受耳儒目染,荼毒同化,成为兽性大发,恶毒无比的人。今晚,有了你的鼓励,我一定要抽身拔足,并会尽一切所能,劝你爹早日收手。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制止这个恶孽在一言堂滋长下去的!

    可是孙摇红还是很担心。

    爹一向很固执的,近年更加顽固他会听你的话吗?

    对这点,公孙扬眉非常自信。

    他会听的,他需要我和袭邪。他若要训练出人形荡克来,一定需要袭邪的配种方法,还有我们安乐堂的独门秘药,以及你爹的残酷训练方法。三者缺一不可。公孙扬眉衡量局势,似乎很有信心,这是摇红第一次听到袭邪的名字。如果他不同意,我就不告诉他药方,他就无法办成此事,最终仍是会妥协的。

    如果他坚持到底呢?摇红仍是担心。

    那我就不惜与你爹一战。公孙扬眉依然有信心,你不要害怕,我一定不会伤害你爹爹的。我也一定不会败在他手里的。我只是要告诉他,我已下决心,不惜一切,也要他停止这灭人寰的残酷计划。

    为什么要用药物。配种、特别调训这些办法呢?摇红曾不解地问:以德服人,或晓以大义,岂不更好?

    弊在人有二心。大业未成,还会同心协力,奋发图强,可是一旦宏图开展,很容易就生异志。愈是有思想的,一旦羽翼已丰,愈难纵控,这正是你爹和影响他的人所忧虑的。公孙扬眉说明了问题的结症,更何况人有七情六欲,易为分心,又有私心,很难一心一德,专诚一志,为一人效死到底。我们三者配合,就可以制造出一种姑且称之为人形荡克的怪物,绝对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且终生只知执行任务,摒弃情欲,谁手上有这批悍将,死士,谁就拥有最强大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切,足可独霸一方,甚至雄霸天下。

    摇红听了,也不禁吁了一口气,难怪爹会为此而闹得个心力交瘁,性情大变了。

    本来男儿志在四方,有雄心壮志,也没什么不好。公孙扬眉补充道,只不过,因为我参与了这计划,分外感受到,若要完成它,得要牺牲太多的人,残害太多的无辜,大过扭曲和泯灭人性!我最近全心投身在里面,也期待它能成功,因为太过热切,而忽视了它的后果与代价!公孙扬眉以一种扬眉剑出鞘的勇决道,今晚,我有了你,才清醒过来,才醒悟自己造了孽。不,不行,我一定要终止它这人形荡克太可怕了,它好像是一种毒物,让人吸取了它,会快活过神仙,然而,事实上,它却是食人血髓,令人沉沦,直堕入十八层地狱里去!

    这是摇红第三次听到人形荡克,这名辞虽然她依然不大弄得清楚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人?还是兽?

    是人形的兽?还是兽形的人?

    她没有细问。

    也不及细问。

    她只是担心。

    担心公孙扬眉会出事。

    我不会有事的。就算我万一不幸,也不会同任何威迫下透露药物名称。收集的方法和下药的份量,我不能让这灭绝人性的计划再继续下去。

    像看出了摇红的惴惴不安,公孙扬眉解说并安慰道。

    如果万一摇红不知怎的,觉得很有些伤悲,她看着他时,也不知为何,依稀感觉到任何一句话都是最后一句话了,随便一眼都是最后一眼了。

    她甚至感受到这个本来飞扬淬厉的青年,而今温柔温存的男人,却是一个悲伤的情人,她的未来和今生,好像要欠负他许多伤悲的人情。

    她不了解自己这种感触是因何而来,如何滋生的。

    如果万一你出事了,摇红问,我应该怎么办好?

    你什么都不要办,就告诉你娘好了。你娘是我最佩服的女子,她为阻挠这个计划,已触怒了您爹,但她还是持正执言,受屈无怨。公孙扬眉道,她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另外

    公孙扬眉说到这里,双眉悠悠扬,双目也悠扬了起来,也许,还有一个人,他在京师很有名

    他叫铁游夏,人称铁手。公孙扬眉一说起这个人来,就不禁眉飞色舞,一旦我出了事,若是连正法堂,的孙三伯也不能明察英断,那么,天下间也许就只有他,能够还我一个公道了。

    孙摇红听过四大名捕的故事,也风闻过铁手的传说。

    她知道四大名捕是不管对象是权贵还是庶民,他们都申张正义,维护法理,儆恶锄好,赏善扶良的六扇门精英。

    他们虽只是捕快,但身怀御赐平乱霍,加上有诸葛神侯在朝中正义势力的支持,而且在江湖上。武林中闯出了极大的声名与威望,这些年来,己成为了包青天之后,四位能执掌正义法理,秉公行事,为民出头替天下除祸害的出色人物;

    他是你的朋友?

