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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怜芳草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

    落花年年相似,人却年年不同。

    寒暑转换间,当日的烂漫女孩已到及笄之年。

    一间通透明亮的屋子,虽只是一间,却有一般人家几间那么大。

    因屋子的地下生着火,外面寒意仍重,屋内却已如阳春三月。

    窗上笼着的是碧茜纱、屋内摆着的是汉玉几,一旁的青石乳钵内散置着滚圆的东海珍珠。

    少女娇俏的笑语声隐隐传来。

    虽听到人语声,从门口望进去却不见人影。

    只看到高低间隔、错落有致的檀木架子,上面放满了各种盆载。

    有的结着累累的红子;有的开着碗口大的白花;有的只一色翠绿,从架子顶端直倾泻到地上,象是绿色瀑布;有的却是沿着架子攀援而上,直到屋顶,在屋顶上开出一朵朵火红的星星花。

    郁郁葱葱的绿色中,各种奇花异草争奇斗艳;融融暖意中,一室草木特有的芳香。

    一重屋宇,却恍若两个世界,猛然间,都会以为误入了仙子居。

    再往里走,穿绕过芬芳的花木,待看到水磨石的灶台,定会怀疑看花了眼。

    即使这个灶台砌得神气非凡,也绝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屋子中。可这的的确确是一间厨房,此时正有一个面纱遮颜的黑衣女子在做菜。

    云歌斜斜坐在窗台上,双脚悬空,惬意地踢踏着鞋子。

    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着阿竹做菜,“阿竹,你是做菜,不是练剑,手放轻松一些!没有招式,没有规矩,只有心意和心情。”

    阿竹却依旧十分严肃,垂目盯着自己手中的菜刀,切出来的菜每一片都大小一样,厚薄一样。

    云歌不用去量也知道肯定和她第一次教阿竹切菜时,她示范切出的菜一模一样。

    想到阿竹待会炒菜时,每个动作也都完全和她一样,甚至连手势之间的间隔时间,阿竹也会一瞬不差地重复,云歌不禁无奈地摇了摇头。

    云歌正心中暗骂三哥,怎么能把一个好好的剑客高手逼成了这样?一个小丫头匆匆跑到门口,嚷着说:“小姐,又有个不怕死的来给你提亲了。”

    云歌嗤一声讥笑:“等娘亲把他们轰出去时,你再来叫我去看热闹。”

    小丫头笑着跑走,却是一去再未回来。

    云歌渐渐起了疑惑,对阿竹说:“我去前厅看看,一会就回来。”

    阿竹点了点头,却未料到云歌这个一会就回来,也变成了一去不回。

    阿竹在厨房内直等到天黑都未见云歌回来。

    ―――――――――――――

    趁着夜色,云歌背着包裹,偷偷从墙头翻出了园子。

    她回头看了几眼园子,似有犹豫,最终还是大步跑着离开。

    在她身后的暗影中,一个年青的声音说:“云歌儿真被爹料中了,被我几句话一激,真就离家出走了。这下人都跑了,提亲的人可以回了,娘也不必再为难。爹,要我过几日把她抓回来吗?”

    一声轻微的叹息,似带着几分笑意,又似带着几分怅惘:“如果我因为担心,而盯着你的行踪,你会乐意吗?”

    年青的声音没有回答。

    “小鹰长大了总要飞出去,老鹰不可能照顾小鹰一辈子,她总要学会如何照顾自己。随她去吧!我的女儿难道连自己都照顾不了?”

    “那就不管她了?”年青的声音平淡中却似含着笑意。

    “……”

    沉默了一瞬后,一声几分自嘲地叹气:“道理是一回事情,却真做不到,四十多岁才得了个宝贝女儿,不免偏宠了些,总觉得云儿还没有长大。你有空时留意她一下就好。”

    “爹呢?爹又要和娘出远门?”

    声音中满是笑意:“好不容易等到你们都长大了,当然要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了。”

    年青的声音也笑起来,说话语气象朋友多过象父子:“云歌儿最喜欢粘着你们,爹,你不会是故做为难地不拒绝求亲,而把云歌儿这个小尾巴气出家门吧?”

    微风中,笑声轻荡。

    可他却在爹依旧锐利如鹰的眼睛中捕捉到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似乎想起了一个故人。

