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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三十

    認識思安的時候,我還跟林醫生在一起。

    那天下午,我預備與林醫生去一個宴會,穿上絲襪,發覺襪子上一個大洞,笑着拉起裙子,出去給他看。

    林醫生在書房裏,但是我沒想到他有客。

    思安坐在那裏,我看見陌生人,馬上放下裙子,漲紅了臉。

    林醫生説:“這是思安,我的遠房侄子。”

    他是一個非常清秀的男孩子,臉上有一種温柔的神色,當時他抿着嘴淡淡的一笑。

    林説:“我們今天不出去了,留思安吃飯,一會兒思安的女朋友也來。”

    “好呀。”我説。

    我們留在家吃飯,菜式照例很好,思安的女友是一個胖胖的小女孩,還沒定型,但非常可愛,我們享受了一個熱鬧的晚上。

    當夜我想:我小時候,從來沒遇見過這麼好的男孩子。然而也沒有感慨很久,他們就告辭了。

    思安給我的印象很深,因為少見那麼有氣質的男孩子。

    我再見他的時候,已經與林醫生分開了。

    在渡海輪中見到他,我遲疑一下,不知道是否應該與他打招呼,他卻温柔地走過來,與我問好。

    我不知道説什麼才好,想一想,掠掠頭髮,忽然説:“我與林醫生已經分開了。”

    “我知道,”他很平靜。

    由於他的態度這樣和善,我馬上放下了心。

    我坐在他旁邊,笑笑説:“我現在十分潦倒。”

    “是嗎?”他看我一眼。

    “我現在上班,”我看着自己的手,“賺五六千塊一個月,非常的受氣。”

    “可是每個人都得受點氣,”他笑,“林醫生的脾氣並不見得好。”

    我看着海,不出聲。

    我又説:“我現在很寂寞。”

    “因為你生活習慣忽然之間起了變化,自然不慣。”

    我笑了,他很懂得安慰人。

    我問:“你那胖胖的女朋友蚜?”

    “她在美國,謝謝你的問候。”

    渡輪到岸,我們道別,我並沒有留下電話號碼給他,萍水之交,要適可而止。

    我那天晚上又想:我年輕的時候,從來沒遇見過思安那麼好的男孩子。

    我從沒獲得跟任何人白頭偕老的機會,這真是非常淒涼的一件事。

    兩個人在一起久了,總會有點感情,有一種踏實的安全感,我半輩子都覺得彷徨,並不是生活出了毛病,而是感情這方面不愉快。

    林之後,我並沒有急急找男朋友,在這種時候,因寂寞的緣故,很容易搭上不理想的男人,比寂寞更順,有些男人不但乏味,而且危險,於是心不安理不得地的坐在家看電視。

    我也不知道該找什麼樣的對象,這次我決定要結婚,好歹養個可愛的孩子,那男人要摔掉我,也不捨得孩子。

    自古以來,孩子便是鞏固女人地位的工具,是世人所認可的,我為什麼要那麼清高?只要他能夠供養我,能夠照顧孩子就可以。

    可是什麼樣的男人呢?

    年紀大一點的,成熟的,有經濟基礎的,我嘆口氣,可是他們都結了婚或者是結過婚,他們未必想娶我這樣的女人。

    我有點自卑,在同事面前卻依然是活潑潑的,心中很沉重,我相當喜歡上班,大家鬧哄哄,一天很快過去,做看簡單的工作、根本不必動腦筋,大把功夫看報紙、聊天、講電話,收入又勉強夠生活費用,除了擔心腦筋生鏽之外,沒有其他的煩惱。

    閒時我也去看看“一九八○機場”、“月宮寶盒”這種影片,同事們對我極好,又遷就我,日子過得很舒服。

    但是我又遇見了思安。

    過年在一間日本小館子裏,我遇見他與那個胖胖的女孩子,我替他們付了賬,思安老給我一種小孩子的感覺,替他付賬也是很應該的。

    他們過來謝我,我問:“你從美國回來了嗎?”

