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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一

    两张竖长条巨幅佛像,分别徐徐展挂在曼哈顿两座最高的建筑——大宝法王委员会中心的墙上。佛像厚重,从上铺到下,几乎占去大楼三分之二长宽,云蒸霞蔚,斑斓四射。被佛光笼罩的城市顿时有了几分古貌古心、傲世出尘的遗风。

    虔诚面佛顶礼膜拜的信徒成千上万,气氛比农历二月三十日的“请佛节”还庄重热烈。但我预感到一场更大的灾祸即将发生。

    图书馆下层陈列着林林总总未出版的怪书:花草、动物、星座、天外传奇、个人梦录、家具、乐器、服装等等,世界上有多少语言,这儿就有多少版本,但统一按送来年代及作者名字

    头一个字母编程。一个个钢书架,整齐的方阵,一尘不染。

    风,还有流水声之近,好像仅有一墙之隔。我扶着书架的钢柱站立起身体。一道光投射到我脸上,我嗅到了一股臭味,便转过书架,推开一扇和墙的褐色一样的铁门。

    窄陡的石梯淌着水。墙却是干的,不知水从哪儿来。

    光线从屋顶漏下,一束强一束弱。

    踏着石阶,往下走。如果幸运的话,我此刻就已走在通向曼哈顿的一段地下道的路上。

    小报曾这么描述曼哈顿层层叠叠四通八达的地下道,鼓励爱好探险的人前行。我想十多年来名震世界的中国画家何多苓也无法绘制出这白骨零散、器皿碎裂的景象,画家只可能加上浓重的黑色——使我更看不清四周。我摸出打火机,按上自动输送能源键钮。火焰飘渺,升起在我的手中。我已好久不做梦。不去记住梦,就可以认为没梦——这是不愿有梦的特效药方。

    这个地方或许只可以在《传说与假想大辞典》里查到,这城市的地下城?

    一座塌陷的教堂,残柱、瓦片、断壁间正立着一个闪亮的十字架,使废墟跳跃在眼前,有了观念,有了时光给予的施舍,也有了清晰度。我猜想这儿或许有通道贯穿全岛,直抵哈德逊河底。这座城市有两百至三百多年历史,垃圾高耸,像个蛋糕,一点点往上发。

    是那些最早登陆的英国人或荷兰人修建的?我猜测,他们——一些拥有不义之财的阴谋家和海盗,既关人、杀人,也储藏黄金、走私物品。在他们的地基上,现在竖立着信仰的大厦。

    我的脚将一个玻璃瓶子踢到锈迹斑斑的铁网柱上。噗地一下,泡沫喷射出来,浓烈的酒香弥漫,减退了腐臭味。我拾起半截玻璃瓶,上面已经模糊的字迹尚可辨识,酒已是百年陈酒,随便置于第五大道或第六大道任何一个酒店,都可引来流着清口水的歪嘴。老鼠和大蜘蛛组成一道不高不矮的墙,把我当做怪物,一动不动惊恐地面对我。老鼠眼珠亮晶晶的,在我身前转悠着,明显地不欢迎我靠近。

    水流声夹有哭泣声,这次是顺着管道传到耳边。我踩着一段坎坎坷坷的路,最后到达一条石阶,小心地走上去。还好,石级挺牢靠,毫不抖颤。

    一个弧形拱门立在石阶末端,月光一般的淡紫色。于是,我熄灭发烫的打火机。

    空间陡然缩小,石棺、墓碑、朽烂的木头,除了灰尘,几乎没有腐臭味,或许这儿年代更为久远。倾斜的坡度,像人或牲畜的支气管,节节相套,向前无限延伸,不需猫着腰,只稍稍注意绕过横竖乱放的障碍物即可。管道四壁挂着厚厚的灰尘网,一些雕刻的符号和字母偶尔露出来。

    沿着管道,我感到自己这次能走得出去,只要不屈不挠,就能走到某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城市。突然,我蹲下身体,抱着肚子,里面一个东西乱蹦乱动,一阵气闷,难受得直想吐。天哪!我忘了自己已怀孕这件事。

    一会儿,我好受些了,想:走,还是不走?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他是不是活佛,我不管,但他是生命,如此柔弱的生命,我没有权利将他带向凶恶不测的冒险之途——地雷、陷阱。我惟有放弃。我无可奈何地折回了原路。

    在管道的另一头,好像传来母亲的声音,那么忧伤,那么深切的惋惜,代替了管道里水流声、所有可能的风吼和哭泣,全部转换为波涛之上、海鸥翻飞身体时清脆的叫声。

    二

    桑二始终拥着我,扶着我的腰。

    有个中国女诗人说过这样的话:像男人一样的女人,才能与男人并排站在一起,并帮助男人逃避世界毁灭。

    我抬起头,看着桑二。那个曾让中国女同胞崇拜得五体投地的女性主义诗人,依然是以男人为中心度量女人的生活。男人毁灭世界,责任则推向女人,永远是如此。若不是如此,这世界就会变得好得多。

    鱼鱼应是知道一点内幕的,但我怎能怪罪他——瞒着我,甚至尽可能地躲开我,还不如说躲开嵇琳背后那个庞大的世界。这不是他的错!

