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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搬是搬回来了,吴蔓玲却也把自己的心病搬进了大队部。这个心病就是“闹鬼”。前些日子因为住防震棚,大伙儿的日子过起来也就没那么精细,有事没事就喜欢坐在一起,拉呱,夜深人静的,难免把话题扯到“鬼”上去了。这也是庄稼人的传统了,一边纳凉,一边聊“鬼”,挺好的。居然把大队部闹鬼的事给翻了出来。这件事是怪不得广礼的,是吴蔓玲自己把这件事挑起来的。吴蔓玲说:“广礼呀,那一天你说大队部闹鬼,吞吞吐吐的,真的还是假的?”光礼说:“当然是真的。”吴蔓玲说:“说过来听听噻。”光礼说:“你怕不怕?”吴蔓玲笑了,说:“我可是唯物主义者,不信鬼,不怕鬼,说过来听听。”其实话题说到这儿广礼家的给广礼递过一个眼色的,不巧,是在夜里头,广礼没有看见,话匣子一下子就打开了。

    闹鬼的事情说起来话长了,还是解放前了。那时候还没有大队部呢,是一个土地庙。怎么会闹鬼的呢?土地庙的门前杀了一个人:王二虎。当年王家庄的一个暴发户。王二虎有多少钱呢?这么说吧,你到赤脚医生王兴隆家走一趟就知道了,那三间大瓦房就是王二虎留下来的。王二虎这个人,怎么说呢,人倒也不坏,就是太有钱,太活络,胆太大,什么生意都敢做。日本人来了,他也不避讳,还跟高丽棒子们拍拍打打的。一九四五年,日本人投降了。日本人一走,仗还得接着打呀。为了调动穷苦人的积极性,怎么办呢?打土豪,分田地。土改了。一土改王二虎坏了,除奸小分队得到了密报,王二虎原来是汉奸。小分队当天夜里就把王二虎摁在被窝里,嘴里塞了一块抹布,五花大绑,拉到了土地庙的门前,一拉过来就用铡刀铡了。王二虎的脑袋在地上滚了四五个圈,最后被一块砖头挡住了。还皱着眉头,咂嘴。

    后来有人说,王二虎冤。他这个汉奸其实也就是卖给了日本人二百斤大米。因为冤,就变成鬼。这个鬼特别了,只有脑袋,没有身子。到了下雷雨的夜晚,只要天上的闪电一亮,鬼以为是铡刀,就出来了。就一颗脑袋,还有一张脸,悬在半空中,随风飘。一见到人,它就要盯着你,问:“我的身子呢?”好多老人都见过。但你不能对他说实话,你要说:“被狗吃了!”王二虎就走了。

