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要寫替代役的每週心得,只好選點象樣的生活體驗來寫。
前兩個禮拜我跟小內家人去墾丁玩,他們從台北搭高鐵出發,我從台中烏日高鐵站出發,相約高鐵左營站會合,出發地不一樣,但搭的都是同一班高鐵。
我在第一車廂,他們在第十車廂。
到了台中站我上車後,小內的爸爸才打電話説要我走去十車跟他交換座位,好讓我跟小內坐,沒搭過高鐵的他正好可以逛逛高鐵內部。
但當我從一車走到五車時,突然被高鐵的客服擋住,問我要幹嘛。
這時我看仔細清楚,攔住我的並不是高鐵客服,而是穿着黑色西裝的人,幾個高鐵客服站在他旁邊,五車則是商務艙。
「你要去哪裏?」
「我要去十車。」我以為他們誤以為我要白搭商務艙。
「不好意思,現在這節車廂有重要的貴賓,無法讓你通過。」
「十車有我的家人。」
「不好意思,我們」
「喔,那算了。」
我打斷他的廢話,很乾脆地轉身,倒是嚇了他們一跳。
但我懶得回到遙遠的一車,在五車隨便找個座位就坐。
另一個黑衣人則亦步亦趨跟我到座位,看着我將大包小包行李塞在腳下,打開剛買的壹週刊,他小聲問我:「很抱歉,這班直達左營,你可能無法」
「喔,啊我就不去了啊。」我繼續看雜誌,不想理他。
是啦,我知道這般列車直達左營,所以我也沒機會在所謂的下一站換車廂,從車外繞跑到十車。然而不讓我過就不讓我過,沒什麼了不起,但繼續廢話就浪費我的時間跟精神了。
然後我打了一通電話給小內,告訴她情況,但小內的爸爸執念很深,立刻説他要來五車找我換位置。我是有點納悶,因為車內座位很多,其實不見得要跟我換。
反正重點是,小內爸爸倒真的用執念突破了五車的封鎖,走到我身邊,要我馬上到十車跟他女兒坐在一起。那還怎麼説,當然只好立刻整理東西。
「可是他們不讓我過。」我忍不住説。
「沒關係,我已經叫他們讓你過了,他們會跟着你過去。」
「」
只見有個黑衣人(他一路跟着小內爸爸)看着我揹着揹包、提着單眼相機袋、拿着兩本雜誌跟水站起來,準備去十車,他用很為難的表情説:「這麼多東西」
此時我心情已不是很好:「然後呢?」
「過車廂前恐怕需要檢查。」他皺眉。
「究竟是什麼貴賓可以有權力檢查我的東西?」我瞪他。
「」他苦笑,沒接話。
我們走到第五車廂入口前,另兩個黑衣人看着我一堆東西,臉色有點為難。
靠,我又不欠你錢。
「我要去十車找我家人。」我皺眉。
「這麼多東西我們可能要請你」
「到底是什麼貴賓可以檢查我的東西?」
就在那個時候,我突然火大到生出一股念頭。
如果這些人膽敢打開我的揹包檢查我的東西侵犯我的隱私,我就投書到報紙寫社論,公幹這個大人物,讓大家看看是何等人物搞這種排場。
畢竟檢查旅客的行李什麼的,根本就沒有道理。何況如果我本來就是十車的乘客,這麼做更是完全站不住腳,我買了票,就該讓我過去。什麼貴賓的,我根本不信這一套。
就在我啓動小宇宙模式後,他們就摸摸讓開了路,讓我前進。
我在五車裏左瞪右看,看看到底是哪個大人物可以叫得動這種宣稱要檢查旅客行李的黑衣人。
就在車廂中間,我找到了答案。只見阿扁總統正在跟旁邊的人聊天。
原來如此,我恍然大悟,一切變得可以理解。
就在我離開第五車廂時,一個黑衣人用有點抱歉又有點高興的比情説:「現在你知道是誰了吧?」
