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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录

    新买的B5本子:

    你好啊。

    我很小就开始用本子。

    最早学写钢笔字的时候,用一种田字格本。田字是绿色的,田字里面还印有细细的红色的斜虚线。每个田字都是一个紧箍。语文老师要求我们,写每个汉字,都得方方正正、平平稳稳地摆进这个田字紧箍,犄角在左上,小腿在右下,鸡鸡在中间。语文老师最推崇庞中华,要求我们人手一本《庞中华钢笔字帖》,因为他写的所有的字,犄角和小腿和鸡鸡都在该呆的地方。班上一个小流氓问语文老师,庞中华全家怎么不都姓田啊?我问语文老师,都有印刷机印刷人民日报了,我们干嘛还这么写汉字啊?语文老师说,你们两个小流氓,什么思想啊?我说干嘛,你们就得干嘛。你们再说,就去抄写一遍《金色的鱼钩》。《金色的鱼钩》说的是一个老红军和一个小红军在长征路上没吃的、钓鱼、熬鱼汤吃的故事,是当时小学课本里最长的一篇文章,三千多字。抄一遍,一本田格本就写满了。

    第二种那时候常用的本子叫练习本,印了暗蓝条纹格,写起来比田字格本自由,通常也比田字格本厚。我第一次看到的手抄本,就是抄在这种本子上的。那个本子的前两页抄的还是鲁迅的《一件小事》,到了第三页就是表哥、表妹、大腿、摸来摸去和床之类了。本子被反复翻阅过,甚至被对着自摸过,有油渍、汗迹,比一般的练习本厚。文字估计有四五千,抄的人越抄越没耐心,字体越到后面越凌乱。有些句子下面出现第二种、第三种甚至第四种字体的小字,有的是评论:“不是这样子的吧?”、“真的啊?”、“怎么能需要一个小时呢?”之类,有的是扩写,有的是扩写的扩写。后来看《金瓶梅》,读到文气有些断的地方,我常想起那个手抄本。我怀疑,《金瓶梅》或许本来是个尺度不大的世情小说,就是有手欠的人在阅读中反复扩写,就成了个尺度很大的色情小说。

    第三种常用的本子叫工作日记。牛皮纸外皮或者一种青蓝色外皮,“工作日记”四个红字印在中间偏上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学习日记”或者“学习笔记”,反正我们和那些真正工作挣钱的人一起都用这种本子。这种本子比练习本要厚很多,里面的页,简单地印了浅红的横线。我不爱记课堂笔记,通常用这类工作日记写杂记。打开脑子,就看到怪力乱神、诲淫诲盗、天女散花的念头飞舞,苍蝇一样、蜻蜓一样、蝴蝶一样、落叶一样、坠花一样。笔伸过去,捞到本子里来,纸上就是苍蝇、蜻蜓、蝴蝶、落叶、坠花。

    大学的时候开始用A4大小的本子。这种本子只是上边装订起来,其他三边都散着,内页靠近装订线的地方有一条暗线,沿着暗线,可以把一页纸整齐地撕下来。有些变种,在本子的左侧还有两个或者三个孔,可以保存在配套的活页夹里。我还是不爱记课堂笔记,这个坏习惯让我在大学的考试成绩至少降了两级,我用这种本子写信。那时候我初恋在上海,我在北京,彼此两三天一封信。我写一页,撕掉一页,折起来,放进信封里,想,这些页,到了上海,她一页一页积攒在一起,又是一个完整的本子。我初恋是个非常矜持的处女座,当时我总觉得她给我写的信不够甜蜜,每天就那么一点慰籍,希望它热点儿更热点儿。过去多年,我极其偶尔重翻,发现,她的信写得已经很热了,了无矜持,满纸小女生,几乎到了那个年代一个正常女生的上线,写得再热点,抄在练习本上,投放到中学,就成手抄本了。后来我问她,我写的那些信还在吗?当时写了一年多,我想复印一下,留个底。她说,那些信,闹心,一个春节,手欠,都烧了。

    工作之后,第一次外出访谈,访谈几个四川绵竹几个赤脚医生。访谈完,跟我同去的大佬给我看他记的笔记,A4纸,满满四页,“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那之后,我开始用B5大小、黑皮红脊的记账本。每页从上到下划一道,七三开,大的那部分记录工作相关,小的那栏继续记录过去习惯记录的那些苍蝇和坠花。本子的最前页写上开始使用这个本子的日期,自己的姓名和手机号码,万一丢了,捡到的人方便找到我,还有一两句“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群居守口,独居守心”、“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脸”之类激励自己的二逼话,头晕眼花的时候念念,加固小宇宙。

    这些年来,这些本子和以前的“工作日记”加一起,也有三四十本了,排在书架上,竟然有些壮观。已经度过的时间,都在这儿了,回不去了,就像这排本子不能重新变回空白一样。

    人摆脱不了时间,但是可以摆脱使用本子的习惯。自从生活中出现笔记本电脑之后,我就一直试图摆脱纸质的本子。空想起来,电子本子有很多好处,比如字体好认,比如容易检索和查找,比如可以多任务,想专心记录的时候记录,不想记录的时候查邮件、看网页,别人只知道你在记录,不会觉得你不礼貌。

    尽量找轻薄的笔记本电脑。听说过但是没找到传说中的AppleNewton,仔细试过索尼第一代VAIO-P,电池只能坚持一个小时多一点,真是一个缺心眼的设计。索尼最新的一款超薄笔记本电脑,比iPAD还要轻五克,电池续航时间也不错,但是毕竟是PC机啊,等WINDOW开机再打开WORD开始记录,会都结束了。iPAD是最可能的选择:全屏手写、10个小时电池续航时间、长得像个本子。勉强当纸质本子来用,一周之后,发现还是不行。第一,比起用笔在纸质本子上写,还是复杂很多:按开机键、横划解锁、输入密码解锁、点击应用软件、新建一个文件等等,十几个动作之后,才能开始记录。第二,写多了,食指受不了,远端指间关节隐疼。用中指替换着写,怕开会的其他人觉得我的中指总冲着他们,心里别扭。第三,高强度使用之后的第七天,越狱之后的iPAD软件系统崩溃了,过去一周记录的一切都没有了。

    于是我认输。好吧,在电子玩意儿上浪费一千个本子的价钱之后,在几十个和软件系统搏斗的漫漫无聊长夜之后,本子,我认输,我离不开你。我又老老实实新买了十本B5大小的本子,等着在老天剩给我的时间里,记录那些经历、理解、苍蝇和坠花。

    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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