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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啊,视野好好喔!”

    薛雅筝推开透亮洁净的玻璃窗,眯起眼,舒畅地凝视远方。

    这里是士林,地点正好位于阳明山下,站在八楼打开窗户,就可远眺连绵葱翠的阳明山群。

    天气好时,远山含笑,绿意入眼,好不宜人;天气不好时,倒也能瞧见山影朦胧,妩媚动人。她真是挑对了好地方!

    薛雅筝甜甜的菱唇噙着笑意,顺着山势流转双眸,然而在看见对面大楼窗边那个悠闲吞云吐雾的高大身影时,唇角呈直线急速下垂,整张脸像被扔进零下二十度的急冻室里,瞬间绷成了一张冰块脸。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她,移开含在嘴里的烟,略扬了扬手,礼貌地对她扯扯嘴角算是打招呼。

    “哟。”

    “哼!”向来知书达礼的薛雅筝没有回以笑容,而是冷哼一声,用力将窗户关上。

    她转身回到办公桌前,将自己扔进皮椅里,开始烦躁地咬起指甲。

    “倒楣!真是倒楣!怎么会遇上梁尔竞那家伙呢?”

    她至今仍不明白,是孽缘吗?还是她已经彻底被诅咒了?

    她大学毕业后便出国留学,接着留在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今天六月才从美国回来,之后就积极筹画开设律师事务所事宜。

    看过不少出租的办公室,她都不甚满意,后来经学长介绍,得知这里有不错的办公室,她不抱期望地过来看看,没想到一眼就爱上了,当天就签下租约还付了订金。

    环境整洁、交通便利、离捷运站近是主因,但窗外的青翠山景,才是真正吸引她之处。

    终于找到满意的办公室,她开始进行搬迁事宜,然而直到那一天,她才发现自己的芳邻——不,该称为恶邻。

    原来在她办公大楼的隔壁那一栋,同样八楼,与她仅有一窗之隔的,就是她多年的死对头——梁尔竞。

    知道的那一刻,她超后悔的,好想立刻冲到房东面前大叫——我不租了!

    然而现实是她已经签了约,也付了一个月的租金跟两个月的押金,那金额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恰好二十万。

    她打小至今还未曾替家里赚过一分钱,这二十万也是父亲代为支付的,她实在不想平白浪费父亲这笔钱,只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再说,她什么事也没做错,该滚的人应该是隔壁那个没人性的黑心律师,而不是她,急急忙忙搬走,只会让她看起来像落荒而逃的怯弱小动物,她没必要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

    百般思量后,她决定留下来,与那个黑心律师的“恶势力”抗争到底。

    薛雅筝讨厌梁尔竞,这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知道的。

    至于这个梁子不知是何时结下的?老实说连她自己都不太记得了,只隐约知道好像是从大学时期就开始了。

    说起她与梁尔竞,可说是律师界最极端的两种范例,如果说是梁尔竞是律师界的魔鬼,那么她毫无疑问就是戴着耀眼光环的天使。

    薛雅筝是法律世家出身,家学渊源。父亲是法官,母亲与哥哥都是律师,叔叔是检察官,甚至是已过世的祖父生前也是名律师。梁尔竞常笑她是温室里养大的花朵,根本不晓得人间疾苦的律师,如何替人打官司?

    而他们不但是同行,还是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曾联袂代表学校参加过校外的辩论比赛,一开始,薛雅筝并不是那么讨厌他,甚至有点欣赏他。

    平心而论,梁尔竞是个长得挺不错的男人,五官端正,眼眸深邃,身材高大修长,是个玉树临风的翩翩美男子。

    即使现在,处在那些宽广身材居多的中年律师群当中,他依然有如鹤立鸡群般耀眼醒目。

    学生时期的他,早已经是个气度沉稳、斯文俊逸的美男子,颇受女孩青睐,时常有貌美可爱的小女生送来情书和点心。

    而他不但长相俊逸,表现还非常优异,每学期都领奖学金,奖状奖牌挂满整面墙。

    话说回来,既然他长得好看又优秀,那她为何会对他如此不满,甚至可说是厌恶呢?她想,或许是因为看不惯他死爱钱的个性吧!

