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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迷霧

    陳子柚有很健康的生活習慣,除了吸煙與喝酒。她極少熬夜,吃素;多數時候只化很淡的妝,用最少的化妝品;每天晨跑。

    雖然昨夜回家很晚,但是當窗外傳來鳥鳴聲時,她仍像平時一樣醒來,快速洗漱,沿着花園式小區的綠色小路慢跑二十分鐘,順路買早餐,回家洗澡,吃飯,換裝,開車上班。

    這座城市每到這個季節,清晨總是霧氣藹藹,小區花園裏的花木,雕塑,都籠在輕紗一般的縹緲的輕霧裏,看不分明。

    陳子柚喜歡早晨。當她年少時,父母與外婆尚在世,外公也身體健康,他們住在半山腰的別墅。如果天氣晴朗,早早起牀,拉開窗簾,跪在窗台上,抬眼便看得到窗外的日出。

    起初外面是暗沉沉的,東方的天空一片蒼茫,不一會兒便有了一線光亮,漸漸變幻色澤。那鹹蛋黃一般太陽,經歷了艱難地掙扎,猛然躍出來,迸出萬丈光芒,燃亮整片天空。

    以前,她每每為那樣絢爛的景色感動到淚盈眼眶。回身時,眼前烏黑一片,很久後才看得清東西。

    而如今,這樣尋常的事物,反倒成了一種奢侈。高樓大廈鱗次櫛比,空氣污染嚴重,連明淨的藍天都難覓,更不要提找一小塊寧淨的地平線看日出。

    子柚是隨遇而安的人。當她想再度拾回兒時看日出的感動,卻發現這樣小小的願意已難實現時,便漸漸喜歡上清晨的大霧天。最初迷迷芒芒,連自己的手掌都不見,後來便依稀看到朦朦朧朧的樓影與樹影,漸漸透明,變成薄紗狀,越來越輕淡,終於消散不見。

    或許這也是心境的改變。年少時渴望如日出般的瑰麗而熱烈的情感,而如今,她只盼人生如同這霧中的晨曦,雖然短暫迷茫,但終能在平淡中便重見晴日,而不必經歷涅磐才可浴火重生。

    她小跑着返家時,霧氣幾乎散去,路旁一簇簇小花開得甚好,沿途皆是,色彩明豔,清香宜人。

    子柚提着早餐走到樓前時見到了對門的鄰居老夫妻相攜着從另一條路走來。她甚是羨慕這一對老人,七十多歲的年紀,子女皆不在身邊,兩人如影隨形,寸步不離,出門時攜着手,互相説話時細語輕聲,彷彿戀愛中的少男少女。

    陳子柚與老人打個招呼,順手接過老人手中的菜籃,與他倆一起上樓。

    大爺扭頭笑:“現在少有小陳這樣的年輕人了,每天早起,鍛鍊身體,吃中式早餐,多好的孩子。”

    老太太則神秘兮兮地説:“我倆昨天晚上在樓下見着你男朋友了。真俊的小夥子,跟你很襯。”見子柚吃驚,補充道,“就是經常送你回家的那個啊。以前只認得車,沒見着人,昨兒遇個正着,看見我們朝他笑,還有點害羞呢。”

    原來是江流。陳子柚羞澀地笑笑,解釋道:“他只是一位朋友。”

    中午尚未下班,陳子柚收到一份禮物,保全人員小心翼翼交到她手中。

    打開一層層的包裝便被突來的光芒晃花了眼。深藍色絲絨之上,一顆碩大的祖母綠鍊墜靜靜地躺着,復古式的底座上嵌滿鑽石,鏈子很長,正是昨日江離城的廣告圖裏的那一隻。

    她覺得非常可笑。與其説這是江離城為了逗她開心,倒不如説他又在與她銀貨兩訖。他總是這樣,一起過夜的隔日,她定然會收到他的禮物。

    這絕不是情人之間的小伎倆,這只是他在付她渡夜資。因為她不花他的錢,不接受他的房子,令他沒有滿足感,所以他需別的方式來平衡。

    不過這麼貴的渡夜資,他實在太抬舉她了。

    陳子柚將那串鏈子隨手掛到脖子上。如此名貴的項鍊配幾百塊的衣服,她覺得很解氣。

    中午吃飯時,同事謝歡盯着她看。“國人造假功力真絕,這鏈子幾乎可以亂真了。”