    那女孩説:“是,回來了。”

    我點點頭。

    思安仍然只是斯文的笑笑,不出聲。

    然後我覺得他很冷淡,也許覺得我是一個麻煩的女人,應該敬鬼神而遠之。

    於是我也容客氣氣的向他説再見。

    他年紀還輕,有很多事是不會明白的,我也不想得到他的諒解。

    於是他們走了。

    我淡而無味的吃完我的炸蝦飯,叫了米酒喝,也並沒有喝醉。

    我的車子早已還給林醫生,自己揚手叫街車。

    回到家並沒有感慨,生命像流水,這些不快的事總要過去,如果註定一輩子要這麼過,再不開心也沒有用。

    我睡了。

    半夜電話響起來,驚醒的時候一身汗,迷濛間也不知身在何處,我起身聽電話。

    那邊叫我的名字,“我是思安,你睡了嗎?”

    “什麼時候了?現在幾點鐘?”我糊塗地問。

    “現在才十點鐘,這麼早就睡?”他問:“對不起,把你吵醒了。”

    “沒關係。”我整個人像做夢似的。

    “我想明天來看你。”他説。

    “好,什麼時候?”

    “你肯定明天沒約會?”

    “下了班就回家。”

    “好,那麼明天來找你。”

    “再見。”我説。

    我只覺得人像虛脱般的吃力,回房倒在牀上,馬上又睡着了,做了許多惡夢。

    第二天上班,跟同事説:“身體很虛,夢很多,要買點婦女強身補藥回來補一補。”

    他們笑,“一上班,忙個半死,就啥子夢也沒有了。”

    我也説:“幸虧有這份工作。”不由得嘆一口氣。

    那天下了班,我到超級市場去買罐頭食品,回家剛在掏鎖匙,有人在我背後“喂”的一聲,嚇得我跳起來,罐頭摔了一地。

    “天啊,”我叫,“誰?”

    我轉身,看見思安對牢我喜孜孜的笑。

    “你!”我詫異,“你是怎麼來的?”

    “你約我呀──,‘下了班就回家’,我可在你門外等了半小時了。”他説。

    “你幾時約我的?你怎麼曉得我的地址?”

    他一邊幫我撿罐頭,一邊説:“你,糊塗了,昨夜你睡到一半,我把你叫醒的,怎麼?忘了?”

    “哦,那真是你。”我怔怔的説。

    “開門讓我進去坐吧。”他催我。

    這麼一攬,我與他之間的身份已經消除了,我一邊開門一邊説:“你這個孩子……”

    他笑一笑。

    “喝什麼?”我取出啤酒,“啤酒好嗎?”

    我儘量把自己的聲調裝得輕鬆愉快,他是林的親戚,我總要點面子,不想他那面的人以為我離開了他馬上變得很落魄。

    但是思安很鎮靜的春着我,像是知道我的思想。

    我問他:“你那個胖胖的女朋友好嗎?”

    “你為什麼老問我的女朋友?”

    “你要我問什麼?”我反問:“難道要問你是否快樂,這難免太複雜深奧了。”

    “你快樂嗎?”

    “當然不。”

    “是因為林醫生?”他問。

    “不全部,小部份是因為他,他也是我生活中不愉快經驗的一部份。”

    “事實上你是一個可愛的女人。”他説。

    “你真的那麼想?”我有點高興,“不騙人?”

    “是的,你很當心自己,這是好事。”他説:“所以你比其他的女人可愛,其他的女人在失意的時候就會自暴自棄。”

    我苦笑。“我明白你指什麼,她們又吵又鬧,倒不是想男人回心轉意,而是想把其他的女人嚇走,多數成功的。”我停一停,“而男人多數非常柏寂寞,於是乎破鏡重圓,白頭偕老。”

    “你呢,你為什麼沒有那麼做?”

    我搖搖頭,“我計算過,我是那種一輩子記恨的人,我不會原諒男人的不忠,再重頭開始也不會有幸福。”

    他點點頭,“真是悲劇。”

    我仰起頭笑了。悲劇呵。

    “來,我們出去吃晚飯吧。”

    “什麼?你請我,不如我請你。”我説。

    “我也有正當職業,是個賺錢的人,為何不准我請客?”