    在他心中,即使天掉下来,父亲也不过掸掸袖上灰,他实在无法想象什么人能令父亲有如此神情。

    ―――――――――

    已经从家里跑出来好几日,云歌心中依然是满腹委屈。

    不明白一向宠她的爹爹和娘亲为什么没有把那个上门来提亲的人打出去,不但没有赶出去,听丫头说还招呼地十分周到。

    三哥更过份,不但不帮她拿主意,还对她十分不耐烦。

    三哥行事说话本就倨傲,当时更是一副巴望着她赶紧嫁人的样子。

    云歌满腹的委屈无人可说,又是气愤又是伤心,当夜就从家里跑了出来。

    人都跑了,看他们怎么办?要嫁他们自己去嫁,她反正绝对不会嫁。

    人人都以为她忘记了,爹爹和娘亲也肯定认为她忘记了,可是她没有忘。

    她很清楚地记得自己许过的诺言。

    当日领路后回家,爹爹和娘亲见到她脖子上的饰物,问她从何而来,她如实相告,却没有想到,爹爹和娘亲的神色都变得严肃。

    她惊怕下,约定和送鞋之事就未敢再告诉爹娘。

    娘亲把发绳收走,并且命她承诺,永不再想着去找陵哥哥玩。她哭闹着不肯答应,那是娘亲和爹爹第一次没有顺她的心意。

    最后娘亲禁不住她哭闹,虽然没有再逼她发誓不去找陵哥哥,可娘亲也无论如何不肯把发绳还给她。

    后来她偷偷去磨爹爹,想把发绳拿回,在她心中山崩于前都不会皱眉的爹爹居然轻叹了口气,对她说:“云儿,你娘亲是为了你好,不要让你娘亲担心。”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陵哥哥的面容都已经模糊,可那个星空下的笑容却一直提醒着她,提醒着她许下的诺言。

    当她第一次从书籍中明白,原来女子送男子绣鞋是私定终身的意思,她心跳得快要蹦出胸膛,明明四周没有人,她却立即把书册合拢,好似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那一天,整日都精神恍惚,似愁似喜。晚上也睡不着觉,只能跑到屋顶上去看星星。

    天上璀璨的星光,一如那个夜晚,他暗沉如黑夜的眼睛中透出的点点光芒。

    在那个瞬间,她才真正明白他当日所说的话:“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他收下了,他已经给了他的承诺。

    云歌回忆着和陵哥哥相处的一点一滴,她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

    躺在璀璨的星河下,想着长安城内的陵哥哥此时也可以看到这片星空,云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觉得他此时肯定也在望着漫天星斗,既静静回忆着他们之间的约定,又期许着重逢之日的喜悦。

    她心中的愁思渐去,一种很难言喻的欣喜渐增。

    躺在屋顶,对着天上的星星轻声说:“我记着呢!满天的星星都见证了我的诺言,我可不敢忘记。”

    从此后,云歌有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独自一人时,会不自禁地偷偷笑出来;怕冷清,喜热闹的她突然爱上了独处,常常一个人能望着星空发半夜的呆;会在听到顽童笑唱“娶媳妇,穿红衣”时,脸蓦然变红;还不愿意再穿任何红色的衣服,因为她暗暗觉得这个颜色是在某一天要穿给一个人看的。

    她一直计划着何时去找陵哥哥,本来还犯愁怎么和爹娘说去长安才能不引起他们的疑心,没有想到爹娘竟然想给她定亲,既然爹娘都不想再留着她了,那她索性就离家出走,正好去长安见陵哥哥。

    不过没有了发绳信物,不知道能否找到陵哥哥?见了陵哥哥,又该怎么解释呢?说他给自己的东西被娘亲没收了?

    ……

    云歌心中暗叹一声,先不要想这些,等到了长安再说吧!总会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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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东行,云歌心中暗赞,难怪大汉会被赞誉为天朝,市井繁华确非一般国家可比,新奇的玩艺也比比皆是。

    但云歌自小见过无数珍玩异宝,父母兄长都是不系于外物的人,所以再珍罕希奇的东西,她也顶多就是多看一眼,于她而言都是身外之物。一路最留心的倒是最日常的吃。但凡听到哪个饭庄酒店的东西好吃,必定要去尝一尝。

    唉!爹爹、娘亲、哥哥都不要她了,她干吗还要为了他们学做菜呢?

    虽然心中满是郁闷,可自小到大的习惯哪里那么容易说改就改?

    云歌仍然禁不住每到一地方就一个个酒楼跑着。

    遇见上好的调味料也总是忍不住买一点揣在身上。

    满心哀怨中,会红着脸暗想,不做给三哥吃,可以做给陵哥哥吃。

    因为心中烦闷,她常扮了乞丐行路,既是存了好玩的心思,也是因为心中难过,存了和父母赌气的心思。只觉得自己越是落魄邋遢,似乎越能让父母难受,也才越能缓解自己心中的难受。

    云歌出门时,还是天寒地冻。一路游玩到长安城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刚到长安城外的少陵原,云歌就听闻七里香酒楼的酒很是有名,所以决定去尝一尝这个七里香怎么个香飘七里。

    还未到酒楼,就看到酒楼前围着不少人。云歌心中一喜,有热闹可以看呢!

