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選原因:
很多人都説,我只會寫女生,女生在我的筆下活靈活現,而一旦寫到男生,我就焉了。這是我第一篇以男生為主角的小説,男生“維丹利”確實存在,他是鎮江人,網名也確實叫“鎮中才子維丹利”。我做DJ的時候曾經邀請他到我節目裏來做過一次嘉賓,他緊張得額頭上直冒汗身子也一直在抖,但是他就是硬撐着告訴我他不緊張一點兒也不緊張,我差點笑閉氣。
才子維丹利今年要高考了,祝他考個好學校。
至於本故事——全是我的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嘿嘿。
維丹利實際上並不叫維丹利,他的真名叫李遊。
木子李,遊玩的遊。
不過他介紹自己的時候一般會説:“李白的李,陸游的遊。”然後很得意地一擠眼睛,躊躇滿志得要了命。
維丹利是他給自己起的網名。還有一個定語,加在一起是:少年才子維丹利。
少年才子維丹利是我忠實的讀者。
我的每一篇小説,他都會認真地閲讀,然後給我寫一封洋洋灑灑的E——MAIL,告訴我他的意見和建議。他的話有時很離譜,有時很中肯。但不管如何,我都喜歡讀他的信,讀的時候,多半是微微的笑着的。
我和很多的少年朋友做網友,但只有維丹利和我居住在同一座城市,這是一個叫丹城的小地方,有很多的雨,不下雨的時候,天空就飄着細細的灰塵,白襯衫只能穿半天,到街上逛一圈回來,領口和袖口就會黑了。維丹利在給我的信中説:“我真不喜歡丹城,唯一讓我喜歡它的理由是這裏有你這麼個大作家,能和你在同一片藍天下呼吸,三生有幸。”
這話多多少少有些拍馬屁的嫌疑,不過我想,一個十六歲的少年的馬屁是可以照單全收的,這並不要緊。我想不通的是其實我的好多小説都是寫給女孩們看的,維丹利為什麼會喜歡它們呢?
我在給他的回信中問到這一個問題,他的回答是:喜歡還要理由的麼?美美阿姨,雖然你小説寫得好,但看來你並不是最聰明的哦。
哎,還這樣將我一軍?
然後他在信的末尾説:“美美阿姨,我想見見你,可以麼?如果可以,請打我的尋呼,我的尋呼號非常的好記,127-1589854.”
我發現我也有些想見維丹利,於是我打了他的尋呼。他在一分鐘之內給我回電,很典型的大男孩的悶悶的嗓音,因為激動還有一點不易察覺的顫抖。我告訴了他我家的地址,再告訴他可以來看我的時間,他故作客氣地説:“會打擾你寫作嗎?”
我近乎惡作劇地回答他説:“你要是真的擔心,就別來?”
他並不笨,大笑起來説:“美美阿姨你壞壞的,你耍我。”
“那你也別假客氣。”我説。
“是!”他變得乖乖的。
掛電話的時候我想起一件事,我説:“維丹利你的尋呼號碼哪裏好記來着。”
“美美阿姨你好好看看?”他賣關子。
“看得出來我問你?”我説,“我都看了半天了。”
“哎,1589854,就是”要我發,就發五次“的意思啊。”
我哈哈笑着掛了電話。
看來是個貪心的孩子,發一次不夠還要發五次哩,呵呵。
維丹利來敲門的時候我剛剛洗完頭。濕淋淋地去開門,嚇了我好大的一跳。門口立着的是個高高的小夥子,差不多有一米八的樣子,球鞋像兩條小船。比我想像中的維丹利整整大出一號來。我找出我先生的拖鞋給他穿,他很勉強地套了一下,然後對我説:“美美阿姨你要是不介意的話我看我就不用穿鞋了,我的襪子很乾淨的。”
“如果不嫌我家的地板髒,”我説,“悉聽尊便。”
我注意到他把脱下來的鞋很整齊地放回鞋櫃裏,然後很小心地在我家的沙發上坐下來,沙發整個地往下塌了下去,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我。
“維丹利,”我遞給他一罐冰可樂説,“原來是個帥小夥。”
“怎麼你想像我不夠帥嗎?”他又將我一軍。
“不是,是沒想到有這麼帥。”
“我也沒想到美美阿姨這麼年輕。”維丹利看着我説:“我決定要改叫你姐姐。”
“不可。”我正色説:“不能亂了輩份。”
他嘿嘿地笑,然後把頭靠到沙發上,舒服地説:“真沒想到,有一天我居然可以坐在一個作家的家裏。”
“呵呵,作家也是凡人啊。”我説,“一種職業而已。”
“是種神聖的職業!”維丹利激動起來,“我做夢也想當個作家,美美阿姨你看我還行嗎?”
