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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徐启津从外面回来。他脱掉外衣,钻到床上,把脸深深的埋在李思洛的头发里。

    「回来啦?」李思洛迷迷糊糊的转过身来搂着他。

    徐启津的脸愈埋愈深,彷佛要钻到她的头发底下。

    「怎么啦?」她睁开惺忪的睡眼问他。

    「思洛,我们结婚吧。」

    「嗯。」她轻轻的应了一声。

    第二天醒来,她记不起昨夜听到的是自己的梦呓还是徐启津真的向她求婚。无数次,当她和他的身体纠缠在一起的时候,他总会激动地问她:

    「你会不会嫁给我?」

    男人对女人的身体有着激情的依恋时,总会许下很多承诺。她从来都没当是真的。可这一次,他是认真的。

    房子是徐启津去年买的,她每个星期总有几天在这里过夜。要结婚的话,她只要明天回家把行李搬过来就行了。

    这天,她和徐启津去百货公司购买一些新婚用品。他有他看东西,她也看她的。

    当两个人在文具部相遇的时候,李思洛发觉徐启津买了以下这些东西:

    两个枕头套,两条床单、一部新款的万能搅拌机和一部蛋奶饼烘炉。他近来爱上在早餐时吃蛋奶饼。另外,还有一套音响,是放在书房的。他手上还拿着一双新的拖鞋和一些男装内衣裤。

    她自己买的,是一台天文望远镜和一袋牛角包。

    「你买望远镜干甚么?」徐启津问她。

    「用来看天空。」她答得很理所当然。

    刚才看到这台望远镜的时候,她就这么想。

    「你会看天文吗?」他问。

    「还不会。」她微笑着说。

    “这个呢?」他指着她抱在怀里的牛角面包。

    「因为我想吃。」

    他看着她,有些奇怪。她看看自己,也觉得有些奇怪。

    她买的两样东西,跟结婚一点关系也没有。没有了天文里远镜和牛角包,她的新生活还是要开始的。

    徐启津送她回家的时候,她问他:

    「你为甚么要结婚?」

    「我想要一个老婆。」徐启津拿着那袋内衣裤说。

    那—刻,她满怀失落。她想听到的是:

    「思洛,我想与你共度余生。」

    夜里,她在自己的房间收拾要搬过去新居的东西。因为常常在徐启津家里过夜,她早已经把大部分东西放在他家里。只有一个小小的铁罐子,她一直没有带过去。

    她小心翼翼的打开这个本来用来放巧克力的小小的圆罐子,把潜水表拿出来。潜水表老早已经坏了,时间停留在十一点三十七分。这个白色塑胶潜水表,在水底会发光。手表是她十五岁那一年,姜言中送给她的。他把一个月的零用钱省下来,送她这个潜水表,鼓励她学游泳。那年暑假,姜言中差不多天天带她去海滩。

    这么多年了,她还是常常想起他。

    天亮了,她仍然在收拾。不知道是收拾东西,还是在收拾一些回忆。

    这天晚上,她约了罗曼丽在酒吧见面。

    「能够在三十岁之前出嫁,太令人羡慕了。」罗曼丽取笑她。

    「你有没有姜言中的消息?」

    「都快要结婚了,为甚么还想起初恋情人来?」

    「只是想知道他现在变成怎样?」

    「你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又怎会知道?」

    「你不是有一个旧同事跟他哥哥是好朋友的吗?」

    「那个旧同事几年前已经移民了,我们早就没联络。你不是有姜言中以前的地址和电话的吗?」

    「很久以前打过电话去,说是没有这个人。也许他已经搬了,电话号码也改了。」

    「你为甚么要找他?」

    李思洛托着头,微笑着问:

    「如果我们还在—起,你猜我的故事会不会不同?」

    “这是永远不会有答案的。你不爱徐启津吗?」

    「我爱他,他对我很好。但是,思念,有时候是另一回事,我很想再见姜言中一次。」

    「你到底是怀念初恋还是怀念初恋情人?」

    「也许两样都怀念吧,都十五年了,无论现在生活得多么快乐,总是放不下他。」

    「部分开这么久了。万一给你找到他,他却已经忘记了你,你怎么办?”

    「他忘了我也好,那么,我也可以忘记他。」

    徐启津到加拿大温哥华开会。他要在那边逗留五天。他回来的第二天,就是他们注册结婚的日子,那天是周末。

    李思洛送走了徐启津,一个人来到姜言中以前住的房子。她想,也许只是电话号码改了,他还住在这裏。她战战兢兢的按下四楼B座的门钤。不知道他现在变成怎样?