    陳子柚點頭。

    “越看越像真的了,瞧這成色與工藝。”謝歡拈起那墜子仔細看,“這個也不便宜吧。”

    “還好。”陳子柚語意模糊。

    另一位女同事則又再度提出想請子柚與她的老同學相親,稱她那老同學條件優越,相貌不俗,最欣賞的正是子柚這一型。

    她已經推過這些好心人無數回,再推就得罪人了。陳子柚咬一咬牙,橫了一條心説:“其實……我一直有一位男朋友。”

    “上回你還説沒有呢。”謝歡嘴快地説。

    “他一直在國外。我們倆的關係,一直不太確定。”陳子柚硬着頭皮繼續扯。

    “噢,肯定是最近確定關係了。”“那麼這鏈子也是男朋友送的嘍。”

    子柚赧然淺笑,看在別人眼中已是默認。

    恰在此時有人將餐廳的電視換了台。每日新聞正在播報一家新落成的孤兒院的情況。主持人介紹説,該孤兒院由盛世集團斥巨資所建,江總裁謝絕了媒體曝光,並且在採訪過程中只低調地説了一句話,回饋社會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當提到江離城這個名字時,那位以美麗而幹練著稱的女主持人臉上浮現出一抹罕見的温柔。

    謝歡説:“哎,那江總裁真是有才有貌又有德,怪不得冰山美女主持人也春心蕩漾。你説是不是啊子柚?”

    陳子柚嗯嗯啊啊地支吾過去。

    午飯後她們結伴去附近商場。別人看衣服,陳子柚則在香水櫃台前流連。

    謝歡拖她走:“真受不了你。你一年要買多少香水?都可以開香水店了。”

    子柚在被她拖走前指着其中一款對服務員説:“請給我開單,謝謝。”

    謝歡翻白眼:“那是男士香水好不好,標榜狂野與離經叛道。你男友的風格?”

    “瓶子好看啊,我喜歡收集香水瓶子。”

    晚上陳子柚在燈下細細欣賞那瓶香水。厚重的透明的瓶子,像一瓶威士忌的造型,藍色的液體,閃着妖異的光。

    她拉開玻璃櫃門,那裏擺滿各種形狀的香水瓶,玻璃的,陶瓷的,金屬的,五花八門,已經排滿三排架子。有些香水已經飛了一半,有些則從來沒有打開過。

    她打開新買的香水瓶蓋,在屋裏四下噴了一通。雖然她買了這樣多的香水,卻對它們沒什麼研究,只知道哪種味道她喜歡,哪種味道令她難受而已。大多數時候,她自己其實很少用香水。

    屋裏的香味漸漸蔓延開,她被嗆得直咳嗽,去把窗子全打開。又將那串祖母綠項鍊丟進保險箱裏。那裏有外婆與媽媽留給她的傳家寶貝,更多的是江離城送的。到底有多少東西,她從沒仔細清點過。她不愛珠寶,也甚少參加宴會或者正式場合,沒什麼機會戴。

    江離城今晚沒再找她。也許因為她的服務水平比較差,他基本上不會連續找她。她想起今天電視上的那個美麗的主持人,她很不厚道地希望江離城看上那位傳説中的美女加才女,這樣他就會更沒有時間來找她的麻煩了。

    陳子柚從抽屜裏找到一盒煙,到另一個房間坐下,放一張鋼琴曲的音樂碟,將有毒的氣體慢慢納入自己的心肺。

    江離城不喜歡她吸煙,當年卻是他教會她吸煙。那時他也只是本科剛畢業正讀研一的學生,眼神年輕而清澈,禮貌而客氣地問:“不介意我吸煙吧?”

