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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從北門市搬到南門市,多半是為了逃離肖禾的追逐。

    我第一次接觸的女人便是肖禾,那時我們念高三,肖禾被我們男生稱作“洋馬”。她那高大蓬勃的身材和手臂上濃密的金色汗毛,以及微微上翹的圓屁股,使很多人想入非非。加上她那個既天真幼稚、又欠莊重的壞毛病——吮大拇指,更使校園裡的氣氛時不時地顯出焦躁和壓抑。

    我與肖禾是鄰居,她家住在我家的樓上。高考之後等待錄取通知書的一個下午,她打電話叫我上樓,說要讓我看一樣東西。我上樓按了她家的門鈴,她吮著大拇指給我開了門。那個長期被唾液浸淹著的大拇指離我很近,味兒很酸,很羶,使我心中突然像多了點兒累贅,雖然我也同許多男生一樣,為她做過一些想入非非的夢。

    她請我坐下,從桌上的鉛筆盒裡取出一張字條塞給我說:“你自己看吧。”說完就進了廚房,就像有意給我騰出看字條的時間。我打開字條,上面寫著“肖禾我想和你性交”。以我當時不滿十九歲的年齡,很為這幾個字感到羞慚,感到震驚,感到太陽穴蹦蹦亂跳,還感到一種慾望的不可扼制。雖然這字條不是出自我手,卻直白地表述了我意識的深處。雖然肖禾大拇指上的氣味兒破壞了我對她的整體感受,此刻我卻急迫地想再細看看整個的肖禾。她從廚房裡出來了,神情有點猶豫不定,兩眼卻堅定地望著我。她挨著我坐下,默不做聲地低著頭。好像那小字條使她蒙受了天大的恥辱,只有我才能幫她抹去這恥辱。或者乾脆那小字條就是我寫的,而她甘願為我照字條上所寫的去做——和我做。她說此刻她爸她媽不在家。見我沒反應,她又強調了一遍她爸她媽不在家,這之前我與肖禾甚至連朋友也說不上,可是突然間她把我弄得必須得為她做點什麼。在這裡我用“為她”一詞好使我顯出和她在意識上的區別,實際真要做起來,我也是為我——雖然看上去我像個無辜者。

    她又說了一遍她爸和她媽不在家。果然,我的精神和慾望被這暗示抖擻起來,一套只有我和肖禾的房子和一張只有我們倆看過的字條使一切都不在話下。房間驟然變得窄小了,我似乎頂天立地,渾身說不出的憋悶,下巴一個勁兒哆嗦。我伸手試著去摸她的臉頰,她閃開我,站起來領我走進她的房間,然後我們在她那張整潔的小床上做了我們想做的。對於事情的全過程我一直缺乏細節的記憶,儘管細節肯定存在。我完全不記得那天她穿的衣服,也不記得她是怎樣在我面前把自己脫光(或者沒脫光)。我只記得我懷著戰勝了所有男生的得意,懷著邪惡的激動匍匐在一堆白花花的物體之上忙活了一陣。我手忙腳亂卻裝作充滿活力;我害羞靦腆卻裝作見過世面的大男人。因為要裝見過世面的大男人,一直沉默不語的我還忽然脫口而出地說了一聲“親愛的”。在我的間接經驗裡,這三個字似乎是文明的做愛必不可少的內容之一,這初次對它的脫口而出使我對自己惱恨萬分,因為它是那樣地做作,那樣地口是心非。這裝腔作勢的摹仿是那樣拙劣,我盼望肖禾根本就沒有聽見。但是她聽見了。

    我的“親愛的”使肖禾那閉著的雙眼睜了開來(當她睜開眼時我才發覺她一直閉著眼),她伸出雙臂摟住我的脖子,被男生們嚮往過的那些汗毛蹭著我汗津津的臉,使我心中升起一股無名火,因為我覺得她這麼摟我也是一種摹仿。我們摹仿著又在心中揭穿著彼此的摹仿行為(至少我是這樣),直到像兩個陌生人一樣分開。我們快速穿好衣服,鬧了彆扭似的誰也不看誰。又愣了一會兒,我離開肖禾回到自己家。一連幾天,我們碰面時不說一句話,仇人一般。我初次領會到做這事不僅可以緊密地結合男人和女人,更可以殘酷地分離男人和女人。我為我這初次的領會感到一種無處訴說的委屈:我不曾與誰做愛,我只是在猝不及防的機會到來時“做事”。