    摇红知道公孙扬眉年少气盛,得罪人多,当然乐于听到他结交好友的事。

    谁知公孙扬眉的回答非常断然:

    不是。

    他是我的敌人。

    我跟他本来无仇,但在我第一次跟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赴京时,已与他结怨。结怨的肇因是长孙飞虹。

    孙摇红当然知道长孙飞虹是谁。

    就连在专心读惨红的铁手与猛禽,也非常记得这么棘手也的手的绝顶人物:

    二十年前,武林中有一段歌阙:会堂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拜一贯堂,必会凄凉王。又云:不见天日事犹小,乍遇飞虹孽为大等句,都是在说当年主掌山东神枪会公孙家决策高层、主掌大局的一贯堂,其负责人凄凉绝顶枪长孙飞虹的威大势大,名震东北,声遍天下。

    本来,像长孙飞虹这样的人物武功高从者众,声威响,只要盘踞东北,开疆拓界,再舒展鸿图,也无人能动其根本。只惜,他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忧连他过人的武功。才智,也无法跟他化险为夷的事。

    那是大事。

    因为他一向有大志。

    大志逼使他做大事。 五、胆大心雄长孙飞虹

    长孙飞虹见当时朝中变法太甚,民受其苦,皆因宰相王安石力行新法之故。王安石性极执拗,且自视极高,对意见相悻者,辄动斥其流俗,荒诞,竟发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见,长孙飞虹本来就看他不顺眼,加上他曾从学于吕诲,吕不值王安石所为,也没有太大的远见看出王安石新法的深远来源和高远理想,故大骂他为大奸大诈。长孙飞虹受他影响,已怀,铲除这个作新法以误苍生的宰相王介甫之心。

    就算不受吕诲怂恿,王安石所推行的政法,对神枪会亦造成重大的影响。

    譬如保甲法,以募兵用民兵,本为守望相助之意,但召募过程,未免扰民,又不能作为正式军队,对神枪会的结构组织,大有干扰。何况东北一带,多贩马为业,神枪会亦不例外。王安石见宋辽间纠纷渐多,每有边事,求马至难,觅驱若渴,故想利用民力来繁殖马匹,以供军用,行保马法,设下许多法例来追究、约制,可是这样一来,形同与马贩结仇。加上王安石大力推行军器监法、将数州之军器制造厂集合为一,仿照钱监之制,总管监督一切军器打造,更使得以制造各类兵刃,枪战成名营利的山东神枪会无路可走,只有挺而走险,欲杀王安石而后快。

    绝顶凄凉论神枪。长孙飞虹当时是神枪制会中负责决策司令的一贯堂中的总堂主,他有监时势,身负重责,便扶植副堂主枪神孙三点,并掸让退职,联同以打造兵器、火器称著江湖的江南霹雷堂田字辈高手雷禹、雷禹兄弟,以及黑面蔡家的副堂门人蔡克子,一同赴京暗杀王安石。

    他这一次并未成功。

    原因是碰上诸葛小花。

    那时候,诸葛先生初崭头角,大展身手,救了王安石,与大石公,舒无戏还有米有桥等人,打退了长孙飞虹一干杀手。

    长孙飞虹原还待卷土重来,但后来在退身匿伏于京师以待再狙之际,机缘巧合,结识了当朝名士苏东坡大儒程顾及大将王韶等。他们虽大多不甚赞同王安石变法过急过剧,气量太狭,但对其为人却仍然激赏,对其用心亦表同情,长孙飞虹因而了解变法个中原委,因感王安石气节苦心,故而打消了刺杀念头,回到东北。

