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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20)

    我開始呼吸不順暢。我努力的深呼吸,深呼吸,這使我有點吃力,我覺得空氣稀薄的像在玉山頂上。

    過了幾秒,我聽見她長長的吐了一口氣,「分手這件事,常常不是因為某一方做錯了什麼才分手的,就是覺得該結束了,時間到了,不太想繼續了,再也沒有熱情了。」她説完,話筒那一端只剩下她的鼻息。

    像是突然有顆核彈在我腦子裏悶着爆炸一樣,我瞬間耳鳴心悸顫抖發呆停止呼吸什麼的都來了,我的腦袋不是一片空白,而是連空白都沒有。那一瞬間是沒有痛覺沒有味覺沒有聽覺甚至好像也沒有視覺一樣的沒有任何感覺。我説不出任何一句話,我的眼皮在快速的眨着。

    「……尼爾,我知道你聽了很難過,但我還是必須直接跟你説,我想分手了。」

    這段話的前面之所以有那麼多點點點的,是因為我沒聽到她在説什麼,我的聽覺尚未恢復。

    「其實這幾個月的時間,我過得很空洞。我覺得我在一個沒有男朋友的愛情裏愛着一個男朋友。他偶爾來,急着走,擁抱很少,等待很多……」

    對不起,又是一排點點點,那是因為我的聽覺再一次失去功能。當時我的腦袋像是沒有升級的286電腦,用很破很舊的CPU在處理着很複雜的情緒。眼前像是有台壞了的字幕機,它不斷的重複着:「我覺得我在一個沒有男朋友的愛情裏愛着一個男朋友。」

    「他偶爾來,急着走,擁抱很少,等待很多。」

    「我覺得我在一個沒有男朋友的愛情裏愛着一個男朋友。」

    「他偶爾來,急着走,擁抱很少,等待很多。」

    muchmore?muchmore?muchmore……

    然後又回到更之前的對話,然後繼續重複着:「分手這件事,常常不是因為某一方做錯了什麼才分手的。」

    「就是覺得該結束了,時間到了,不太想繼續了,再也沒有熱情了。」

    「分手這件事,常常不是因為某一方做錯了什麼才分手的。」

    「就是覺得該結束了,時間到了,不太想繼續了,再也沒有熱情了。」

    然後繼續,繼續,muchmore?muchmore?muchmore.「我想分手了,尼爾。」「我想分手了,尼爾。」「我想分手了,尼爾。」

    還是繼續,繼續,muchmore?muchmore?muchmore.我的天!

    是誰發明了這麼傷人的語言?是誰創造了這麼鋭利的文字?是神吧!否則怎麼有那樣的威力,讓我感覺到我的某一部份正在死去。

    「……不管怎麼樣,我還是要謝謝你,尼爾。」她説。

    ……謝什麼?我終於能夠説話。

    「謝謝你這幾個月的陪伴。」

    我偶爾來,急着走,又怎麼會有多少陪伴?

    「別這麼説,尼爾,好聚好散。」

    這……

    「嗯?你想説什麼?」

    對我來説……

    我話還沒説完,總機介入通話,「長官,三分鐘到,請在三十秒之內掛掉電話。」

    「那是什麼?」她嚇了一跳的問。

    總機。我説。

    「為什麼會這樣?」

    這裏是部隊,這是軍線,那是總機。軍線是不能佔線太久的。

    「那……我該掛電話嗎?」

    你不急着掛嗎?

    「別這樣,尼爾。雖然我提了分手,但我還是想聽你把話説完。」

    我不知道……該説些什麼。

    我們沉默了一會兒,總機又介入通話,「長官,時間超過,請儘速結束通話。」

    「那……尼爾……」

    嗯?

    「我……我掛電話了。」

    嗯……好。

    「你還好嗎?」

    我、怎、麼、會、好?

    「你……」

    ……你想問我,幹嘛這樣説話是嗎?

    她沒有説話,只是開始輕輕的哭泣。

    我是用頓號來加強表達我的不好啊。我説。這時,總機再一次介入通話,「長官,抱歉,這是軍線,請勿佔線太久,這是最後一次提醒。」

    「尼爾,我掛了電話之後,可以重新打給你嗎?軍線還會幫我轉嗎?」

    這不是你最後一通電話嗎?為什麼還要重打呢?

    「尼爾……別這樣……我也很難過……」

    ……你當然可以重打,但我們永遠只有三分鐘了。

    她的哭泣聲漸漸明顯,我的眼淚也掉在軍服上。我似乎永遠都躲不掉被女人説再見的命運。田雅容是,柳嘉恩是,彭以芳也是。是不是我真的那麼沒有接近感?是不是我就是讓女人覺得那麼飄渺,像是不太存在的人。但明明,我是那麼的努力啊。

    「尼爾!」這是總機叫的,他又介入通話。而且語氣顯得很焦急,也很無奈。「拜託!我知道你很難過,但快點掛電話吧!指揮官已經打電話下來問為什麼佔線這麼久了,別害我啊,我們是親愛的同梯耶。」

    那麼,親愛的同梯,如果我還需要兩分鐘,你能幫我掩護嗎?