    很久之後我偶然地讀過一段“荊軻刺秦王”的野史,其中寫到燕太子丹為了籠絡荊軻使之為其效力,絞盡了腦汁。比如荊軻騎千里馬遊玩歸來,偶然提及千里馬的肝分外鮮嫩,燕太子丹馬上叫人殺馬取肝,烹調成菜獻給荊軻;又比如荊軻誇讚一位給他斟酒的宮女手長得好看,燕太子丹立即叫人砍掉宮女雙手,放在銅盤中獻給荊軻。這使我想起了我在肖禾家度過的那個下午,那個白花花的身體與肖禾本人並無關係,那只是一堆純物質的皮肉,好比宮女那雙放在銅盤裡的手。那雙美麗的玉手倘若不復長在宮女身上,它便只能具有標本的意義。當我們用自己最初的全部柔情,用自己最敏感、最脆弱的心靈,小心翼翼地注視著我們一無所知的神秘的少女,以無限朦朧而又豐富的想象編織我們與她們之間的故事時,這少女突然直截了當地脫去衣裙朝我們逼來,愛和柔情便逃遁了,剩下的只有明白的慾望和粗魯。更何況,我對肖禾從來就不曾發生“脆弱的柔情”,事後我甚至懷疑那張小字條是她自己寫的,她假借別人之口說出了她想要我做的,我則利用了這“假借”。我的虛榮我的好奇我滿腦瓜的胡思亂想和這“假借”糾纏在一起,助我完成了這初次的毫無意思的體驗。為此我憎恨肖禾,她的手段使我領略了也喪失了我應該體味和享受的一切:細緻的顧盼,美妙的暗示,彼此相見時那心花怒放的情緒,甚至平淡無奇的瑣碎對話。

    後來我等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去了北京,肖禾沒有等到。四年之後我大學畢業又回到北門市,肖禾早在北門市一所大學的實驗室找到了工作。我們仍然是鄰居,在校園裡肖禾仍然被人想入非非,其中有涉世未深的學生,也有稍具閱歷的教師。有一次她坦率地告訴我,她已經和幾個男人有過交往,他們使她體味了這件事情的快樂,也使她學會了如何快樂。她卻因此而更加想念我。她要彌補從前我們那苦澀而又尷尬的經歷,她要像個真正的女人那樣把我應得的一切給我。每次見面談話,我們都是先繞著這個主題,可結果還是歸到這個主題之下。說這話時她已不像當年那麼拘謹、生硬,卻仍然吮著大拇指,有一瞬間我覺得她像個淫蕩的白痴。白痴並不是不能激起人的慾望,有時候在街角垃圾桶旁坐著的女乞丐、女傻子會莫名其妙地引起男人理直氣壯的衝動,使我相信人有時候會有一種自然的企盼淋漓盡致地褻瀆自己的妄想。

    肖禾並不是乞丐、傻子,她所以又激發起我的興致,正因為她聲稱她和除我之外的一些人幹過,而他們給了她快樂。這使我恨不得立刻將她按倒在地立刻討伐她,以證實我的出色。此時我的狀態好比兩個為了吉尼斯紀錄而比賽喝啤酒的人,起決定作用的並非他們對啤酒的愛,而是戰勝對方的渴望。肖禾就是啤酒,我必得通過這啤酒來挽回從前的手忙腳亂,從前的羞澀靦腆,從前那一聲虛假做作之至的“親愛的”。

    我們重複了那個下午的事情。事後肖禾誇獎了我,她甚至激動得哭起來,任鼻涕眼淚亂七八糟地往下流。她說她相信這幾年我肯定也有過女伴,但她不在乎,她要用跟我結婚來證實她的不在乎——這時彷彿我又成了那比賽中的啤酒。

    我還不想結婚,尤其不想同肖禾結婚。她的坦率能勾起我的****,她的坦率也使我比任何時候都更加明確了:我不要這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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