    重返神枪会之后的长孙飞虹,发现枪神孙三点已大权在握,井把一贯堂料理得头头是道,他也不独揽大权,与孙三点互为辅佐,并辔合驰,一齐管理神枪会之大业。

    不过,他赴京一击,无功而归,虽不久后王安石罢相,司马光当政,一切恢复;日法,神枪会得免新政冲击,但长孙飞虹始终觉得有点悻悻然,也郁郁寡欢。

    这样过了许多年,发生了很多事,终于,赵佶即位,重用蔡京。蔡京误国,逆行倒施内外勾结,表里为奸,国无宁日。

    长孙飞虹奋起大志,这一次,他要刺杀的是蔡京。

    不过,这一趟,却无人陪他一道行动,盖因蔡京是与王安石完全不同的人,他大奸大恶,够油够滑,怀好结党,打击对头,就连霹雳堂和黑面蔡门内,也有他的党羽,早已拉拢串联。

    他们都不愿意得罪蔡京。

    这一次暗杀,长孙飞虹也功败垂成却不是因为诸葛小花阻挠,而是他的同门元十三限出了手。

    元十三限打退了长孙飞虹。

    两人皆负伤,只不过,长孙的伤要重一些。

    长孙飞虹花了数年的时间养伤,才复元了八成;元十三限头上着了长孙飞虹掌力余威所及,看来并无大碍,实则日后元十三限时有疯狂癫病迹象,乃源自于此。

    长孙飞虹这次回到神枪会,觉得大势已去,一贯堂为枪神孙三点撑腰,亦多为其羽翼,他便黯然离开东北,一旦伤势复原,志态复萌,又要赴京刺杀。

    只不过,他这次要杀的不是蔡京,而是蔡京背后的大靠山皇帝赵佶。

    这时候的他对世情观察,已完熟多了。

    他发现就算杀掉蔡京,也没有用。

    因为蔡京其实是附和,奉迎赵情行事,他作恶多端,祸害万民,涂毒天下,权力却是自赵佶所授,如果杀了蔡京,仍治得了标,治不了本,所以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决意要做一件胆大妄为的事:

    行刺天子!

    他带同一贯堂中五六名一贯堂的亲信、高手,一起行事。结果,这一次,他又遇上了诸葛先生。

    诸葛先生当然不让他得逞。

    数番苦战,他擒住了长孙飞虹,并晓以大义:

    现在是佞臣作恶,鹰犬为奸,哪有不杀祸端,却先欺主弑君的道理。

    可是长孙飞虹并不同意。

    奴才作恶,乃仗主人之势。诛其祸首,天下太平。你这恶奴,助纣为虐,每一次大事都坏在你手上,我且一并杀了。

    诸葛先生长叹道:你杀了我,也没有用,蔡京、梁师成、王黼一众滥官污吏,依旧赐祸天下,恣意劫掠,你可奈得了他们何!你可一一杀光他们!方今圣上,文学出众,极有才华,本有作为,只一时胡涂,听信宦官播弄。若慢慢予以谏辅。或可恢复睿智明断。无论如何,今天子宅心仁厚,就算怒迁朝臣,多只滴贬驱逐,罕有下抄家灭族之令。你们若杀君主,群龙无首,大树刨根,庙堂岂不危危乎矣?再说,蔡京等中涓党羽,大权在握,遍布朝野,呼应天下,就算扶立幼主,又何人能制宦君之气焰,反而让他操纵摆布,涂炭生灵,重历董卓,曹操挟天子之乱!这一来,辽军压境,内优外患,岂不社把倾而误苍生!?

    长孙飞虹终于明白了诸葛先生的意思:

    一个已有顽疾数十年的病人,通身都是恶疾,只奄奄一息,苟延残喘,一旦求医,如果下了猛药,不但治不好,只会马上一命归西!

    而今,宋室就是那病人。

    要变只能渐变,事缓则圆,欲速则不达。

    如果杀了赵佶,可能连国家都得要亡了。

    那么说,难道要侯赵佶自动自觉,反省痛悟,改邪归正,回心转意么!

    试问,有哪一个当权得势。生杀由已一念之间的人,能够作如此痛悟,交出权力,痛改前非呢?

    不可能。

    为这一点,长孙飞虹很黯然。

    很惘然。

    一向大胆妄为、雄心壮志。从不言败,永不言倦的他,终于撒手受擒。

    因为他已觉得事不可为。

    诸葛先生本有意私下开释长孙飞虹。他十分敬重长孙飞虹的英雄胆识、豪侠气魄。可是,蔡京党羽,已风闻此事,走报天子。赵情知有人胆敢行刺,龙颜大怒,下旨要车裂长虹,并派军剿灭神枪会。

    诸葛先生连忙力劝,谏之无效,只好陈以利害:

    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一族,势力浩大,武功高绝,在武林中门徒多,党徒众,且武功高强,军器称绝江湖,如果杀了他们的头头,反而迫使全党挺而走险,要是一干亡命之徒,遁入京城,胡作非为,万一惊动圣驾,骚乱宫宅,那诚非美事了!

