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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

    嚴家有兩姊妹,姊姊廿五,妹妹十七。

    嚴伯母很急於要把這兩位小姐推銷出去。正如張愛玲所説:嫁女兒,第一個最蘑菇,以後就方便,一個跟着一個,姊姊為妹妹物色妹夫,是天經地義的事。

    因為我也算是個夠資格的人選,因此暑假回來,馬上被嚴伯父伯母請去吃飯洗塵。

    我身上一點塵也沒有。但是白白大嚼一頓,又有妙齡少女作陪,何樂而不為?

    嚴大小姐叫鬱芳,二小姐叫俊秀,都是出色人物。就算是他們兩人的名字,也是平凡之中帶點特別的味道,我相當欣賞。

    姊姊很大方活潑,相當驕傲,雖然嚴太太屢次以眼色制止她,她還是直爽地有一句説一句,絕不饒放任何人。

    那夜她説:“去……看電影的時候,瞧到‘阿嘉泰’的預告,那個男人問:‘阿嘉泰誰?’我説:‘還有阿嘉泰誰?阿嘉泰姬斯蒂呀,英國偵探瓊瑤而已,’可是他瞪大眼睛,一片空白。倒是嚇得我半死。”

    嚴太太忍不住:“鬱芳!”鬱芳向我眨眨眼。

    我微笑不語,心中倒是很讚許這位大小姐,覺得她這一號人物適合做朋友。男女之間最好建立在朋友關係上。很少遇見這麼豪爽的女孩子。

    也難怪她,大學剛剛畢業.學的又是頂尖科學,眼角中那份冷冷的神色,不知嚇走過多少男生。

    她妹妹俊秀就不象她,面孔曬得紅紅的,皮膚細滑得看不到一個毛孔,有種嬌慵相,不説話,老是看着人笑,年紀很輕,還沒成型,我沒有把她放在考慮範圍內。

    吃完飯我與鬱芳説:“我明天上午打電話給你。”

    “好。”她點點頭,“上午我在家。”

    我笑説:“不過如果你説不出《夜未央》與《大蓋士比》的作者是誰,我不請你看電影。”

    “我,那個,那個是美國依達。”她哈哈笑起來。

    我也笑。

    俊秀向我橫一眼,秋波流動,我心中一動。

    回到家中,媽媽坐在沙發上,一邊剝水果一邊對嚴氏姊妹評頭論足。

    我笑:“媽,別批評別人,我怕別人也批評我,嚴氏夫婦不知在説我什麼呢。”

    媽媽並不理睬我,她説:“鬱芳太恃才傲物,那張嘴巴實在可怕,我吃不消。”

    爸説:“有什麼不好?人家不知多能幹。”

    媽:“女孩子家。”

    爸:“現在同工同酬,女孩子既然做男人的工作,為什麼不能説男孩子的話?”

    媽:“看樣子你是叫化子吃死蟹,只只好。”她賭氣。

    爸:“你能把嚴家大小姐當死蟹?香港還有活蟹嗎?我不管,我只想兒子快快結婚,媳婦快快替我生大胖孩子。”

    媽;“你急啥?”

    “你又不急嗎?”爸反問。

    “我當然急,”媽媽象鬥敗了的公雞,“我看到別人到幼稚園去接孫子放學,摟摟抱抱、親親熱熱,簡直悲從中來。”

    我目停口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孫子有什麼用?”我問:“為什麼每個老人家都迷信孫子?”

    爸靜很久。

    他説:“我年輕時也不明白,生下你之後,兒子,我才發現生命的奇妙,你是我與你母親的結晶,雖不比旁人強,也不比旁人差。可是你是我們的,終於有一日,當我離開世界,我雖死猶生,你會活下去,你身體中流着我的血,繼續挑戰生活。至於孫子,是更進一步的保障——你明白嗎?”

    “我還是不明白,”我笑,“生命不應如此狹義——所有人類都流着同樣的血,何必分彼此?”

