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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备注:后来,妈妈在富人家里打扫的时候发现靠近西南边的那个房间可以看见高雄当时最高的建筑(五楼高),那就是家的方向。外婆家在前镇区接近小佰的地方,而妈妈工作的地方大概离家有十几二十公里左右。

    每个月的领薪水那天,就是妈妈的休假日。当时妈妈只知道一条路,就是高雄唯一有铺柏油的中山路。她就拿着薪水袋(照样原封不动一毛不缺),朝着那栋五楼高的建筑物的方向一直走,中间会走过很多田寮或蛮地,妈妈说当时的高雄,除了盐埕区比较热闹,其它的地方都是农田。

    当妈妈走到建筑物之后,就表示家在她的右手边,只要再走十公里就可以到家。

    是的,十公里。妈妈是这么说的。

    *我妈不只是疯子,还是超人。下集继续告诉你。*

    “十公里?天啊!”王小姐惊呼一声,“那大概是从台北车站到台北市政府的距离呀!”

    “嗯。差不多,”我点点头,在心里大略估算了一下,“以高雄的地点来看的话,大概是从新崛江到中山大学大门口的距离吧。”

    “令堂都用走的?”王小姐问。

    “是啊。没有钱就是用走的。我记得外婆说过一句话,“双脚走十里,省得五角钱。”这是台语,意思是十里路对当时的人来说只是一个短距离,而且可以省下五角,当时,一趟高雄火车站到盐埕中心的三轮车钱大约是七角。”

    “所谓的一趟是来回吗?”

    “对,就是来回。如果车上超载,那七角就赚得很累了。”

    “超载是几个人算超载?”

    “三个。三轮车只能坐两个人的。”

    王小姐跟魏先生听出兴趣似得越坐越近,我们坐在公园里的小长椅上,访问越来越不像访问似地聊了起来。

    “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呢?”王小姐说。

    “外公跟大舅舅说的,我刚刚有说过,他们当年在高雄骑三轮车。”

    “所以,如果他们一天载了五趟,也才赚三块五角?那一个月也大概一百元左右而已,不是吗?”

    “是的。不过,听外公说,他跟大舅很努力在载客,客人一下车,他们就马上再赶回原本的待客点,缩短来回的时间,一天下来,就会多出较多的时间多载到一些客人。”

    “所以收入比较多一些?”

    “其实不会多很多,不然大舅跟我妈也不需要出去帮忙赚钱,在年纪都还那么小的时候。”

    “也对。他们当时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二岁就开始在帮家里赚钱过日子,想想我们十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在学校里刘德华郭富城林志颖的尖叫着。”

    王小姐自己说着说着大笑了起来,魏先生听了也笑着说:“那是你们女孩子的疯狂,我们可不是。我们男生听见刘德华郭富城都是脏话伺候!”

    听魏先生这么一说,我也笑了起来。

    “所以,令堂十二岁之后,就没有再接受教育了,是吗?”王小姐问。

    “不,我妈不是一个会屈服于命运的人,”我笑了一笑,推了推在鼻梁上的眼镜,继续说着,“她在十五岁的时候回到学校了。”我从口袋里拿出了烟盒,从里面抽出一根,然后点上。

    富人家里有个跟妈妈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大概小了妈妈一两岁。每天都是妈妈在替她准备早点跟学校制服。听妈妈说,她是个文静乖巧的女孩,只是生活优渥的关系,很多生活技能一窍不通,连绑鞋带跟拿筷子都不会。

    她叫什么名字,妈妈已经忘了。所以姑且,我们用小美阿姨来称呼她吧。(算一算,她也应该五十岁了,叫她阿姨应该是非常合理的。)

    小美阿姨常常跟我妈聊天,在我妈替她绑辫子或是陪她上学的时候。小美阿姨常跟我妈说:“学校真是个好玩的地方,可以认识很多新朋友。”

    这话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杀伤力,但听在我妈耳里,那是一句有爆炸威力的话语,在一个几乎被时代宣判没有机会再回学校的十二岁小女生的眼里,能上学的孩子除了幸福之外,还是幸福。

    “我很想再回学校去啊!”这是妈妈心里的声音。她跟我说,当时她曾经偷穿小美阿姨的制服,在她替小美阿姨洗衣服的时候。她在厕所里偷偷地想象镜子里面的自己就是老师,而镜子外面的她正在认真的听课。

    然后,时间过得很快,小美阿姨上了初中,妈妈也在富人家待了两年。她开始替富人家打理一些店务。富人家是在做电器买卖的,在当时的年代能做电器买卖是非常不得了的富裕。

    但说是打理店务,其实也只是帮忙扫扫地,撢一撢搁在电器上的灰尘。或是替老板到访的朋友奉上茶水。那些热水瓶电汤匙甚至电视机收音机等等的东西,她是连碰都不敢碰。

    有一天,小美阿姨被女主人带出去,没多久之后回来,她发现小美阿姨的脸上多了一副眼镜。

    “你怎么了?”妈妈问。

    “近视了。”小美阿姨说。

    “近视?”

    “嗯。就是看东西有点模糊的。”

    “那你把眼镜拿掉看得到吗?”

    “当然看得到,只是远一些的就看不清楚了。”

    然后她们玩起了数手指的游戏。妈妈要小美阿姨拿下眼镜,然后她比了两根手指,小美阿姨回答“二”,妈妈又退一步,再比出三根手指,小美阿姨回答“不清楚了,看不到了。很模糊呀!”