    赵佶听了,自然担心了起来。他知道江湖上高来高去的人物,是不受统御,又极难收拾的,只好暂时不处决刺客,但仍听蔡京之言,下调将长孙飞虹还押牢中,好让神枪会的人有所顾忌,不敢放肆。

    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

    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由于这段前因,使得日后京师武林之争里,白道上的好汉唐宝牛与方恨少因犯事而囚于天牢,就是因为得到凄凉王的救助,才得脱困。故事详见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

    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插曲:

    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

    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

    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

    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

    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

    还交了手。 六、才气不是一切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自。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街。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问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中弄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人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弄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琉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借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人邻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仁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阴谋。

    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

    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

    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肉的败类。

    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

    铁手?

    是。

    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

    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椿官司一旦打成,输的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

    调停。

    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好收场了。

    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

    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

    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

    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手破了。

    破了?

    破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

    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酌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

    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

    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我兄弟也是逼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双亲祭祖!公子扬眉道:那时,我在一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大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

    摇红却顺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

    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

    摇红矜丽如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

    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过来。

    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

    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

    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

    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

    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

    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

    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

    公孙扬眉笑了。

    你猜对了。

    他们是城里两个浦头,一个外号叫灰耳,一个名叫抄尘。两人抓住了因困,要打要杀,那陈员外夫妇,早吓得抱头互拥,连叫饶命,哪敢阻挡?只叶老板夫妻,拼死挣上前来,要救儿子,还抢天呼地,向来人喊:要杀囡囡,先杀我吧!

    摇红嫣然:那这案便不必审了。

    对。公孙扬眉道,铁手挥手,灰耳,抄尘自然罢了手,也松了手。叶老板共叙天伦。铁手告诫陈员外夫妻。现在囡囡是谁的亲生骨肉,经已分明,父子情深,不是能勉强假造的。今次姑且饶却,罚你拨银助叶老板养子育儿。供书教学,日后囡囡长大,若展鸿图,说不定也福有攸归,泽及尔等。这次暂不迫究,念无大过,可免刑责,若不知悔,再有犯渍,必倍刑侍候。陈员外夫妇见铁手英明不可欺.便一味叩头认错不己。叶金童父子团聚,皆大欢喜。

    摇红也欣然道:那就好极了。

    公孙扬眉故意逗她:你却是怎么听得出来:铁手能马上破案?你就那么抬举他?

    摇红妙目一转:他当然能轻易破案。

    公孙扬眉还是要问出个究竟:怎么说?

    摇红轻笑道:铁手何人也!他能跟你交手二次,平分秋色,又得扬眉出鞘剑公孙少侠一再推许。称誉,当非凡人也,岂会连一件小案也破不了!我若小看他,岂不小觑了公孙少侠的识人之能也!

    公孙扬眉哈哈大笑:我说不过你。

    摇红爱娇地道:那是我说得有道理。

    公孙扬眉道:可是那时我却已掠下楼来,也到了郭九爷的书回摊子旁了。

    摇红忽省起一事,郭九叔?莫不是号称恶九成,死十次,恶人自有恶人磨的空中老郭的郭九诚。

    便是他。

    后来听说他为救长孙总堂主,也不惜人了牢。成了囚?

    郭九爷和凄凉王义薄云天。仗义相交的事,早已传诵江湖。

    那时你就在他书画摊子旁?

    我正要打探消息,看要不要进入暗助铁手。

    可是,案子那时就结了,铁手就出来了?

    摇红如此猜测。

    便是。迄此,公孙扬眉也不得不打从心里佩服摇红的聪颖过人,他一出来,就跟我正好打个照面。

    可是,摇红担心地道,他却没见过你的真面目,没真的朝过相。

    所以、我马上装得像没事的人一样,抓起纸笔。磨砚画画。

    摇红附掌笑道,那是你的绝顶才华。大可发挥了,只益了京华街坊百姓的眼福!

    公孙扬眉却苦笑了一下:他却找上了我,

    摇红怔了一怔:但他不识得你呀想必是为你的画所吸引毕竟他也是个识货的人。

    公孙扬眉椰榆的笑了一笑:他就是太识货了。那时,我正以细笔在画一座孤峰,和点指峰上挺拔的树,他就来到了我耳边。我尽量不抬头看他,尽力专心画我的画。

    摇红担忧的道,他没走?

