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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经历——书展首卖

    有过几次和凌某人「缠斗」的经验之後,出版社永远甜美可爱的小郑郑终於学会了一件事——杀鸡要趁早。

    所以,大概在去年六、七月左右,凌某人某日午后就接到这样的一通电话。

    「喂?请问凌淑芬在吗?我这里是禾马文化。」这是她的标准开场白。

    那个时候,我的「胎记」一书已在後制过程,都还未出书呢!我心中一凛,想:完了,她不会如此心狠手辣,竟然连新书还没出来就开始催下一本吧?

    小郑郑非常明白我沉默的这几分钟在想什么,她火速接上一句,「放心,我不是来催稿的。」

    啊!我心怀大畅,安心地接腔,「那,没错,我就是凌淑芬。」

    我知道她心里在想:这并非你说你不是凌淑芬就可以赖得掉的,OK?

    「我们公司要参加下一次的书展了,这是我们公司第一次参展哦!」小郑很愉快而甜美地说。

    「喔……恭喜恭喜,我一定去捧场。」

    「很好,谢谢,那你什么时候要交稿子?」她问。

    我心中再度一凛。「不是说好了今天不催稿吗?」

    「因为我们书展想要推首卖啊!所以想问一下你下一本稿什么时候会写好,这样我们也才好事前策划一些首卖的事宜。」

    「首卖,我的书吗?」

    不然是卖你的人回去给读者当台佣吗?我猜小郑可能心里如此冷哼。

    「对。所以我们想要知道一下你下一本书的交稿时间,还有你打算要写什么。」

    「请问书展是在什么时候?」我心头悬著。

    「明年二月。」

    我一听?心头大安,那还早得很嘛!

    「没问题!」我满口答应。

    「真的没问题?」

    「没问题。」我拍胸脯保证。

    「好。」小郑笑咪咪的。「那就麻烦你了,我时间近了会再提醒你一次。」

    问题可大了!

    没想到年底时,凌某人家中正好有些杂务,於是截稿日期一拖再拖。

    本来预计除了主文之外,要写一篇以中东系列角色为主的番外篇,也因为时间上来不及,不得不作罢,改换另一个较为轻快有趣的NG番。

    所幸,作品仍然顺利完成,真正松了一大口气。

    动笔写刀青梅的故事之前,凌某人思考了很久。

    关於咱们布雷德(Blade),情况是这样的——她是一只变色龙。

    所谓变色龙,就是指她的身分千变万化,她可以让自己看起来像每个人,也可以任何人都不像。

    对於这样变色龙的角色,我不能把她写「定」了,把她写得太定之後,就失去了她变色龙的特色。

    可是……哇咧!是怎样啊?读友大人您们想想,有哪本书哪个主角哪家作者写人物还不能写得太鲜明不然就算失败?

    最後,我努力在展现刀青梅本我个性与变色龙天赋之间抓一个平衡点,终於完全了这本《沙漠青梅》!

    在凌某人的作品中,中东系列完全属於一个以娱乐性为主的系列,而不若《别爱那么多》系列有特定主题想表达。如果以电影来比喻,那么中东系列就如同娱乐商业片,而别爱系列比较像独立制作的剧情片。

    也因为中东系列较走娱乐风格,创作它对我来说是很有趣的事,可以大大的发挥幻想力,天马行空,在那莽莽黄沙里一笔一笔快意恩仇。

    本书的男女主角,青梅和里那,他们的生活环境和寻常人大不相同,也因此恋爱观、价值观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大抵上都不是你我寻常人可以理解的。

    如果背景换到古代,他们就是典型的江湖中人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要他们抱在一起深情款款地互诉:「啊,我爱你。」、「嗯,我也爱你。」、「让我们手牵手心连心一起奔向美丽的夕阳吧!」大抵上是极之不可能的事。

    主角有主角的个性,有他们坚持的原则,这点连作者都无法左右。

    所以青梅和里那,大概永远都会用一种很不像恋爱的方式去爱对方吧!(我相信,任何人敢在他们面前提到「爱」这种肉麻的字眼,包准被射得满身飞刀之後丢到沙漠里喂流沙。)

    不过,也因为这一对不像恋人的恋人其实满妙的,凌某人并不排除以後再把他们两个人抓出来继续写。我从来没有拿同一对男女主角写第二本过,或许可以从他们两人身上开始破例。

    《沙漠青梅》是他们两人开始恋爱(?)的故事,哪天,或许就来写一本这两个人「恋爱之後」的过程呢!我相信,那绝对又会是让平常人想抓狂大叫:「什么?你们两个这叫恋爱吗?啊?啊?你们就不能像普通人那样相约去看电影吃馆子吗?踩在敌人的尸体上会比较浪漫吗?」

    啊!

    不多说了,我们来看故事,请翻开书页吧!

    写信给凌某人:台湾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234号11楼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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