    吴蔓玲搬回到了大队部,一到了夜里总是想着王二虎,那颗孤零零的脑袋也就飘进来了。是的,吴蔓玲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不信鬼。但是,吴蔓玲显然忽略了这样的一个基本事实,唯物主义只有在太阳的下面才有它的爆发力,一到了夜晚,当“物质”被黑暗吞噬之后,唯物主义也就成了夜的颜色。像魂,不像“物”。大队部是巨大的,这巨大的、黑色的空洞会强烈而又有效地把吴蔓玲包裹起来,像她的皮肤。这一来吴蔓玲的恐惧就切肤了,洋溢着阴森森的气息,很抽象。但阴森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越抽象,才越具体。有时候能具体到王二虎的表情上去,他紧皱的眉头,还有他的咂嘴。更加糟糕的是,大队部做过临时的仓库,存放过粮食,墙角的四周几乎全是老鼠洞。完全可以这么说,是绵延不断的老鼠洞支撑了大队部坚固的基础。一到了夜间,老鼠们出来了,神情庄重,气宇轩昂。它们聚集在一起,先是开大会,再是开小会,然后就是分组讨论。这讨论是公开的,又是秘密的,叽叽喳喳,轰轰烈烈。它们争吵、哄抢、囤积、磨牙、厮杀,附带还要从事繁忙的性活动,大呼小叫。几乎就是“闹鬼”的声音。吴蔓玲恐惧已极,却又没法说。一个唯物主义者怎么可以说自己“怕闹鬼”呢。吴蔓玲就买来了一支手电,放在了枕头边上。每一天临睡之前还要把高音喇叭的麦克风拉到床前。万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吴蔓玲就会立即打开她的手电,同时打开高音喇叭的开关,对着麦克风大声地喊一声:“被狗吃了!”闹地震的日子里混世魔王一直呆在房间里,没有搭防震棚。主要还是因为懒。混世魔王也真是好本事,这么大热的天,他在房间里就是呆得住。这里坐坐,那里躺躺,瞪着一双大而无光的眼睛,不晓得他在想什么。到了吃饭的时候,他就拿点米,拿点山芋,加上水,烧熟了,然后,就着盐,把山芋饭咽下去。每天要做的事情也就是这么多了。这个人真是懒得出奇,一身的懒肉,一身的懒筋,一身的懒骨头。其实混世魔王以前倒不是这样。刚刚来到王家庄的时候,混世魔王蛮利索的,挺活泼的一个小伙子。又积极,又肯干,性子也开朗。闲下来了,混世魔王就要到王家庄小学的操场上去打篮球。他在篮球场上的身手和他干农活的身手一样敏捷,惟一不同的是,打篮球的时候他又多了一份俊朗。他的运球、过人、远投、三步篮,每一样都做得精准有力,同时还舒展大方,是进攻与防守的核心。人们一定还记得,当年有好多人捧着饭碗看混世魔王打球,为他叫过好,为他喝过彩呢。可是,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也就是一两年的光景,小伙不行了,狐狸的尾巴露出来了。是个假积极。混世魔王不是在一个上午变成这样的,这里头有一个逐渐的过程,很漫长。总的来说,经过了长时间的量变,然后才有了质的蜕变。老话是怎么说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点都不假。日子长了,他这匹活蹦乱跳的小马驹终于变成了一头最懒的驴,做什么都磨叽,光知道混。社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给了他一个很不名誉的绰号:混世魔王。从现在的状况来看,混世魔王连一头驴都比不上,简直就是一只乌龟,一天到晚把自己缩在乌龟的壳子里,连脑袋都缩进去了。缩头乌龟,说的就是他。

    说起来混世魔王也没有什么大的毛病,不沾烟酒,不偷鸡摸狗,不吊膀子,严重的作风问题他都没有,家庭出身也不算差。就是一门心思地懒、混,做什么事情都要慢上好几个节拍。他的头发留得相当长,说起话来拖泥带水,想半天才能有一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走路也慢,脚后跟踢踢踏踏的,就好像两只脚后跟让鬼拽住了。这个人就连眨巴眼睛也慢,他眨巴眼睛可费劲了,你能够看见他先是无精打采地把眼睛闭起来,停当一会儿,再无精打采地睁开来。这样很不好。是瞧不起人的样子。最要命的还要数他的笑。他的笑很有特点,别人笑得嘎嘣脆,仰起脖子,哈哈哈几下,完事了。他呢,蔫不拉唧,也没有声音,就那么不声不响地把笑容挂在脸上,胸口一抖一抖的。话题都转到别的地方去了,再来看看混世魔王吧,他的笑容还歪在嘴角,吊在那儿。由于时间太长,那就不再是笑,凭空就有了怀疑的意味,甚至还有挖苦和讥讽的歹毒,容易让人多心,总觉得拖欠了他什么。总之,他的肉笑了,皮就不笑,皮笑了,肉又不笑,很阴,一副非常不买账、想和谁对着干的样子。王家庄的人最看不惯的就是这号人的阴,一天到晚藏着天大的心机。你这是对谁呢?谁对不起你了?谁还亏待你了?没有哇。这样的人不要指望别人对他有什么好。说话留半句,阴阳怪气,慢慢吞吞,要死不活,都是致命的毛病。这些毛病混世魔王都有,尤其和吴蔓玲一比较,显著了。格外地招眼。你说说,还让广大贫下中农怎么喜欢他?

