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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

    *如果還有機會讓我見見我爸爸,我應該會跟他說:“嗨,老傢伙。”*

    “那麼,我們來談一談你的媽媽吧。”王小姐手裡還在記錄著剛剛我描述的爸爸的死亡,但她的下一個問題已經準備好了。

    “怎麼談呢?”我有些抓不著頭尾的。

    “你怎麼談爸爸,就怎麼談媽媽吧。”王小姐說。

    “不,我不能,”我搖搖頭,“我沒辦法用談論爸爸的方法來談論我媽,她是個傳奇,至少在我的認知上是。爸爸這個角色對我來說只是一個把我製造出來卻不讓我跟他有緣份相處的一個不認識的人,但媽媽不是。”

    “那媽媽是什麼?”

    “媽媽是神!”話一說完,我噗嗤笑了出來。

    “媽媽是神有這麼好笑嗎?”王小姐跟魏先生在旁邊看著我,眼睛裡滿滿的疑惑,不過或許是被我的笑聲感染了,他們也笑了起來。

    “不,媽媽是神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我定了定神,漸漸收起笑意,開始解釋著這句話的由來。

    “那是誰說的?”王小姐問。

    “是跟我很親近的朋友們給我媽的綽號,他們都稱我媽媽為:“神媽”。”

    “神媽?”這下子,王小姐跟魏先生同時噗嗤的笑了出來,“為什麼有這種稱呼?令堂是不是有些異於常人的能力?所以稱她為神媽?”

    “沒有沒有!”我否認著,“我媽媽沒有什麼異於常人的能力,也沒有什麼特異功能,她也不會像周星馳一樣會搓牌,更不會在你面前把雙手的大姆指頂在自己的太陽穴上,然後張開所有的手指頭晃呀晃地說:“你看不見我!你看不見我!”

    我大概等了王小姐跟魏先生冷靜下來有兩分鐘之久,直到他們的笑意漸退,我才開始繼續說下去。

    “我媽媽之所以被稱做神媽,其實是她的個性造成的。”

    “怎麼說呢?”

    是啊!怎麼說呢?我要怎麼形容神媽呢?我發覺這世上幾乎沒有可以拿來徹底並且精準的形容我媽媽的詞彙。因為當我回首跟媽媽一起走過這三十年來的路,這當中有過千百次爭執與一再一再肯定再肯定地去證明了我跟媽媽難以相處的窘境,我就真的沒辦法從這世界上已經有的所有詞彙當中去尋找一個適當的,來形容我的媽媽,並且有信心地對大家說:“對,我的媽媽就是這樣。”

    簡單地說,她是個正常人眼中的瘋子,瘋子眼中的偶像。(相信我,這依然不是已經到位的形容詞。)

    當然,我這麼說自己的媽媽,或許在許多有信仰的人眼裡,會認為我必遭天譴,因為再怎麼樣,都不能去批評自己的母親。(我所謂的信仰不僅僅是宗教信仰,甚至是自己內心裡某種無法動搖的信念,也是信仰。)

    但是,我願意對我所使用的形容詞負責,甚至我有信心向你們保證,我媽如果知道我這麼形容她,她會點頭說:“嗯,這麼說還可以啦!”

    一頭霧水嗎?沒關係,我現在就開始告訴你們,關於我媽媽的故事。

    我媽她有個很普通,甚至可以說是“俗擱有力”的稱呼,叫做阿惠。這是因為她的名字裡有個惠字。叫著叫著叫久了,左鄰右舍親朋好友就都這麼叫她了。(當然啦,我還是要叫她媽媽,你們可以學我的好友們一樣叫她神媽。)

    我之前說過,她是個美人。在民國五十幾年,她十多歲的時候,每天都有一堆蒼蠅飛在她身邊。但她沒有選蚌金龜婿嫁個有錢人的命,因為小時候外婆跟外公很窮,所以包括媽媽在內的兩個孩子都必須出去工作(還有大舅)。

    所以媽媽還在唸國小,就被外公帶到加工區去,每天在加工區裡踩著針車,縫著成衣跟布料。大舅跟外公則是去幫人搬磚頭板模,搬瓦斯桶,踩三輪車,或是到碼頭去幫討海人下貨。外婆則是在有錢人家裡幫帶小阿煮飯洗衣服。

    媽媽國小畢業後,馬上就有一個工作等著她。那是外婆託朋友去引介的,是到鹽埕區的一戶富貴人家裡去幫傭做小妹,而且是半賣人的方式。也就是說,媽媽必須在富貴人家裡住,而且要做到富貴人家自己解約,媽媽才能離開。一個月只有一天休息,月薪是一佰四十元臺幣(當時沒有新臺幣)。

    媽媽說,她剛到富人家的時候,每天晚上都哭,幾乎沒辦法睡著。一個晚上醒來五六次是常有的事,而且還不能讓夫人(富人家的女主人)知道,不然會被罵。

    她第一次拿到薪水的時候,她很開心的要拿回去給外婆(這時,媽媽還不知道她已經半賣給富人家,她以為只做一個月就好。),那裝錢的信封上黏有膠水,她連開都沒開過。

    外婆見到她回來,心裡很高興,一家人傍晚還一起吃飯。媽媽說,晚飯只有地瓜粥配醬油,然後就是醃的蘿蔔乾。但是她吃得很開心。比起在富人家裡她每餐都有魚有肉(剩魚剩肉),她覺得地瓜粥跟蘿蔔乾真是天下美味。

    不過,吃過晚飯,外婆就要大舅用三輪車把媽媽帶回富人家去,在這之前,外婆把大舅拉到角落,很輕聲地對他說:“你妹妹已經半賣給人家了,等等你要載她回去鹽埕,記得,千萬要看見她進到人家家裡,你才能回來,知道嗎?”

    “為什麼一定要看著她進去?”大舅傻傻地問著。

    “不然她如果偷跑,我們就沒辦法跟人家交待。”

    “那如果她不進去咧?”

    “用抓的也要抓進去,這就是她的命!”

    “這就是她的命!”外婆這句話一說完,眼淚立刻逃命似地從眼眶裡掉出來,好象已經在眼睛裡掙扎了很久一樣。

    事情跟大舅擔心的差不多,媽媽在富人家外面放聲大哭,一個才十二歲的小女生不停地出拳搥打自己十四歲的哥哥的胸口。媽媽不停地搖頭大喊著“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她的長髮在空中飄動,眼淚在空中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地散開。

    眼淚跟拳頭沒辦法改變那個時代的悲哀,當然也沒辦法改變媽媽的命運。或許外婆那句“這就是她的命!”是對的。媽媽的抵死不從就像是一滴落在攝氏六十度的沙漠裡的水,不需要兩秒鐘就會被蒸乾,而沙漠依然浩大;那滴水解不了沙漠的酷熱,就像媽媽的掙扎改變不了時代,為了生活什麼都必須咬牙撐下去。

    那悲傷的時代不是一個十二歲小女孩可以改變的。即使聽過多少類似的故事或是正在看這個故事的你們認為那有多難過,或是多難以想象,甚至感受到了我媽媽當時的無力感,你們都無法瞭解那股令人無力的力量。

    富人家的門關了。門縫底下透出些微的光線,幾個人走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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