    「好啦好啦!保證最後兩分鐘喔。」他説完就掛了介入。

    以芳。我説。

    「嗯……我在。」

    你還記得你欠我一個要求嗎?

    她頓了一會兒,「記得」,她説。

    那個要求我現在要用,好嗎?

    「好。」

    你説我偶爾來,急着走,擁抱很少,等待很多,説你這幾個月來愛的很空洞。你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嗎?因為你並不愛我,因為你並沒有去珍惜我。我對你好,你只是覺得那是我順從了你的任性,讓你的任性得到了依靠,當我搭着飛機離開,你難過着説飛機一離地,我就離你一個天空的距離了,但你沒有想到,這個天空的距離,也是我一個人走完的。我不瞭解你的過去,或許我太快愛上你,所以沒有看清楚原來你是個只想被愛的人。

    我深深的愛你,所以就算是分手後,我也不想看你難過。我希望你能瞭解並且懂得付出,來尋找愛人的快樂,珍惜被愛的幸福。因為一眛的祈求被愛,其實是悲哀的。

    再見,以芳,我説完了。這是你欠我的要求。

    總機替我把電話切斷,我依然拿着話筒。他替我掛掉了一通電話,卻沒有替我掛掉我的難過。

    那天是入伍滿一年的前一個禮拜,也是我跟着學弟學着速食愛情的開始。

    而那是我第三個女朋友,也是最後一個。

    我的愛情在那天就死了,沒有活過來過。

    (21)

    不過,當我還在弔慰我死去的愛情時的那些天,部隊放假後我依舊習慣性地搭上飛機到了台北,然後搭計程車到百貨公司等她。

    分手之後的時間,會像是一種不屬於地球的時間,你無法感受它的長短,因為當你再見到對方時的那種陌生感,會讓你覺得恍若隔世。對,就是那種陌生感。

    這陌生感相當強烈,強烈到會影響你的行為。或許你只跟對方分手幾天,但幾天之後再見他(她),你會覺得那顆已經受傷而且脆弱的心被嚴重擠壓。熟悉感從右方壓過來,陌生感從左方擠過去。你的眼神飄忽不定,你的心跳混亂不已,你會説些莫名其妙的話,而且用字多禮,像是第一次見到對方一樣的客氣。

    「呃……嗨!」,「喔!你好啊,吃飽了嗎?」,「這幾天你還好嗎?」,「我能不能跟你説説話呢?」,「我會不會打擾你了呢?」……

    對,就是這樣。現在正在看這本書的你,如果有過類似的經驗,應該會覺得知我者尼爾吧!

    因為我就是這樣。

    我在百貨公司員工出入口等她一個多小時,見到她之後我所説的就是這些。我甚至覺得她的頭髮好像長了一點,她的口紅好像亮了一點,她的眼睛好像大了一點。

    「尼爾,你來做什麼?」她説,見到我她似乎一點都不驚訝。

    喔!我……我只是想,想來看看你。

    她看了看我,撥了撥頭髮,「這次一樣放假兩天嗎?」她説。

    是啊是啊,兩天兩天。

    「這兩天都要待在台北嗎?」

    嗯……如果有目的的話,我會待在台北。

    「哪方面的目的?去玩的目的還是……」

    我可以直説嗎?

    「可以。」

    跟你好好談一談,挽回你的目的。

    「挽回?」她的表情告訴我我用錯了字眼。

    是啊,挽回。

    「在我來説,你是不需要挽回的。」

    什麼意思?

    「就是你並不是那個説再見的人,所以應該不需要挽回。」

    那麼,你覺得我該用什麼字眼來表達呢?

