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山村
这一场骷髅盛宴终于落下维幕,夜幕降临,西宁王回到王府,黄雀从暗处走出,向他禀告:“王爷,如平常一样,牢狱之中,没什么动静……”
西宁王长叹:“难道真的查不出什么?”
黄雀道:“王爷不用着急,慢慢的,总会漏出一点线索来的……”
西宁王道:“可时间却不能等人,你可知道,那福王是谁?”
黄雀道:“属下不知……”,她虽为陈妃,但私下里,却依旧以属下相称。
西宁王叹道:“不是他父母双亡,自己头脑又有问题,虽有皇室血统,又怎么会让米世仁捧上如此高位?”
黄雀一惊道:“王爷所说,是当今圣上?”
西宁王点了点头,道:“正因为他是一个白痴,所以才被那宦官捧上高位,做了那傀儡皇帝,朝政大权被那宦官米世仁独揽,而他的父母,却正是二十年前死在沉月坡的福王与那三名妃子中的其中一位。”
黄雀道:“王爷是怀疑……?”
西宁王道:“福王被贬之时,当时父皇并未亏待于他,任他带走了不少金银珠宝,从此之后,那批珠宝却失了踪,而恰巧,那个泪红雨住的小村庄就在那里,让本王不得不怀疑啊……”
黄雀道:“难道王爷怀疑那福王没死?”
西宁王笑了笑,道:“那倒不是,这颗头颅,颅形优美,与先祖的头颅倒颇像,可以肯定是他的……”
黄雀见他说得语焉不详,知道以他的心性,对自己未然放下全部心防,不会告诉自己所有的真相,却也不以为意,纤手轻抚,有意无意,抚上自己的耳垂……
西宁王看了看一身黑衣的黄雀,那双珑玲剔透的耳朵更加莹白如玉,不由得又一阵心痒难熬,上前一把抱住她,向卧室走去。
黄雀却心底一声长叹,她看见了他的眼光透过自己望向不知名的某处,却想,既使是其它人的替身,又有何不可?
这边,泪红雨与那画眉在牢中的日子却苦闷了起来,西宁王来了几次之后,没有再来,也不来找他们的喳儿了,画眉倒不觉得什么,反正他除了对研究死蟑螂感兴趣,对其它一切皆不感兴趣,至于那头颅盛的葡萄美酒,转眼喝过就忘。
唯一苦的就是泪红雨,念念不忘那点心与美酒的滋味,特别是每天吃过牢饭之后,对比就更加强烈,总要唠叨一番“葡萄美酒骷髅杯”之类的句子,还砸砸嘴唇,回味半天,憧憬半日。
甚至唠叨:“怎么也不见人来提审我们……”又道,“王爷难道把我们给忘了?”
画眉听了,横眉冷对,沉默无语,继续研究死蟑螂……
在他看来,这位长得虽是女人,但性格不似女人的女人,没有什么好与她说的。
其实在泪红雨的映像之中,感觉自己倒真是一名山村长大的村女,她不知道其它的村女是怎么样的,她从小到大穿的是粗布衣服,吃的是粗粮米食,学的是夫子教的各种知识,她从来未走出过这个小山村,直到西宁王把她从那里抢走,她才知道,原来自己从夫子那里学到的知识,可以用来对付西宁王?
说实在的,她的确不知道这颗头颅到底是谁的,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她也没想那么多,所想的,只是这头颅里面的葡萄美酒与桌上摆的美味点心,也丝毫没有觉得这头颅装美酒有什么不妥,既然已经流了眼泪了,那么,这美酒也就可以享用了,这同摆在供台上的烧猪肉既然已经拜过神了,那么也就可以拿来下菜了,是一样的道理……
如果西宁王知道,她的心思居然是这样,不知道会不会气死?