    没错,梁尔竞这家伙很爱钱。

    非常、非常爱钱,超级、超级爱钱。

    金钱是他的生命、他的喜乐,是他人生的光明灯、更是他毕生追求的目标,她从来没见过像他这么爱钱的人——尤其是男人。

    顺道一提,她上一次见到这么爱钱的人,是一个年过五十的欧巴桑,在市场里大呼小叫地与一个摊贩争夺滚到她面前的一块钱。

    梁尔竞那家伙眼里只有钱,而且积极可怕地赚钱,是个叫人恨得咬牙切齿的抢钱妖怪。

    她相信如果上帝要他选择除了人类之外的东西作为妻子,他一定毫不犹豫选择钞票,即使夜夜抱着睡觉,他也乐此不疲。

    打从学生时期开始,这家伙就无所不用其极地想尽办法挣钱。打工兼家教,自是不用说,举凡什么报社投稿、杂志征文,哪怕只是三百五百,赚些蝇头小利他也乐得很。

    不只这些,他偶尔还会参加奇奇怪怪的比赛——譬如什么喝水比赛、三天不睡觉比赛、单脚站立二十四小时比赛……只要奖金够诱人,一定少不了他的名字。

    她相信若有人举办一个“徒手游泳到金门”比赛,只要提供高额的奖金,他绝对毫不犹豫地扑通跳下海。

    总之,这家伙爱钱不是新闻,更称不上旧闻,而是铁的定律,任何人想从他口袋里污走一块钱,根本是作梦。

    然后呢,这家伙爱钱就算了,魔爪竟然伸向自己的同学……每回到了期中考、期末考,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就是这个抢钱怪兽兜售自己脑袋瓜里的脑容量的时候。

    要重点整理?行!每堂科目五百元。

    要代打报告?没问题!每页一百元,熬夜加班费另计。

    需要考前冲刺总复习?好好好!每小时六百,最低时数两小时起跳。

    这样的黑心买卖有人上门吗?

    有!而且还不少咧。

    基本上,笃信大学是“任你玩四年”的学生真的不少,而且不可否认,这家伙确实是个很会读书的天才,凡经他指点过的同学,最起码都能低空荡过,因此他的名声一传十、十传百,甚至还有外校的学生慕名前来请托,所以看来荒谬的生意,其实还颇受欢迎。

    每回期末考过后,他的户头里少说赚进五位数。

    至于他的“客户”们呢?被他吸过血后,当然是荷包榨得干干,肚子饿得扁扁,只能靠泡面度日,得熬到下个月领零用钱才行。

    薛雅筝是个尽责的学生,平常玩归玩,但是考试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绝对会乖乖坐到书桌前定心用功,所以他从没赚过她一毛钱,但她就是瞧他抢钱的行径不顺眼,认为他有趁火打劫之嫌。

    后来大学毕业后,她负笈美国,他已通过律师高考,一边念研究所,一边替人打官司,她时常能从同学那里辗转听闻他的消息——像是他最近又接了多少案件,所辩护的案件又再创佳绩等等。

    当然,从委托人那里榨来的黑心钱也相当可观。

    林林总总,让极富正义感又从不把钱看在眼里的她开始讨厌他,她厌恶他抢钱的行径,没想到上天作弄人,竟让他们又在这里相遇。

    从不信神佛的她心想,或许该回家请教奶奶如何烧香拜佛,求求老天爷快把那个满脑子只有钱的家伙从她的生命中弄走吧!

    看完最后一份资料,捻熄台灯,薛雅筝疲累地打个呵欠,伸伸懒腰,从办公椅里起身。

    为了即将开业的律师事务所,这几天她一直在加紧赶工看判决案例,务求更贴近台湾当地的律法与民情。

    毕竟她是在国外受的训练,国内的法律条文、风俗民情与国内并不尽相同,她必须藉由这些实际的判决案例,了解国内法界的生态。

    瞄了眼桌上的小时钟,已经快十点了,她也该回家了。

    慢吞吞地收拾东西,不经意瞄了眼窗外,讶然发现对面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咦,那个黑心律师还没下班呀?

    还是他自己老早溜了,却刻薄虐待员工逼他们留下来加班?

    她好奇地走到窗边,仰高脖子朝仅有三五公尺间隔的对面窗内望去——奇怪,没看到有人走动耶?难道是人全走光了,只是电灯忘了关?

    她将身子往前倾,正探头探脑打量时,对面窗前冷不防窜出一道身影,吓了她好大一跳。

    “呀!”她惊叫出声,但在下一秒急忙掩住嘴,没歇斯底里地失控尖叫。

    “哟,是你呀?”