    没走。

    他还在看?

    在看。

    看了很久?

    很久,等我把画画了个七八,只差最后一笔,他才在我对面说了一句无理无袭我静了一会,待肯定了他是跟我说话之后,我才回他一句,谢谢。并故意压低了语音。可是他马上就说:是你。我知道已躲不过,索性但然问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对,摇红也狐惑他说:他是怎么看得出来的?

    他的回答很妙。

    是怎么个妙法。

    他说:你的画一笔一划都充满了剑气。我领教过你的剑法。当然是你。若不是你,谁还能够把剑法使得那么孤傲,用笔那么狂,境界上那么孤绝!

    看来,摇红听到此处,不禁叹了一口气,他真是你的知音。

    可惜,我们是敌人公孙扬眉道,我也这样与他说了。

    我还说:我们约好交手的。我要出手了话一说完,就出招。

    摇红吃了一惊:你当街拔剑!?

    没有,当时绿巾弄是个市集,有许多儿妇孺老少皆有,一旦公然动手拔刀舞剑,下定会惊动途人,难免会惊惶失措,相互践踏,引泼乱子那是我和铁手神捕都诚不愿见的事。公孙扬眉道:我以笔代剑,点向他。他面向我,背向大家;郭九爷则在他身后挡着。我们出手都快,不着意看,还不知道我们在交手。我说,点到为止,三招定胜负他说:我沾上墨印,便算输了。我们很快的互攻三招。

    摇红忍不住问:他的兵器呢?

    公孙扬眉答:他空手。然后又悠悠的加了一句:他一向都空手,从来都是空着一双手的。

    摇红却改变了另一种看法,那好,你以笔墨代剑,他不用兵器,至少可以不用伤对方。

    那也不然。公孙扬眉这次不同意摇红的说法,我用笔为剑,力蕴笔杆,气聚笔尖,那是一只横扫千军的笔,杀伤力尤甚于剑。他则是一双铁手,万刃莫摧,千锋为断。我们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闹市中、人群里、挂起、裱干核着的字画空隙间交手过招,其实要比前两次更凶险、更费力。

    摇红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不敢吐出,好像这样吁出了一口气,就会影响了战情、分了扬眉的战志似的,

    第一招我先攻他,他后发攻我,但若不收招,则两败,故两人同时收招。第二招是我和他同时出手,二招互击相碰,相互抵消!公孙扬眉仿佛完全沉浸在那京城一战里。

    重要的是第三招。

    可是光是这样听,摇红已惊出一身冷汗。

    这决不是如公孙扬眉所说一般的轻松平常。这两招是在电光火石中交手,是两人半生功力。一生精华之所聚,半分失不得,半点轻忽不得,两人两招战个平手,个中变化,其中凶险,当不足与外人道。

    第三招又如何?

    就是这第三招,才定了局。公孙扬眉叹了一声,脸容似笑非笑,似傲非傲,这一招之后,我才知道,我才明白,我才顿悟了一件事、一句话。

    什么事?什么话?

    摇红追问。

    意切。

    情也切。

    事和话都一句!公孙扬眉一字一句地道:才气,不是一切。 七、既在乎天长地久

    摇红皱了皱眉,不明白。

    我以前也不明白。公孙扬眉接道:第三招,我用了一招刚创的剑法,叫书剑江山,这一招是我六十七路扬眉剑法精华所聚,且刺出这一剑的刹那,我有所悟,已加强了其优点,也补正了那一丁点儿的破绽,而在出招的电光火石间,又加入了三个新的变化。这一招我刺的志得意满,坦白说,现在我也使不出如此淋漓完满的剑招来要不是有铁手这样的敌手,还真迫不出这一招的威力来呢!

    摇红关心的是:铁手避得过吗?

    公孙扬眉道:我原刺的是他的胸口、心房,笔尖只戳在他的左臂膀上。

    摇红喜道:着了?!

    公孙扬眉道:是着了。我在他衣上。留了一点墨痕。只不过,在同一时间,他已一出手,剪断了我的笔尖。

    剪断?摇红觉得有蹊跷:他手上不是没有利器的吗他用什么兵器剪断了你的笔头?

    他只用手。公孙扬眉用手比了比,他还是没有武器。

    摇红奇道,手怎能剪断笔尖?