泪红雨又在做那个梦,鲜花盛开的小山坡,忽然之间撒满了鲜血,那白色的花儿被染成了血红,她看见断臂在空中横飞,铁甲兵挥斩之下,如泉的鲜血喷在空中,如画一般,忽然,有一只飞虫飞撞她的额角,她从梦中惊配,满头都是汗水,抬起头来,见到阴暗的牢笼,却松了一口气,却原来,只要不在那可怕的梦中,能在牢狱之中都有幸之至。
她转眼望向隔壁,画眉凝视着地下的蟑螂,眼见着正在数地下几只,她不由奇道:“画眉,你不用睡觉的吗?”
画眉翁声翁气的道:“不用,你睡吧……”
泪红雨暗暗称奇,心想,杀手就是杀手,与众不同。她随意往地下望去,却见一只蟑螂死在地板之上,联想起梦中撞向额角的飞虫,不由暗想,不是这画眉用一只蟑螂把自己从梦中叫醒吧,不由得抚了抚额角,真的微微有些痛疼,不由得心中有些恶心,又不好意思叫画眉不要管自己,怕让他误会一片好心换作了驴肝,泪红雨还是颇怕杀手的,因为,从小到大,夫子就教她,天下有三种人你不可惹:杀手,太监,皇帝。杀手可是排名第一的,可是杀手额头上也没写清楚自己是杀手啊……
看来,画眉以蟑螂把自己从梦中叫配却是一片好心,泪红雨却不敢再睡,怕又做那个恶梦,瞪大了双眼看着画眉,到了半夜,终于困了下来,微眯上双眼,却竭力保持了头脑的一丝精醒,终于没做那个恶梦。
她朦胧之间,却听见耳边有风声吹过,有人在低低的说话,仿佛画眉在向某人禀告什么,‘主子,一切如常……’那声音却越来越低,几不可闻,她心想,难道说,这画眉也是西宁王派过来监视自己的?先施一番苦肉计,取得自己的信任?可是,她却的确不知,自己有什么值得西宁王如此作为,花这么大的功夫?她想睁开眼睛看看,却怕眼眸之中的光芒露出来,让人发现,只得死死的忍着。
终于那低低的声音消失了,她感觉自己的脖子僵硬无比,过了良久,才敢微微一翻身,舒服的睡下,渐渐深入黑甜梦中……
却一夜无梦。
第二天,她仔细观察画眉,他却还是那么的平静,除了打坐就是研究地上的蟑螂,仿佛晚上所发生的事,只是她的幻觉,她却心中暗自害怕,只感觉,这名杀手,年纪虽轻,却老奸巨滑,看似平静的面容,其实不知道在打什么样的算盘,更感觉既使呆在狱中,也有人在旁窥视,如针在芒,不舒服之极。
从此以后,泪红雨看画眉的眼色,就带了几分警意,如无不可,不再与他搭讪,泪红雨更加寂寞,却让画眉耳朵清静了几分。
第十二章刑具
画眉自然不知道泪红雨对自己已生疑心,对她突如其来的安静却仿若不觉,她虽不与他搭话,画眉就反过来向她搭讪,画眉所长,无非是杀人的方法而已,于是乎,这牢狱之中挂的所有的刑具,被他介绍了个遍,他还义尤未尽,讲起某些刑具改良之后,效果会更加,杀人会更利,原来要五天杀死的,现在可以拖到十天,成效翻倍,泪红雨听了,对他更加警惕,认为他的残酷不输于西宁王,与那西宁王真是一丘之貉,小小的泪红雨真是进入的魔窟。
泪红雨想不到这画眉说起这些残酷之极的事来的时候,口才会那么的好,可媲美自己,不由得心想,自己应该不应该救他?又想,既使自己不救他,可能西宁王也会自己找台阶下把他送入狱中,让他来监视自己,可她确实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东西值得人家监视的……