    可看热闹,人人都很是喜欢,个个探着脖子往里挤,云歌跳了半天脚,也没有看到里面究竟是什么热闹。

    云歌看了看里八圈,外八圈围满的人,抿嘴一笑,从袋子里摸出昨日刚摘的鱼腥草,顺手揉碎,将汁液抹在手上,探着双手往人群里面挤。

    鱼腥草,顾名思义就知道味道很是不好闻。前面的人闻到异味,再瞅到云歌的邋遢样子,都皱着鼻子,骂骂咧咧地躲开。

    云歌一路顺风地占据了最佳视野,而且绝对再无人来挤她。

    她往嘴里面丢了一颗酸梅,拢起双手,瞪大眼睛,准备专心看戏。

    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叱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象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

    那个女子好象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女子把挑来的酒卖给店主后,仔细地把钱一枚枚数过,小心地收进怀中,拿着扁担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

    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忽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

    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布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象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

    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融于一身。

    云歌气恼地瞪向拎着鸡的男子,心却立即漏跳了一拍。

    虽然举止笑容截然不同,可这双眼睛……好熟悉!

    即使在灿烂的阳光下,即使笑着,依然是暗影沉沉,冷意澹澹。可是云歌知道,如果这双眼睛也笑时,会比夜晚的星光更璀璨。

    那个叫平君的女子掏出藏在怀里的钱,数了一半,递给拎鸡的男子,“拿着!”

    男子不肯接受,“今日斗鸡,赢了钱。”

    “赢的钱还要还前几日的欠帐。这是卖酒富裕的钱,我娘不会知道,你不用担心她会唠叨,再说……”平君扬眉一笑,从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在男子眼前转悠了几下,又立即收好,“你的东西抵押在我这里,我还怕你将来不还我吗?我可会连本带利一块算。”

    男子扬声而笑,笑声爽朗。他再未推辞,接过钱,随手揣进怀里。又从平君手里拿过扁担,帮她拿着,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云歌脑中一片迷茫,那块玉佩?那块玉佩!阳光下飞舞着的游龙和当日星光下的一模一样。

    她发了一会的怔,掏出随身所带的生姜块在眼睛上一抹,眼睛立即通红,眼泪也是扑簌簌直落。

    云歌快步跑着冲向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男子反应甚快,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眼睛中满是戒备,可云歌已经撞在平君身上。

    男子握住云歌的胳膊,刚想斥责,可看到乞儿的大花脸上,一双泪花盈盈的点漆黑瞳,觉得莫名的几分亲切,要出口的话顿在了舌尖,手也松了劲。

    云歌立即抽回手,视线在他脸上一转,压着声音对平君说了句“对不起”,依旧跌跌撞撞地匆匆向前跑去。

    平君被云歌恰撞到胸部,本来一脸羞脑,可看到云歌的神情,顾不上生气,扬声叫道:“小兄弟,谁欺负你了?”话音未落,云歌的身影已经不见。

    男子立即反应过来:“平君,你快查查,丢东西了吗?”

    平君探手入怀,立即跺着脚,又是气,又是笑,又是着急,“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刘病已,你这个少陵原的游侠头儿也有着道的一天呀!不是传闻这些人都是你的手下吗?”

    ―――――――――――

    云歌支着下巴,蹲在树荫下,呆呆看着地上的玉佩。

    几个时辰过去,人都未动过。

    本来还想着进了长安,没有了发绳该怎么找人,却没有想到刚到长安近郊,就碰上了陵哥哥。

    人的长相会随着时间改变,可玉佩却绝对不会变。

    这个玉佩和当年挂在陵哥哥腰间的一模一样,绝对不会错!玉器和其它东西不一样,金银首饰也许会重样,玉器却除非由同一块玉,同一个雕刻师傅所做,否则绝不可能一样。

    还有那双她一直都记得的眼睛。

    来长安前,她想过无数可能,也许她会找不到陵哥哥,也许陵哥哥不在长安,却从没有想过一种可能,陵哥哥会忘记她。

    可现在,她不敢再确定陵哥哥还记得那么多年前的约定,毕竟那已是几千个日子以前的事了。

    而当年他不肯给她的玉佩,如今却在另一个女子的手中。

    云歌此时就如一个在沙漠中跋涉的人,以为走到某个地方就能有泉水,可等走到后,却发现竟然也是荒漠一片。

    茫然无力中,她只觉脑子似乎不怎么管用,一边一遍遍对自己说“陵哥哥不可能会忘记我,不可能。”一边却又有个小小的声音不停地对她说“他忘记了,他已经忘记了。”

    云歌发了半晌呆,肚子咕咕叫时,才醒起自己本来是去七里香酒楼吃饭的,结果闹了半日,还滴水未进。

    她拖着脚步,随意进了家面店,打算先吃些东西。

    店主看到她的打扮本来很是不情愿,云歌满腹心事,没有精力再戏弄他人,扬手扔了几倍的钱给店主,店主立即态度大变,吩咐什么做什么。

    面的味道实在一般,云歌又满腹心事,虽然饿,却吃不下。正低着头,一根根数着面条吃,店里本来喧哗的人语声,却突然都消失,寂静得针落可闻。

    云歌抬头随意望去,立即呆住。

    一个锦衣男子立在店门口,正缓缓摘下头上的墨竹笠。

    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做来却是异样的风流倜傥、高蹈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白玉冠束着的一头乌发,比黑夜更黑,比绸缎更柔顺,比宝石更有光泽。