    公孙扬眉这次伸出中、食二指,对夹了一夹:就这样,他用两只手指,一挟,就断了。

    他的手指!?摇红差愕莫己:竟比剪刀还利?!

    公孙扬眉进一步道:要我用的是剑,只怕也得给他一夹而断。

    那也不一定,摇红质疑:毕竟,剑比毛笔坚硬太多

    但笔毛是软的。公孙扬眉却道,能夹断软笔,要比挟断钢剑还难。

    摇红还是坚持:他虽夹断了你的笔尖,但你还是先刺中了他要是剑,他可要穿个窟窿了。

    可是我刺中的是他的臂膀。公孙扬眉也迷茫的道,我知道他一双手已练得百毒不侵,坚兵不入,就不知道是不是连他的臂膀也一样刀枪不摧。

    但他摇红还是站在支持公孙扬眉的立场:毕竟还是着了你一剑。

    公孙扬眉又叹了一声,道:可是,后来我还发现了两件事,使得我对这一战完全改观。

    什么事?

    原来郭九爷也出了手。公孙扬眉的笑意很有点苦涩。他本来想助我一把。

    九爷出手!?摇红有点吃惊:他的空中楼阁,杀人无声,非同小可,难解难破他是在什么时候出手的?

    就在我跟铁手第二招后各自收手,第三招正要出手前,他暗底里递出了一招,由于铁手的身躯挡着,而我又专心全力发第三招,所以才一时没有察觉。

    可是,后来你还是发现了。

    是,要不然,我也不会趁在铁手分心之际出手的。公孙扬眉感慨地道,也就是说,到了第三招,铁手是边化解郭九爷的攻势,又招架我的笔剑一击。

    是的,摇红这次不得不同意,这对铁手而言,颇不公平。

    事后,我还发现,我铺在桌子上的画,还欠的最后一笔,已给他填上了。

    什么?

    我的画只剩下绝岭高峰上的一株树,那株树也只剩下后一记点捺,他已替我画了下去。公孙苦笑道,我桌上不止一支蘸了墨的笔。

    他他是在什么时候画下的!?

    定必是在交手的时候。

    当时你不觉察?

    连郭九爷在旁也没察觉到。

    他出手摇红惊疑不定,有这么快!?

    你别给他的名头骗了。公孙扬眉肃容道,铁手这外号听来好像他的一双手是铜皮铁骨之外,就似很笨重、迟钝般的。其实不然。他的手更可怕的是灵巧说多灵就有多灵,说多巧便有多巧,而且还说多快就有多快,甚至你还真说不出它有多快!

    这一笔摇红这次也觉得说不下去了,实在是

    他那一笔实在是绝笔!公孙扬眉衷心赞美;他只那么一笔下去。我画意的狂傲、孤绝,全都改变了,因这一记圆融藏峰的捺笔,柔和了独特的孤峰,调合了高远的千山,使我那一幅画,完全改变了狂妄傲态。

    他自嘲地笑了一笑: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铁手也擅绘画。

    摇红静思片刻,终于说:那一战,他是赢了。

    公孙扬眉毫不犹豫承认了:可是,他不骄不躁,甚至还隐瞒了真正的胜利,不让我觉得难堪。

    他的作为终于使我体悟了!公孙扬眉舒了一口气好像他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心中才会舒服似的,才气,终究不是一切。有才的人多的是,但像铁手那样,大气大概,不傲不躁,亲切对人,公平处事,他才是真正的了不起的。

    摇红这回马上同意:是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拜会这位铁二爷能让你那么敬重的人,一定是绝世人物。

    可是,摇红在这一晚之后,就遇上了极大戏剧的变化,她当然没有机会见到铁手,甚至连公孙扬眉也一别成永诀。

    不过,摇红却把铁手这个人物,记在心里,也把她和公孙扬眉这一段交谈,跟贴身丫鬟小红一再提过程,并记在飘红小记里当然,记得并不详细。只是,铁手在阅读手札的时候,自然会回想起跟志气高扬。才具出众的公孙扬眉交手交往的种种情形。

    他喜欢这个志气远大。鲜花怒马、任侠好义,甚至有点儿任性妄为的年轻人。

    他一向看好他。

    那绿巾弄一战之后,他和公孙扬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惺惺相惜,相交莫逆,成了至交。

    不过,公孙扬眉却含笑跟他摆明了态度:我虽然佩服你,与你成为好友,并视你为兄长,但既然如此,更须坦言:我还是要救长孙飞虹的。

    铁手那时听了就笑道:好!你救你的,我拦我的。

    但是不久之后,公孙扬眉就终于放弃了他的坚持,原因是铁手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他一些实情:

    其实你不该贸然去救长孙飞虹。

    为什么?