画眉讲这一番话,却是有他自己的打算的,他对这个女子,起了极大的兴趣,对他来说,西宁王是冷酷的,不择手段的,更别说让人在他的面前挑衅了,可这个泪红雨,却不断的挑衅着西宁王的权威,可让人奇怪的是,这位以冷血著名的王爷却一次次的放过了她,画眉不由得猜测,这个泪红雨的胆子可以大到什么程度,于是,他给她讲起了最血腥的刑具,最残酷的杀人方法,讲的时候,眼角微扫,看着她脸上的神色,她却哦哦几声,思绪不知飘向何处,画眉终于在心底承认,这个女人,的确是极为胆大的。
他不知道,泪红雨却连听都没听他的话,她正想着自己到底有什么地方值得西宁王如此大的阵仗派人监视自己的事儿,难道生养她的那个小山村真有什么秘密?她想了又想,觉得不大可能,除了夫子的才学古怪一点以外,也没什么其它的不同,村人们平时下田种地,闲时打架斗殴,有时还偷鸡摸狗,张家媳妇与李家汉子偷人也是有的,老婆不满老公钱少,整天指天骂地的事儿也是有的,但这些,仿佛与那至尊至贵的前太子福王一点儿都扯不上关系,如果这群粗鄙的村人之一真与他有什么关系,那么,泪红雨的心灵受到的打击就不只一点半点了,虽说夫子常言,杀手,太监,皇帝,是这世上最不可相信之三种人,但是,泪红雨对于那金碧辉煌的宫殿之中住的人还是颇为崇敬的,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山珍海味,养出来的人,自然不同凡俗,要是与自己的村人有了相同,那么,人生还有什么奔头……泪红雨是把吃尽山珍海味作为自己的人生最后目标的。
于是乎,泪红雨满面严肃,一本正经,口水未再往下流,似听非听,想着自己的事儿,画眉介绍这古代刑具,讲得自己听了都毛骨悚然,也不见泪红雨半点动容,于是更加佩服这泪红雨,更加的认为,她非池中之物。
杀手也有尊敬的人,那就是不害怕自己的人,于是,画眉对泪红雨便有了几分敬意。
这天正是衙役来巡查的时刻,泪红雨破天荒的发现,这从来不走自己的这边的衙役居然来到了自己的跟前,而且不是那个聋哑之人,泪红雨不由得有受宠若惊之感,那红颜祸水的感觉少了不少。
她看见那衙役腰配衙刀,晃晃悠悠,走了过来,颇有点不知进退,不知死活的神态,他的衙衣颇新,看来是新发的,衙靴颇大,有点匡当匡当的,看来不太合脚,整个给人的感觉,这个衙役,必是新人,所谓新生牛犊不怕虎,讲的,就是他这种人已。
泪红雨决定不和这新来衙役太过计较,搞好关系,以免以后太过寂寞,不由得向他致意,行了一通注目礼。
那衙役却没有与她改善关系的神态,牢房之中,衙役为大,犯人为下,他走了过来,看了看泪红雨,叫道:“看什么看,入了这牢房,你就要给老子安份一点……”
说完,还用腰刀在木栅之上敲了敲。
泪红雨道:“不安份,又待怎样?”
那衙役的确是一个新来之人,挠了挠头,想了一想,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一句话:“不安份,就没有饭吃……”
看来,没饭吃,是他想到的最惨的惩罚方法。
泪红雨问道:“是不是像你媳妇不给你饭吃一样?”
那衙役呆了半晌,大怒,道:“怎么那么多话,再多讲,我就对你不客气的……”
泪红雨道:“怎么个不客气法?是不是像你媳妇罚你在外面跪着一般?”
那衙役忽然间一笑,黑黝黝的脸笑出几分腼腆,道:“小雨,你认出我来了?”
