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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艾米不记得自己在床上躺了多少天,时间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她什么都不关心,什么都懒得想,一切的一切都没意思。妈妈也不敢催她去学校,总是自己打电话给她老师说请假的事,还给她搞了个医生证明,说她有美尼尔氏综合症。她的同学兼好朋友向华经常打电话来告诉她学习进度,可能也是妈妈托的,但她只懒心无肠地听听,说个谢谢,就没有下文了。

    她每天都勉强爬起来跟父母一起吃饭,因为不吃的话,他们就老来麻烦她,叫她吃,劝她吃,劝得她很烦,不如随便吃两口,堵他们的嘴。

    爸爸妈妈还是经常出去找人,他们把那简称为“跑”,总是说:“今天没课,我们再出去跑一下。”或者“今天跑了一天,没什么结果。”

    妈妈还是经常来向她汇报当天“跑”来的情况,她冷冷地说:“这关我什么事?你们也不用跑来跑去了,让JANE的父母去帮他跑吧,既然他们的女儿怀的是他的小孩,那他就是他们的女婿了,岳父母帮女婿洗刷罪名,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妈妈总是担心地看着她,但不敢说话。后来她听见妈妈对爸爸说:“老艾,我看我们还是别管成钢的事了吧,管得太热心,别人不怀疑成钢移情别恋的对象是艾米?”

    爸爸很固执:“谁会这样捕风捉影,造谣生事?艾米还是个孩子,成钢怎么会移情别恋到她身上?我帮成钢,是因为我相信他是清白无辜的,帮不帮得成,不是我能操控的,但帮不帮,是由我决定的。别人怎么想,那是别人的事,我不关心。你以后就不要跟着跑了,你上那么多课,还要照顾艾米,有我一个人跑就行了。”

    艾米听了爸爸的话,恨得牙痒痒的,很想反驳一下,但又觉得爸爸是对的。ALLAN怎么会移情别恋到我身上?我不过是一块送到他嘴边的肉,他在JANE怀孕不方便做爱的时候拿我当个发泄工具而已。

    妈妈还是尽量争取跟爸爸一起出去,因为妈妈怕爸爸书呆子不会说话,把事情弄糟了。每次出去之前,妈妈都要来嘱咐艾米一通:“不要胡乱猜疑,什么事都要亲眼见了才算,别人说什么,都只是说有某种可能性,或者说通常情况下会发生什么,但任何事都有例外。”

    虽然妈妈把话说得象格言一样地无所不包而又晦涩难懂,但艾米知道妈妈担心什么,于是直率地说:“如果你是在担心我听到ALLAN的风流韵事要自杀,那你就多虑了。我没有那么傻。他不爱我,我为什么要爱他?”然后她开玩笑地说,“我即使想死,也不会自杀,我会去救个人,做个英雄,让你们面子上有光,也让别人纪念我,树我做榜样。”

    妈妈嘱咐了几次,看见艾米的确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比较放心了,舒口气说:“我女儿是个聪明人,把这些事看得很透。人们都说爱情就象出麻疹,一个人一生都会出一次的,但出过了这一次,就终生免疫了。所以说爱情不爱情的,都是一阵子的事,有时觉得没了这个人,自己就再也活不下去了,但是咬紧牙关多活两天,也就把那人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等到爸爸妈妈一离开家,艾米就自由自在地大哭一场。她知道自己不会自杀,因为她不想让爸爸妈妈伤心。但她看不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充其量也就是行尸走肉般地活着而已。她不知道自己哪来的那么多眼泪,好像流也流不完一样。心里好像也没想什么,也没想到谁,就是觉得一切的一切都值得一哭。

    哭过了,她又赶快用冷水洗脸,用热毛巾敷眼,好让爸爸妈妈看不出她哭过的。

    有几次,她还真的到外面去转悠了一下,看有没有救人的机会,但没有碰上。她记得有个老师,为了救掉到地铁轨道上的学生牺牲了,她跑到地铁站看了一下,地铁轨道离地面很远,她不知道那位老师怎么能把学生举到地面上,可能不是那个站。再说旁边也没小孩子,其他人也不象会掉下去的样子。她也去过几个湖边,有几个小孩在湖边玩,但没人掉下去。她站在湖边,傻傻地等了一会,反而被一个大妈拉开了,可能怕她想自杀。她转了几次都是空手而归,心里怀疑那些救人的英雄可能整天在外转悠,才能碰上那么一个机会。

    妈妈每次回来,照旧向艾米汇报跑来的结果,艾米爱听不听的,由着妈妈在那里讲。跑了这么久,也就打听到了有限的几点情况,零零碎碎的,艾米在她大脑里把那些情况分门别类了一通,归纳为以下几点:

    致JANE于死命的凶器是“天下第一剪”的一把剃刀,理发师用的那种,很锋利的。因为这把刀,“天下第一剪”的孟老头和两个最近在那里理过发的年青人受到了牵连,被“收审”了。这把刀,也是断定JANE不是自杀而是他杀的一个原因,因为公安局不相信JANE会从“天下第一剪”偷走别人的剃刀用来自杀,家里又不是没刀,至于去偷一把刀吗?JANE是党校老师,绝对不会偷东西。