    他的五官胡汉难辨,棱角比汉人多了几分硬朗,比胡人又多了几分温雅,完美若玉石雕成。

    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简陋的店堂中,应该踏着玉石阶,挽着美人手,行在水晶帘里,可他偏偏出现了,而且笑容亲切温暖,对店主说话谦谦有礼,好似对方是很重要,很尊贵的人:“麻烦您给我做碗面。”

    因为他的出现,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吃面,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所有的人都生了自惭形秽的心思,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

    云歌见过不少气宇出众的人,可此人雅如静水明月,飘若高空流云,暖如季春微风,清若松映寒塘

    云歌一瞬间想了很多词语,却没有一个适合来形容他。

    他给人的感觉,一眼看过去似乎很清楚,但流云无根,水影无形,风过无痕,一分的清楚下却是十分的难以捉摸。

    这样的人物倒是生平仅见。

    男子看云歌盯着他的眼睛看,黑玛瑙石般的眼眸中光芒一闪而过。

    云歌虽然暗赞对方的风姿,但自小到大,随着父母周游天下,见过的奇人奇事很多,她呆看着对方的原因,只是因为心中一点莫名的触动。

    象是游山玩水时,忽然看到某处风景,明知很陌生,却觉得恍恍忽忽的熟悉,好似梦中来过一般。

    云歌想了一会,却实在想不起来,只得作罢,低下了头,继续数着面条吃面。

    哼!臭三哥,你这只臭孔雀,不知道见了这个人,会不会少几分自恋?可是立即又想到三哥哪里会来长安?爹爹,娘亲,哥哥都在千里之外了,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男子笑问云歌,“我可以坐这里吗?”

    云歌扫了一眼店堂,虽然再无空位,可也没有必要找她搭桌子。

    那边一个老美女,那边一个中美女都盯着他看呢!他完全可以找她们搭桌子,何必找她这个满身泥污的人?

    “吃饭时被人盯着,再好吃的饭菜也减了味道。”男子眉间几许无奈,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云歌一路行来,但凡穿着乞丐装,更多是白眼相向,此时这个男子却对她一如她穿着最好的衣服。云歌不禁对此人生了一分好感,轻点了下头。

    男子拱手做谢,坐在了她的对面。

    当众人的眼光都齐刷刷地钉到她身上时,云歌立即开始万分后悔答应男子和自己搭桌。

    不过,后悔也晚了,忍着吧!

    店主端上来一个精致美丽到和整个店堂丝毫不配的碗,碗内的肉片比别人多,比别人好,面也比别人多,阵阵扑鼻的香气明确地告诉云歌,这碗面做得比自己的好吃许多。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这就是美色的力量!不是只有女人长得美可以占便宜,男人长得美,也是可以的。

    男子看云歌看一眼他的面,才极其痛苦地吃一口自己的面。温和一笑,将面碗推给云歌,“我可以分你一半。”

    云歌立即豪不客气地将他碗中的面捞了一半过来。

    “我叫孟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

    云歌正埋首专心吃面,愣了一瞬才明白男子在自我介绍,她口里还含着一大口面,含含糊糊地说:“我叫云歌。”

    云歌吃完面,叹了口气说:“牛尾骨、金丝枣、地朴姜,放在黄土密封的陶罐炖熬三日,骨髓入汤,虽然材料不好,选的牛有些老了,不过做法已不错了。”

    孟珏夹着面,点头一笑,似乎也是赞赏面的味道。

    云歌轻叹一声,这个人怎么可以连吃面的姿势都能这么好看?

    云歌支着下巴,无意识地望着孟珏发呆,手在袖子中把玩着玉佩。

    来长安的目的就是寻找陵哥哥,人如愿找到了,可她反倒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孟珏看着好似盯着自己,实际却根本没有看他的云歌,眼睛中流转过一丝不悦,一丝如释重负,短短一瞬,又全变成了春风般温和的笑意。

    云歌依旧在怔怔发呆,孟珏扫眼间看到店外的人,立即叫店主过来结帐。他进袖子掏了半日,却还是没有把钱掏出来。

    店主和店堂内众人的神色都变得诧异奇怪,孟珏低声叹气:“钱袋肯定是被刚才撞了我一下的乞丐偷走了。”

    云歌一听,脸立即烫了起来,只觉得孟珏说得就是她。

    幸亏脸有泥污,倒是看不出来脸红,云歌掏了钱扔给店主,“够了吗?”

    店主立即笑起来:“够了,足够了!”