“看不出來。”我笑笑地説,“你得讓我再看一段時間才好説。”
“其實我想也不行。”他突然又沒頭腦地垂頭喪氣起來。
“為什麼?”我好奇怪。
“我個子太高。”維丹利振振有詞地説:“我還沒見過哪個高個子能成作家的。”
“不成理由。”我安慰他,“有個寫童話的作家我很喜歡,他叫彭懿,個子可不是一般的高。”
“可我才十六歲。我還要長。”
“這是什麼邏輯?才華和個子一點也不沾邊。”我懶得再和他理論,示意他喝可樂。
這時有風吹來,掛在窗邊上的塑料袋一陣悉悉索索的亂響,維丹利突然很滑稽地把兩條長腿抬得高高地,臉上帶着緊張的表情問我説:“天啊,你家不會有老鼠吧?”
一米八的大高個怕老鼠?
我沒好氣地説:“要有,也就是你這隻大老鼠!”
維丹利一邊不好意思地拍拍頭,一邊變戲法似的從口袋裏掏出兩張紙來對我説:“這是我的一篇習作,請你指教一下好不好?”稿件遞給我後便正襟危坐,虔誠的眼神逼得我不得不馬上就看。
那是他最近聽黃磊的新歌《等等等等》後寫下來的一篇東西,全文如下:
在一個星期五的傍晚,我獨自一人寂寞的漫步在一條並不繁華的大街上,無聊的嚼着口香糖,若無其事的望着天,與身旁匆忙的下班族們擦肩而過。
不知不覺走進一家熟悉的音像店,老闆用一種貪婪的眼光看着我這個消費者,好像心裏在説:呵呵,又可賺一筆小錢啦!
這家音像店還算大,在CD架上放滿了謝霆鋒、陳冠希、張柏芝、古天樂這些能讓我噁心得上天入地,所謂的新新人類聽的CD,站在這裏的我雖説也是個新新人類,但是我不愛聽他們的歌,愛聽老一輩人唱的歌,有收藏價值的歌,而這些歌在這就很難找得到。用我的話來説就是: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
好不容易我才在一個幾乎能結蜘蛛網的角落裏看到一張背景是一片雪地的CD,於是拿起它一看,原來是黃磊的CD啊!再一看,上面寫着幾個讓我砰然心跳的小字:一場世紀文學經典,十首文學主題曲的音樂盛典。這莫非就是我最愛的音樂和文學的結合!僅憑這幾個字就讓我擁有了黃磊的“等等等等”這張CD。
回到家後爸爸媽媽已經入睡了。我坐在昏暗的枱燈下,面對發黃的淡淡的燈光下我掏出了這張CD,插入CD機,按下PLAY鍵,靜靜的聽了起來,再拿出歌詞,一片聽一片看歌詞,看到一些絕妙之處我就用筆抄到了筆記本上,抄到了一些關於愛情的句字是,還不竟有些羞澀呢!
“等等等等”是這張專輯的主打歌,也是我最喜歡的。真佩服許常德的才華啊!他
作的詞有韻味,有品味,有內含,給人一中發人深思的感覺。
不知不覺已經十二點了,一遍比一遍悲傷,一遍比一遍深沉,就這樣我被這首歌給感動了,為痴情的翠翠感動;為翠翠爺爺的慈祥而感動;為這個沒有結局的故事而感動,歌詞這這樣的:
這原是沒有時間流過的故事,在那個與世隔絕的村子。
翠翠和他爺爺為人渡船過日,十七年來一向如此
有天這女孩碰上城裏的男子,兩人交換了生命的約誓。
男子離去時依依不捨的凝視,翠翠説等他一輩子!