    ALLAN也经常到“天下第一剪”去理发,当然有机会弄走一把刀,但孟老头说那把剃刀应该是事发前两三天丢的,而在孟老头开出的最近去理过发的名单中,没有ALLAN。当然这不能说明什么,因为孟老头也不是时时刻刻呆在店子里,到店子后面的屋子里去拿东西,做饭,捅炉子烧水,都是经常的,谁都可以溜进来拿走一把剃刀。

    JANE是个左撇子,但那致命的一刀却切在左腕上,这是排除自杀可能的最强有力的证据。试想,一个人能用左手拿着刀,切在自己的左手腕上吗?

    JANE的尸体是在ALLAN的卧室被发现的,屋子里没有扭打挣扎的迹象。JANE的父母从朋友家回来的时候,JANE的父亲用钥匙打开门,因为过道的灯坏了,他准备去开客厅的灯,结果踩到了什么很滑的东西,摔倒了。JANE的妈妈去扶他,自己也摔倒了。简父摔得很重,爬不起来,简母费了好大劲才摸到客厅开了灯,发现过道地上有很多血,两人身上也是血。

    刚开始他们以为是自己摔伤了,检查了半天,才发现不是自己的血,于是顺着血迹找,找到ALLAN的卧室里,简母惊恐地看见JANE躺在ALLAN床上,盖着被子,左手伸在床外,地上都是血……

    简母冲到床边,发现女儿身体已经冷了。他们叫了救护车,也报了警。JANE被送到了医院,但很快就证实已经没救了……

    公安局认为现场已经受到了破坏,但他们根据地上的血迹,断定第一作案现场是过道,然后凶手将受害人放置在ALLAN的床上,伪造自杀现场。

    桌子上有一封遗书,是以JANE的口气写的。但遗书写得条理清楚,很有文采,不象是一个准备自杀的人写出来的。经查证,笔迹跟成钢的很相似。遗书是指名道姓地写给成钢的,凶手伪造遗书,是很常见的,但伪造一封写给自己的遗书,就不大好解释。不排除凶手有自作聪明,想造成混乱的可能。

    公安局根据凶器追溯到“天下第一剪”的业主孟老头,并从他那里弄到了一份最近去理过发的男顾客名单,公安局当晚就把孟老头和两个在那里理过发的青年带到公安局,收审待查。

    案发当晚,公安局就已将ALLAN定为头号嫌疑,因为遗书是写给他的,尸体是在他卧室发现的,而他本该在周末回家的却没有回来,可以断定是畏罪潜逃。公安局让JANE的父母帮忙查找ALLAN的下落,JANE的妈妈在女儿的电话本上找到了几个号码,一个个打过去,终于找到了ALLAN。

    因为ALLAN有四个人证明他不在现场,所以公安局没有把他当作罪犯逮捕,而是让他呆在收审站。收审的原则是宁可错关三千无辜,不可放过一个真凶。一个无辜关在收审站,只是他个人暂时失去自由,但如果让一个真凶逍遥法外,那就有可能造成更多的凶案。本着这个原则,只把年老体弱的孟老头放回了家。

    现在ALLAN仍然是头号嫌疑,所有线索都指向他,所有证据都对他不利,他唯一的辩护就是他有四个人证明他不在现场,但他可以有一个同夥帮忙作案。他被抓当天身上带着五百多美元、近五千元人民币,不排除是准备付给同案的酬金。

    艾米听到这些,不知道为什么,老觉得很像某本书里的情节,特别是那个简的父母滑倒、以为是自己摔伤流血的细节,她敢肯定在什么地方看到过。真不知是生活模仿艺术,还是艺术模仿生活。

    她在心里冷笑,公安局那些人,怎么就看不出ALLAN是绝对不会杀JANE的呢?他那么爱JANE,爱到跟她有了孩子的地步,他怎么会杀JANE呢?他们的那些推论,每条都可以轻易地被她驳倒。

    在艾米看来,所有的物证都表明JANE是自杀。

    首先,JANE留下了遗书,艾米没看见遗书,所以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但肯定写了自杀的原因。遗书的笔迹跟ALLAN的相似,是因为JANE爱ALLAN,爱屋及乌,连他的字也爱,就会尽力模仿他的笔迹,也可能他们两人临过同样的贴。艾米自己临过贴,上高中的时候,她班上至少有五个人跟她的字体是差不多的。至于说遗书写得有条理,只能说JANE计划很久了,这封遗书可能已经在脑筋里千百遍的写过了,说不定早就写在纸上了。

    艾米相信JANE有可能从“天下第一剪”拿走一把剃刀用来自杀。JANE家里有刀,但够锋利吗?既然JANE想自杀,她当然要MAKESURE能达到目的。想像一下用一把钝刀在手腕上割来割去割半天,不早就把自杀的勇气割没了?当然JANE家里的刀也可能足够锋利,但JANE怎么知道呢?她又没试验过,也不可能试,但她一定知道剃刀是足够锋利的,你只要看看刀锋上的寒光,就能确定这一点。

    JANE从“天下第一剪”拿走一把刀是轻而易举的事,她每天从那里过,瞅见哪天没人,就可以溜进去拿一把走。理发店肯定有不只一把剃刀,孟老头丢一把剃刀,肯定不会大惊小怪。说党校老师不会偷走一把剃刀,只是一般规律,任何事情都有例外,而一个人想自杀,本身就已经证明思考是跟常人不同的。死都不怕了,还怕偷一把剃刀?