    孟珏只是浅浅而笑地看着云歌掏钱的动作,没有推辞,也没有道谢。

    云歌和孟珏并肩走出店堂时,身后犹传来店主的感慨:“怪事年年有,今日还真是特别多!开店二十年,第一次见进店吃饭的乞丐,第一次见到如天人般的公子。可衣着华贵的公子,吃不起一碗面,反倒一身泥污的乞丐出手豪阔。”

    云歌瞥到前面行走的二人,立即想溜。偏偏孟珏拽住了她,诚恳地向她道谢,云歌几次用力,都没有从孟珏手中抽脱胳膊。

    孟珏的相貌本就极其引人注意,此时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拉拉扯扯,更是让街上的人都停了脚步观看。

    行走在前面的许平君和刘病已也回头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两人看到云歌,立即大步赶了过来。

    许平君人未到,声先到:“臭乞丐,把偷的东西交出来,否则要你好看!”

    街上的人闻声,都鄙夷地盯向云歌,孟珏满脸诧异震惊地松了手。

    云歌想跑,刘病已挡在了她面前,面上嘻嘻笑着,语声却满是寒意,“你面孔看着陌生,外地来的吗?如果手头一时紧,江湖救急也没什么,可不该下手如此狠。行规一,不偷妇人,男女有别,偷妇人免不了手脚上占人家便宜;行规二,不偷硬货,玉器这些东西往往是世代相传的传家宝贝,是家族血缘的一点念想,你连这些规矩都不懂吗?”

    云歌想过无数次和陵哥哥重逢时的场面,高兴的,悲伤的,也想过无数次陵哥哥见了她,会对她说什么,甚至还幻想过她要假装不认识他,看他会如何和她说话。

    可原来是这样的……原来是厌弃鄙夷的眼神,是叱责冷淡的语气。

    她怔怔看着对面的陵哥哥,半晌后才嗫嚅着问:“你姓刘吗?”

    当日陵哥哥说自己叫赵陵,后来却又告诉她是化名,云歌此时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陵哥哥姓刘,名字却不知道是否真叫陵。

    刘病已以为对方已经知道他的身份,知道他是长安城外地痞混混的头,点头说:“是。”

    “还给我!”许平君向云歌伸手索要玉佩,语声严厉。

    云歌咬着唇,迟疑了一瞬,才缓缓掏出玉佩,递给许平君。

    许平君要拿,云歌却好象舍不得地没有松力。

    许平君狠用了下力,才从云歌手中夺了过去。看街上的人都盯着她们看,想起刘病已叮嘱过玉佩绝不可给外人看到,遂不敢细看,匆匆将玉佩掩入袖中,暗中摸了摸,确定无误,方放下悬了半日的心。

    “年纪不大,有手有脚,只要肯吃苦,哪里不能讨一碗饭吃?偏偏不学好,去做这些不正经的事情!”许平君本来一直心恨这个占了她便宜,又偷了她东西的小乞丐,可此时看到小乞丐一脸茫然若失,泪花隐隐的眼中暗藏伤心,嘴里虽然还在训斥,心却已经软了下来。

    刘病已听到许平君的训斥声,带着几分尴尬,无奈地嘻嘻笑着。

    一旁围观的人,有知道刘病已平日所为,也都强忍着笑意。要论不学好,这长安城外的少陵原,有谁比得过刘病已?虽然自己不偷不抢,可那些偷抢的江湖游侠都是他的朋友。耕田打铁喂牛,没有精通的,斗鸡走狗倒是声名远播,甚至有长安城内的富豪贵胄慕名前来找他赌博。

    云歌深看了刘病已一眼,又细看了许平君一眼。

    他的玉佩已送了别人,那些讲过的故事,他肯定已经忘记了,曾经许过的诺言,他们谁都不能忘,也肯定已经全忘了。

    云歌嘴唇轻颤,几次都想张口,可看到许平君正盯着她。少女的矜持羞涩让她怎么都没有办法问出口。

    算了!已经践约来长安见过他,他却已经忘记了,一切就这样吧!

    云歌默默地从刘病已身侧走过,神态迷茫,象是一个在十字路口迷了路的人,不知该何去何从。

    “等一等!”

    云歌心头骤跳,回身盯着刘病已。

    其实刘病已也不知道为何叫住云歌,愣了一瞬,极是温和地说:“不要再偷东西了。”说着将自己身上的钱拿了出来,递给云歌。

    许平君神情嗔怒,嘴唇动了动,却忍了下来。

    云歌盯着刘病已的眼睛,“你的钱要还帐,给了我,你怎么办?”