    屋裏没有人。她站在门外,舍不得走。

    她怕走了之後,没有勇气再来。她就这样从早上等到黄昏。这个时候,一个女人回来了。

    「你要找谁?」女人一边掏出钥匙开门一边问她。

    「请问这里是不是姓姜的?」

    「这里没有姓姜的。」女人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来,放在门外。

    「你知不知道他们搬到哪里去了?」

    「没听过这裏有姓姜的住客。」女人搔搔头,好奇地问:「你要找的是甚么人?」

    “一个旧朋友。」

    「嗯,我能理解。我也有找一个很旧的朋友的经验。」女人一只手撑着门说。

    「是吗?」李思洛在门外站了一整天,双腿也麻了,用一只手撑着墙。

    「我比你幸运。我终於找到他。」

    「真的?」

    「可是他不记得我是谁。」女人把手上的皮包抛到屋里去。

    「哦。」李思洛忽然觉得很沮丧。虽然这不是她的故事,但她害怕自己的故事也是这样结局。

    「谢谢你。」李思洛转身离开。

    「等—下——」

    李思洛回头,女人问她:

    「你有没有电话号码可以留下?我替你向业主打听一下,这里有些老街坊,也许可以向他们打听。你朋友叫甚么名字?」

    「姜言中。」李思洛把电话号码写在一张白纸上交给女人。

    「小姐,你贵姓?」李思洛问。

    「我姓夏。」女人说。

    已经第三天了,一点消息也没有。她想,她的故事也许就要这样结局。见不到也是好的。见不到,她永远不会知道姜言中有没有忘记她。见不到的话,姜言中在她的回忆裹,依然是美好的。都十五年了,也许,有一天,当她在路上跟他擦肩而过,她也认不出他来。

    她和姜言中一起的日子还不到一年。那时候,他们几乎每次见面都吵架。明明是很爱对方,却总是互不相让。分手的时候,她躲起来哭了很多天,她以为自己会把眼睛哭盲呢。她知道他也在哭。後来长大了,她终於明白,她和姜言中都是很贪婪的人,都想占有对方,却又不能忍受被对方占有,这两个人,是不可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分开之後,她常常想,假如她和姜言中上过床,故事会不会不一样?他们会不会留恋对方多一点?

    第四天的早上,她接到徐启津从温哥华打来的电话。

    「我明天就回来。」徐敢津在电话那一头说。

    「明天见。」她说。

    明天到了,她不会再去寻找她的旧梦。

    电话铃声响起,是—个年轻女人的,动听的声音。

    「是李小姐吗?我姓夏的,住在你旧朋友的房子里——」

    「我记得。」

    「你朋友是不是跟爸爸妈妈和哥哥一起住的?」

    「对。」

    「有一位老街坊最近碰到他妈妈,所以有他的消息。」

    「真的?」

    「我把地址读给你听——」

    「你会去找他吗?」姓夏的女人在电话那一头问。

    「我会的。」

    「那么,祝你幸运。」

    她以为要绝望了,他却忽然出现。她很想立刻就去见他,却又怕见到他。姜言中现在变成甚么样子了,,她在他心中又变成甚么样子了?

    假如有一个带着回忆的女人跑去见他,姜言中会吃惊吗?他会不会已经有心爱的人了?也许,十五年前的占有和贪婪,他已经不太记得了。

    如果还有很多个明天,她会再考虑一下好不好去重寻旧梦。因为只有一个明天,她鼓起勇气去看一看十五年来在她记忆里徘徊不去的男人。

    她拿着地址来到铜锣湾加路连山道。她走上十三楼,鼓起勇气扳下门铃。

    来开门的是姜言中,他见了她,微微的怔住。

    「思洛。」是他首先叫她的。

    她全身绷紧的神经在一刹那放松了。她的故事要比那个跟她萍水相逢的夏小姐美丽一些。她的初恋情人没有忘记她。

    姜言中长高了,由一个活泼的少年变成一个稳重的男人。

    「你好吗?」她问他。

    十五年了,竟然就像昨天。

    「你就住在这里吗?」她问。

    「是的,请进来。」

    房子看来是他一个人住的,总共有两个房间,其中—个,堆满了书。姜言中一向爱看书。他们一起的时候,他常常给她讲书上的故事。

    「地方很乱。」他尴尬地说。

    「也不是,只是书比较多。我有没有打扰你?」

    「当然没有。」

    「我到过你以前住的地方,听说你搬来这里了,我想来看看你变成甚么样子?你没有怎么改变。」

    「你也是。思洛,你要喝点甚么吗?」

    “一定有咖啡吧?你最爱喝咖啡的。」然後,她从皮包里拿出一袋东西,说:

    「在Starbucks买的咖啡一豆。』

    「我们就喝这个吧。」

    姜言中弄了两杯咖啡出来。

    「你现在做甚么工作?」

    「在出版社。」

    「你们出些甚么书?」

    「种类很多。你有看韩纯忆的书吗?」

    「有啊!我喜欢看爱情小说。」

    「你呢?你在哪里工作?」

    「刚刚把工作辞了,近来有些事情要忙。」

    「忙些甚么?」

    「我要结婚了。」

    「喔,恭喜你。」

    「你呢?你还是一个人吗?」

    「是的,看来我还是比较适合一个人生活。」

    「只是你还没找到一个你愿意和她一起生活的人罢了。”

