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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迷雾

    陈子柚有很健康的生活习惯,除了吸烟与喝酒。她极少熬夜,吃素;多数时候只化很淡的妆,用最少的化妆品;每天晨跑。

    虽然昨夜回家很晚,但是当窗外传来鸟鸣声时,她仍像平时一样醒来,快速洗漱,沿着花园式小区的绿色小路慢跑二十分钟,顺路买早餐,回家洗澡,吃饭,换装,开车上班。

    这座城市每到这个季节,清晨总是雾气蔼蔼,小区花园里的花木,雕塑,都笼在轻纱一般的缥缈的轻雾里,看不分明。

    陈子柚喜欢早晨。当她年少时,父母与外婆尚在世,外公也身体健康,他们住在半山腰的别墅。如果天气晴朗,早早起床,拉开窗帘,跪在窗台上,抬眼便看得到窗外的日出。

    起初外面是暗沉沉的,东方的天空一片苍茫,不一会儿便有了一线光亮,渐渐变幻色泽。那咸蛋黄一般太阳,经历了艰难地挣扎,猛然跃出来,迸出万丈光芒,燃亮整片天空。

    以前,她每每为那样绚烂的景色感动到泪盈眼眶。回身时,眼前乌黑一片,很久后才看得清东西。

    而如今,这样寻常的事物,反倒成了一种奢侈。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空气污染严重,连明净的蓝天都难觅,更不要提找一小块宁净的地平线看日出。

    子柚是随遇而安的人。当她想再度拾回儿时看日出的感动,却发现这样小小的愿意已难实现时,便渐渐喜欢上清晨的大雾天。最初迷迷芒芒,连自己的手掌都不见,后来便依稀看到朦朦胧胧的楼影与树影,渐渐透明,变成薄纱状,越来越轻淡,终于消散不见。

    或许这也是心境的改变。年少时渴望如日出般的瑰丽而热烈的情感,而如今,她只盼人生如同这雾中的晨曦,虽然短暂迷茫,但终能在平淡中便重见晴日,而不必经历涅磐才可浴火重生。

    她小跑着返家时,雾气几乎散去,路旁一簇簇小花开得甚好,沿途皆是,色彩明艳,清香宜人。

    子柚提着早餐走到楼前时见到了对门的邻居老夫妻相携着从另一条路走来。她甚是羡慕这一对老人,七十多岁的年纪,子女皆不在身边,两人如影随形,寸步不离,出门时携着手,互相说话时细语轻声,仿佛恋爱中的少男少女。

    陈子柚与老人打个招呼,顺手接过老人手中的菜篮,与他俩一起上楼。

    大爷扭头笑:“现在少有小陈这样的年轻人了,每天早起,锻炼身体,吃中式早餐,多好的孩子。”

    老太太则神秘兮兮地说:“我俩昨天晚上在楼下见着你男朋友了。真俊的小伙子,跟你很衬。”见子柚吃惊,补充道,“就是经常送你回家的那个啊。以前只认得车,没见着人,昨儿遇个正着,看见我们朝他笑,还有点害羞呢。”

    原来是江流。陈子柚羞涩地笑笑,解释道:“他只是一位朋友。”

    中午尚未下班,陈子柚收到一份礼物,保全人员小心翼翼交到她手中。

    打开一层层的包装便被突来的光芒晃花了眼。深蓝色丝绒之上,一颗硕大的祖母绿链坠静静地躺着,复古式的底座上嵌满钻石,链子很长,正是昨日江离城的广告图里的那一只。

    她觉得非常可笑。与其说这是江离城为了逗她开心,倒不如说他又在与她银货两讫。他总是这样,一起过夜的隔日,她定然会收到他的礼物。

    这绝不是情人之间的小伎俩,这只是他在付她渡夜资。因为她不花他的钱,不接受他的房子,令他没有满足感,所以他需别的方式来平衡。

    不过这么贵的渡夜资,他实在太抬举她了。

    陈子柚将那串链子随手挂到脖子上。如此名贵的项链配几百块的衣服,她觉得很解气。

    中午吃饭时,同事谢欢盯着她看。“国人造假功力真绝,这链子几乎可以乱真了。”

    陈子柚点头。

    “越看越像真的了,瞧这成色与工艺。”谢欢拈起那坠子仔细看,“这个也不便宜吧。”

    “还好。”陈子柚语意模糊。

    另一位女同事则又再度提出想请子柚与她的老同学相亲,称她那老同学条件优越,相貌不俗,最欣赏的正是子柚这一型。

    她已经推过这些好心人无数回,再推就得罪人了。陈子柚咬一咬牙,横了一条心说:“其实……我一直有一位男朋友。”

    “上回你还说没有呢。”谢欢嘴快地说。

    “他一直在国外。我们俩的关系,一直不太确定。”陈子柚硬着头皮继续扯。

    “噢,肯定是最近确定关系了。”“那么这链子也是男朋友送的喽。”

    子柚赧然浅笑,看在别人眼中已是默认。

    恰在此时有人将餐厅的电视换了台。每日新闻正在播报一家新落成的孤儿院的情况。主持人介绍说,该孤儿院由盛世集团斥巨资所建,江总裁谢绝了媒体曝光,并且在采访过程中只低调地说了一句话,回馈社会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当提到江离城这个名字时,那位以美丽而干练著称的女主持人脸上浮现出一抹罕见的温柔。

    谢欢说:“哎,那江总裁真是有才有貌又有德,怪不得冰山美女主持人也春心荡漾。你说是不是啊子柚?”