泪红雨其实早已认出了他,他是她那个小村庄的邻居,名玉七,他的媳妇凌花,也就是与某个不是她丈夫的男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的那位,一个平日里窝窝囊囊的丈夫,初看到他时,泪红雨不敢相任,他剃了那一脸的胡子,想不到还挺英俊的,如果不是那闪躲的目光还是那么鬼祟,时常盯着的,是人家的腰间的钱包,泪红雨倒真不敢认他了。
泪红雨见到了他,终于有点相信,自己那个小村庄的确有点儿不同,这西宁王密不透风的牢狱,一名农夫都可以混得进来,还给配上了衙刀,而这位农夫,还是一位连老婆都管不住的农夫,就真有点儿奇怪了。
她不由得抱一万分之一的想法,难道,他来到这里,是想救自己出去?他又有什么能力救自己出去?就凭他时常在他媳妇面前前跪后跪的模样?在泪红雨的眼里,这位玉七可是一位平凡之极的人,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还时常偷鸡摸狗,而他的老婆,则与他不同,偷的是人,总之,一家都是偷儿。她不敢肯定他的到来与自己的被困牢狱与什么关系,自己与他,也不过为邻居而已,有人说过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没有人说,为邻居两肋插刀的。
她道:“玉七哥,你也吃上了衙门内的饭?”
玉七挠了挠头,点了点头,道:“媳妇让我捐了一个衙役来做,倒也自在。”
泪红雨是不太相信的,心里也有一点失望,原因原来如此简单,不由得颇为羞愧初一看到玉七之时,居然会冒出自己那个小山村与众不同的想法,又想,他那媳妇会如此大发善心?莫非为了把他调开方便偷人?不由得更加对玉七充满了同情,她也疑惑,怎么这么巧,就来到了她这间牢房?
第十三章邻居
那玉七保持了他鬼祟的本色,东张西望一番,道:“小雨,夫子叫我来照顾你的……”
泪红雨道:“原来,夫子还是记得我的……”她想起那个一天之中有大半时间都在冥思苦想实则在似睡非睡中的夫子,很难想像他的脑袋中居然有一块地方有自己的影子存在。
她不由得稍微有些不信,问道:“真是夫子叫你来的?”
玉七道:“那捐衙役的钱,还是夫子出的呢!”
泪红雨这才明白,为何玉七的媳妇会让他来做衙役,原来这钱是人家出的,泪红雨逾加的失望,从西宁王的试探中,她原来抱有万分之一的希望,希望自己生活的小山村有那么一点儿与众不同,却原来,它还是没有什么与众不同,只不过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小山村而已。
看着玉七那憨厚老实的模样,她不由得心想,夫子花钱请这么个人来照顾自己,有啥用?莫非是想他在牢房之中为自己做几餐好吃的,然后送自己上路?夫子啊夫子,你的心肠可真好……
正在这时,那玉七递给她一张纸条,左右看了看,却没有出声,又走到画眉的面前耀武扬威,可能怕他偷看这边的动静:“喂,老实点,别在我面前装狠,整死多少只蟑螂都没用,老子不怕……”
泪红雨心想,你不怕,那是因为只看到了画眉杀虫,没看到他杀人。
画眉的脾气却很好,恩恩连声,当真不拿蟑螂来玩儿了。
泪红雨打开那纸条,以为会看到什么特别的消息,上面却写着:“今天午饭为红烧猪蹄。”
泪红雨苦笑连连,原来夫子真是拿钱请人为自己准备几餐好吃的……这位玉七虽然惧内窝囊,却烧得一手好菜,在山村的时候,泪红雨就是他家桌上常客,当然,得忍受住他家娘子的冷嘲热讽,但是,泪红雨一向是一位一心一意的人,即说,说饭的时候,就是吃饭,别的什么东西都不会听在耳内,放在心上的,所以,他家娘子的冷嘲热讽就如同画眉谈论墙上刑具时,她正在思考其它的问题时一样,对她产生不了任何的影响,不管她话中含有多少的刀锋,只要隔壁有吃的,泪红雨的身影总是会出现在玉七的家里头……
泪红雨暂时放下了对玉七来的目地的怀疑,她的心中现在全装了红烧蹄子,油光发亮,颜色暗红,一咬一大口油。
中午,红烧蹄子终于送了上来,可送这牢饭的人,还真把泪红雨吓了一大跳,她怎么也想不到,会是她,玉七的媳妇,原来的那聋哑老人没来了,倒来了她,这玉七的媳妇原长得美艳妖娆之极,如今却身着一身老不横秋的衣服,掩盖了她身上所有的曲线,浑身上下暗沉沉的,脸上也暗沉沉的,容貌倒没怎么变,只不过脸上不知涂了什么,原来红是红,白是白的肤色,现如今只有一种颜色,就是菜色,不但菜色,而且带有一种黄黄的屎色,让人见了,望她第一眼,就不想望她第二眼,她看来颇不耐烦,仿佛被人要胁了来送餐,阴沉沉的道:“吃,怎么不吃死你……”
其语气之尖酸刻薄之极,终于让她相信,这人,的确是玉七的媳妇,那位在无数骂街生涯中身经了百战的乡里媳妇。
泪红雨不由得猜想,这左邻右舍的,还有多少人混入了西宁王的牢狱之中?难道这西宁王的听雨轩,竟变成了街市上的菜市场,可以让任何农人随便的出入?