    王家庄的人不喜欢混世魔王。他自己也知道。这一来他的群众基础就出了问题,变得很薄弱。不来往了,那就不来往吧。闷得无聊,干什么呢?吹口琴。天天吹,两只嘴角都让口琴磨出茧子来了。你说一个破马蜂窝你一天到晚地塞在嘴里做什么?又不甜,又不咸。混世魔王这个人少一窍。

    王家庄的人其实都是知道的,混世魔王这样落魄,有一个十分要紧的原因,懒只是一半,还有一半,是嫉妒。知青们一个接着一个走了,上大学的上大学,返城的返城,病退的病退,进工厂的进工厂,他倒好,走不掉。混世魔王看在眼里,暗地里和别人做了比较。一比较就彻底泄了气。这是能比的么?老话是怎么说的?缸不能比盆,人不能比人,人比人,气死人。走不掉就走不掉吧,混世魔王偏偏不这样想。他想不通,采取了一种近乎下三烂的抗争方式:破罐子破摔。那你就摔吧。王家庄是一个广阔的天地,这么大的地方,还怕你摔一个破罐子不成?你吓唬谁呢。天底下所有的人都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越是破罐子,你还越是不能破摔。你一摔,碎得更彻底,稀里哗啦地散得一地,等你再想捡起来,你就凑不了一个整,不是这里缺一角,就是那里豁一边。混世魔王就是不懂得这一点。吃山芋都不晓得从哪里扒皮,你还摔呢。找死啊。

    混世魔王就是觉得亏。走不掉也就算了,最关键的是,和别人比起来,他的苦头并没有少吃。刚刚来到王家庄的那会儿,混世魔王可以说是下了血本。那哪里叫干活,简直就是拼性命。为什么呢?就是为了落得一个“表现”。知青们对“表现”这个东西是有标准的,那就是看谁更不要命,看谁拿自己的身子骨更不当东西。谁敢作践它,敢把它往死里整,谁才算有了“表现”。那阵子混世魔王吃苦头吃大了。有一句口号是怎么说的?“要问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要问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老前辈”,还有“两万五”,它们是一个标志,一个尺度,一个永远也没有极限的极限。这个极限不是空的,有诗为证:“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什么叫不怕牺牲?人只有活着才能够不怕牺牲。反过来说,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你就不能叫不怕牺牲,你都有努力和提高的余地。混世魔王的“不怕牺牲”可以用惨烈去形容,两年多一点,他的胃就坏了,而关节也坏了。

    混世魔王这样卖命,这样出风头,却没有瞒得过吴蔓玲。有一点吴蔓玲看得还是很准的,混世魔王这样积极,动机就不健康,隐藏了许多致命的问题。作为一个小店员的后代,混世魔王的身上具有浓郁的投机心态,他真正迷恋的还是一锤子买卖。换句话说,他这样过分地卖命,目的是为了早一点离开。这才是他与生俱来的真本性。他的积极是假的,他的热情是假的,他的不要命也是假的。这些都只是一个表象,变相的投机才是真的。骨子里还是贪婪,在最短时间内捞足本钱罢了。吴蔓玲在知青团支部的生活会上毫不留情地指出了这一点。吴蔓玲同时还指出,混世魔王在篮球上的动机同样有问题,那不是为了锻炼身体,是出风头!篮下都空了,你为什么不立即投篮,而要等防守的队员上来了你才出手?吴蔓玲的话说到了点子上。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混世魔王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之后,他由最初的冒进一下子蜕化到后来的逃跑与消极。所谓的胃病,所谓的关节炎,都是借口。“谁没有胃病?谁没有关节炎?”疾病在精神之外,在革命之外。说到底,疾病是可耻的,它是软弱和无用的挡箭牌。懈怠和懒惰才是病。不良的动机是一个知识青年的不治之症。

    到了1976年,王家庄的知青都走了,就剩下两个人:吴蔓玲,混世魔王。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同样是留下了,在意义上是有高下的。混世魔王是走不掉,而吴蔓玲是不想走。不能混淆了。按理说,一男一女,年纪轻轻的,又是老乡,理当格外地体恤才是。你帮帮我呀,我再帮帮你。然而,不,是面和心不和的。当然是混世魔王不是他娘的东西!而吴蔓玲一当上村支书,两个人的关系急遽地恶化,乌鸡眼了,居然发展到撞破了鼻子都不说话的地步。话也得说回来,小吴这个人没什么挑剔的,对谁都让三分,可就是对这个知青老乡寸土不让。

    要是细说起来,吴蔓玲当上了村支书,混世魔王虽说嫉妒,私下里还是挺高兴的。他看到了希望。混世魔王偷偷摸摸地给自己算过一笔账:一,下一次再有什么机会,吴蔓玲已经是村支书了,她是王家庄的核心力量,自然不能走,剩下来的,除了自己,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二,混世魔王前几次没走成,问题出在“群众基础”上,但是,那只是个漂亮的借口,根子还在“支部”那儿。现在,吴蔓玲是支书了,再怎么说,终究是“自己人”,顺水的人情她一定会做的。所以,综合起来看,混世魔王的形势是利大于弊了,正朝着越来越好的