    我看着他。如果我由他請我,我們就成了約會的男女了,我不想使他有這樣的感覺。

    他説:“我已經廿六歲,你不能説廿六的男人尚未成長吧?”

    “啊,”我説:“現在許多廿五六歲的女人還把自己當小孩子,媽媽不准她遲返家呢。”

    他笑,“所以我找不到女朋友。”

    “那胖胖的女孩子呢?”

    “她?她還在美國唸書,等她畢業真是一件疲倦的事,大學教育把青年人的成熟期拉後了足足六年,一切要待二年預科與四年文憑試之後才能開始,也難怪她們以為人生在廿四歲才開始。”

    我“嘖嘖嘖”地説:“真能批評,於是乎把胖小妞給拋棄了。”

    “不能説拋棄。”他説:“來,我們去吃飯。”

    吃飯的時候他陪我聊天,很親切關心,如果不是我認識他已有一段日子,一定會以為他想在成熟女性身上找經驗。

    “為什麼約我?”我問。

    “在日本館子見你獨自坐在那裏吃飯,鐵板燒的煙霧籠罩着臉,臉上一種非常落寞的神情,在農曆年的時分居然如此孤單與不在乎,實在是引人入勝的,我認識你的時候,你是我長輩的女友,於情於理都不能約會你,後來你與林醫生分手,可是遇見我總是冷冷的,我覺得像你這樣的女子,一定很多情人。”

    “是很多,”我笑,“但過年全回家陪妻子了。”

    他也笑。“你會不會跟年輕的男人在一起?”

    忽然之間我面孔漲紅了。過一會兒我才問:“什麼叫做在一起?”

    他説:“就是在一起。”

    我説:“從來沒試過,老覺得跟年紀小的男人來往,好像佔他們的便宜,有義務照顧他們起居飲食,這其實是很累的一件事,我不敢做。”

    “那不是理由。”

    我抬起頭想一想:“是,還有其他理由,我有自卑感,我的過去在一般人眼中是一團糟的爛攤子,誰來收拾呢?我不能欺騙一個年幼無知的少年。”

    “那些人可以置之不理。”

    我點點頭,“是。”

    “你可以光理我,”他很温和的説。

    “我喜歡與你説話。”我承認,“但如果再進一步,對你不公平,外頭有很多好的女孩子。”

    “我們可以做朋友。”他説:“行不行?”

    “我很榮幸。”我説。

    他温文地笑。

    我忽然之間很衝動的説:“我三十歲了。”

    “我知道。”

    “我已經不知道什麼叫愛情。”我説。

    他説:“當然你是知道的,你只是沒有機會發揮你的所長。”

    “不,我連哭泣也不知道了。”我説。

    他説:“你只是在冬眠。”

    我很感動,低下了頭。

    我們以後常常有約會,多數我都是等他的電話,不去騷擾他,我不是要維持那一點點的尊嚴,而是不想纏着他。

    這樣的關係,久了也是很麻煩的,感情滋長在不知不覺之間,不過男女要是不涉及肉慾,到底還是清純點,我不大在家中接見他,就是不想製造這種機會。

    那日清晨我聽到按門鈴的聲音,蓬頭垢面的去開門,以為門外站着的是思安,我馬上驚惕地拉好睡衣,打開了門,看見林醫生。

    “你?”我呆住了。

    “你在等別人嗎?”他問。

    “不關你的事。”我不讓他進門。

    “我有事跟你説。”

    “説什麼?”

    “你讓我進來。”

    “不,我們之間已經完了。”

    “別這樣。”

    我要關上門,可是他不肯。

    “一小時後,我去半島咖啡店等你,”我説:“有話那時候説,這是我自己的屋子,你不能進來。”

    他退後,我關上門。

    換好衣服梳好頭,下樓,原來他坐在汽車中在樓下等我。

    司機為我開車門。

    “有什麼好説的?”我問他。

    “沒有什麼,很簡單,我要你離開思安。”

    我馬上打開車門,“辦不到!你少放屁!”我要走。

    他拉住我,“等等。”他説:“你聽我説。”

    “説什麼?”我怒説:“別拉拉扯扯的。”

    “不要這樣。”