    那个差点吓死人的家伙,竟然还一派轻松地微笑。

    “你没事躲在那里干什么?吓人啊?”最气人的是,她还真被他吓到了。

    “我没吓人呀,我只是蹲下去捡笔罢了。”他流利地转玩指端的笔,笑得有点可恶。“说到这里我有个小小的疑问,你在你的办公室办公,我在我这儿捡笔,你怎么会‘正好’被我吓到呢?”

    “噢,那、那是……”薛雅筝一时语窒,脸蛋儿倏地涨红。

    “哈,我知道了!你躲在窗前偷窥我?”

    他佯装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无耻地说:“呵,如果你真的那么爱慕我,尽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诉我,虽然我还没打算定下心来谈感情,但倒也不是完全不解风情的人,只要你诚心要求,或许我可以——”

    “我什么也没要求!”

    薛雅筝连忙比了个STOP的手势,要他停止他的白日梦外加大头症幻想。

    “我不是在偷窥你,OK?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们办公室里没人,电灯却没有关而已。”

    “喔,是吗?”他脸上又浮现那抹有点坏坏的邪气笑容,瞧得不争气的薛雅筝一阵脸红心跳。

    “那你还是有偷窥嘛!你若没有偷窥,怎么知道电灯没有关呢?”呵呵,偷看就大方承认嘛!

    薛雅筝说得嘴都干了,那家伙却还是不相信,硬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认为她躲在对面爱慕地偷窥他。真是——

    孰可忍孰不可忍!

    “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偷窥,只是不小心看见的!”薛雅筝大喊一声,随即忿忿然用力拉上窗户,不再理会对面那张自恋又得意洋洋的嘴脸。

    “不要管那家伙,我要回家了!”

    她气鼓鼓地抓起皮包,踩着高跟鞋,急速离开办公室。

    “气死人了!”那个黑心的家伙竟然以为她偷窥他,还爱慕他——不好意思,她疯了才会去跟钱争宠!

    而那厚颜无耻的男人竟然还以为她是“爱在心里口难开”——害臊?噢,让她死了算了!

    她快步往前走,高跟鞋的鞋跟敲击地面,发出笃笃笃的清脆声响,不过——除了高跟鞋之外,好像还有其他什么声响?

    是另一道脚步声。

    她故意慢下脚步,发现后方的脚步声也减缓了。加快脚步,后方的脚步声又变得急促。

    果然!有人在跟踪她。

    不管跟踪她的人是谁,绝对非奸即盗,但她可没怕得乱了手脚,她不是那种遇事就哭的软脚虾,而且毕竟是学法律的人,决定用最有效的方法解决。

    她也不敢贸然回头,怕打草惊蛇,一面假装不知情地往前走,一面咬唇观察四周环境。

    很快地,她拟好作战计画。前方正好有条巷弄,她决定好好利用它。

    她继续假装若无其事地缓慢往前走,到达巷弄的入口处,快速俐落地闪进巷子里,隐身于黑暗中,果然听到巷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接着,一道黑影从巷子口冒出来,她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皮包就往那个人头上、脸上一阵乱打。

    “你这个坏蛋、大浑蛋!你跟踪我想做什么?你说啊!告诉你,本小姐可不是那只会哭泣任你为所欲为的女人,你给我搞清楚!”

    那人被攻击得有点狼狈,脸上还被抓花了几道,最后终于忍不住,用力挥开她的手大叫:“住手!”

    哟,跟踪人还这么凶,现在的“变态狂”真是胆大妄为。不过——这个“变态狂”的声音怎么有点耳熟?她忍不住眯眼细瞧。

    这时正好有辆摩托车经过,车灯的光线照亮了“变态狂”的脸,薛雅筝立即惊讶地张大了嘴。因为她发现那个“变态狂”竟然是——

    梁尔竞!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呆愣地问。

    “我才要问你在干什么!”梁尔竞没头没脑地遭到一顿“好打”,再也笑不出来。“你为什么无缘无故攻击我?”他面色铁青,像法官质问犯人一样质问她,那模样比阎罗王还可怕。

    “我……在打坏人呀!”

    虽然她不知道变态狂怎么会变成梁尔竞,但还是理直气壮地辩解。

    “坏人?”梁尔竞冷笑。“亏你还是律师,连自己的同学都认不出来,我看你的观察力要好好再训练了。”

    薛雅筝一听也火了。他竟敢质疑她最引以为傲的观察力?

    “是同学又怎样?谁教你会鬼鬼祟祟地跟在我后头?我看你八成心怀不轨!”

    “不好意思,我再怎么饥渴,也不会把脑筋动到你身上。”他还故意缓慢地上下打量她一番,那无礼的注视,更令她备感屈辱。

    “你——”气死她了!真的气死她了!