泪红雨还是认为自己的左邻右舍就是一群农民,而且是俗不可耐的那种。
还好,除了看到他们两人之外,泪红雨没有再发现其它的邻居们了。
她心里不由得暗想,莫非,这玉七真是来为自己送上几餐牢饭的?其它,从她十岁开始,她就只知道自己与夫子相依为命,住在那个小村子里,十岁以前的事,她已经全不记得,就仿佛她一出生,就已经十岁了,可脑海中却时常冒出一些颇为稀奇古怪的想法,仿佛任何的问题,只要她想,就能想出解决的办法,这种让人看来颇不正常的人,她却认为极为正常,也认为她的周围,都是像她这样的人……当然,这是她十二岁之前的想法,十二岁以后,她就知道,原来世上的人比自己愚蠢的,是那么多。
当然,自被掠入西宁王府之后,她的观念又转变了,却原来,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还是很多的,冷酷而聪明的,也多。
就像西宁王,她虽然是与世隔绝了那么多年,可也别当她是傻子一名,西宁王掠持她时,他眼中的**,她可看得一清二楚,马上制定了解决的方法,满意的看到西宁王眼中的欲火消退得一干二净,有时候她都不明白,自己脑中的这些想法,是从何而来。
她同样不明白,为何这委缩的玉七,剃掉了胡子换上了衙衣之后,还颇有几分气势,可这玉七的媳妇,为何就这么的不满于他呢?对她自己的丈夫还是那么不屑一顾呢?当然,她也不满意自己,当然,泪红雨是看不见她眼中的不满的,泪红雨的心思,现在全放在了红烧猪蹄上,她左手操起红烧猪蹄,极为爽快豪气的一张嘴,咬了一口下去,感觉那红烧猪蹄在自己的嘴里边慢慢的融化,滋味从猪蹄的表层浸透到自己的嘴腔之中,她微眯着眼,仔细回味猪蹄的滋味,如果有人看了,必会以为她正在品尝世上最美味的东西,她这种陶醉的表情的确吸引了另外一个人……
画眉闻见这令人垂羡的香气,看到她脸上的陶醉,终于忍之不住,叫道:“泪姑娘,给我也来点儿?”
泪红雨本待不理这位让人害怕的杀手,却想着以后只怕还要与他在这牢狱之中呆不少时间,此时得罪了他,只怕不好,他虽失去了武功,可以是一名杀手,听夫子的教导,杀手杀人可不是只凭武功的,只好心不旦情不愿的示意玉七的老婆给他也送上一份。
这玉七的老婆更加的不耐烦,将饭菜送了过去,咣的一声丢在地下,大声道:“没见你们坐牢坐得如此舒服的,吃吧,吃吧,吃了早点投胎……”
她这话,让人听了,真有点儿最后的晚餐的感觉……
第十四章猪蹄值千金
画眉却不以为意,也不避讳,拿起泪红雨啃过的那半边猪蹄,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泪红雨心想,他也不嫌脏……,本来她心中打算,这人干净整洁,既使在狱中,伤一好,也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就每天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头发都一丝不乱,这样的人,大半不喜欢人家口里头咬过的东西,正准备他一不吃,就让玉七的媳妇重拿了过来呢,岂不是既做了人情,猪蹄又重归自己的腹中,却想不到如意算盘还是没有打成,他连她啃过的地方都舔了又舔的。
泪红雨不由得一阵后悔,早知他这么毫不顾忌,就怎么也拖点时间多咬几口……,她望着画眉吃得油光发亮的双唇,直咽了几下口水,向玉七媳妇提议,道:“下次多送点儿过来……”
玉七媳妇一怔,脸色阴沉,道:“你以为这是你家,想要就要?这可是牢房,你想多要,可以,拿银子来……”
泪红雨知道她说话刻薄,从小听到大的,也不以为意,具旁人讲,自己的口刻薄起来,可厉害过她千百倍的,只不过自己不常刻薄而已。
可那画眉不知怎么的,却听到了,接过话头,道:“没问题,只要我出去了,你要多少都行……”
口气还挺大的,玉七媳妇道:“那么,一千金一只,行不?”