    “沒有什麼好説的了,這是我與他之間的事,跟你沒有關係,你要最惹得我火起,給你兩個巴掌。”我用力關上車門,上樓。

    我並沒有生氣,我已不懂得生氣了。

    我點上一枝煙,對着電視機吸完了,然後喝一點酒,把腳擱在茶几上。

    門鈴又響了。

    我決定不開門。

    門鈴又響了好久。

    我決定不理。

    門外有人叫我的名字,“是我,”他是:“我是思安。”

    我還是不去開門。、

    “我知道你在屋裏,快開門,我知道你生氣了。”

    他這麼説,我再不開門,彷彿真是生氣,他們一家人若能使我生氣,未免把他們看得太重要,於是我去開門。

    我説:“我在浴間。”

    他説:“請不要生氣。”

    “我不是茶花女,”我不耐煩的説:“我生什麼氣!香港像你這種男孩子有十萬個,人人使我生氣,我豈不是忙死?”

    他不響,只是微微抿着嘴一笑,他説:“你既然生氣,説出來也是好的。”

    我也只好笑了,坐下來再燃一枝煙,緩緩的説:“他若拿金銀珠寶來收買我,我也就服了,可是他既想跟我套交情,又想威脅我,我才不受他那一套。”

    “我不信你受金銀珠寶。”他笑。

    “受,怎麼不受?”

    “那你為什麼不把林醫生招呼得舒舒服服呢?他應該是一個最好的情人!有錢,又捨得花。”

    “我花得累了。”我啪一聲扭開無線電,不想跟他説下去。

    無線電中蓮達朗斯達在哀怨纏綿地唱……

    ──我會愛你,長久長久的一段日子……

    我黯然,我也希望可以再度墮入愛河,盡心盡意,痛苦地愛一個人──但誰呢?這年頭找一個戀愛的對象並不容易。

    誠然,我的青春已經消失,可是我的頭髮還沒有白,我的體力還沒有衰退,我仍有精力好好的戀愛數次,我的身裁仍然漂亮,林曾經稱讚説過:‘你除下衣裳後,就像裸女雜誌中的圖片人物。”

    既然如此,我為什麼要獨自坐在家中發呆?

    我按熄了香煙。

    “思安──”我抬起頭。

    “你別難過,”他説:“我知道我並不符合你的理想──”。

    我説:“思安,讓我抱你一下。”

    我抱住他的腰,把頭擱在他胸前,良久我哭了。

    那夜思安沒有走。

    我想我被傷害到極點,也寂寞到極點,既然如此,何必再愛惜與控制自己。

    第二天清晨,我驚醒,轉身,發覺思安睡得像個孩子,我起牀,倒了一大杯冷牛奶,扭開無線電。

    思安的聲音在我身邊晌起,“你醒了?”他説。

    我點點頭。

    他説:“你怎麼老聽這架老爺無線電?”

    “浪漫,因為它不是身歷聲,它的聲線簡單沙啞,又多雜音,卻又播放看情歌,像人們在種種不如意的環境下追求理想,我喜歡這架舊無線電多過一切四聲道。”

    “我明白。”

    我看他一眼,我把這個理由説過給林醫生聽,林説我思想有毛病,他説我像美國那種十三四歲的孩子,把小型無線電貼在耳邊做人,他不明白我很寂寞。

    呵,他有錢但是他不明白我。

    思安明白,但是我怎麼跟思安去擠公路車?

    “你在想什麼?”思安問。

    “沒什麼。”我説:“一會兒我要到畫廊去取幾幅貨。”

    “我陪你去。”

    “不用,我從來不需要人陪。”我説:“你別跟着我,我不喜歡。”

    他很吃驚,年輕人老以為男女一上牀,終身大事就定了,但事實不是這樣的。

    我要一個男孩子跟在身邊做什麼?一不能付販二不能結婚。

    我説:“你回家吧。”

    “你──叫我走?”

    我詫異,“不走,難道你想把行李搬進來住?”

    他變了色,穿好衣服,就走了。

    我不打算辦託兒所。

    他走了以後,我跟自己説:又損失一個朋友。

    男女之間根本沒有友誼可言,抑或人與人之間沒有友誼?