    因为长孙飞虹他自己也不愿出狱。

    乍听,公孙扬眉自然不信。

    也当然不能置信。

    他在多年前为元十三限所伤,伤势时好时坏,一见天日,就会发作,形同癫痫。后为诸葛先生所擒,在世叔尚未来得及派人在大牢保护他安全之前,蔡京已暗下令狱中主簿下毒杀之,他己身中六种奇毒,幸内力高深,加上世叔提供灵药才得保性命。但一旦剧烈动作,再见天光,就会致命。他现下每天在狱里苦练耐伤功,以克制内伤及毒力,渐而发展成一种内伤拳法,世叔品评为天下三名之内。伤得愈重,拳法愈高,凄凉王也因而愿留狱中不出。何况铁手将内里乾坤,一一坦告:他一出狱,若见天日,伤毒齐发,恐难活命。若返东北,长途跋涉,更为不利。沿途蔡京鹰爪,必不放过,派人埋伏袭击,虽未必敌得过长孙飞虹,但必更令更增凄凉王毒发伤重。还有一点

    铁手迄此,顿了一顿:不知该不该说。

    请尽说无妨。

    那是你们的家事。

    请道其详。

    据我了解,一贯堂的决策人已很不欢迎长孙飞虹重返神枪会,凄凉王亦觉意冷心灰,无意再回关东去了。

    公孙扬眉为了求证这番话,要求见长孙飞虹。

    铁手答允安排。

    而且真的安排了。

    公孙扬眉见到这个早年就已名震天下,威震关东的前辈总堂主,形容枯稿,不似人形,几乎当场落泪。

    果然,凄凉王己不问世事,不欲复出,婉谢也坚拒了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的好意:他不愿出狱。

    天牢己是他的家

    铁手说的是真话。

    不过,公孙扬眉也没有长留京师。

    因为他要赶回去,见他所惦念的人。

    一个念兹在兹、长索心头的女子。

    她当然就是摇红。

    铁手就是从那充满期想和梦的少侠口里,得悉孙摇红的名字。

    直到现在,他看到了飘红手记。

    直看到了惨红部分,摇红与公孙扬眉终于有情人能结为一体,然后又互相期许、劝勉:她希望他能恢复当日的侠气豪情,不要恋栈于一些本来就与他性情不合而又伤天害理的事;他则要她等他,他要跟她爹交待清楚,同时也会力劝孙疆收手,要不然,他就和她远走高飞。

    他们己有了目标,更有了方向。

    因为他俩有了对方。

    所以,两人都有了希望和期待。

    为对方而变好。

    为大家的未来而自强不息。

    公孙扬眉告诉她:他明天就去跟孙疆说明一切。

    摇红显然很有点耽忧:性情大变的父亲,是不是有这个雅量听劝?

    总之,我一定不会再跟他做这种事。称霸江湖,我没这个野心,再说,称雄武林,也不该以这种手段。我一定回来,你要相信我,就算你爹反对,我也一定来找你,不离不弃。我跟你曾经拥有过,这次我永志不忘。我会跟你爹提亲,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想跟你天长地久,地久天长。

    最后他仍是坚定地道:你要等我。 八、更重要曾经拥有

    我一定等你,如果爹反对我们,我就和你远走高飞。摇红也非常坚定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

    就这样,他们在垦夜里分了手。那一晚,轩里的烛光正亮,院子里的花正红,外面的夜甚凉。

    她就寝的时候,仍怀着满怀的温馨,却不知怎的,在热情如火的缠绵和相知如织的交谈之后,她忽然觉得很空虚,具有一种怅悯之情,使她钻进被窝前,仍不敢也不想去吹灭那一支红红也烘烘的烛光。

    她怕凄凉。

    有谁人可以天长地久?也许更重要的是曾经拥有。

    那时,她却没注意到,苑外窗下,正有一双兽性的眼,三碧四绿的惨青春,正盯着她,望着她。

    一直到她就寝,天正破晓,那一双眼才转为两点朱色的红。

    如果那是野兽的眼睛,却又怎么洋溢着泪光?