泪红雨认为她是在开玩笑,可她脸上的表情却不像是在开玩笑,而这位画眉也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道:“行,就一千金。”
泪红雨心想,一千金?他虽为杀手,如果杀普通一点的人的话,起码要杀十个以上,一只猪蹄一千金,不是他有毛病,就是自己的耳朵有毛病,不由得又后悔起来,早知这样,就把自己这啃剩下的猪蹄向他要五百金,不对,六百金,还有自己的口水费没向他收呢……
她看着丢在地上的猪骨头,仿佛看到六百金见财化水,心痛不已。
果然,以后连续几天,画眉那边的猪蹄比自己这边的还要厚重油腻,自己这里的猪蹄是瘦小的前腿,他那里的,就是粗大的后腿,很显然,这玉七与玉七的媳妇转移了巴结的对像……
她愤愤不平的想着,果然,小农就是小农,见利忘义,难道自己不是他们的邻居吗?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为了几百金,他们就把自己丢在脑后了?
泪红雨很怀疑,他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具玉七讲,他是夫子请来照顾自己的,可如今她却认为,这玉七是来贩卖这红烧猪蹄赚钱的,顺便的,才是来照顾一下自己的,不由得心痛了一下夫子所花的银两,感觉颇不值得。
每天被玉七的好菜好饭养着,泪红雨感觉自己的身形体形渐渐的有些向横向发展起来,不免有些思念与西宁王斗智斗勇的日子,每斗一回,她就感觉热血沸腾,每天晚上睡不着觉,每天脑袋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自然而然不会心宽体胖,可惜,自从上次西宁王拿骷髅头来以后,已经好多天不见他的踪影了。
泪红雨没等来西宁王,倒等来了另外一人……
一大早,泪红雨与画眉枯对而坐,泪红雨不敢去撩拨画眉,自己一个人偷偷的拿出昨天藏下的半根鸡腿,正想要给自己来份早餐,就听到外面牢门声响,有人正走了进来,忙把那鸡腿收好。
才收好,牢门外走进一人,身高体瘦,泪红雨可以想象他脸上的神色,必是骄横睥睨的,泪红雨忙正规而坐,眼观鼻,鼻观心,一幅不受外界打扰的模样。
可是,事与愿违,来人嘿嘿连笑,依旧漫不经心的走了进来,泪红雨知道,与西宁王这位成年人倒有几分道理可讲,但与他,这位西宁世子,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了。
来的人,就是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世子齐临渊,由于西宁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因此,未免骄惯了一点,他在西宁郡大街上走路,基本上是横着来的,继承了他老子的性格,抢男霸女,无恶不作,可是,在泪红雨的手里很吃了几回瘪,因此,两人可算得上是王府之中的死对头。