    媽媽説:“你跟兒子説這些有什麼用?他怎麼會明白?”

    我説:“我明天打電話給鬱芳。”

    “我看是二小姐好。”媽媽説:“嬌滴滴的。”

    “二小姐太小。”爸説:“人家還是孩子。大小姐最好,兩個人都大學畢業,各有高尚職業。”

    媽説:“説也是,我喜歡知識份子媳婦,一家都正正經經。有種小家子氣父母,一生五六個,有哪家瘟生來追求最大的女兒,弟妹都跟出去免費吃飯看戲,你想想,婚後那還得了?吃窮姊夫。”

    我説:“如果那姊夫願意,何必替旁人他心焦?”

    我回到房間去睡覺。

    夜裏我並沒有夢見大小姐。不知為什麼,腦子裏都是二小姐那種懶洋洋的神情。

    她一句話也沒有説過,可是我對她印象至深。那種成熟女人的身裁,小孩子面孔,舉手投足間處處表現是個危險人物,為了這麼樣的小姨,就該娶她姊姊!(男人沒一個安着好心眼。)

    我來不及搖電話到嚴家。嚴伯母笑着應我,看樣子那一關我是通過了。

    我説:“是鬱芳嗎?想約你出來談天。”

    她笑問:“昨日我的面試通過了?”

    “是。”我説:“我的分數又如何?高抑或低?”

    “不錯啦,家母怕你是笑面虎——因你老不出聲。”“我保證我不是。”我説。

    “同時她懷疑你的收入是否夠開銷一個小家庭。”她説。

    嚴伯母的聲音:“鬱芳!你作死!人家會以為你十三點。”

    鬱芳問我:“你會不會當我十三點?”

    “一點也不會。”我説:“我最怕女入水仙不開花,黃熟梅子賣青。”

    鬱芳得意,透着點天真,“你來接我吧,你有誠意來接我吧?”

    “自然,告訴伯母,我剛找到工作,月入六千七、這只是一個開頭。”我笑着掛上電話。

    我老媽説:“神經病,才見人一次,就來不及把薪水説出去,也不去打聽打聽物價怎麼樣的漲,那六千餘元,交了房租,養了車子,當作家用,不見零用,還吹牛呢。”

    處在夾縫中做人談何容易,但我還是笑盈盈地出門。

    到嚴家,是俊秀替我開的門,他們家一式的花梨木傢俱,俊秀像是剛游泳回來,頭髮濡濕,束在頂上,穿一件小小的白T恤,一條白短褲,大腿曬作薔薇色。她一言不發,頭微微一側,眼睛一瞟,我看到她姊姊自房中出來。

    人家説姊妹花,姊妹花,等看到她們兩個,才知道上述三個字是什麼意思。

    俊秀坐在一張藤榻上,吊兒郎當的嚼橡皮糖,鬱芳手疊手看着我。我知道自己已找到了歸宿。做人不過是這麼一回事,讀書,畢業,找對象,結婚生子,向歷代祖宗有個交待。

    嚴家有女初長成,一切都符合我的心意。

    我問:“我們往什麼地方去?”

    “在家坐着算了,”鬱芳笑,“媽做了一桌的菜等你來吃,吃完之後下兩盤子棋作消遣,否則食物不易消化,然後你就可以回家。過兩日我又到你們那裏去把戲再演一遍,不就行了?”

    “最好是這樣。”我笑。

    俊秀還是什麼話也沒有,坐在一旁聽我們説笑,一雙眼睛真是水靈靈的。

    我問:“你為什麼不説話?”向她指一指。

    她笑笑。還是不開口。

    “你不喜歡我?”我問她。

    她站起來,笑着轉到廚房去了。

    “你的妹妹真是可愛。”我説。

    “她不喜歡説話。”鬱芳説。

    “她的一雙眼睛會説話。”我説。

    鬱芳會心地看牢我笑,忽然之間我漲紅了臉。

    她是一個聰明的女孩子。

    天氣很熱,忽然來到陰涼的客廳,伸直雙腿,喝冰凍啤酒,食物香味從廚房傳出來,我幾乎就想從此進入夢鄉,不再起來。

    温馨的家,熱情的親戚,可人的妻子,一切一切,都是每個男人夢寐以求的。

    鬱芳問:“怎麼?累了?”