    刘病已洒然一笑,豪侠之气尽显,“千金散去仍会来。”

    云歌侧头而笑,声音却透着哽咽:“多谢你了,你愿意帮我,我很开心,不过我不需要你的钱。”

    她瞟了眼强压着不开心的许平君,匆匆扭过了头,快步跑着离去。

    刘病已本想叫住云歌,但看到许平君正盯着他,终只是挠了挠脑袋,带着歉意朝许平君而笑。

    许平君狠瞪了他一眼,扭身就走。

    刘病已忙匆匆去追,经过孟珏身侧时,两人都是深深盯了对方一眼,又彼此点头一笑,一个笑得豪爽如丈夫,一个笑得温润如君子。

    街上的人见没有热闹可看,都慢慢散去。

    孟珏却是站立未动,负手而立,唇边含着抹笑,凝视着云歌消失的方向。

    夕阳将他的身影拖出一个长长的影子,街道上经过的人虽多,可不知道什么原因,都自动地远远避开他。

    云歌一直沿着街道不停地走,天色已经黑透,她仍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只能继续不停地走着。

    “客官,住店吗?价格实惠,屋子干净,免费热水澡。”路旁的客栈,小二正在店门口招揽生意。

    云歌停住了脚步,向客栈行去,小儿把她挡在了客栈门口:“要讨吃的到后门去,那里有剩菜施舍。”

    云歌木着脸,伸手入怀掏钱,一摸却是一个空。

    原先在家时,从来不知道钱财重要,可一路行来,她早已经明白“一文钱逼死英雄”的道理,心内立即着急紧张起来,浑身上下的翻找,不但钱袋并携带的首饰不翼而飞,连她收调料的各种荷包也丢了。

    她苦恼到极点,叹气苦笑起来,二哥常说“一饮一啄,莫非前缘”,可这个报应也来得太快了。

    小二仅有的几分耐心早已用完,大力把云歌推了出去,“再挡在门口,休要怪我们不客气!”

    小二的脸比翻书还快,语音还未落,又一脸巴结奉承,喜滋滋地迎上来,云歌正奇怪,已听到身后一把温和的声音,“他和我一起。”

    小二一个磕巴都不打地立即朝云歌热情叫了声“少爷”,一面接过孟珏手中的钱,一面热情地说:“公子肯定是要最好的房了,我们正好有一套独户小园,有独立的花园、厨房,优雅清静,既适合常住,也适合短憩……”

    孟珏的脸隐在斗笠下,难见神情,云歌瞟了他一眼,提步离去。

    “云歌,你下午请过我吃饭,这算作谢礼。”

    云歌犹豫着没有说话,却实在心身疲惫,再加上素来在钱财上洒脱,遂木着脸,点了下头,跟在孟珏身后进了客栈。

    暖暖的热水澡洗去了她身上的风尘污垢,却洗不去她心上的疲惫茫然。在榻上躺了半晌仍然无法入睡。

    听到熟悉的琴音隐隐传来,她心内微动,不禁披衣起来。

    一路之上,是为了好玩才扮作男儿身,并非刻意隐瞒自己的女儿身,所以只是把头发随意挽了下,就出了门。

    一弯潭水,假山累累叠叠,上面种着郁郁葱葱的藤萝,潭水一侧,青石间植了几从竹子,高低疏密,错落有致。

    孟珏一身月白的袍子,正坐于翠竹前,随手拨弄着琴。一头绸缎般的乌发近乎奢华地披散而下,直落地面。

    此情此景,令云歌想起了一首读过的诗,觉得用在孟珏身上再合适不过,“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听到云歌的脚步声,孟珏抬眼望向云歌,仿佛有月光随着他的眼眸倾泻而下,刹那间整个庭院都笼罩在一片清辉中。

    他并没有对云歌的女儿容貌流露丝毫惊疑,眸光淡淡从云歌脸上扫过,就又凝注到琴上。

    云歌也免去了解释,默默坐在另外一块石头上。

    从小就听的曲子,让云歌心上的疲惫缓解了几分。

    一曲完毕,两人依旧没有说话。

    沉默了好一会后,云歌才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我二哥也很喜欢这首曲子,以前我不开心时,二哥常弹给我听。”

    “嗯。”

    “我不是小偷,我没有偷那个女子的玉佩。我刚开始是想捉弄她一下,后来只是想仔细看一下她的玉佩。”

    “我知道。”

    云歌疑惑地看向孟珏,孟珏的视线从她的脸上掠过,“刚开始的确有些吃惊,可仔细一想你的言行举止,就知道你出身富裕。”

    “你肯定心里纳闷,不是小偷还会偷东西?二哥有一个好朋友,是很出名的妙手空空儿,他是好人,不是坏人。他为了吃我做的菜,教了我他的本领。不过他和我吹嘘说,如果他说自己是天下第二,就绝对不敢有人说天下第一,可我的钱被人偷了,我一点都没有察觉。以后见了他,一定要当面嘲笑他一番,牛皮吹破天!”云歌说着,噘嘴笑起来。

