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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節 送信

    第29節送信

    上一節扯得太遠了,還回到郵電所裡去。郵遞員小蔡的業務當然是每天在外邊跑。只要沒有颳風下雨,只要不是送一份加急電報,小蔡每一天輪流去一個公社。到了目的地,只去兩個地方,一個是公社院,一個是中心小學。在公社院裡留下文件和報紙,到學校裡留下信件和報紙雜誌。這樣做,可以把給全公社群眾的信件,由各大隊在中心小學上學的孩子捎回去,孩子們很樂意幹這種郵遞員延伸的業務,彷彿受到一種重託,心裡充滿了使命感。

    小寶一生都會記得,在他上小學四年級時的一天,突然收到了一封在甘肅省蘭州市當兵的二舅給他的一封信,這可是學生們從來沒有經歷過的大事兒。一群孩子圍著他,羨慕地看著幸福的小寶。他過於激動地用顫抖的手撕開信封,把裡邊的信紙都給撕爛了。其實,信中只不過寥寥數語:問候了他的媽媽、爹爹以及全家人,勉勵他好好學習,成為一個有用的人,長大後要像雷鋒叔叔那樣為人民服務。小寶為此激動了好長一段日子。

    還有一次,丁老師讓郵遞員小蔡捎走了一個包裹,郵給家裡。過了半個多月,他哥哥來到學校,當著老師和學生的面毫不留情地臭罵了他一頓,連飯也沒有吃就走了。凡是瞭解這件事情原因的人,都覺得罵他活該。原來天氣轉暖以後,丁老師的棉褲棉襖穿不上了,在宿舍裡沒有地方放,還要拿回家讓他媽拆洗。他正在學校積極地鬧革命,並且暗戀著春妮,怕耽誤了壯麗的革命事業和絢麗的愛情生活,不想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回家的路上,就採用了郵寄包裹這種簡單的辦法。小蔡走後,丁老師還自鳴得意,仿著裴多菲口占了一首小詩:

    寄包雖然貴,

    良辰價更高。

    造反和愛情,

    一個不能拋。

    寫成以後,反覆吟誦,激動地用方塊字記在日記本里,用華麗的曲線描上花邊,夢想著有一天讓春妮看到他的傑作。

    那時候,郵寄包裹要到縣城裡才能取到。他的家在我們馬寨公社北邊的一個公社,離我們馬寨不過三十多里路。他哥哥接到了他們公社郵電所送達的匯單,高興得很,以為兄弟寄回了貴重財物。讓他嫂子備了乾糧,興沖沖地跑了幾十裡山路,又順著公路跑了幾十裡。山裡人進城是傻蛋兒,連東西南北都弄不清楚,他哥逢人便打聽郵電局在哪裡,終於找到了地方。那時候不興身份證,取包裹要拿大隊開具的證明。他哥不懂這一套,什麼也沒有帶,發包裹的工作人員認死理兒,說什麼也不讓他取。他哥擼起跑腫了的腿,好說歹說,人家才同意讓他到街上刻了私章,蓋在收件人的簽名處。他哥就這麼好不容易才取到了一個鼓囊囊的包裹,急忙拆開一看,原來是這些髒東西,扔了不是,揹回去也不是,頓時氣不打一處來。因此,他哥哥回家後越想越生氣,專程跑來罵他:“你是個響聖人蛋!不願意回家,寫封信,讓老子給你來背,也不過一晌的工夫!害得老子跑了兩天兩夜!”老師們和學生們忍不住好笑,“聖人蛋”丁老師的哥成了他的“老子”。這事情傳出去以後,大隊文藝宣傳隊的幾個妮兒們沒有少打趣他,讓丁老師覺得很沒有面子,那一首小詩估計不會拿給春妮看。

    當然,到了我講故事的年代,電話已經延伸到了我們馬寨公社,上級的指示,乘載著每秒鐘30萬公里的電流速度,很快就能傳了下來。同古代相比,元叔他們跑腿送信的工作,成了通信網絡上的神經末梢。總體上看,信息傳遞使用的時間比古代節省了許多,基本上實現了朝發夕至。

    送信這種活兒,一點也不費腦筋,只是費鞋。到了天氣暖和以後,元叔心疼他媽,又捨不得穿鳳姑偷偷地給他精心納制的桐油油過的圓口鞋,腳上穿的是用河邊上一種叫做雷草的莖葉兒編織的“草褂搭兒”,學名“草鞋”,就是當年紅軍長征時,爬雪山過草地穿的那種鞋子。

    元叔編這種草鞋很內行,下雨天氣不上工的時候,他就會在屋裡的地上,揳一木樁子,拴上一分四股的麻繩,一端拴在腰間,捻著一綹綹的雷草莖葉,在四條小繩中間穿梭,編織要送信穿的草鞋。他能把雷草繩擰得緻密結實,打出的草鞋磁丁丁的,耐看耐穿。後來,鳳姑把自己剪衣服剩下的碎布條給了他一些,他能在草中摻入一些布條,草鞋的質量顯著改善,不僅耐磨,還能防止磨腳。就是這樣,有時正在地裡幹活時,大隊幹部按照公社領導安排,突然派他出去到各大隊發通知時,他常常來不及換新草鞋,曾經多次出現過打赤腳的情況。

    大隊的範圍小,通知開會時,元叔只要一個早上,就可以把全大隊跑上一遍兒。公社的範圍大,方圓二十多里,還要沿山摸嶺。通知開會時,大隊的幾個“四類分子”排的有班次,輪流到附近八個生產大隊送信。要是一種用一個信封密封起來的信兒,一般不是通知開會,而是傳達一種指示。領導把信封得嚴嚴實實的,強調送信人不得拆開看,說是為了保密。其實,這幾個“四類分子”都是識字人,到了目的地,如果那裡的幹部不識字,還得拆開讓他們念給幹部們聽。所以,最先了解上級指示精神的仍然是這幾個“四類分子”。

    要是口信兒,那一定是通知各大隊幹部來公社開會。接到通知的各個大隊的幹部們,按照預定的時間,提前開路,趕到公社。開完會後,天色晚了,他們提著原來準備好的馬燈,或者到馬寨親戚家找來一些漚麻稈,點著麻稈火照亮回家的道路。自從有了手電筒以後,這種情況才有了大幅度的改善,幹部們用一條細布筒,把手電筒裝進去,一頭是死口,一頭是束口,用繩子束著,挎在胳肢窩裡,方便照路。

    公社領導們經常要開會,送信這種活兒常年不斷。“四類分子”們跟大隊幹部一樣,與公社領導們比較熟,他們的熟,與劉慶典支書的熟當然不是一碼事兒。送信回來,一般要到公社領導處銷號,說一說送達的情況。領導們大多是板著面孔的,“哼”一聲表示知道了,他們趕快知趣地走開。只有曹書記這個人比較隨和,聽了彙報以後,往往還說個“辛苦你了”!或者順手扔給一根“大舞臺”菸捲,以示勉勵。這個“四類分子”得到恩賜,感到萬分榮幸,人格一下子高大起來,拿著點著了又掐滅的菸捲,向貧下中農社員炫耀:“瞧,這是曹書記給的!”看到這根半截象徵權力的菸捲,貧下中農社員的心裡馬上矮了三分,覺得自己此時的臉面上還不如“四類分子”有光彩。這種反常現象,後來丁老師把它歸納總結起來,成了曹書記階級立場方面的問題,是“走資派曹××一類修正主義分子”的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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