    「我想,我不會告訴你該用什麼字眼,不過,我會勸你直接放棄。」

    不不不,先別説,我才剛到台北,我不想現在就聽到要我放棄的話,至少給個時間和機會談一談比較好。

    「我可以給你時間和機會談一談,但結果並不會不一樣的,尼爾。」

    那一秒,我在她眼睛裏看見遠遠遠遠,遠到不能再遠的我。不管在她眼裏或心裏,我都已經離她好遠好遠。

    是什麼讓你這麼堅決呢?以芳。我嘆了一口氣問她。

    「沒什麼讓我堅決,而是你所説的,我並不愛你。」

    我死去的愛情再一次遭受電擊,只不過這是救不了人的。過了幾秒鐘,她沒説話,我也沒説話。然後她招了計程車,連再見都沒説。

    接着,我整整在台北等了兩天,她沒有打來電話要跟我約時間談談,我打去的電話和訊息也一樣石沉大海。那兩天,我一個人在台北閒逛,從東區到西門町,再從木柵到陽明山。我發現台北是一座很深的城市,深到所有擦身而過的行人都看不見你,因為你像是走在比他們的地平線都還要深的地底,你偶爾抬頭仰望別人的歡笑和快樂,卻沒有勇氣低頭撫觸自己的傷口。空氣裏瀰漫着冷漠的味道,不管是捷運板南線還是新店線,沒有任何一線能載走我當時的空虛和痛苦,電子看板上顯示着再過兩分鐘列車就會進站,我確覺得那是預告着再過兩分鐘傷心就會靠近月台。孫燕姿的某張專輯中有一首歌的歌詞裏寫到「寂寞很吵我很安靜,情緒很多我很鎮定」

    是啊,寂寞真的很吵,但我不知道一言不發就是鎮定。

    我説的再多都沒有用,總之就是結束了。彭以芳來的莫名其妙,去的也莫名其妙,這場愛情我談得莫名其妙,也痛得莫名其妙。

    再過一個禮拜,學弟帶我到鳳山一家路邊小炒吃宵夜,正巧他那天也跟一個速食愛情的女孩説再見。他舉杯邀我共敬,我也熱情的舉杯向天,但在那一秒我們卻同時愣在那兒。

    「學長,你説,我們該敬什麼好呢?」

    啊,這倒是考倒我了。

    「那,我們敬現在老闆娘正在炒的那盤菜吧。」

    喔!好啊,敬老闆娘正在炒的菜喔!

    一整杯啤酒下肚之後,學弟迅速的再倒滿我們眼前的空杯。他再一次邀我共敬,我也熱情的舉杯向天。

    「學長,那這一杯,我們該敬什麼好呢?」

    啊,你又考倒我了。

    「那,我們敬陳水扁總統好了。」

    喔!好啊,敬陳水扁總統。

    又是一杯啤酒下肚,學弟又迅速的倒滿眼前的空杯,這一次邀我舉杯時,我總算知道要敬什麼了。

    「學長,那這一杯,我們要敬什麼好呢?」

    敬……莫名其妙的愛情吧。

    學弟稍愣了一下,隨即開心的笑了起來。

    「好啊!敬莫名其妙的愛情吧!」

    莫名其妙的愛情喝下肚後,我們又倒滿了眼前的空杯,學弟説,這一次要敬莫名其妙的男人。酒不夠了,我們又叫了一手〈就是半打〉,然後繼續敬那些許許多多的莫名其妙。

    那天晚上,我們喝掉了莫名其妙的愛情,莫名其妙的男人,莫名其妙的女人,莫名其妙的失戀,莫名其妙的孤單寂寞,莫名其妙的一見鍾情,莫名其妙的台北城,莫名其妙的兵役,莫名其妙的牽手擁抱親吻甚至莫名其妙的上牀做愛。

    這天晚上酒後的第一泡尿有着濃濃的啤酒味,而我的臉上有着鹹鹹的眼淚,我把莫名其妙的愛情尿了出來,也把我跟彭以芳的一切給哭了出來。對我來説,我跟她是在喝酒的時候認識的,也在喝酒的時候分手的。不同的只是認識時是她陪我喝,分手時是我自己喝而已。

    彭以芳在跟我分手的九個月後結婚了,因為她大了肚子。愛情對她來説只剩下肚子裏的那個孩子,還有不喜歡使用保險套的丈夫。

    她結婚的那天,介紹我跟她認識的朋友打電話給我,説她想跟我説幾句話。她接過電話之後,開玩笑的問為什麼我不去參加她的婚禮?

    喔!天!你沒有寄喜帖來,我怎麼知道你要結婚呢?

    「那麼,如果我寄了,你就會來嗎?尼爾。」

    我想,我不會去吧。那有點殘酷,而且太戲劇化了。

    「我猜想你也不會來,所以我才沒有寄給你。」

    是嗎?那你還是一樣冰雪聰明不是?我笑着揶揄了她兩句。

    「尼爾……」過了幾秒鐘,她説。

    嗯?

    「你想祝福我嗎?」

    我一直在祝福你啊。

    「那……你有什麼想跟我説的嗎?」

    我微愣了一會兒,左思右想,前思後想,然後跟她説:「Iwasnotyourwoman,Iwasnotyour

    friend,Butyougavemesomethingtoremember.Weweren-tmeant

    tobe,Atleastnotinthislifetime,Butyougavemesomething

    toremember.Ihearyoustillsay,Loveyou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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