    方向发展。机会说来就来,吴蔓玲当上支部书记不久,兴化县中堡公社的砖瓦厂招工了。混世魔王用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了请求,他要到公社的砖瓦厂去当工人。吴蔓玲拦住了,没有签字。不同意。吴蔓玲是一个爽直的人,没有找任何借口,一针见血,不同意。她在支部大会上说:“问题的关键是,混世魔王知不知道什么叫砖头?什么叫瓦?一个人,连他自己都不想做一块砖头,都不想做一块瓦,你还能指望他做什么?”吴曼玲说,砖头,还有瓦,说到底还是泥土,然而,不同于一般的泥土。砖头和瓦是上规矩、成方圆的泥土,是经过烈火考验的泥土。对混世魔王来说,他最需要的是从模子里走一遭,从烈火中滚一遭。他最需要的不是变成砖瓦,是做好泥土。这是一个基础。这一次的打击对混世魔王来说是致命的。这就是说,他不仅没有资格成为砖头,成为瓦,他连做一块泥土的资格都没有具备。前面的努力算是白费了。混世魔王终于看清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他这一辈子是走不掉了。比较起“别人”来,被“自己人”踩在脚底下,那才是最糟糕的。什么叫“自己人踩自己,踩得两头都冒屎”?这就是了。混世魔王一下子就明白了,吴蔓玲是舍不得放他走的。他必须作为吴蔓玲的陪衬生活在王家庄,没有混世魔王的道高一尺,哪里有她吴蔓玲的魔高一丈?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嘛。这一比,就把吴蔓玲的光芒万丈给衬托出来了。吴蔓玲多机灵的一个人,怎么肯放他走?人家舍不得呐。那就呆着吧。混世魔王死心了,踏实了。不能到公社里做一块砖,一片瓦,还不能在王家庄做一根草么?做草好。做草好哇。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喝西北风都能够一绿一大片。这么一想混世魔王反而高兴了,明白了,心里想,操你奶奶的,我走不了,你不也走不了?那咱们两个就这么耗着。你是卖鲜鱼的,我是卖咸鱼的,我倒要看看是你这条鲜鱼经得起耗,还是我这条咸鱼经得起耗。

    端方是一只无头的苍蝇,找不到人说话。大中午的,还是扑到合作医疗这边来了,却扑了一个空。合作医疗的门居然锁上了。那就到混世魔王那边坐坐吧。也只有到那边坐坐了。混世魔王还是那样,躺在地上,脑袋枕在胳膊上,小腿跷在大腿上,闭着眼睛,一门心思吹他的口琴。其实混世魔王天天都是这样的。端方望着混世魔王的口琴,心里头想,三丫要是一把口琴就好了,捂在手上,想一口就是一口。就这么想着,混世魔王却把口琴丢在了草席上,依旧闭着眼睛,说:“端方,知道我在想什么?”还没等端方做答,混世魔王已经坐起来了,睁开眼,歪着嘴,兀自发笑。混世魔王说:“我就想步行回南京,喝一口汽水,再步行回来。就算走上八天八夜,能喝上一口汽水,也值得。”混世魔王就那么点着头,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转过脸来,对端方说:“端方,你要是能让我喝一口汽水,我情愿钻你的裤裆。”混世魔王这是说笑了,带有没话找话的意思,附带拿端方打打趣。端方知道什么是“汽水”呢?他哪里能体会到汽水进嘴之后万箭齐发的滋味?对牛弹琴了。但混世魔王还是坐正了,伸出了一只指头。他打算好好给端方讲一讲“汽水”,讲一讲上海的汽水与南京的汽水之间那种微妙的、动人的区别。端方伸出了手,把混世魔王的胳膊连同他的那根指头一同摁了下去,端方说:

    “我给你一瓶汽水,你把口琴送给我。”

    混世魔王笑了,是出声的那种笑,难得了。混世魔王的笑声在大仓库里头回荡。混世魔王把手里的口琴递到端方的手上,说:“去拿汽水。”

