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講給我聽,當年你如何向媽媽求婚?”我坐在爸爸身邊,把他的報紙彈一彈——爸在報紙背後。
“我沒有向她求婚。”爸說。
“那她怎麼知道你要娶她?”
“要訂婚就知道了嘛!”
“那你怎麼告訴她要訂婚?”
“我沒有講過。從來沒有講過。”
“不講怎麼訂?”
“大人會安排呀!”爸說。
“可是你們是文明的,你們看電影、散步,都有。大人不在旁邊。”
“總而言之沒有向她求婚,我平生沒有向人求過婚。”“那她怎麼知道呢?說呀——”
“反正沒有求過。好啦!”
等了兩小時之後,爸爸要去睡覺,我又追問了同樣的問題,答案還是跟上面的對話一色一樣。這時間媽媽喊著:“好了,你也早些睡吧,求不求婚沒關係。”
我還是想不通:他不跟她講,怎麼她就會知道要訂婚了。我們這一代是怎麼回事?就去問了弟弟。
弟說:“神經病,講這個做什麼嘛!”
那是大弟。也問了小弟,當時他夫婦兩人都在,聽見問求婚,就開始咯咯的笑個不停,弟妹笑得彎腰,朝小弟一指,喊:“他——”小弟跳起來拿個椅墊往太太臉上用力一蒙,大喊:“不許講———。”臉就譁一下紅了起來。“反正你們都不講,對不對?”我點起一支菸來,咬牙切齒的瞪著他們。
“我們是保守派,你是週末派。”弟妹說。
他們不肯講求婚,表情倒是很樂,美得冒泡泡,可見滋味甜蜜。
求婚這種事情,其實並沒有那麼傖俗,雖然目的只有一個——結婚,可是方程式太多,說說也是很有趣的。我的第一次求婚意向發生得很早,在小學最末的一年。這篇童年往事寫成了一個短篇叫做《匪兵甲和匪兵乙》,收錄在《傾城》那本書中去。
總而言之,愛上了一個光頭男生,當然他就是匪兵甲。我們那時演話劇,劇情是“牛伯伯打游擊”。我演匪兵乙。匪兵總共兩人,乙愛上甲理所當然。
為了這個隔壁班的男生,神魂顛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沒想辦法告訴他。可是當時我很堅持,認定將來非他不嫁。這麼單戀單戀的,就開始求婚了。
小小年紀,求得很聰明。如果直接向匪兵甲去求,那必定不成,說不定被他出賣尚得記個大過加留校察看什麼的。所以根本不向當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禱告呀——熱烈的向我們在天上的父去哀求,求說:“請您憐憫,將來把我嫁給匪兵甲。”
這段故事回想起來自然是一場笑劇,可是當日情懷並不如此,愛情的滋味即使是單戀吧,其中還是有著它的痴迷和苦痛。小孩子純情,不理什麼柴米油鹽的,也不能說那是不真實。
等到我長到十六歲時,那個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家的信箱裡突然被我拿到一封淡藍色信封信紙的情書。沒貼郵票,丟進來的。
從那時候開始,每星期一封,很準時的,總會有一封給我的信。過了好幾個月,我在巷子裡看見了那個寫信的人——一個住在附近的大學生。沒有跟他交談,只是看了他一眼,轉身輕輕關上大門。
那個學生,寒暑假回到香港僑居地時,就會寄來香港的風景明信片,說:“有一天,等我畢業了,我要娶你,帶你來坐渡輪,看香港的夜景。”
我的父母從來不知道有這麼一個人存在過,信件我自己收起來,也不說什麼,也不回信。
偶爾我在黃昏時出門,他恰好就站在電線杆下,雙手插在口袋裡,相當沉著也相當溫柔平和的眼神朝我望著。我直直的走過他,總是走出好幾步了,才一回頭,看他一眼。
這半生了,回想起來,那個人的眼神總使我有著某種感動,我一點也不討厭他。
兩年之後,他畢業了,回港之前的那封信寫得周詳,香港父親公司地址、家中地址、電話號碼,全都寫得清清楚。最後他寫著:“我不敢貿然登府拜訪,生怕你因此見責於父母,可是耐心等著你長大。現在我人已將不在臺灣,通信應該是被允許的。我知你家教甚嚴,此事還是不該瞞著父母,請別忘了,我要娶你。如果你過兩三年之後同意,我一定等待……。
那時,我正經過生命中的黯淡期,休學在家好幾年,對什麼都不起勁,戀愛、結婚這種事情不能點燃我生命的火花,對於這一個痴情的人,相連的沒有太多反應。
後來那種藍信封由英國寄來,我始終沒有回過一封信,而那種期待的心情,還是存在的,只是不很鮮明。如果說,今生有人求過婚,那位溫柔的人該算一個。
等到我進入文化學院去做學生的時候,姐姐出落得像一朵花般的在親戚間被發現了。那時候很流行做媒,真叫“一家女,百家求。”我們家的門檻都要被踏穿了。
每當姐姐看不上的人被婉轉謝絕的時候,媒人就會說:“姐姐看不上,那妹妹也可以,就換妹妹做朋友好羅!”