    我點點頭。寒窗十載,焉得不累?我看着她的臉,就是她吧,也已經夠理想的了。叫母親去求婚,何必經過老套的追求。

    “過來坐在我身邊。”我笑笑説:“陪我説話。”

    “怎麼,南面稱孤了?”她笑,“把我呼來喝去的。”

    “別亂説。我在享受。”我説:“同時回想在外頭流浪的十年是怎麼過的。”

    “怎麼過的?因為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像咱們母親,沒有博士銜頭,是進不來咱們家大門的。”

    我説:“有些博士是呆子,你母親知不知道?”

    “她知道,但是她也知道你不是呆子。”鬱芳説。

    “你父親可喜歡我?”

    “還過得去。”她説:“只要能把女兒推銷出去,在所不計。”鬱芳真懂得説笑。

    我喜歡她,我希望我的孩子有一個懂得思想的母親。

    那日回家,我跟母親説,嚴家的女兒很好。

    媽媽問:“你不用再多看幾個?”

    我説:“又不是買菜,怎樣子多看幾個?”

    她説:“你認準是她的了?”

    “是。”我説,“請代我向她求婚。”

    “是大的那個?”媽媽問。

    “大的那個。”我説。

    “你老媽手頭上只有兩隻戒子,送出去容易,收回來難,你可別三心兩意。”

    “是。”

    等戒子送到鬱芳面前的時候,她忽然沉實下來。

    整個場面是肅穆沉着的,雙方家長都在場,有媒有聘的樣子,我喜歡這種儀式,這叫做明媒正娶。

    嚴伯父因為高興,喝多了一點,很是興奮,他説:“現在年輕人,私奔的有,瞞着家長的有,蔑視父母意見的也有,所以我們的福氣還是有的,是不是?”

    父母親大人們其實很容易滿足。

    我轉頭看看鬱芳,她不出聲,拿只酒杯轉來轉去。我們相識能有多久?可是我有種感覺,我們之間的瞭解已經足夠。

    嚴家送了一隻金腕錶及一塊玉墜給我,我馬上戴在身上。媽媽把那隻三卡拉鑽戒拿過去。

    俊秀一直坐在那裏不出聲,穿一條布裙子,領口拉得很低,鑲滿花邊那種。

    我精神一振,這是我生命新階段開始的日子。

    嚴伯父拼命夾菜給我,他説:“婚禮這方面——”

    我與鬱芳幾乎是異口同聲地説:“千萬不要擺喜酒!”

    嚴伯父與爸呵呵呵地笑起來:”你們倆倒是志同道合啊。”

    訂婚後生活無憂無慮,下班接鬱芳一起回家,商量婚禮細節,我們之間彷彿有很多的事有待發掘。兩個人都踏熟歐美兩洲,兩個人都不想蜜月旅行,兩個人都覺得房子越小越好,便於打掃。

    我們上街的時候,也帶着俊秀,我對她呵護備至,祝她如親妹妹。

    嚴伯母眉開眼笑的説:“難怪人家都説,姐夫最疼小姨。”

    我對於俊秀的態度是很奇特的,有一次我甚至為她打架。

    我們在一間酒店的咖啡店喝茶,時間是晚了一點,那地方本來不算雜,可巧有三四個小阿飛坐隔壁。

    俊秀的頭髮垂在肩上,褐色的肌膚如奶油般,整個人散發着青春的芬芳,小阿飛們忍不住上上下下打量俊秀,垂涎欲滴,不知為什麼,我的火氣大起來,忽然站起來問他們:“瞧夠了沒有?”