泪红雨还在想,以他的性格,在秦妃的事件上,被泪红雨躲过,而且反咬一口,如今泪红雨下了大狱,他不来趁机落井下石,倒颇让泪红雨挂念的。
正在此时,泪红雨听到了叮叮当当的声音,心中不由得一沉……
原来,小世子齐临渊不但恶名远扬,而且有一样东西,也随之远扬,即恶犬之名,他养了四只恶犬,皆是西域名犬,毛有四色,黄,白,黑,金,皆以将军命名,名曰,黄袍将军,白袍将军,黑袍将军,金袍将军,四只恶犬颈中皆有一圈黄金制就的金铃,金光闪闪,以彰显他富贵无比的身份,他自己则名为大将军,平日里出去,四大恶犬相陪,犬中金铃叮吵做响,路人远远听见,奔走躲避,避走不及,咬了白咬,死了白死,狗身上的金铃铛若碰了下来,你还要赔偿一番……
泪红雨早就听说了这小世子恶犬的恶名,却想不到,会在牢狱之中听到这金铃的声音,她再也坐不住,睁开眼睛,看见满身披满金毛的恶犬呜呜的低声而叫,它的眼睛呈金黄之色,恶狠狠的瞪着自己,小世子齐临渊站在铁栅外,俊美的脸上既得意又残忍,看见泪红雨脸露慌色,口中唿哨一声,那只金袍将军腾飞起来,撞向铁栅,把铁栅撞得直摇晃,把泪红雨吓了一大跳,急忙后退几步,一**坐在了地上。
那金袍将军还不死心,又跳将起来,后腿直立,前退趴在铁栅之上,口中咆哮,如林中猛狮,呜呜直叫,泪红雨看它冲不破铁栅,心中稍定,望着它的血盆大口,又未免心跳得极快,心想,这小世子齐临渊莫非今日想把自己当成狗腹之餐给处理了?
第十五章恶犬与恶主
小世子齐临渊见泪红雨吓得躲在了墙角,却意犹未尽,指使下人,道:“给我打开牢门……”
只听一人劝道:“小世子,使不得,王爷可说要留着她的性命的……”
泪红雨听那声音,知是新来的衙役玉七在劝解,不由得心下稍松。
齐临渊一声冷哼:“只不过是一个女人,死了就死了,父王过几天就忘了,怕什么?”
泪红雨心想,我命休已,不由得想象着被那只狗的血盆大口撕咬的样子,真乃惨不忍睹……
却听到玉七拍马道:“小世子,您的狗,尊贵无比,名为金袍将军,不管其它什么狗,金毛虎王也好,黄毛狮王也好,统统都比不上您狗的凶猛,您的狗只要一放出去,一张口,那人不死也伤,我看那女人,经不得这狗几咬,以小人看,小世子还是准备一幅棺材……”
泪红雨气得牙直痒痒,心想,你这是在劝他还是在怂恿他,气愤之余,脑中不由得一亮,她听到了玉七说的这金毛虎王,金毛虎王,她可知道是一只什么狗,看来,这玉七是在提醒她某些事情……
齐临渊被玉七一怂恿,跃跃欲试,兴致勃勃,道:“还要什么棺材,死了,找张席子一卷丢在野外的乱葬岗不就成了。”又道,“快打开牢门,我这金袍虎王从来没吃过女人的肉,让它来试试这女人的肉香不香?”
他满意的看到泪红雨的脸色被吓得苍白。
那金袍将军显然有几分聪明,看了主人的神态,知道主人要它做什么,越发得意,前腿趴在铁笼之上,把铁笼摇得直晃,金黄色的眼珠看着泪红雨,仿佛这泪红雨是它口中一个大餐。
在呜呜的狗吠之中,泪红雨忽然冷笑,道:“一只杂种的狗,有什么,偏偏还狗仗人势,如果让我出去,随便找一只狗,与它相斗,都能把它给咬得肠穿肚乱,满地乱爬,偏偏还给它起了一个名,叫什么金袍将军,真真笑死了人,除了会用它来欺侮手无雨铁的女人,还有什么用处?”