    “你没经过我考虑,就把我一把拉入这种政治斗争,从当初到现在,都是你的错。”我对桑二说,“有一点你是不了解我的,我讨厌任何信仰装潢的嗜血。”

    “那你同意了。”

    逃离这个世界——这条路已经堵死,被我自己的身孕堵死。我只能暂让桑二留下我,即使我一再对自己说,我不愿做一个活佛的母亲,更不要说憎恨的爪子在我的身体里越陷越深。这憎恨日积月累,并非对某人、某件事、某个地方,这憎恨靠吞食我心中的爱而活着。那一段漆黑一段弱光的地道,传出低低的抽泣,地下流水声丁丁冬冬,仿佛是这座城市历年来死于枪弹和爆炸的无数幽魂,在吟诵受难经。

    三

    “别恨这个世界!”桑二说。

    接过桑二一封薄信,我心不在焉就要打开。

    “现在不用打开,等到你真想看的时候,再打开。”

    我瞧着桑二有些顽皮的脸,笑了,顺手将信放入挎包。

    四

    经幡如雨。静,静,悲伤,也行,悲伤也得像胜利。远远的空中,混浊的杂音,渗入一片玫瑰色:一轮太阳或落日。

    酥油灯,在熏过香的空间闪耀。殿上是双身男女裸体合抱的一尊金大乐佛。屋顶和地都是水晶石。墙和柱子挂满黄色的布帛。极乐图的挂毯在金大乐佛对面的墙上。

    怎样能够使我彻底地安定下来呢?

    一个花冠已经凋零,化为一片烟雾,现在,又一顶花冠戴在头顶,她很害怕,她的五脏被啄食;她该唱歌了,她该奉献她的尊严和美色了,为什么根茎浸透了露珠?

    桑二?是他么——这个男人的手一触及我的脸,我的衣服便自行滑落,飘坠于水晶石的地上。大殿里所有的黄色动荡起来,靠近我和他的身体,循环、缭绕。唢呐和诵经声此起彼伏。身、口、意相应,僧徒、女尼在香烟中,围在我和他四周,相互黏合如一个人。相对金大乐佛,排成新月队列,使密灌顶和慧灌顶达至高峰。他在气场中心,用透亮的手掌抚mo我和胎儿,使之进入世前悟。水晶石透出的旋流,器官的美,特别是交媾中的生殖器,纯然,以心观意。经过设坛、供养、诵咒等等严格规定、秘密传授后,这种交媾,不再是“交媾”,称“双xiu”也俗了,佛典中称为“神合”。我感到自己与之相连在一起的身体离地有一尺了,两尺了,悬到半空——全是云,五彩的云,酥软的刀丛剑林,坚硬的海浪的回旋曲。这多像一个久违的梦,一个不需要醒来的梦!

    五

    艇驶回港湾。与一艘游船几乎同时靠岸。一群人脸上涂着花花绿绿的油彩,头插牛角、羽毛之类玩意,仿电影里的黑人装束,不,就是黑人,又从舱里冲出一大群,奔上岸来。

    只有教内人才会知道今天是我们修炼回城之日。桑二一边说,一边对手下的僧侣女尼发出防卫反击的警令,他不愿提表弟的名字。

    这些畜牲,竟通知伏都教来下手袭击!我的肚子,大概真值得如此轰轰烈烈:两艘船同时腾起一串串呼啸的火焰。

    桑二抓起我的手臂,在紧密的子弹炸裂声、烟雾喷射器的掩护下撤到堤岸边。战斗结束之快,不到十分钟,两艘船尸体遍布:甲板、栏杆、跳板、海水里。

    在我刚跨过一道石坎时,一把准备已久的枪,瞄准器测准了我的脑袋。

    正在扫视船和堤岸的桑二并未看到,而是感觉到了,他猛地扑倒我,子弹错过了我,却遭遇了他。他手里的枪也在同一刻响了,杀手从圆形墙顶栽下来,风衣里露出白色的僧袍。在弹雨中我和桑二跃到一人高的石坎下,全是碎石子沙粒的海滩上。