    「也许是吧。」

    她呷了一口咖啡,说:「十五年过得真快,好像是昨天的事。我还担心你认不出我来呢!」

    「怎么会不认得呢?」

    「我到你以前住的地方去过,新的房客是一位姓夏的小姐。她告诉我,她也去找过—位很旧的朋友,但是,对方认不出她来了。」

    「那个人也许是旧朋友,而不是旧情人吧。如果曾经一起,是不会忘记的。」

    「如果我不是来这里找你,而是在街上碰到你,你也同样会认得我吗?」

    姜言中望了望她,说:「我没想过会不认得。」

    她笑了:「我们竟然一直没有再相遇。」

    「你还戴着这个潜水表吗?”姜言中看到她手腕上的潜水表。

    「嗯。」

    「十一点三十七分?现在已经这么晚了?」他怔了一下。

    「不。是手表坏了。」

    「坏了的手表,为甚么还要戴着?」

    「怕你认不出我来。」

    「假如认不出你,也不会记得这个手表。」

    「韩纯忆长的甚么样子?」

    「哈哈,凶巴巴的。」

    「她写过一个重逢的故事。」

    「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

    “一双阔别多年的旧情人偶然相遇,大家也想过上床,最後却打消了念头,因为,对方已经变得像亲人那样了。」

    「那是她两年前写的故事。」

    「重逢的故事,放在任何一个年代,也是感人的。”

    「因为我们都渴望跟故人重逢。」

    「我们也会变成亲人一样吗?」

    姜言中望着她,没法回答。

    「我们是没法成为亲人的。」她说。

    「是的,我们不会。」他说。

    她望着他眼睛的深处。她来这里,决不是要找一个亲人。她要找的,是她十五年萦绕心头的男人。她要寻觅的,不是亲人的感觉,而是爱的回忆。她想相信,爱是永远不会消逝的。

    当他认出她腕上的手表,她的身体已经迎向了他,迎向那十五年悠长的回忆。

    她是个明天就要结婚的女人,这一刻的她,却躺在旧情人的身体下面,承接着他每一次的摇荡。爱欲从未消逝,他们是成不了亲人的。

    晚上十点半钟了,她坐在床边穿上鞋子,说:「我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姜言中说,

    经过他的书房时,她看到一本书,是米谢·勒缪的《星星还没出来的夜晚》。

    “这本书,可以借给我看吗?我的那一本丢了。」

    「你拿去吧。」

    「我看完了还给你。」

    姜言中用计程车送她回去。天上有一轮明月,一直跟在他们的车子後面。

    「你喜欢这本书吗?」姜言中问。

    「嗯。说是写给小孩子看的,却更适合成年人。书里有一页,说『如果我们可以任意更换这副皮囊,是否有人会看中我这一副呢?』,我真的想过这个问题。」

    「你的那—副皮囊,怎会没人要呢?我的这一副,就比较堪虞。」

    那一轮满月已经隔了一重山,车子停了下来,姜言中间她:「是这裏吗?”

    「是的。我就住在这里。」

    「再见。」她说。

    「再见。」他微笑着说。

    她从车上走下来。

    「思洛——」他忽然叫住她。

    她立刻回过头来,问他:「甚么事?」

    他望着她。

    十五年太短,而这—刻太长。

    终於,他开口说:

    「祝你幸福。」

    「谢谢你。」她点了—下头,微笑着。

    他走了。曾经有那么一刻,她以为他还爱着她。

    他记得她腕上的手表,这不是爱又是甚么?她故意戴着手表去找他。假如他忘记了这个手表,她也会把他忘记。可是,他没有忘记。她以为十五年的思念不是孤单的。

    假如姜言中问她:「你可不可以不去结婚?」也许,她还是会去结婚的,但她会一辈子记着这一晚。她和他,是没有明天的。即使如此,她仍然渴望他会说:「不要去结婚。」她是怀着这样的希望去见他的。

    她忽然明白了,这个想法是多么的可笑?姜言中和她上床,是要完成十五年前没有完成的事。他想进去她的身体,去那个他没去过的地方,填补从前的遗憾,好像这样才够完美,才可以画上一个句号。

    她却以为,他十五年来也爱着她。在肉体交缠的一刻,他们两个人心里想的东西,是有点不一样的。

    今天晚上,他不再有遗憾。她也不再有了。她知道她的思念或许是孤单的。所有重逢的故事,也都是各有怀抱的。

    她打了一通电话给姓夏的女人,告诉她:

    「我找到我要找的人了。」

    「他认得你吗?」

    「他认得我。」

    「那你真是太幸运了。」

    「是的。谢谢你。夏小姐,我觉得你的声音很熟悉。」

    「是吗?」她在电话那一头笑了笑。

    状头的时钟指着十一点钟,快要到明天了。她觉得,还是昨天比较好。昨天的梦,比较悠长。

    她拧开了收音机,听到一把熟悉的声音说:

    「如果有—个机会让你回到过去,你会回到哪一年?」

    这不就是姓夏的女人的声音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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