等過了第一個秋,等過了第二個秋,等到了黃葉滑落
等等到哭了,為何愛戀依舊,她等着她的承諾,
等着她的回頭,等到了雁兒過,等等到最後竟望了有承諾!
一日復一日翠翠純真的仰望看在爺爺的心裏是斷腸。
那年頭户對門當荒唐的思想,讓這女孩等到天荒。
那時光流水潺一去不復返,讓這辛酸無聲流傳!
聽完了我看看掛鐘,此是已經是晚間十二點了,我突然想起過幾天就要月考了,而我的英語書還沒背熟呢!還好明天是星期六,還有一些保貴的時間呢!我不能等了,要努力背啊!
黃磊,你原本為愛情而歌,卻讓我聽出時間的珍貴性和時間的流逝之快啊!
老實説維丹利的文采平平,文字有些幼稚。
我看完後就笑了。
維丹利很緊張地看着我説:“你笑什麼?”
“寫得不錯啊,”我還是鼓勵他,“就是有太多的錯別字,比如不竟(禁)有些羞澀,一中(種)發人深思的感覺……”我拿了稿子,一一指給他看。他的頭費勁地低下來,強詞奪理地説:“我打電腦打的是雙拼,快了就沒注意,其實這種字我當然不會寫錯的啦。”
“那麼,”我再問他:“文章的結尾是在唱高調呢還是你自己真正的想法呢?”
“當然是我自己真正的想法!”他抬起頭來看我説:“美美阿姨我是一個勤學苦讀的好少年吶。”
“那就好,”我説,“寫作一定要寫最真實的感覺,我想這個很重要。”
他似懂非懂地點頭,然後跟我説謝謝。
走的時候我送他我的書,給他簽名的時候想起來問他:“為什麼給自己起名叫維丹利呢?”
他詭秘地一笑説:“這三個字代表三個城市。維也納是我最喜歡和最嚮往的地方,丹城是我最討厭的地方,至於利是哪裏,保密。”
嘿!
我再問他:“真名叫什麼呢?”
“李遊。”他説。
“木子李,遊玩的遊?”
“不是。”他正兒八經地糾正我説:“是李白的李,陸游的遊。”
我有些哭笑不得。問他書上籤什麼名,他想了想鄭重地説:“當然是真名,這是正式的場合麼。”
我一直送他到樓下,他騎的是很漂亮的捷安特跑車,剛揮手跟我説再見,人就一溜煙不見影了。
我總覺得,像維丹利這樣高高大大的男孩,喜歡的應該是NBA之類的運動才對,偏偏他喜歡文學,還想當作家。
不過人各有志,有理想就不錯吶。
一個小時後我收到了維丹利從網上發過來的信,他在信中説:
“美美阿姨自從見過你之後我一直很激動,你真的比我想像中要年輕漂亮好多,而且我沒有想到一個作家會這麼的平易近人,這更加堅定了我要當一名作家的信心。我在這裏有一個不情之情希望你可以答應我,你可以替我寫一篇小説嗎?如果可以的話,我可以告訴你的我的很多的故事。你要是願意聽我的故事就再打我的傳呼,我的傳呼號你該記得住了吧?不過我還是再説一次放心些:127——1589854.
祝你佳作頻出!“
我當然沒有再打維丹利的傳呼,作為一個專業作家,我有很重的寫作任務,不一定會有空來替一個孩子實現他的願望,不過我給他回了一封信,我説:
“美美阿姨也很高興見到你。至於你要我寫你的故事,你可以在網上把你的簡介和你自己認為精彩的故事一一地發給我,等到我覺得可以寫了,我會寫的,你看好嗎?
高個子的怕老鼠的男生維丹利。祝你夏天快樂。早日夢想成真。“
維丹利的回信三分鐘後就過來了。他説先把簡介給我,至於故事嗎再慢慢地講給我聽,他的簡介空洞自大地讓我哭笑不得:我呢!是個好人!是個天才!是個文學少年!是個網絡神童!是個音樂小子!哈哈!總之我是個全才!
我把它放在了一邊。
總的來説,維丹利算是個有趣的孩子。
再和維丹利有聯繫已經是秋天了。
秋風瑟瑟,丹城的綿綿秋雨更是下個不停,維丹利給我電話,在那邊苦惱地説:“美美阿姨我遇到麻煩了。”
“説來聽聽?”