    斜靠在堤上的杀手,慢慢地落到海中。桑二看了杀手一眼,挣扎着爬近我的身边。他的手抓住我的手,像是安慰,又像是告别,“快走!他们全班人马……都出动了。你快走,大法师不大法师是另一回事,要让孩子活下去!他是一个生命……”他的话未完,又响起枪声,子弹击在我们头上的石块上,击在我们拼命闪避的四周。突然,血从桑二胸口溅到我脸上。他紧抓我的手松开,垂到了地上。

    我迅速拾起桑二的手提机枪。但留在记忆深处的印象是:我极为缓缓地拾起桑二的枪,握在了手里。现在,我能够回答那个总是纠缠我的问题了吗?——女人一旦危急时,是否总是等着男性的情人父亲丈夫兄弟来救援。而我,无法再希望一个男人为我这么做。

    是的,女人还得自己救自己,至少我必须如此。

    我的下身一阵抽搐,湿淋淋的,滴淌在碎石上的但愿是扑到我身上来的海水,但不,映入眼睛的确是鲜红的血。我流产了。我当即明白过来。

    仰倒在地上的桑二:头发浓黑茂密,脸的色泽,像初升之日;鼻翼宽大厚重,低沉的嗓音,既矜持又热情,这嗓音最早就让我为之着迷,我承认这点,这递送出让我着迷的嗓音的嘴唇,我甚至还未好好亲吻过呢!钢硬的肩膀,灵敏的修长的四肢,通晓经典、密法、占星学、

    电子学、数学、诗歌、音乐、绘画,会十多种语言的头脑。他的心,像他向往一生的境界:净染无别,方有一味。我第一次如此仔细地看着我面前的这个男人,我必须在佛将他带离之前,把他的形象吸入我的身体。这个港湾静得连片浪花也没有,但乱云翻卷,沉默的海鸥翅膀张开,在低飞、低飞,几乎擦着海面。我必须把这个港湾与所有的连接部分,从地图上割裂开来,惜如一枚珍宝,雕刻进我的眼睛。从此,谁都可以从我的眼睛里看到海,云,天空,自然界的万物,或许可以看到想看到的一切,但就是看不到我的心。

    堤岸上传来不该有的汽车声,我立即闪进石坎下的楼道口,以墙壁作掩护作依靠蜷缩着身体。

    对着我跑过来一手拿步话机一手提短式箭枪的家伙,我射出子弹,他连哼也未哼一声就倒下了。又一批杀手奉命赶到,他们比那个被我击毙的家伙多些沉着,很把我当做一回事地摆开阵势,不消灭我绝不罢休。

    人在这个空渺的世界上,必须抓住点什么东西才行。比如此时,我紧握住枪。我忍着一个婴儿在*里消失的过程,还忍着比这种消失更能击倒我的心痛,摇晃着,依石墙站了起来。

    我专挑着那种会笑的眼睛射击。生命的本能产生的力量,让我钻出楼道口,撤到马路上。子弹交错在左右蹦跳。白色的硝烟和尘土中,枪声不断,突然传来摩托车嚣张的引擎声响。近了,真是摩托车,贴满各式广告商标,一辆紧跟一辆,拼命朝前飞奔。这个时候,这条海边的马路在赛车,岂不是老天在作怪不成?不等我采取任何措施,一辆摩托刷地一下将主人狠狠摔在路旁,可能是骑者看见我满身是血,吓得走了神。

    我使出全身力气,扳正车轮子仍在飞转倒在马路上的摩托车,坐上去就猛踩油门。来吧!企图毁灭我的杀手们,你们正心急火燎地钻回车子,像我一样踩着油门,阴冷的天气,能见度太差,你们像我一样不时挥动手里的枪射击。很好,很带劲!我随着赛车流飞驶过一段距离,围观的人仍少得可怜。

    在一个街头雕塑群旁,我冲出拦住专供赛车用的专用道——用塑料桩子隔出来的,穿进两幢楼房间的小马路。后面的车子与墙相撞,但另一辆却窜了进来。可笑的是,在这座城市只要拐进鸡肠一般的小道,别说是车子不如摩托游刃自如,即便是使用同样的工具,你们这些猪猡,哪里是我的对手!我驾驭摩托车的竞技,得归功于我在长江之尾城市的一段经历,我在小说《康乃馨之恋》里描写自己是驾驭摩托的一等好手,还逃不了讥讽,被评者说成无稽想象。没想到,这使我逃掉了追杀,救回自己必死无疑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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