她又斜眼看了齐临渊一眼道:“可笑的是,它的主人,还真把它当宝,不知道人家与它相斗,每每相让于它,倒还真把它当成常胜将军一般……”
其时,斗犬之风盛行,贵族之人闲来无事,每每养犬相斗,西宁郡还设立了一个极大的斗犬坊,齐临渊是此中常客,他的犬却也是从来未曾败过的。
齐临渊听了泪红雨一番话,不气反笑道:“本小爷今天就是要欺负一下女人,反正是父王不要的女人,给小爷的狗裹了腹,反而能有点儿用处。”
泪红雨脸上毫无慌色,慢慢走近那金袍将军所呆的铁笼,指着这一人高的狗就骂:“你这个狗仗人势的东西,人家只不过看你是小世子的狗,相让于你,你与别狗相斗,它们的主人每每下药于它们,让它们败于你口,你倒真以为你是一个东西了吗?倒真的想爬在你家主人的头上作威作福?真正丢了你家主人的脸,你知不知道,一背过身,别人就骂你什么?骂你狗仗人势,软脚虾一个,不是看在王爷的面上,谁会卖你们的帐,把你丢在外面,给乞丐捉了去,那乞丐都会嫌你的肉软,不好吃……”
泪红雨连消带打,歪嘴斜唇,把齐临渊也骂了进去,直指他只不过借了西宁王的势,人家才把你当成一个小世子,这金袍将军不懂事,可不代表小世子齐临渊也不懂事,听了泪红雨一番责骂,直气了个脸上青红紫白,到底是少年后生,一气之下,道:“好,你说随便在街上找一只狗,也能斗过它,今天小爷就带你出去,看你找不找得到,如果一个时辰内,你不能找到一只狗斗赢它,小爷今天就把你喂了它……”
泪红雨灿然一笑,直把小世子齐临渊看得一楞神,心想,这么美的女人,喂了狗,可惜了一点,可她一说话,口水流了下来,又使他一阵厌烦,心想,这样的女人,还是喂了狗好。
泪红雨笑道:“小世子说笑了,王爷不在这里,小世子莫非做得了主,带我出去?小世子还是请示一下王爷,免得小世子日后受人责骂……”
齐临渊凉凉一笑,道:“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本小王自有办法……”
庄严的王府门外,出现一队人马,当头一个,坐在一匹白马之上,身后四匹黑马,拉了一个木笼,众人看得分明,那木笼是用来装犯人的,森笼里面,坐了一个小子,青衣青鞋,肤色颇为白晰,面容皎好如满月,只可惜,一张口,一说话,口水直流……
一队侍卫,跟在囚笼之后,有一侍卫,手牵一只金毛狗,狗身高大,足有**岁小童高,威猛无比,四名侍卫在白马之前开路,耀武扬威,威风无比,众人一望,望见白马之上的人的容颜,个个噤若寒蝉,偷偷低语:“快走快走,小世子又出来巡街了……”
有那多口之人就道:“他不是一天才出来一次吗?几个时辰之前才出来过,怎么又出来了?”
另一人道:“谁知道他怎么回事,快点收好东西,别阻住了他,你忘了,上次那毛老汉的下场?”
这人古怪的笑道:“怎么不知道?”
两人同时回忆起小世子出街,毛老汉遭遇的惨境:
具说小世子手下可很有几个武功高强的武林败……高手呢!他们的听力可好得很,上次毛老汉骂自己家的狗,狗仗人势,正好小世子的人马走过,正好被小王子手下的某个武林败……高手听见了,禀告了小世子,小世子听说他姓毛,笑道:“既然他姓毛,那么,我就要他一点毛都没有……”
小世子一声令下,那武林败……高手也没把那毛老汉怎么样,只不过一招之下,把老头全身的衣服,连同毛发全部剥得干干净净,整个一个光不溜秋的光老头……幸好这毛老汉不是女人,要不然哪还有什么面目见人?幸好这毛老汉只是个老头,要不然,娶老婆都成了问题,你想啊,他的那什么都给人看见了,哪里还有人敢嫁他?他那什么又小又细的……话又说回来了,谁叫这毛老汉姓毛的……
两人对望一眼,显然不想落个毛老汉的下场,缩了缩脖子,又往后退了几步,躲在屋檐之下……
一人道:“幸好我姓刘……”
另一人道:“幸好我姓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