    但妈妈关心的不是小美阿姨到底能不能看到,而是她觉得有副眼镜戴在脸上,那种感觉真有学问。像是把学生证贴在胸前,向全世界宣告自己就是学生一样。

    这件事一直记在妈妈的脑海里,她告诉自己,如果能读书读到戴眼镜,那真是一件完美到天上去的事情。甚至,她愿意读书读到眼睛瞎了,只要她能读书。

    所以妈妈只要休假,走了十几公里的路回到家,她就会跟外公外婆说她一定要再回去念书,不管多苦都要做。当然,外公外婆没有回答,他们非常知道家里的情况,要让一个孩子念书,对他们来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有一天一大早,妈妈要让大舅载回富人家那儿的时候,她看见外公在离家外面几公尺的地方,用那种古老的,必须用手连续压那长长的柄才会有水跑出来的抽水器在洗自己的眼睛。

    “哥哥,爸爸怎么了?”坐在大舅的三轮车上,妈妈问。

    “爸爸跑了很久的码头线了,港边风大,砂子很多,他每天回到家就是肿着眼睛,然后睡了一觉醒来,就去洗眼睛,消肿了以后又继续去跑码头线。”大舅一边踩着三轮车,一边说着。

    “那为什么要去跑码头线?”

    “政府开始在发展高雄港啊,那边船多货多人也多,很多三轮车都去了。”

    “叫爸爸不要再去跑那边了啊,眼睛坏了怎么办?”

    “妳以为我跟妈妈都没讲吗?没办法啊,他哪讲得听?有钱赚他再远都去!”大舅在最后那句“有钱赚他再远都去”下了重音。语气中似乎有点无奈的气愤。

    妈妈沉默了。听完大舅说的话,她很清楚的知道,外公是个不会听别人劝的人,固执而且脾气硬。决定要做的事,谁来劝都是找骂挨。

    其实大舅也跟外公跑了一阵子码头线,但因为在码头线搭三轮车的大都是取巧又小气的商人,所以超载是常有的事。外公为了不让大舅太累,所以不准大舅去跑码头线。曾经大舅听到有大船要进港,量货取滨的商人一定很多,所以偷偷跑去码头线载客,想多赚一些,结果回家被外公打得很惨。

    妈妈十五岁那一年,拜托小美阿姨带她到配眼镜的眼镜行,用自己超过半个月的薪水买了一副眼镜,当时妈妈的薪水调整到一个月一佰七十元,所以那副眼镜大约一佰元。

    那是一副墨镜,黑色的,粗粗的镜框,镜片有由上而下渐层的透明感。

    她放假的时候,在吃晚饭时拿出来送外公:“爸爸,你的眼睛每天都进风沙,这眼镜片有由上而下渐层的透明感。镜可以让你挡沙子,要记得戴喔。”妈妈说。

    外公看了看眼镜,吃进嘴里的饭还没有吞下去,就一把抓过眼镜往旁边的地上丢,“谁叫妳乱花钱的?”外公怒斥着妈妈。

    “我没有乱花钱,我只花了买眼镜的钱,其它的钱都拿给妈妈了。”妈妈害怕的解释着。

    “妳以为我不知道眼镜一副多少钱吗?这副眼镜可以让我们家活两个礼拜了你知道吗?”外公一样大声的斥责着。

    妈妈不敢再回嘴,她委屈地站起身来,把地上的眼镜捡起来,还好眼镜有袋子装着,所以没有损害,只沾了点地上的灰。她把眼镜放在桌上,然后坐回原位低头吃饭,外公则是不放过人似地继续念叨着。

    隔天,妈妈又要让大舅载回富人家时,外公已经踩上三轮车了。他的鼻梁上挂着一副黑色的墨镜,粗粗的镜框,镜片有由上而下渐层的透明感。

    妈妈跟大舅都开心地笑了。不同的是妈妈的脸上多了两道泪痕,那是开心的流泪,所以两道痕迹就像微笑的嘴型一样在脸颊上划了弧线。

    “那副眼镜,外公到现在还留着。”妈妈说,“虽然已经不能再戴了,但是他还是舍不得丢。”妈妈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笑得很开心,我能感觉她的心也是笑着的。

    “那,妈妈,妳有回到学校念书吗?”我问。

    “有啊。就在买眼镜给外公那一年,我搬出小学念书时的课本,自己利用时间读,然后自己去考了初中补校,三年后全班前十名毕业。”

    “那妳在富人家的工作呢?他们让你晚上去念书吗?”

    “他们是一户好人家,第一年的时候让我去念书,然后说可以让我回家,不用再帮佣了。但我还是继续留在他们家,直到我初中毕业。”

    “比较可惜的是,”妈妈叹了一口气说,“我到了四十岁那年也都没戴到眼镜,我的视力一直都是1.2以上。我的人生中第一副眼镜,竟然是几年前配的老花眼镜。”她苦笑着说,语气中带着扼腕。

    我曾经看过外公那副眼镜,黑色的,粗粗的镜框,镜片有由上而下渐层的透明感。他收在自己藏私房钱跟一些金戒指跟自己的一些纪念品的柜子里,用一个义美蛋卷的铁盒子放着。

    我想,对妈妈跟外公来说,那是一种美丽。

    或许我们都懂,但永远都不及他们感受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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