如我所料,維丹利的苦惱和一個女生有關,他有氣無力地説:“我好慘,被一個女生纏上了。”
“應該高興啊。”我説,“説明你有魅力啊。”
“什麼啊,”維丹利説:“那女生長得象河馬。”
“嘿!”我説:“不可以貌取人!”
“天地良心!”維丹利説:“我只是實話實説。我的形容一點也不過份!”
“那好吧,”我感興趣地問道:“説説她怎麼纏你?”
“她不是約我去看電影,就約我陪她去滑冰,要不就問我一些很弱智的題目,還把我寫的詩放在她的文具盒裏!”
“你寫詩給她?”
“怎麼會!”維丹利大叫起來。
“那她怎麼會有你的詩?”
“我不過是想讓她提提意見,沒想到她把它當作寶貝。”
“哎,”我説,“那能怪誰?”
“你説我該怎麼辦?”維丹利謙卑地問,視我如救星。
“直接告訴她你不喜歡她不就行了?”
“那不行,女生的自尊都是要了命的,我可不想傷害她。”
“那就試圖離她遠些?她自己應該會明白的。”
“她象螞璜一下吸附着我。”維丹利用了一個我很難接受的比喻,他説:“每天打我五次以上的傳呼,我要是不回,她就接着打,我媽媽都覺出不對勁來了。”
“那是有些頭疼。”我説,“帥小夥的事情就是多。”
“你還有心思笑話我?”維丹利不滿極了:“對了,你寫我的小説寫得怎麼樣了?”
“還沒寫呢!”我説,“你還沒告訴我關於你的足夠多的故事,我總不能瞎寫吧。”
他好失望:“其實不要緊的,我更希望看到你想像中的我,我想知道美美阿姨是怎麼想我的呢?”
“那你想我把你寫成什麼樣?”
“沒所謂!”他很大方地説,“只要是好人就行,要比你其他小説中的男生更懂事一些,更美好更善良一些。”
“要求這麼高還説沒所謂?”
“嘿嘿。”他笑着掛電話,還不忘吩咐我:“快點寫哦,我可等着看呢。”
我還沒來得及構思他的故事他的電話又來了,這一次的電話仍然是和一個女生有關,不過是換了主角而已。
“美美阿姨我遇到麻煩了。”一模一樣的開場白。
我給自己倒杯茶聽他慢慢説。
他説:“我喜歡上了一個女孩子。”
“是不是河馬現在看着不像河馬了?”我疑心他被那女生打動,無法再堅守自己的立場。
“才不是。”維丹利説:“這個女孩是我小時候的鄰居,我以為我再也見不到她了,沒想到她又出現在我的生命中。我終於等到她了。”
“你的”等等等等“就是為她寫的?”我恍然大悟。
“天機不可泄露。”維丹利説:“你也不許把這個寫進小説裏。”
哦?
如此地護着這個女生,看來她對於維丹利來説真的很重要。我開玩笑地説:“我就寫!不然小説不精彩呢。”
“一定要情情愛愛的才精彩嗎?”他對我表示不屑:“有的時候,你的小説就是膚淺在這個地方。”
説完了怕我不滿,又趕緊加上四個字:“恕我直言。”
“呵,説吧,這女孩好在哪裏,讓你這樣為她歡喜為她憂?”
“不知道。”維丹利説:“小的時候她穿條白裙子,像個小公主一樣跟在我後面,不過她長大了比小時候更漂亮,象”清嘴含片“的女主角哦。”
“難怪。”我説,“你以貌取人的臭毛病不改,活該!”
“天地良心。”維丹利説,“她就是長得象河馬我也喜歡她。”
“看來她並不喜歡你?”我説。
“是的。”維丹利説:“兒時的一切,她竟然忘了個一乾二淨,我那時替她打過多少架啊。誰敢對她使白眼我都豁出去為她拼一架哦!”
“忘恩負義的女孩,”我説,“忘了她也罷!”