我最恨這種話。做了半生的妹妹,衣服老是穿姐姐剩下來的,輪到婚姻也是:“那妹妹也可以。”好像妹妹永遠是拿次級貨的那種品味。每一次人家求不到姐姐,就來求妹妹,我都給他們罵過去。
那一陣子,三五個月就有人來求親,反正姐姐不答應的,妹妹也不答應。姐姐一說肯做做朋友,那個做妹妹的心裡就想搶。
那是一個封閉的社會,男女之事看得好實在,看兩三次電影就要下聘。姐姐就這麼給嫁掉了。她笨。
我今生第二次向人求婚還是在臺灣。
那是我真正的初戀。
對方沒有答應我。我求了又求,求了又求,哭了又哭,哭了又哭。後來我走了。
到了西班牙,第一個向我求婚的人叫荷西,那年他高中畢業,我大三。他叫我等他六年,我說那太遙遠了,不很可能。
為了怕這個男孩子太認真,我趕快交了一些其他的朋友,這其中有一個日本同學,同班的,家境好,還在讀書呢,馬德里最豪華的一家日本餐館就給他開出來了。
這個日本同學對我好到接近亂寵。我知道做為一個正正派派的女孩子不能收人貴重的禮物,就只敢收巧克力糖和鮮花——他就每天鮮花攻勢。宿舍裡的花都是日本人送來的,大家都很高興,直到他向我求婚。
當我發現收了糖果和鮮花也有這種後果的時候,日本人買了一輛新車要當訂婚禮物給我。當時宿舍裡包括修女舍監都對我說:“嫁、嫁。這麼愛你的人不嫁,難道讓他跑了嗎?”
我當然沒有收人家的汽車,兩個人跑到郊外樹林裡去談判,我很緊張——畢竟收了人家的小禮物也常常一同出去玩,心虛得緊,居然向著這個日本人流下淚來。我一哭,那個好心的人也流淚了,一直說:“不嫁沒關係,我可以等,是我太急了,嚇到了你,對不起。”
那時候我們之間是說日文的,以前我會一點點日文。半年交往,日文就更好些,因為這個朋友懂得耐性的教,他絕對沒有一點大男人主義的行為,是個懂得愛的人,可是我沒想過要結婚。我想過,那是在臺灣時。跟這日本同學,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他在戀我,我迷迷糊糊的受疼愛,也很快樂,可是也不明白怎麼一下子就要結婚了。
為了叫這個日本人死了心,我收了一把德國同學的花。我跟德國同學在大街上走,碰到了荷西。我把兩人介紹了一下,荷西笑得有些苦澀,還是很大方的跟對方握握手,將我拉近,親吻了我的面頰,笑道再見。
當年害慘了那位日本同學,後來他傷心了很久很久。別的日本同學來勸我,說我可不可以去救救人,說日本人要自殺。切腹其實不至於,我十分對不起人是真的,可是不肯再去見他,而兩個人都住在馬德里。他常常在宿舍門外的大樹下站著,一站就好久,我躲在二樓窗簾後面看他,心裡一直向他用日文說:“對不起,對不起。”
學業結束之後,我去了德國。
我的德國朋友進了外交部做事,我還在讀書。那時候我們交往已經兩年了。誰都沒有向誰求婚,直到有一天,德國朋友拉了我去百貨公司,他問我一床被單的顏色,我說好看,他買下了——雙人的。
買下了被單兩個人在冰天雪地的街上走,都沒有說話,我突然想發脾氣,也沒發,就開始死不講話,他問什麼我都不理不睬,眼裡含著一汪眼淚。
過了幾小時,兩個人又去百貨公司退貨,等到櫃檯要把鈔票還給我們時,我的男友又問了一句:“你確定不要這條床單?”我這才開口說:“確定不要。”
退了床單,我被帶去餐館吃烤雞,那個朋友才拿起雞來,要吃時,突然迸出了眼淚。