    我與思安此於此。

    我自然沒有到畫廊去,我坐在家中聽音樂。

    然後林醫生又來了。

    他説:“我很妒忌。”

    我牽牽嘴。

    “你是一個美麗的女人,可是你的麻煩既不適合做妻子,又不適合做情婦。”

    我反問:“做妻子要什麼條件?做情婦倒還得拿點真本事出來,你少挑剔我”

    “如果我叫你回來,需要什麼條件?”

    “我不想再回來。”我説。

    “你且説説你的條件,每個人都有一個價錢。”

    我説:“我一直希望住石澳。”

    他遲疑一下,“可以。”

    “一部摩根跑車。”

    “可以。”

    “蒲昔拉幕的珠寶。”

    “也可以。”

    “與日常開銷,預支兩年費用──我不相信你,你隨時想把我解僱。”

    “這將是一筆天文數字,你有沒有去查查石澳的屋子什麼價錢?”

    “有,我閲過報紙。”

    “太貴了。”

    “你可以不買,外面有的是新鮮貨色。”我站起來。

    “我這就去辦。”他説:“但我有一個條件。”

    “什麼?”

    “離開思安。”

    我想説:我早就離開他了,我們根本沒有在一起過。

    “就為他?”我問。

    “不,因為我妒忌地。”林説:“他有秀美的面孔,他年輕,他懂得藝術,他會討好你,你跟誰也不能跟他。”

    “你怕我嫁給他,然後齊齊到你府上替你拜年?”我笑。

    他目光炯炯的看着我。

    我説:“你三天內給我答覆。”

    “像做買賣。”

    “是。”我説:“根本是。”

    搬進石澳那一日,我的確非常高興,那間屋子十分美麗,傢俱裝修都出於我的本意,我開心得在客廳中直打轉。

    “如何?”林醫生問。

    “謝謝你。”

    “你其實可有一點喜歡我?”

    “我想有,你不會以為我會跟每一個闊佬發生這種關係吧。”

    他想一想:“我不知道。”

    我搬了進去住,開着摩根跑車到處跑,拿看林醫生無限止的信用卡去購物,非常快樂。

    林醫生對我的態度也有改善,他陪我的時間很多,多得他引起疑問:“我是否愛上了你?”他問我。

    這樣下去,我們或許會結婚的。

    那天我在一個畫展中遇見思安,我先與他打招呼,他不睬我,他身邊站看那個胖胖的女孩子。

    那小女孩對我愉快的説:“我已經畢業了。”

    “啊。”我點點頭。

    她把手臂掛在思安的臂別中。

    我走開,思安卻又走過來。

    他憤慨的説:“你利用了我!”

    我想了一會兒答:“我不是故意的。”

    “我恨你。”他罵我。

    “對不起。”

    “你根本不值得尊重。”

    “思安,你再尊重我也養不活我,三十歲的女人再跟看你去擠公路車煮飯洗衣,一下子就憔悴了,到那個時候你也不會再愛我,現在有什麼不好?那胖胖的女孩子又回到你身邊,而我,我在年輕的時候,從來就沒有遇見過像你這麼好的男孩子,現在已經來不及了,我已經老了。”

    他低下頭,想了很久,終於説:“你是一個理智而可怕的女人。”

    然後他就帶看那個胖胖的女孩子走了。?。

    林醫生問我:“你有沒有愛過思安?”

    “沒有。”我很快的答。

    “為什麼?”他不相信。

    我笑,沒有回答。

    一個三十歲的女人,最需要學習愛護自己,而不是去愛別人。

    連林醫生這樣精明的人都不知道這是我的座右銘。

    春天到的時候,林太太忍無可忍,與林醫生離了婚。

    林醫生對我説:“我不認為你會嫁給我。”

    “你錯了。”我説。

    他有意外的喜悦:“什麼,你肯?”

    “是的,我肯,可以先訂婚,等離婚手續完全辦妥了,再結婚。”

    他凝視我艮久,然後説:“假使你早點答應我,我們就不必等這麼久。”

    “早答應你,你永還不會珍惜我。”我簡單的説。

    我覺得我做法是對的,BYHOOKORBYCROOK,我終於得到了歸宿,成則為王,其他的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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