    孟珏低垂的眼内闪过思量,唇角却依旧含着笑,轻轻拨弄了下琴弦,叮叮咚咚几声脆响,好似符合着云歌的笑。

    “这段时间我一直很倒霉,本来以为到了长安能开心,可是没有想到是更不开心。和你说完话心里舒服多了,也想通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现在有家回不得,那就好好在长安游玩一番,也不枉千里迢迢来一趟。”云歌拍了拍双手,笑眯眯地站起来,“多谢你肯听我唠叨!不打扰你了,我回屋子睡觉了。”

    云歌走了两步,突然转身,不料正对上孟珏盯着她背影的眼睛,那里面似有锐光,一闪而过,她怔了一下,笑着说:“我叫云歌,白云的云,歌声的歌,玉中之王,现在我们真正是朋友了。”

    ――――――――――――

    一夜好眠,窗外太阳照得屋内透亮时,云歌眼睛半睁不睁,心满意足地展了个懒腰,“红日高挂,春睡迟迟!”

    窗外一把温和的声音,含着笑意,“既然知道春睡迟迟,那就该赶快起来了。”

    云歌立即脸面飞红,随即自己又掩着嘴,无声地笑起来:“孟珏,你能借我些钱吗?我想买套衣服穿。心情好了,也不想做乞儿了。”

    “好!你先洗漱吧!衣服过一会就送来。”

    孟珏的眼光果然没有让云歌失望,衣服精致却不张扬,于细微处见功夫,还恰好是自己最喜欢的颜色。

    云歌打量着镜中的自己,一袭绿罗裙,盈盈而立,倒是有几分窈窕淑女的味道。她朝镜中的自己做了个鬼脸,转身跑出了屋子。

    “孟珏,你是长安人吗?”

    “不是。”

    “那你来长安做什么,是玩的吗?”

    “来做生意。”

    “啊?”云歌轻笑:“你可不象生意人。”

    孟珏笑着反问:“你来长安做什么?”

    “我?我……我算是来玩的吧!不过现在我已经分文没有,玩不起了。我想先赚点钱再说。”

    孟珏笑看向云歌:“你打算做什么赚钱?虽然是大汉天子脚下,可讨生活也并不容易,特别是女子,不如我帮你……”

    云歌扬眉而笑:“不要瞧不起我哦!只要天下人要吃饭,我就能赚到钱,我待会就可以还你钱。我打算先去七里香工作几日,顺便研究一下他们的酒。你要和我一块去吗?”

    孟珏凝视着云歌,似有几分意外,笑容却依旧未变,“也好,正好去吃中饭。”

    孟珏和云歌并肩走入七里香时,整个酒楼一瞬间就变得寂静无声。

    小二愣了半晌,才上前招呼,没有问他们,就把他们领到了最好的位置,“客官想吃点什么?”

    孟珏看向云歌,云歌问:“想吃什么都可以吗?”

    “我们的店虽然还不敢和城内的一品居相比,可也是声名在外,很多城内的贵公子都特意来吃饭,姑娘尽管点吧!”

    “那就好!嗯……太麻烦的不好做,只能尽量简单一点!先来一份三潭映月润喉,再上一份周公吐哺,一份嫦娥舞月,最后要一壶黄金甲解腥。”

    小二面色尴尬,除了最后一壶黄金甲隐约猜到和菊花相关,别的是根本不知道,可先头夸下了海口,不好意思收回,只能强撑着说:“二位先稍等一下,我去问问厨子,食材可齐全。”

    孟珏笑看着云歌,眼中含了打趣,云歌朝他吐了吐舌头。

    店主和一个厨子一块走到云歌身旁,恭敬行礼:“还请姑娘恕罪,周公吐哺,我们还约略知道做法,可实在惭愧,三潭映月和嫦娥舞月却不甚明白,不知道姑娘可否解释一下?”

    云歌抿唇而笑:“三潭映月:取塞外伊逊之水、济南趵突之水,燕北玉泉之水,清煮长安城外珍珠泉中的月亮鱼,小火炖熬,直到鱼肉尽化于汤中,拿纱过滤去残渣,只留已成乳白色的汤,最后用浸过西塞山水的桃花花瓣和沙盐调味。嫦娥月舞:选用小嫩的笔杆青,就是青鳝了,因为长度一定不能比一管笔长,也不能比一管笔短,所以又称笔杆青。取其脊背肉,在油锅内旺火烹制,配以二十四味调料,出锅后色泽乌亮,纯嫩爽口,香气浓郁,最后盛入白玉盘,盘要如满月,因为鳝脊细长,婉延其中,恰似嫦娥舒展广袖,故名嫦娥舞月。”

    云歌语声清脆悦耳,一通话说得一个磕巴都未打,好似一切都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却听得店主和厨子面面相觑。

    店主一个深深作揖:“失敬,失敬!姑娘竟是此中高手。嫦娥舞月,仓促间,我们还勉强做得,可三潭映月却实在做不了。”

    云歌还未答话,一个爽脆泼辣的女子声音响起:“不就是炒鳝鱼吗?哪里来的那么多花样子,还嫦娥舞月呢!恐怕是存心来砸场子的!”