    陳子柚乖巧點頭,想想這種表達不對,又羞澀一笑,輕輕搖頭。

    他點煙與抽煙的樣子都十分好看。子柚説:“我可以來一支嗎?”

    他微露一點詫異的表情,但是遞上煙,俯身替她點着。

    那時她使勁吸了兩口,把自己嗆得眼淚鼻涕一起流,幾乎要把肺咳出來。他笑得很舒心。笑夠了,才上前幫她拍後背,給她遞水,然後教她如何不會被嗆到,如何吐煙圈。

    她是聰明學生,一教便會。但是他説:“女孩子別吸煙,對身體不好,而且不好看。”

    這句話她記得十分牢,所以後來她到國外唸書時,像要報復誰一般地往死裏抽,直到因為肺不好住院半個月,又休養了一個多月,才終於收斂。

    她又點上一支煙,但沒有吸,只是夾在指間,偶爾輕輕吹一口氣,讓它快些燒完,另一隻手把玩着一枚袖珍的香水瓶,只有手掌的四分之一大,透明可愛的心形,裏面只剩了一丁點粉色的液體。這是她回國後拿到第一份薪水,買的第一瓶香水。

    那時她對未來重新充滿了希望。她用了幾年時間,終於戰勝了自我。她學會遺忘過去,也學會了憧憬將來。只是當時她還是太年輕,她以為,只要她肯放過自己,就一切雨過天晴。她沒想到,有人仍是不願放過她。

    陳子柚將那支燃到一半的煙深深地吸了一口後掐滅了。她討厭醫院,一天也不想待在那裏,所以她給自己限量,每天至多一支煙。

    她自嘲地笑了一下。她最不愛回憶往事,但是這一天她回憶了不只一次,她不忍回想的童年時的日出,以及她從來不願回想的與江離城的初識。

    每當她反常地回想一些往事時,總會有一些故人突然出現。這個預感總是非常的應驗。她並沒有渴望重見的故人,所以她討厭這種靈異的預感。

    屋裏的音樂停了下來。她的第六感來得更強烈了些。生怕她失望一般,她的手機叮叮咚地響起。她僵了一下,起身看了一眼,是陌生號碼,於是又坐下,退出那張碟,換成節奏稍稍強烈的英式搖滾。

    稍後,她手機又響起一串短信提示音,音響也受到了干擾,爆出一陣雜音,她只好重新起身。兩條短信,來自兩個陌生的號碼。

    “小柚,我是喬凌。我不知道你還在留在國內,直到昨天遇見你。你還好嗎?還恨我嗎?”

    “小柚,我是白洋,對不起。”

    她盯着那幾行字,翻來覆去地看了幾遍,勾起唇角,分別回了那兩條短信:“祝你們幸福。”“你沒對不起我。”然後她將短信一一刪掉,然後關機。

    其實她似乎從沒有恨過這兩個人。昨晚看見他倆時,她費了點勁,才憶起這兩人曾經之於她的意義。

    當年或許有些失意有些難過,但過去這麼多年,再回想時,只覺得好笑了。也許她曾經想要恨他們,但她還沒來得及恨,她就已經有了更值得她去恨的人。

    以前家中的老保姆説:小柚小姐,不可以用盡力氣去恨一個人。再壞的人,也總有好處。當他離開你,你會記得他的好的。所以,要給自己留一點餘地。

    那時候她與小夥伴吵了架,她跪在聖像前虔誠地祈禱上天懲罰他們。老保姆聽到她的祈禱,這樣對她講。

    當時太年幼,她聽不懂這句話的意思。而如今,她已然明白,也認真地照辦。生命如此短暫,應該把用來恨別人的時間和力氣,用來更好一點的對待自己。

    所以,即使她有恨的理由,她也從沒有打算要用盡力氣去恨別人。

    但是卻有人用盡了力氣不肯放過她。比如江離城。

    或許,“用盡力氣”太誇張了。

    她只是一隻小小螻蟻,他哪需那樣費勁?他只要輕輕動一動手指,就足夠她無處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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