    从此以后,摇红就再也见不到公孙扬眉。

    见不到他的剑,见不到他的眉,见不到他的傲岸,见不到他的温存,见不到他的人。

    见不到他。

    见不到。

    铁手和猛禽读到此处,忽然都掠过一个念头:

    人生,真是无常的啊。

    (要是跟摇红一起上泰山亡命的不是铁锈,而是公孙扬眉的话,那形势。情境当何等不同。)

    当然,那也不是挟持或掳劫,而是私奔或逃亡了。

    自然,铁手也不会更不必参与去追捕他们了。

    刘猛禽却忽然道:我想,在出发上出之前,我们该先到一个地方看看。

    铁手问,什么地方?

    猛禽的神情,像一头洪荒的猛兽第一次看到了月亮:浅水滩。

    铁手心同此意,那儿正是手札里有特别描叙过发出惨嚎嘶叫的地方。

    公孙扬眉曾在那几长时间与孙疆。袭邪共事:工作过的地方。

    仿佛,那儿是一个祸源,一个神秘的地方。

    所以铁手立刻道,我也想看看一些事物。

    这次到猛禽问:什么东西?

    铁手的表情,好像是发现了泥地里冒出了一条鱼:人形荡克。

    猛禽也正有此心:这名目在飘红手记里有提到过,而他更不忘朱月明在临行前对他的特别咐嘱。

    这个黎明特别冻。

    一阵阵的奇寒,夹杂着外面整军,列队,出发征战的金戈之声、兵戎之气。

    猛禽侧耳。

    在听。

    他在留神聆听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在光线极暗时阅读一样的专注。

    然后他说:那的确好像是一切问题的中心。

    铁手有点忧虑,只不知孙疆让不让我们参观这样子的重地。

    猛禽道:他当然不欢迎,但我们可以运用职权。

    铁手道:职权?

    猛禽冷然道:我是刑部派来调查的,你是皇上派来审视的,东北一带,山高皇帝远,万一有什么组织、军器、歹人,会威胁费到朝廷安定的,我们都有稽查、审办的权力。这是我们职责所在。

    铁手笑了笑,自说地道:但愿我们没有滥用职权。

    滥用了又如何?猛禽冷峻地道:是这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先行滥用了他们的武力和权力。

    铁手道:那就但愿摇红姑娘还撑得下去,等我们上山。

    猛禽诧问:我们不看完飘红手记才出发吗至少先看完了怒红篇,对案情才有一定的了解。

    铁手道:救人如救火,宜急不宜迟,何况,我们得要争取到浅水涉走一趟,间明山君:人形荡克到底是什么。

    猛禽反话道:若要了解何处是浅水涉,什么是人形荡克,那就反而得要先读完怒红。否则,我们不知头绪,又从何盘问?再说铁锈挟持摇红上山,已非先前片刻之事,这已过了好几天,摇红若能活便活,现在急也急不来,更不急在一时半时。

    他以一种久经训练也久历战阵的老将士口吻道:

    作好充分准备,才能救人救彻一时情急,操之过急,都不说是我们资深刑捕该犯的过失。

    铁手听了,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只见窗外几点腊梅初蕊,已染上了几抹金红。

    这么快,又是梅花将开的日子了。铁手感慨地道,他后面的话,只在心里掠过,没说出来,反而问了一句:

    今天是什么日子?

    十四。猛禽回答得很快,简直是不暇思索,是日八白飞星,宜祭把,修厨、游猎、作灶、冲龙尾宿,又是勇猛日。

    铁手笑了:你对日子很有研究?

    猛禽脸上全无笑容:我们是混日子过活的人、怎能连每一天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一无所知!

    铁手鼻际闻到冷香,那是花香吧?而且是摇红亲手种的花所开出来的香味吧?只不过,那主人却是不在了。

    那爱娇的女子仍在山上吧!那泰山之巅,铺着亘古寂寞的雪。

    他刚才只是随意问问。他心中最想说的却是:

    快过冬了,那爱温馨的多劫姑娘,赶得及回来家里吗?也将到春节了,那爱热闹的遭劫的女子,会回来看她的花开吗?那时,还会不会具备花开的心情。

    对人而言,开心比开花更重要。

    惜有花开就有花谢,有开心便有伤心。

    却听猛禽催促道:我们快把惨红篇的下半册看完吧!

    的确,惨红篇下半部透露了不少有关人形荡克和浅水涉的秘密。

    可是情况却更是惨重。

    而且惨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