    云歌侧头一看,竟是许平君,她正扛着一大罐酒走过桌旁。

    一旁的店主立即说:“此话并不对,色、香、味乃评价一道菜的三个标准,名字好坏和形色是否悦目都极其重要。”

    云歌浅浅而笑,没有回话,只深深吸了吸鼻子,“好香的酒!应该只是普通的高梁酒,却偏偏有一股难说的清香,一下就变得不同凡响,这是什么香气呢?不是花香,也不是料香……”

    许平君诧异地回头盯了云歌一眼,虽然认出了孟珏,可显然未认出挑剔食物的云歌就是昨日的落魄乞丐,她得意一笑,“你慢慢猜吧!这个酒楼的店主已经猜了好几年了。那么容易被你猜中了,我还卖得什么钱?”

    云歌满面诧异,“此店的酒是你酿造的?”

    许平君自顾转身走了,根本没有理会云歌的问题。

    云歌皱眉思索着酒的香气,店主和厨子大气不敢喘地静静等候,孟珏轻唤了声“云歌”,云歌方回过神来,忙立起向店主和厨子行礼道歉:“其实我今日来,吃饭为次,主要是为了找份工作,你们需要厨子吗?”

    店主惊疑不定地打量着云歌,虽然已经感觉出云歌精于饮食一道,可怎么看,都看不出来她需要做厨子为生。

    云歌笑指了指孟珏:“我的衣服是他给我买的,我还欠着他的钱呢!不如我今日先做嫦娥舞月和周公吐哺,店主若觉得我做得还能吃,那就留下我,如不行,我们就吃饭结帐。”

    那个年老的厨子大大瞅了眼孟珏,似乎对孟珏一个看着很有钱的大男人,居然还要让身边水葱般的云歌出来挣钱很是不满,孟珏只能苦笑。

    店主心内暗暗合计,好的厨子可遇不可求,一旦错过,肠子即使悔青了也没有用,何况自己本来就一直琢磨着如何进入长安城和一品居一较长短,这个女子倒好象是老天赐给自己的一个机会,“那好!姑娘点得这两份菜都很考功夫,周公吐哺,食材普通,考的是调味功夫,于普通中见珍奇,嫦娥舞月考得是刀功和配色,为什么这道菜要叫嫦娥舞月,而不叫炒鳝鱼,全在刀功了。”

    云歌对孟珏盈盈一笑:“我的第一个客人就是孟公子了,多谢惠顾!”站起身,随着厨子进了内堂。

    顿饭功夫,菜未到,香先到,整座酒楼的人都吸着鼻子向内堂探望。

    周公吐哺不是用一般的陶罐子盛放,而是装在一个大小适中的剜空冬瓜中,小二故意一步步地慢走。

    冬瓜外面雕刻着“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图,瓜皮的绿为底,瓜肉的白为图,绿白二色相映,精美得象艺术品而非一道菜。

    菜肴过处,香气浮动,众人都啧啧称叹。

    另外一个小二捧着白玉盘,其上鳝鱼整看如女子广袖,单看如袖子舞动时的水纹,说不尽的袅娜风流。

    “周公吐哺。”

    “嫦娥舞月。”

    随着小二高声报上菜名,立即有人叫着自己也要这两份菜。

    店主笑得整个脸发着光:“本店新聘大厨,一日只为一个顾客做菜,今日名额已完,各位明日请早!”

    云歌笑嘻嘻地坐到孟珏对面,孟珏给她倒了杯茶,“恭喜!”

    “怎么样?”

    云歌眼巴巴地盯着孟珏,孟珏先吃了一口剜空冬瓜内盛着的丸子,又夹了一筷子鳝鱼,细细咀嚼了半晌,“嗯,好吃,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也是最好看的炖丸子和炒鳝鱼。”

    云歌身后立即传来一阵笑声,想是许平君听到孟珏说“最好看的炖丸子和炒鳝鱼”,深有同感,不禁失声而笑。

    云歌侧头看许平君,许平君一扬眉,目中含了几分挑衅,云歌却是朝她淡淡一笑,回头看着孟珏筷子夹着的丸子也大笑起来。

    许平君一怔,几分讪讪,嘲笑声反倒小了,她打了一壶酒放到云歌的桌上:“听常叔说你以后也在七里香做工,今日第一次见面,算我请你的了。”

    云歌愣了一瞬,朝许平君笑:“多谢。”

    孟珏笑看着云歌和许平君二人:“今日口福不浅,既有美食,又有美酒。”

    三人正在说话,昨日被许平君揪着耳朵骂的少年,旋风一般冲进店堂,袖子带血,脸上犹有泪痕:“许姐姐,许姐姐,了不得了!我们打死了人,大哥被官府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