過了一年,他在西柏林機場送我上機,我去了美國。上機的時候,他說:“等我做了領事時,你嫁,好不好?我可以等。”
這算求婚。他等了二十二年,一直到現在,已經是大使了,還在等。
我是沒有得到堂兄們允許而去美國的,我的親戚們只有兩位堂兄在美國,他們也曾跟我通信,叫我留在德國,不要去,因為沒有一技之長,去了不好活。
等到我在美國找好事情,開始上班了,才跟堂兄通了電話。小堂哥發現我在大學裡恰好有他研究所以前的中國同學在,立即撥了長途電話給那位在讀化學博士的朋友,請他就近照顧孤零零的堂妹。
從那個時候開始,每天中午休息時間,總是堂哥的好同學,準時送來一個紙口袋,裡面放著一塊豐富的三明治、一隻白水煮蛋、一枚水果。
他替我送飯。每天。
吃了人家的飯實在是不得已,那人的眼神那麼關切,不吃不行,他要心疼的。
吃到後來,他開始悲傷了,我開始吃不下。有一天,他對我說:“現在我照顧你,等哪一年你肯開始下廚房煮飯給我和我們的孩子吃呢?”
那時候,追他的女同學很多很多,小堂哥在長途電話裡也語重心長的跟我講:“妹妹,我這同學人太好,你應該做聰明人,懂得我的鼓勵,不要錯過了這麼踏實的人。”我在電話中回答:“我知道,我知道。”掛下電話,看見窗外白雪茫茫的夜晚,竟然又嘩嘩的流淚,心裡好似要向一件事情去妥協而又那麼的不快樂。
當我下決心離開美國回臺灣來時,那位好人送我上機去紐約看哥哥再轉機回臺。他說:“我們結婚好麼?你回去,我等放假就去臺灣。”我沒有說什麼,伸手替他理了一理大衣的領子。
等我人到紐約,長途電話找來了:“我們現在結婚好麼?”我想他是好的,很好的,可以信賴也可以親近的,可是被人問到這樣的問題時,心裡為什麼好像死掉一樣。
我回到臺灣來,打網球,又去認識了一個德國朋友。我在西班牙講日文,在德國講英文,在美國講中文,在臺灣講德文。這人生——。
那一回,一年之後,我的朋友在臺北的星空下問我:“我們結婚好嗎?”我說:“好。”清清楚楚的。
我說好的那一霎間,內心相當平靜,倒是四十五歲的他,紅了眼睛。
那天早晨我們去印名片。名片是兩個人的名字排在一起,一面德文,一面中文。挑了好久的字體,選了薄木片的質地,一再向重慶南路那家印刷店說,半個月以後,要準時給我們。
那盒名片直到今天還沒有去拿,十七年已經過去了。
說“好”的那句話還在耳邊,挑好名片的那個晚上,我今生心甘情願要嫁又可嫁的人,死了。
醫生說,心臟病嘛,難道以前不曉得。
那一回,我也沒活,吞了藥卻被救了。
就那麼離開了臺灣,回到西班牙去。
見到荷西的時候,正好分別六年。他以前叫我等待的時間。
好像每一次的求婚,在長大了以後,跟眼淚總是分不開關係。那是在某一時刻中,總有一種微妙的東西觸動了心靈深處。無論是人向我求,我向人求,總是如此。荷西的面前,當然是哭過的,我很清楚自己,這種能哭,是一種親密關係,不然平平白白不會動不動就掉淚的。那次日本人不算,那是我歸還不出人家的情,急的。再說,也很小。
荷西和我的結婚十分自然,倒也沒有特別求什麼,他先去了沙漠,寫信給我,說:“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邊,只有跟你結婚,要不然我的心永遠不能減去這份痛楚的感覺。我們夏天結婚好麼?”