這種表情,讓我覺得他以他的工作為傲——這令我笑了出來。
我喜歡那個表情。
「謝謝。」我笑笑,有點靦腆。
在高鐵上突然近距離看到總統,是有一點意外的高興。
但回到座位時我想了很多,大概可分為兩點。
第一,雖然由於總統的安檢,需要在某些時刻檢查路人這種行為很能令人理解,很合理,但老實説如果我真的被檢查到,靠,我還是會很生氣。這種生氣的情緒完全不因這事情的合理性而消失——個人利益與公眾利益(我承認總統安全屬於公眾利益)相抵抗時,雖然精神上認同小我必須犧牲,但他媽的懶趴還是一把熊熊烈火。
話説,如果我是周杰倫,我就不相信經過第五車廂有那麼多廢話。
小人物被檢查東檢查西,不爽就是不爽。
第二,而我在盛怒之下,竟然會有「你動我,我就動你」的念頭。
這點尤其讓我反省。
很多人覺得我是公眾人物,但我經常沒有公眾人物的自覺,我照常幹我想幹的,做我想做的,寫什麼也管你去死,非常個人主義。但也因為沒有公眾人物的自覺,通常我也不會想到我擁有什麼樣的公眾人物的力量——比起那種前呼後擁的主公(魅力型,可召喚千萬人並肩共戰)。我想的,都是另一種一騎當千的力量(強者型,一刀一馬破入敵軍取賊首)。
但沒想到當我被激怒時,還真的會突然意識到我大概擁有投書到任何平面媒體都會被採用的機率近百的「另類公權力」。而且,我還真的會想使用它——這就是自大。
是的,我原本就很臭屁,但臭屁跟自大不一樣的地方是,臭屁是誰也不依賴的獨強,可説是一種驕傲的冷眼。我深以此人格特質為傲。
但自大呢,則是認為自己一站出來,就會有許多人都會站在自己這裏,幾乎不問理由地支持自己。我隱隱約約知道很多喜歡我作品的讀者信賴我,而這份信賴轉化成支持行動並不困難。但正由於這是一份信賴,我就格外不想使用。我只希望我説的話一直被相信——這跟我一直聚眾引導集體行動,截然是兩碼子事。
回到事件本身。
我脾氣很好,更由於我疏懶的個性,導致我很容易原諒別人跟體諒別人的錯誤(我知道我自己很容易忘東忘西、莫名其妙地着急、愛拖時間等),但大怒之下,就會從臭屁往外跨線,變成其實我不怎麼欣賞的自大。
我不敢説經過反省之後,我以後就不會使用這樣的「力量」,但反省畢竟有收到一些效果,終究會有一些想法沈澱下來。
這個社會上,很多人都擁有這樣的力量。
那些整天在電視上不斷開炮的媒體人、名嘴、政客,很多都擁有公器的使用權,但隨着他們每天不斷使用那些力量,他們的影響力已逐漸邊際效用遞減——這種遞減的效應,好像跟他們説的話是不是正確的沒太大關係,而是他們一直一直在用,用的結果就是痲痹。
他們變成不是對與錯、正義與邪惡的代言人,而是一種立場的容器。
比如李濤跟李豔秋,現在他們罵民進黨一百句話,絕對沒有十年前他們罵民進黨一句話有力量。
比如鄭弘儀,現在他罵國民黨一百句話,絕對沒有他專心主持新聞呱呱挖時期電國民黨一句話來得有力量。
更顯著的例子,體現在李遠哲身上。
他八年前那驚天一語的力道,就是因為他幾乎沒有立場,也不曾動用過那股積蓄已久的超級力量。但這種力量一旦用了,幾乎就只有遞減的命運。今日李遠哲使用公器的力量已大大不比當年。
好長的感想。
總之,我期許自己冷然剋制不真正屬於自己的力量,擁有內在的強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