    端方把口琴放下了,表情是认真的。他站了起来。混世魔王躺下身子,重新闭上了眼睛,开始哼唧,还用跷着的脚尖打起了拍子。混世魔王说:“你要是能让我喝上汽水,我还把我的舌头割下来送给你。”端方在门口说:“舌头我自己有。”

    兴隆的家真是气派了,不只是在王家庄,就算扩大到方圆几十里,也能称得上是最著名的建筑。虽说旧了,气象还在。砖是砖,瓦是瓦。在砖头与砖头之间,则是工工整整的勾勒。没有一处潦草的痕迹。青黑色的,高大,巍峨,是森严的派头。让周围低矮的草房子一比较,简直可以用壮丽来形容,带有拔地而起,或者从天而降的突发性。说起兴隆家的这三间瓦房,不能不提的是兴隆的父亲老鱼叉。老鱼叉在王家庄可以说是个一个顶级的人物了。要是认真地数一数,王家庄一共有两个积极分子,一个是许半仙,另一个就是老鱼叉了。可许半仙毕竟是一个邋遢的婆娘,她的功夫只局限于嘴皮子上,雷声大,雨点小,无风三尺浪,见到风就是雨,带有戏子的成分,是戏台上的丑旦。让大伙儿寻个开心罢了。老鱼叉则不一样。老鱼叉剽悍,具有中流砥柱的力量。无论有什么事,他一声不吭,却能冲在最前面。这就是榜样和示范的作用了。不过,这个榜样是蛮横的,动嘴动不过人家就动手,动手动不过人家就动棍子,动棍子动不过人家就动刀子。所以说,这个榜样具有无比的坚固性和侵略性,霸道,硬挣。而他的积极不是心血来潮的,有一搭没一搭的。他的积极有非常完整和清晰的脉络,土改,镇反,统购统销,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四清,文化大革命,样样都冲在前面,每一步都站在风口浪尖上。所以说,土改之后,解放区抗日民主政府把王二虎的三间大瓦房奖给了老鱼叉,眼光很准了。老鱼叉在土改之后住进了大瓦房,得到了鼓舞,愈加积极了。老鱼叉没有做过一天的村干部,然而,谁也不能否认,老鱼叉永远是特殊的,他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是王家庄“最高级的”社员。

    端方来到兴隆家的门口,他要向兴隆要一瓶汽水。兴隆会给他这个面子的。当然,端方绝对不会把兴隆会做汽水这样的秘密告诉混世魔王,这个秘密还是要守的。烈日当头,兴隆家的大门却是紧闭的,和合作医疗一个样。端方侧过头去,听了一会儿,天井里头没有一点动静。端方推了一把,没推开。这个就奇怪了,大白天的,拴上门做什么呢。端方就伸出手去,在门板的大铁环上用力地拍打。王二虎当初砌这三间大瓦房的时候实在是考究,仅仅从门板的大铁环上就能够感觉出来了。加上大门上整整齐齐的半圆形的门钉,兴隆家的大门是

    那样地霸实,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

    兴隆从门缝的中间露出了半个脑袋,脸上的神情看起来相当地凝重。家里头好像发生什么要紧的事了。端方是一个知趣的人,要是换了平时,端方也许就不进去了。然而,端方的心思都在那把口琴上,还是侧着身子,挤了进去。过了天井,进了堂屋,端方才知道自己冒失了。兴隆的家里真的出了大事。堂屋里全是人,闷着头。条台上燃了两炷香,屋子里全是烟雾,闻得出来,刚刚化过纸钱。是匆匆做过法事的样子。端方已经进来了,只能堆上笑,对着兴隆的母亲、哥哥、嫂子们点头,算是招呼过了。端方注意到兴隆的父亲老鱼叉正躺在床上,头上缠满了绷带,鼻孔里全是粗气。端方小声问:“怎么回事?”兴隆把端方拉到了一边,不说话,却把嘴巴对着屋梁上歪了歪,端方仰起头,看见屋梁上还吊着半截子麻绳,另外的半截子放在了条台上,用红色的头绳扎起来了。端方的目光把老鱼叉、悬梁、麻绳和条台看了一遍,晓得了。老鱼叉想寻死,上吊了,被人从屋梁上割了下来,摔破了脑袋。