我看了十遍這封信,散了一個步,就回信給他說:“好。”
婚後的日子新天新地,我沒有想要留戀過去。有時候想到從前的日子,好似做夢一般,呆呆的。
我是一九七三年結的婚,荷西走在一九七九年。這孀居的九年中,有沒有人求過婚?
還是有的。
只是沒什麼好說的了,在那些人面前,我總是笑笑的。
去年,我的一個朋友來臺灣看我,我開著車子陪他去旅行。在溪頭往杉林溪去的那些大轉彎的山路上,不知怎麼突然講起荷西死去那幾日的過程,這我根本已經不講多年了。說著說著,突然發現聽的人在流淚。那一日我的朋友說:“不要上去了,我們回去。”回到溪頭的旅館,我的朋友悄悄進了他自己的房間。到了晚上我們去喝酒,在寂靜的餐館廳,我的朋友說:“很多年沒有流淚了,包括我父親的死。今天中午,不知怎麼搞的——。”
我靜靜的看住他,想告訴他屬於他的心境變化,卻又沒有說出來。
一箇中年人,會在另一個人面前真情流露,總是有些柔軟的東西,在心裡被碰觸到了,這是一個還算有血肉的人。
就在今年舊曆年前一天,一張整整齊齊的信紙被平放在飯桌上。字體印刷似的清楚。我的信,不知誰拆了。信中寫著:“回來以後聽你的話,沒有寫信。這三個月來,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可能的生活方式,屬於你我的。我沒有一切的物質條件可以給你享受,也不算是個有情趣的人,我能給你的只有平平實實的情感,還有我的書。夏天如果你肯來這兒——不然我去臺灣,我們再相處一段時間,然後結婚好嗎?現在我才發覺,在往杉林溪去的那條路上,當我不知不覺流下眼淚的那一刻,已經——。”
他說的,我都知道,比他自己早了三個月。
爸爸在我看信時走過,說:“什麼人的信呀?”我朝他面前一遞,說:“一封求婚信。”
爸看也不要看,說:“哦!”就走開了。
吃年夜飯,全家人擠在一起,熱熱鬧鬧的十幾個人。我宣佈:“各位,今天有人來求婚。”
沒有人回答什麼,大人開始替自己的小孩分菜。夾著零零碎碎的對話。
“我說,今天有人來向我求婚。”
“拜託,把你面前那盤如意菜遞過來,小妹要吃。”大弟對我說。
我講第三遍:“注意,今天有人來信向我求婚。”
姐姐大聲在問弟妹:“那你明天就回嘉義孃家啊?”“我——”我還沒說別的,媽媽看了我一眼,說:“你不要多講話,快吃飯。”
那封求婚信不知被誰拿去做了茶杯墊子,溼溼的化了一灘水在上面。
我看著眼前這一大群人,突然感到有一種被自己騙了的驚駭,我一直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以為,萬一我決定早走一步,他們會受不了。
“有人向——我——求——婚。”我堅持只講這句話。“那你就去嫁呀——咦,誰吃了我的春捲——”“你們——”
“我們一樣。小明,吃一塊雞,天白,要黃豆湯還是雞湯?”
捧著一碗湯,覺得手好累好累。心情,是一隻鬼丟上來的灰披風,譁一下罩住了大年夜中的我。
這時候,是哪一家的鞭炮,等不及那歡喜,在暮色還不太濃的氣氛裡,像做什麼大喜事似的轟轟烈烈的響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