    陈子柚嗯嗯啊啊地支吾过去。

    午饭后她们结伴去附近商场。别人看衣服,陈子柚则在香水柜台前流连。

    谢欢拖她走:“真受不了你。你一年要买多少香水?都可以开香水店了。”

    子柚在被她拖走前指着其中一款对服务员说:“请给我开单,谢谢。”

    谢欢翻白眼:“那是男士香水好不好,标榜狂野与离经叛道。你男友的风格?”

    “瓶子好看啊,我喜欢收集香水瓶子。”

    晚上陈子柚在灯下细细欣赏那瓶香水。厚重的透明的瓶子,像一瓶威士忌的造型,蓝色的液体,闪着妖异的光。

    她拉开玻璃柜门,那里摆满各种形状的香水瓶,玻璃的,陶瓷的,金属的,五花八门,已经排满三排架子。有些香水已经飞了一半,有些则从来没有打开过。

    她打开新买的香水瓶盖,在屋里四下喷了一通。虽然她买了这样多的香水,却对它们没什么研究,只知道哪种味道她喜欢,哪种味道令她难受而已。大多数时候,她自己其实很少用香水。

    屋里的香味渐渐蔓延开,她被呛得直咳嗽,去把窗子全打开。又将那串祖母绿项链丢进保险箱里。那里有外婆与妈妈留给她的传家宝贝,更多的是江离城送的。到底有多少东西,她从没仔细清点过。她不爱珠宝,也甚少参加宴会或者正式场合,没什么机会戴。

    江离城今晚没再找她。也许因为她的服务水平比较差,他基本上不会连续找她。她想起今天电视上的那个美丽的主持人,她很不厚道地希望江离城看上那位传说中的美女加才女,这样他就会更没有时间来找她的麻烦了。

    陈子柚从抽屉里找到一盒烟,到另一个房间坐下,放一张钢琴曲的音乐碟,将有毒的气体慢慢纳入自己的心肺。

    江离城不喜欢她吸烟,当年却是他教会她吸烟。那时他也只是本科刚毕业正读研一的学生,眼神年轻而清澈,礼貌而客气地问:“不介意我吸烟吧?”

    陈子柚乖巧点头,想想这种表达不对,又羞涩一笑,轻轻摇头。

    他点烟与抽烟的样子都十分好看。子柚说:“我可以来一支吗?”

    他微露一点诧异的表情,但是递上烟,俯身替她点着。

    那时她使劲吸了两口,把自己呛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几乎要把肺咳出来。他笑得很舒心。笑够了,才上前帮她拍后背,给她递水,然后教她如何不会被呛到,如何吐烟圈。

    她是聪明学生,一教便会。但是他说:“女孩子别吸烟,对身体不好,而且不好看。”

    这句话她记得十分牢,所以后来她到国外念书时,像要报复谁一般地往死里抽,直到因为肺不好住院半个月,又休养了一个多月,才终于收敛。

    她又点上一支烟,但没有吸,只是夹在指间,偶尔轻轻吹一口气,让它快些烧完,另一只手把玩着一枚袖珍的香水瓶,只有手掌的四分之一大,透明可爱的心形,里面只剩了一丁点粉色的液体。这是她回国后拿到第一份薪水,买的第一瓶香水。

    那时她对未来重新充满了希望。她用了几年时间,终于战胜了自我。她学会遗忘过去,也学会了憧憬将来。只是当时她还是太年轻,她以为,只要她肯放过自己,就一切雨过天晴。她没想到,有人仍是不愿放过她。

    陈子柚将那支燃到一半的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后掐灭了。她讨厌医院,一天也不想待在那里,所以她给自己限量,每天至多一支烟。

    她自嘲地笑了一下。她最不爱回忆往事,但是这一天她回忆了不只一次,她不忍回想的童年时的日出,以及她从来不愿回想的与江离城的初识。

    每当她反常地回想一些往事时,总会有一些故人突然出现。这个预感总是非常的应验。她并没有渴望重见的故人,所以她讨厌这种灵异的预感。

    屋里的音乐停了下来。她的第六感来得更强烈了些。生怕她失望一般,她的手机叮叮咚地响起。她僵了一下,起身看了一眼,是陌生号码,于是又坐下,退出那张碟,换成节奏稍稍强烈的英式摇滚。

    稍后,她手机又响起一串短信提示音,音响也受到了干扰,爆出一阵杂音,她只好重新起身。两条短信,来自两个陌生的号码。

    “小柚,我是乔凌。我不知道你还在留在国内,直到昨天遇见你。你还好吗?还恨我吗?”

    “小柚,我是白洋,对不起。”

    她盯着那几行字,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勾起唇角,分别回了那两条短信:“祝你们幸福。”“你没对不起我。”然后她将短信一一删掉,然后关机。

    其实她似乎从没有恨过这两个人。昨晚看见他俩时,她费了点劲,才忆起这两人曾经之于她的意义。

    当年或许有些失意有些难过,但过去这么多年,再回想时,只觉得好笑了。也许她曾经想要恨他们,但她还没来得及恨,她就已经有了更值得她去恨的人。

    以前家中的老保姆说:小柚小姐,不可以用尽力气去恨一个人。再坏的人,也总有好处。当他离开你,你会记得他的好的。所以,要给自己留一点余地。

    那时候她与小伙伴吵了架,她跪在圣像前虔诚地祈祷上天惩罚他们。老保姆听到她的祈祷,这样对她讲。

    当时太年幼,她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而如今,她已然明白,也认真地照办。生命如此短暂,应该把用来恨别人的时间和力气,用来更好一点的对待自己。

    所以,即使她有恨的理由,她也从没有打算要用尽力气去恨别人。

    但是却有人用尽了力气不肯放过她。比如江离城。

    或许,“用尽力气”太夸张了。

    她只是一只小小蝼蚁,他哪需那样费劲?他只要轻轻动一动手指,就足够她无处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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