    “好,既然你对我毫无胃口以及兴趣,那么为何跟在我的屁股后头呢?请你好解释,并说明清楚!”

    这是在考他申论题吗?梁尔竞冷冷扯了扯嘴角道;“我想我是做了个错误的决定,我以为像你这样‘娇弱秀气’、‘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深夜走在人烟稀少的街道上,必定需要一位男士的保护,没想到——”

    他不但刻意强调“娇弱秀气”那两句话,还故意不把剩余的话说完,听起来十足十就是大大的嘲讽。

    但她没生气,因为那话语中隐含的关心,让她感到心魂荡漾。

    “你……我……”她赧红着丽颜,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她没想到他竟然会因为她晚归而默默跟在身后保护她,厌恶他的心田,好像有那么一点不一样的东西抽芽了。

    “是我多管闲事!凭你这般‘强悍’的身手,就算遇上一票坏人也安全无虞,以后我不会再多事了。”说完,梁尔竞冷着脸,提着公事包率先走出暗巷,头也不回地朝捷运站的方向走去。

    薛雅筝看看阴暗的四周,急忙跟在他后头走去。

    而说了不会再多事的梁尔竞,还是忍不住偷偷偏头打量后方,见她老老实实地跟上了,才又冷哼着转回头,继续往捷运站走。

    望着他别扭的僵硬背影,薛雅筝突然噗哧笑了。

    原来这个人也会生气的呢!看他平常总是一副笑咪咪、仿佛没有脾气的模样,没想到动起怒还挺有魄力的,她必须承认,自己还真有点畏惧他的怒气。

    不过,她才不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哼,不过就是不小心把他误认为匪徒,打了他一顿嘛,有什么好生气的?果然小气的男人,连器量都很狭小。”

    薛雅筝一路嘀咕着,却还是牢牢跟在他屁股后头。

    毕竟夜深了,而她真的只是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呀!

    几天后

    梁尔竞一上捷运,便发现薛雅筝也在同一节车厢里。

    虽然此刻不是上下班的交通颠峰时间,但这班列车上人还不少,再加上她正低头看书,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他。

    而他知道她对他向来没啥好感,所以也没厚着脸皮上前攀谈,自讨无趣,只迳自找了个位置站定,然后从人墙的缝隙间悄悄注视她。

    她今天穿着一套简单俐落的白衬衫、黑窄裙,身段窈窕玲珑,脚上穿着一双样式保守的黑色低跟鞋,衬得双腿白皙修长,及肩的黑发以发夹在耳鬓夹起,清纯得像个女学生,却意外显得性感。

    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女人,他从很早以前就知道了。

    从学生时代开始,薛雅筝不乏人追求,大一大二时追得最凶的是学长,大三大四时便成了学弟,还有外校的学生,甚至还发生过她在大三暑假时到律师事务所打工,开学后该名已婚律师追到学校来的丑闻。

    这件事在法律系引发一场不小的风暴,也招来不少同学对她严厉的抨击——当然嫉妒者或是挟怨报复者也不在少数,但他却从来不曾质疑过她的节操。

    他从不认为那是真的。她是那么骄傲的人,他不相信她会自愿成为别人的第三者,介入他人的婚姻。

    或许是这桩丑闻的影响,大学甫毕业她就立即出国去了,并不像其他同学留在国内念研究所或是参加律师高考。

    车行到士林站,门一开启,她合起书本下车,他也随后下车,默默跟随在后方几步的距离。

    她一直没发现他,而他也乐于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外,静静地观察她,而不必忍受她的毒舌攻击。

    不说那些会气死人的话的时候,她其实是很可爱的,看得出她是个好奇宝宝,总是不断地东张西望,兴致勃勃地浏览橱窗里的东西。

    而且她很爱美食,却又不得不为了身材节制,瞧她猛盯着玻璃橱柜里鲜艳欲滴的草莓蛋糕,但是摸摸腰际之后,连忙摇头走开的模样就知道了。

    其实她已经够苗条了,只吃一块蛋糕绝对不会让她臃肿到不能见人,他不知道她何必这么在意呢?

    离开热闹的站前商店街,她拐个弯走向办公大楼的方向,一边继续观赏路旁商店里的玻璃橱窗,就在这时,她从玻璃的反射中,发现身后不远处有个人影跟着。

    那是——

    “梁尔竞?!怎么又是你?”她非常用力地扭过头,诧异地瞪着后方施施然走近的俊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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