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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錄

    新買的B5本子:

    你好啊。

    我很小就開始用本子。

    最早學寫鋼筆字的時候,用一種田字格本。田字是綠色的,田字裏面還印有細細的紅色的斜虛線。每個田字都是一個緊箍。語文老師要求我們,寫每個漢字,都得方方正正、平平穩穩地擺進這個田字緊箍,犄角在左上,小腿在右下,雞雞在中間。語文老師最推崇龐中華,要求我們人手一本《龐中華鋼筆字帖》,因為他寫的所有的字,犄角和小腿和雞雞都在該呆的地方。班上一個小流氓問語文老師,龐中華全家怎麼不都姓田啊?我問語文老師,都有印刷機印刷人民日報了,我們幹嘛還這麼寫漢字啊?語文老師説,你們兩個小流氓,什麼思想啊?我説幹嘛,你們就得幹嘛。你們再説,就去抄寫一遍《金色的魚鈎》。《金色的魚鈎》説的是一個老紅軍和一個小紅軍在長征路上沒吃的、釣魚、熬魚湯吃的故事,是當時小學課本里最長的一篇文章,三千多字。抄一遍,一本田格本就寫滿了。

    第二種那時候常用的本子叫練習本,印了暗藍條紋格,寫起來比田字格本自由,通常也比田字格本厚。我第一次看到的手抄本,就是抄在這種本子上的。那個本子的前兩頁抄的還是魯迅的《一件小事》,到了第三頁就是表哥、表妹、大腿、摸來摸去和牀之類了。本子被反覆翻閲過,甚至被對着自摸過,有油漬、汗跡,比一般的練習本厚。文字估計有四五千,抄的人越抄越沒耐心,字體越到後面越凌亂。有些句子下面出現第二種、第三種甚至第四種字體的小字,有的是評論:“不是這樣子的吧?”、“真的啊?”、“怎麼能需要一個小時呢?”之類,有的是擴寫,有的是擴寫的擴寫。後來看《金瓶梅》,讀到文氣有些斷的地方,我常想起那個手抄本。我懷疑,《金瓶梅》或許本來是個尺度不大的世情小説,就是有手欠的人在閲讀中反覆擴寫,就成了個尺度很大的色情小説。

    第三種常用的本子叫工作日記。牛皮紙外皮或者一種青藍色外皮,“工作日記”四個紅字印在中間偏上的位置。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學習日記”或者“學習筆記”,反正我們和那些真正工作掙錢的人一起都用這種本子。這種本子比練習本要厚很多,裏面的頁,簡單地印了淺紅的橫線。我不愛記課堂筆記,通常用這類工作日記寫雜記。打開腦子,就看到怪力亂神、誨淫誨盜、天女散花的念頭飛舞,蒼蠅一樣、蜻蜓一樣、蝴蝶一樣、落葉一樣、墜花一樣。筆伸過去,撈到本子裏來,紙上就是蒼蠅、蜻蜓、蝴蝶、落葉、墜花。

    大學的時候開始用A4大小的本子。這種本子只是上邊裝訂起來,其他三邊都散着,內頁靠近裝訂線的地方有一條暗線,沿着暗線,可以把一頁紙整齊地撕下來。有些變種,在本子的左側還有兩個或者三個孔,可以保存在配套的活頁夾裏。我還是不愛記課堂筆記,這個壞習慣讓我在大學的考試成績至少降了兩級,我用這種本子寫信。那時候我初戀在上海,我在北京,彼此兩三天一封信。我寫一頁,撕掉一頁,折起來,放進信封裏,想,這些頁,到了上海,她一頁一頁積攢在一起,又是一個完整的本子。我初戀是個非常矜持的處女座,當時我總覺得她給我寫的信不夠甜蜜,每天就那麼一點慰籍,希望它熱點兒更熱點兒。過去多年,我極其偶爾重翻,發現,她的信寫得已經很熱了,了無矜持,滿紙小女生,幾乎到了那個年代一個正常女生的上線,寫得再熱點,抄在練習本上,投放到中學,就成手抄本了。後來我問她,我寫的那些信還在嗎?當時寫了一年多,我想複印一下,留個底。她説,那些信,鬧心,一個春節,手欠,都燒了。

    工作之後,第一次外出訪談,訪談幾個四川綿竹几個赤腳醫生。訪談完,跟我同去的大佬給我看他記的筆記,A4紙,滿滿四頁,“好記性不如爛筆頭”。那之後,我開始用B5大小、黑皮紅脊的記賬本。每頁從上到下劃一道,七三開,大的那部分記錄工作相關,小的那欄繼續記錄過去習慣記錄的那些蒼蠅和墜花。本子的最前頁寫上開始使用這個本子的日期,自己的姓名和手機號碼,萬一丟了,撿到的人方便找到我,還有一兩句“大處着眼,小處着手。羣居守口,獨居守心”、“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臉”之類激勵自己的二逼話,頭暈眼花的時候念念,加固小宇宙。

    這些年來,這些本子和以前的“工作日記”加一起,也有三四十本了,排在書架上,竟然有些壯觀。已經度過的時間,都在這兒了,回不去了,就像這排本子不能重新變回空白一樣。

    人擺脱不了時間,但是可以擺脱使用本子的習慣。自從生活中出現筆記本電腦之後,我就一直試圖擺脱紙質的本子。空想起來,電子本子有很多好處,比如字體好認,比如容易檢索和查找,比如可以多任務,想專心記錄的時候記錄,不想記錄的時候查郵件、看網頁,別人只知道你在記錄,不會覺得你不禮貌。

    儘量找輕薄的筆記本電腦。聽説過但是沒找到傳説中的AppleNewton,仔細試過索尼第一代VAIO-P,電池只能堅持一個小時多一點,真是一個缺心眼的設計。索尼最新的一款超薄筆記本電腦,比iPAD還要輕五克,電池續航時間也不錯,但是畢竟是PC機啊,等WINDOW開機再打開WORD開始記錄,會都結束了。iPAD是最可能的選擇:全屏手寫、10個小時電池續航時間、長得像個本子。勉強當紙質本子來用,一週之後,發現還是不行。第一,比起用筆在紙質本子上寫,還是複雜很多:按開機鍵、橫劃解鎖、輸入密碼解鎖、點擊應用軟件、新建一個文件等等,十幾個動作之後,才能開始記錄。第二,寫多了,食指受不了,遠端指間關節隱疼。用中指替換着寫,怕開會的其他人覺得我的中指總衝着他們,心裏彆扭。第三,高強度使用之後的第七天,越獄之後的iPAD軟件系統崩潰了,過去一週記錄的一切都沒有了。

    於是我認輸。好吧,在電子玩意兒上浪費一千個本子的價錢之後,在幾十個和軟件系統搏鬥的漫漫無聊長夜之後,本子,我認輸,我離不開你。我又老老實實新買了十本B5大小的本子,等着在老天剩給我的時間裏,記錄那些經歷、理解、蒼蠅和墜花。

    馮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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