    鬱芳本來也是火爆脾氣,可是這次她拉拉我,“我們走吧。”她想息事寧人。我只好再坐下來。

    小阿飛們不服氣,“怎麼?看看也有罪?就準你一個人拖兩個進進出出?”

    我一隻煙灰缸掃過去,繼而水杯椅子齊飛,大家身上都掛彩,終於被酒店保安人員齊齊扭到警察局去。

    到了警局自然是我神氣,證件一股腦地的取出來……但是鬱芳卻因此生了氣,一言不發,帶着俊秀回家去。

    不久我們就開了一次談判。

    我問:“你是否氣我?我素來不是輕佻的人,一向我都最奉公守法的。”

    “這我知道。”她淡淡的説:“以你的身份,跟小阿飛去硬碰,豈非很划不來?你又不是沒念過經濟學。”

    “是的,當時我不知道怎麼會衝動起來。”

    鬱芳問:“你的意思是,你真的不明白?”

    我不出聲。

    “你我之間,還有什麼話不能説的?”鬱芳問我。

    我還是不出聲。

    “你妒忌,你不能忍受別人看着俊秀,是不是?”她問。

    是。

    “你愛她,難道你不知道?”鬱芳問。

    “我不知道。”我害怕,“你誤會了,她只是個孩子,我待她猶如妹妹,你在説什麼?你才是我的未婚妻。”

    “我跟你像不像未婚夫妻?”鬱芳嘆口氣。

    “為什麼不像?”我強辭奪理。

    “我們之間沒有愛情。”她説。

    “可是我們相敬如賓。”我説。

    “這是不夠的。”她嘆口氣,“我們不拉手不接吻不想觸摸對方,我們談得攏,投機,可是我們之間沒有火烈烈的愛情,怎能成為夫妻?一百年前是可以的。”

    “愛情可以培養。”

    “你跟俊秀培養過愛情嗎?”鬱芳問。

    我大怒,“你這個人怎麼夾纏不清起來,我只道你是個知書識禮的好女子。”

    她冷笑,“你自己去想想看。”

    我們倆人不歡而散。

    回家我的心忐忑不安,俊秀,那個小女孩子沉默的誘惑。我真的愛上了她而不自覺?我確是不愛她姊姊,我們太像朋友,太過理智,愛情一定要帶點瘋狂才行,鬱芳説得對,我明白她指的是什麼。

    換了是她,那日我在咖啡室中不會動氣,因為我覺得鬱芳懂得處理這種情況,鬱芳能夠保護她自己。

    但是她妹妹連話都不多一句,像一片水似默默柔動,我覺得自己應該挺身而出。

    可敬的姊姊。可愛的妹妹。但我是否真的愛上了俊秀?

    這一點我要好好的想一想。

    鬱芳説:“我們是朋友……我們談得攏,但是你不愛我。”

    我傍徨了。

    帶着禮物上去與鬱芳道歉,她出去了,俊秀卻在。

    我怕見到她,因為我心中有愧。

    她緩緩走到我對面坐下,還是不説話。

    我説:“我與你姊姊吵嘴。”

    她一雙眼睛清澈地看着我。

    “訂了婚沒多久就吵架,太不像話。”我説。

    她點點頭。

    “而且主題是為你。”

    她一怔。

    “她説我與她並不相愛,她叫我想清楚,我的感情是否在你身上。”我問:“你怎麼想?”

    她張嘴,想説什麼,終於又維持緘默。

    我説:“但你只是一個小女孩——”我站起來走到露台,“我——”

    俊秀一直坐在那裏不動,她的長髮挽在頭頂,露出長長的頸項,耳垂一顆珠耳環。

    我心中充滿憐愛,或許鬱芳是對的,我待她,只有敬意與投機。

    我不敢再想下去。

    剛在這個時候,鬱芳回來了,她手中拿着大包小包,顯然是去購物來着。

    我迎上去。

    “你來了?”她問。

    我點點頭。

    俊秀站起來躲到露台角落。

    “請坐。”她説。

    “你不生氣?”我問。

    “我為什麼生氣?”她詫異的問:“因為人家不愛我而生氣?天下有這種道理?”