    端方的嘴里倒吸了一口气,“咝”了一声,纳闷了。老鱼叉怎么会上吊的呢?这太不可思议了。上吊是女人的事。只有最没有用的怨妇被人欺负了,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才会把自己吊死在枝桠上,让风吹起衣角,让头发洒满了面庞,让无助的三寸金莲在空中摇荡。老鱼叉这样火烈的人,就是死,除了寿终正寝,他只能死在刀山上,死在火海里。他再也不能死在屋梁上啊。是被谁欺负了?在王家庄,只有老鱼叉这个“高级社员”欺负别人的分,谁还有胆子欺负老鱼叉?没这个说法。不能够哇。

    “怎么会的呢?”端方不相信,低声说。

    “哪个晓得。已经是二回了。”兴隆忧心忡忡地说。

    “究竟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老爷子没这么软过。——问问他呢。”

    “问过。”兴隆说,“他不说。什么都不说。”兴隆拧着眉毛,抬起头说,“你也不能撬他的嘴。”

    端方说:“那也是。”

    老鱼叉躺在床上,很粗地进气,出气。看起来性命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兴隆突然想起来了,问:“你找我有事的吧?”端方说:“哪儿,没事。想和你说说话,看你不在那边,就过来了。”屋子里热得很,也挤得很。端方觉得自己碍眼了,人家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自己是一个外人,塞在这里总归不好。端方就顺着次序对着一屋子的人点头,告辞了。兴隆一直把他送到天井的门口,关照说:“端方,这件事在外面就不说了。”端方拍了拍兴隆的肩膀,替兴隆把门关了,听见兴隆闩上了。

    端方没有从原来的道路回去,而是绕了一小段。主要是想把混世魔王绕开去。一瓶汽水是没有问题的,可这会儿遇上,就尴尬了。没想到这一绕反而绕出麻烦来了,在狭长的巷子口,端方看见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是三丫她妈,是孔素贞。端方想避开,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端方想,她也不一定知道的吧。其实孔素贞的这一头也已经看见端方了,蛮别扭的,蛮难办的。主要是话没法说。没法说那就不说,装看不见吧。也还是蛮别扭的,巷子实在是太窄了些。两个人各怀着各的心思,在又窄又长的巷子里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了。孔素贞反倒是打定了主意了,自己好歹是长辈,不开口也是情有可原的。就这么一路走过去。跟端方又有什么好说的!孔素贞目不斜视,一张脸早已经涨得通红。两个人的距离眼见得就剩下四五步了,端方却停下了脚步,说:

    “大姨。”

    这一声“大姨”有礼了,却也古怪了,格外地突兀,反而把孔素贞吓了一大跳。以孔素贞的年纪,做端方的“大姨”绰绰有余了,但是,以她的身份,不敢当。这一声同样吓了端方自己一大跳。端方从来没有用这样亲热的语气和别人打过招呼,更不用说是对孔素贞了,完全是脱口而出。说出口以后自己再一听,有了巴结的意味,是打人家女儿主意的意思了。心里头愈加别扭了。孔素贞到底有了一把年纪,也站住了,镇定了下来,口气客客气气地,说:“是端方哪。”孔素贞想,个天杀的,把我好端端的女儿睡了,占了天大的便宜,你倒像没事一样,这么大热的天还在这里闲逛呢。想起自己的女儿这些日子所受的委屈,孔素贞抽端方耳刮子的心思都有。但端方这孩子好歹还尊了她一声“大姨”,知书达理了。孔素贞看了看四周,没人。想对端方交代两句,是狠话,是警告的话,别再招惹我们家三丫了,要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孔素贞想了想,也没有想得起什么狠话来,就是有,也说不出口。孔素贞意外地伸出了她的胳膊,搭在了端方的肩膀上,恳切地说:

    “端方哪,拜托了。”

    这句话含糊了。可意思又是明确的,端方你少和三丫来往了。看起来孔素贞还是知道了。端方一阵的害臊。想起了他和三丫的疯狂种种,端方的脸顿时就变成了猪肝,禁不住低下了脑袋。但端方从孔素贞的语气当中立即看到问题的另一面,他和三丫的事,怕败露的是孔素贞,而不是自己。似乎是。要不然,她这么客客气气地做什么?她这么低三下四地做什么?这么一想端方就顾不得害臊,心里头反而看见底了,心口突然涌上了一股说不上来路的大胆。我偏就和她好,你又怎么样?不声不响的,其实是欺负人了。端方也含糊其辞了,十分孝顺地回答说:

    “知道了。”