“美美阿姨你説得輕巧。”維丹利説,“我上次騙了你,你知道我為什麼起這個網名嗎?其實她叫丹妮,我的名字的意思就是”為丹妮“的意思。”
“為她做什麼?”我問。
“做什麼都可以。”他答。
“夠傻。”我批評他。
“是有點。”他承認。
我説:“維丹利好吧,等我有空的時候一定替你寫一個故事。”
“別寫丹妮。”維丹利説,“她要是看到一定會不高興的。她不喜歡我把我們小時候的事情到處説。”
“好的。”我答應他。
“美美阿姨,”維丹利説,“我要是作家多好,我自己寫一個故事送給她,我想她一定會喜歡的。”
維丹利啊,傻傻的高個男生。
我給維丹利的小説開始動工了。
我為他設計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感覺我小説中的維丹利比生活中的他要更加的有趣很多。我想維丹利會喜歡這個人物。奇怪的是維丹利很久都沒有跟我再聯繫,小説快要完工的時候我想到了該讓他先看看這篇小説,我想聽聽他的意見。於是我打了他的尋呼,他的尋呼號碼的確是很好記,我都沒有查通訊錄。
但是回電話的不是他,是一個女人的聲音。問我是不是找李遊。
我説:“你是?”
“我是她媽媽。”
我趕緊説:“哦,我是美美。”
“是作家美美吧,”維丹利媽媽説,“我一直想給您打個電話,但一直又有些猶豫,怕打擾了您。”
“維丹利,周遊他怎麼了?”我的直覺一向靈敏。不祥的預感直直地衝向腦門。
“他在醫院裏,住院一個多月了。”
果然。
“哦?”我説,“他得了什麼病?”
“不是病,”維丹利媽媽説,“他身上被人砍了七刀!有一刀差點致命。”聽得出來,維丹利媽媽在強忍着她的悲傷。
“在哪個醫院?”我説,“我這就來看他。”
我才走到醫院的門口就一眼認出了維丹利的媽媽,維丹利和她的媽媽長得很像,特別是眼睛,簡直就是一模一樣。她很感激地對我説:“謝謝你能來。”
“應該的。”我説,“我和你兒子是朋友,我來遲了。”
“李遊這孩子……”維丹利媽媽嘆口氣想説什麼,但是沒説。
我問:“為什麼會出事?”
“他是見義勇為。有三個小混混搶劫一個女生。”
“那女生她認識?”
“認識。”維丹利媽媽説,“他們是老朋友。”
不用説,一定是為了那個“清嘴含片”。
維丹利曾經跟我説過,為了她,做什麼都可以。
這個連老鼠都怕的男生呵。
我在病房裏看到維丹利,他有些蒼白,但精神還算不錯。見了我,很高興。貧嘴説:“你是在電視裏看到我的英雄事蹟的吧?我在電視裏是不是要更帥一些呢?”
“我不看電視。”我説,“錯過了真是可惜。”
“現在可以替我寫小説了吧!”維丹利想了想又泄氣地説,“不過那樣的小説也挺沒勁,歌功頌德的。”
“我才不會歌頌你。”我趁他媽媽去替我倒水,悄悄地附在他耳邊説:“那是為丹妮啊,要是別人我不相信你有這麼勇敢哦。”
維丹利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後得意地説:“作家就是想像力豐富。不過這次你想錯了,我救的可是河馬!”
我驚訝。
“其實不管是誰,我都會救的。”維丹利憤憤地説;“我不是表揚我自己,他們搶錢就罷了,居然扯人家女孩子的衣服,真是下流到了極點!”
我有些臉紅,我很慚愧,我可以看不上一個少年的文學水平,但是我無權低估他的人格。
我替維丹利理理頭髮,聽他告訴我説:“出院後不會再整日想着如何成一個作家了,還要好好鍛鍊身體,不然白長了這麼高的個兒,全面發展才能叫真正的才子!”
我微笑着説:“對。”
“當然我最終的理想還是當作家。”維丹利又迂迴過來:“這是我永遠也不會放棄的理想。”
“那就努力吧。”我跟他握手,他的手好大,整個的包住我的。
他嘿嘿的笑。
走出醫院我也沒有告訴維丹利我寫給他的小説其實就快要寫完了,而且我不打算寫完它,那些我自己編出來的故事蒼白極了,要是發表了,可真是對維丹利不負責任的表現。最重要的是,我要把這個機會留給維丹利自己,這個精彩的故事,寫作和閲讀的過程都可以由他自己來完成,我相信維丹利可以比我做得更好。
我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