    她坐下來,“我跟爸媽説過這事,他們當然不自在。我説:自然,我也覺得自己是天底下第一號可愛的人物——相貌好、學問好、脾性好,怎麼可能有不愛我的人?但你不這麼想,有什麼辦法?”她仰起頭笑。

    我很吃驚。我沒想到她能把事情看得這麼清晰,簡直太可怕了。

    “你喜歡我妹妹,爸媽並無異議,只是有一件事要跟你説明白的,”鬱芳説:“你先坐下來。”

    “好。”我坐下來。

    “在你未有任何表示之前,我先要説明一件事。”鬱芳面色慎重。

    “什麼事?”我問。

    “我妹妹,她是個聾啞。”

    我震驚,懷疑自己聽錯,“什麼?”我傾聲問:“什麼?”

    鬱芳嘆口氣,向露台上的妹妹招手,“過來。”

    俊秀像是知道我們説些什麼,她走到姊姊身邊,靠着她。

    “她不能説話,所以你未曾聽她説過話,但是她照嘴型能夠知道大家在討論什麼,她只聽得懂中文,不懂英文,我們視她與常人無異,但是你現在知道真相,心中怎麼想,那我們就不知道了。”

    我看着俊秀,她的臉非常平和,温柔地笑着。

    我的心絞痛,忽然鼻子一酸,眼淚忍不住流下來。

    活了三十年,什麼風浪大大小小都經過一些,但從來沒哭過,沒流過眼淚,現在忍不住傷心起來。

    鬱芳看着我,“你回去想一想,有什麼話跟我説好了,我可以代表爸爸媽媽。”

    我點點頭。

    回家我想過三日三夜。

    我決定了,跟父母説;“爸媽,我要解除婚約。”

    爸眼睛瞪得銅鈴似,“你瘋了你!”

    “我沒有瘋。”

    媽媽:“我不是叫你想得清清楚楚才決定嗎?訂婚又不是兒戲,你們應該多來往來往——”

    她一直往下説,直説足半小時,説過些什麼並不必細述。

    我卻在想,這些日子來,我並不覺得她身上有殘疾,我只以為她個性不喜説話,我太粗心太糊塗。

    母親終於講完了。

    我説:“我發覺我所愛的,不是鬱芳,而是她的妹妹。”

    “真糊塗!”爸長嘆。

    媽瞪眼,“嚴家怎麼想?人家當我們神經病娶老婆又不是買菜,隨便揀了又挑嗎?”

    我説:“嚴家很明理,他們不反對。”

    “這倒奇怪,”媽媽説:“有人這麼樣來調戲我的女兒,我不氣死才怪。”

    “我是有誠意的。我決定娶他們家的二小姐。”

    “幸巧嚴家只有兩個女兒。”爸爸以手覆額。

    “有一件我要説明的,你們也許會反對。”

    “反對什麼?”爸奇怪的問。

    “二小姐不能説話,她是啞巴。”

    “什麼?”父母同時跳起來。

    “她是天生的聾啞孩子,但是憑嘴形她知道我們在説什麼。”我平靜的説。

    母親急得眼睛都紅了,她説:“我反對!”

    爸爸説:“這完全是你一時的衝動,你跟大小姐還做過朋友,互相有某一個程度的瞭解,二小姐尚是個孩子,你們又不能交談,這怎麼可以?”

    “我決定了。”

    “兒子,我們三代單傳——”媽媽説。

    “她是個美麗的女孩子,身體完全正常,我發覺自己愛她的時候,尚不知她是啞子。”

    “你們不打算生孩子?”媽媽幾乎要哭出來。

    “誰説我們不打算生孩子?”我反問。

    “若果孩子有不良遺傳呢?”