    端方郁闷的心情一下子亮堂了许多,连步伐都强劲有力了。孔素贞知道了,知道就知道吧,她不能把我怎么样。回到家,没想到家里头却来人了,所有的人都很高兴,只有母亲沈翠珍不太高心,笑容在脸上也有些勉强——红粉的毛脚女婿贾春淦“上门”了,正在吃茶。所谓茶,其实和“茶”无关,而是红糖煮鸡蛋。这是王家庄流传下来的风俗了。王家庄虽说穷,在“吃茶”方面却有很深的讲究,一般的客人是吃不上的。也正因为穷,“吃茶”自然成了招待客人的最高礼遇,是天大的脸面。这里头还有一些细小的、却又是严格的规格,主要体现在鸡蛋的用量上。如果是最珍贵的个人,七个鸡蛋。比较珍贵的呢,五个。至于一般性的,则最少也不能低于三个,否则就不能叫“茶”了。这就体现了主人的礼数。而这个规格并不仅仅体现在主人的这一边,同样体现在客人的这一头。也就是客人的“吃”。你不能把碗里的鸡蛋全部吃光,要在碗里剩下两个,以示“吃不下”,这就文雅了,也表示主人的盛情有所盈余。按理说毛脚女婿上门还达不到“吃茶”的规格,你是上门来奉承丈母娘来的,吃什么“茶”呢?但是,红粉年底就要出嫁,毛脚女婿眼见得就要转正,成为正式的女婿,所以,贾春淦刚刚放下礼物,沈翠珍就使唤红粉“烧茶”去了。在这样的光景底下,给贾春淦一分脸,其实就是给红粉一分脸了。你看看红粉是怎么干的,“呼噜”一下就往锅里砸了七个蛋。沈翠珍看在眼里,脸上笑着,心里头骂道,个少一窍的东西,做什么事情都不晓得轻重,春淦将来是你的男将,又不是你的祖宗,你打七个鸡蛋做什么?鸡蛋不是你生的是不是?一抬屁股就犯贱!好在春淦倒是一个讲礼的小伙,喝了不少的汤,鸡蛋只吃了一个,碗里头还剩了六个。沈翠珍很热情地劝道:“吃哉。吃哉。”春淦拿出三个碗,两个拨给了网子,两个送给了端正。端正和网子显然已经等了半天,这会儿心满意足了,端着碗走进了厨房。春淦原打算把最后的两只鸡蛋留给沈翠珍的,红粉已经端过去了。沈翠珍最气的就是这一点。你等春淦把碗端过来,我沈翠珍自然会递到你红粉的手上,虽然是个假动作,看上去多么其乐融融?你倒好,也不怕人家笑话。——你慢点吃,别噎住了。还打七个鸡蛋,这个家反正也不是你的了,你就糟尽吧你就!

    春淦和端方两年没见了,一进门,春淦吓了一大跳。他记忆里的端方还是一个瘦精精的少年,一转眼,已经变得这样了,又粗又壮,完完全全是一个大男将了。端方和春淦相互点了点头,笑笑,算是招呼过了。春淦却拿了一条长凳,和端方并着肩坐了,掏出香烟了,敬上,又替端方点好了。可不要小看了这个小小的细节,它体现了春淦过人的精明之处。春淦的那一对小眼睛,机灵着呢。端方一进门春淦就察觉出来了,这个家已经完成了改朝换代。王存粮早就软了,端方才更像这个家的主人。他说话的表情和腔调在那儿呢。按理说端方将来要喊他“姐夫”的,他在端方的面前还要尊贵一些,然而,春淦知道,只要红粉过了门,他端方就是“娘舅”了。“娘舅”最大,放在哪里都是他尊贵。还有一点,最最重要了,作为“娘舅”,红粉出嫁的那一天要靠端方“捏锁”。什么叫“捏锁”呢,简单地说,是当地的风俗,新嫁娘离开娘家的最后关头,箱子上要挂上一把锁,开着的。等新郎官所有的关节都打通了,做“娘舅”的才会站出来,把那把锁“捏”上。这一“捏”,才是最后的通行证,新娘子才是你的。否则,新郎官的xx巴当天夜里免不了要放空炮。端方可是一个关键的人物呢。这么一想春淦“捏”了“捏”端方的胳膊,受了惊吓似的,神经兮兮地说:

    “你真结实!”

    端方说:“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