    “不可能。”我説。

    “你真想清楚了?”

    “我想了三日三夜。”

    “好,兒子,阻止別人婚姻是最不文明的事,”爸爸説:“我們希望你快樂,你的快樂亦即是我們的快樂。”

    我含淚向爸爸説:“謝謝你,父親。”

    我到嚴家去。

    嚴伯父説:“這……怎麼説呢,我們覺得你與鬱芳是一對。”

    鬱芳説:“我開頭也這麼想,但是他關心妹妹較我為多,我看得出來。”

    “本來姊姊妹妹都一樣,”嚴伯父説:“你嚴伯母不是沒有微詞的,但我們這個小女兒很特別。”

    “我知道。”我説。

    “你不是對她一時憐憫?”嚴伯父問。

    “我又不是開慈善機構的。”我説:“伯父,我喜歡俊秀,我願意先與她熟絡起來。”

    “可不是。”嚴伯父説:“我從沒有見過你與鬱芳那麼兒戲的訂婚——當然先要做朋友。”

    我説:“嚴伯父,你與伯母的盛情,我永誌不忘。”

    他嘆氣,“我只怕你把事情想得太容易,我們帶大這個小女兒,是下過苦心的。”

    我接下去,“所以她這麼平靜,這麼可愛,這麼柔順。”

    他又長嘆一聲。

    鬱芳説;“爸爸,一切都是註定的。”

    “這點現在也不由我不信了。”

    我開始與俊秀接近,她一如常人,並不自卑,我們説話她完全懂得,並且會得手勢語言,我開始惡補手勢,做得很慢,但獲得她意外的喜悦。

    她唸到中學,懂得讀書寫英文,但不能聽,最主要是她心理上並無不正常的成份。

    因為有我陪她,她到外邊走動的機會比以前更多。

    我們常常與朋友在一起,開頭朋友並不知道她的毛病,知道以後,也沒有大驚小怪,不是我誇口,我的朋友都是知識份子,眼光與度量都不同。

    俊秀與我相處極佳,她主要的興趣是閲讀與游泳。

    我“問”她:“你沒有不快樂吧?”

    她“答”:“如果海倫凱勒沒有不快樂,為什麼我要不滿足?”

    我很感動,世上那些無病呻吟的人應該慚愧。

    我們在一起很長的一段時間,在半年中,我慢慢把我與她姊姊之間的事告訴她。

    她“説”:“我也知道姊姊的性格很強。”

    “你原諒我對你姊姊的不忠吧?”我問。

    她笑笑,憨氣得很,看着我不響。

    我裝裝手勢説:“我愛你。”

    她還是笑,笑得一間屋子都明媚起來。

    “我運氣好,無論犯下什麼罪都被原諒。”我説。

    鬱芳有一次跟我説:“我情願你做我的妹夫,你不知道我多為這個妹妹擔心。”

    “那時你為什麼與我訂婚?”我問。

    “老實説,我對於男女間的事也膩了,老是看戲吃飯,累得半死,你必需承認我與你確是談得來的——英雄之見略相同,故此我也想,訂婚就訂婚吧,”她笑:“但是朋友與情人確有分別,你讓我跟你接吻,我真辦不到。”

    我不覺漲紅了臉。

    俊秀傳過來一張字條,上面寫:“肉麻。”

    我哈哈大笑。

    忽然之間我趁俊秀不覺,拿起她的手放在唇邊,她並沒有縮手,理直氣壯地依偎在我身邊,我很高興。

    鬱芳看着我們兩個説:“瞧,我的第六感覺多棒,我早知道誰跟誰是一對兒。”

    “謝謝你,鬱芳。”我説。

    “謝我?”她温和地笑,“誰也不用謝誰,我們這裏每個人都高興。”

    最高興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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