    JANE是左撇子,但ALLAN的床是右边靠墙的,她想躺在ALLAN的床上,躺在他睡过的地方,想像自己是躺在他怀里的,但她不想让血流在ALLAN的床上,所以她切左手腕,这样可以把左手伸在床外。过道里为什么有血,艾米不愿多想,可能是从ALLAN卧室流出去的,也可能JANE是在过道上切腕,等血流得差不多了才躺到ALLAN床上的。有关血的细节使她毛骨悚然,恶心想吐,决定不再想了。

    艾米记得JANE写字是用右手的,因为她们交换过电话号码,如果JANE用左手写字,她肯定有深刻的印象。这种半左撇子在中国很普遍,就是吃饭做事用左手,但写字用右手,可能在学校里老师只教用右手写字,也可能左撇子多少被人当作异类,所以正规训练的东西多用右手。JANE的右手连写字这样复杂的事都能做,用右手切一刀不是很简单吗?她甚至想起JANE织毛衣也是右手上前的。可能所有从小形成的习惯都是左手,但所有后来学会的东西都是右手。

    但有一点艾米无法解释,那就是JANE自杀的动机。JANE怀了ALLAN的孩子,即便ALLAN移情别恋,她至少还有一个ALLAN的骨血,那也可以安慰她一辈子了。况且一个即将做母亲的人,怎么会想到自杀呢?艾米记得看过不少这样的故事,就是一个怀孕的女人正准备自杀,肚子里的孩子踢了她一下,于是她泪如雨下,打消了自杀念头。

    难道JANE不知道自己怀孕了?那就更没自杀的动机了。

    既然没有自杀的动机,那最大的可能就是谋杀了,但凶手不可能是ALLAN,而是另有其人。JANE认识不少场面上的人物,也有不少追求者,会不会有人因为争风吃醋而杀害她呢?比如那个组织部的干部,如果他痴心追求JANE,却发现JANE爱着别人,而且已经有了孩子,他完全可能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从“天下第一剪”偷走一把剃刀,在那个星期五的晚上,甜言蜜语叫开JANE的门,然后杀害了JANE,还把现场布置得象自杀一样。或者那个刑侦科的科长,JANE跟他也很熟,是不是也是对JANE追求未遂呢?

    遗书也很好解释,凶手可以逼迫JANE写一封遗书,或者伪造一封遗书。艾米没有看见那封遗书,不知道内容。但她很自信,如果她读了那封遗书,她就能断定究竟是JANE写的,还是凶手写的。

    艾米想到了这些,但她甚至懒得跟妈妈说她的分析,因为她知道ALLAN没有杀JANE,她相信公安局的人迟早会认识到这一点。即使公安局的人认识不到这一点,她也不担心了,因为JANE已经死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死了。ALLAN那么爱JANE,那么爱孩子,他的心肯定也死了,生命对于他还有什么意义?也许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只求速死。

    她竭力不去想像ALLAN现在是怎样地哀悼着JANE和他们那未出生的孩子,但她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他泪流满面,为了JANE和孩子的死泪流满面。有一次她梦见ALLAN在为JANE和孩子哭泣,痛到极处,他那大而黑的眼睛里流出来的不再是泪水,而是血水。她自己也哭醒过来,希望自己跟JANE换个位置,那么ALLAN现在就不是在为JANE痛哭,而是在为她痛哭。

    她知道ALLAN是个反对自杀的人,他在他的论文中已经阐明了这一点,因为他论文的立意就是“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他谈到了爱情的不可确定性和不可把握性,认为这是文艺作品中人物为爱而死的最基本原因。但为爱而死的积极意义已经随着社会制度婚姻制度的变迁而不复存在了。在现代,象祝英台那样殉情已经没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了,所以为爱而死已经不值得提倡歌颂了。人们应该珍惜生命,因为生命于我们只有一次,而这一次生命,我们可以用来做很多比为爱而死更有意义的事情。

    艾米知道象ALLAN这样理论上竭力反对自杀的人,是不会因为爱人和孩子的死去自杀的,但不自杀不等于没有想死的冲动和理由,不自杀不等于充满了生之乐趣。他只是在为了不违背他的理论活着,那该是多么沉重无聊的人生。

    说不定他现在已经对公安局承认是他杀死JANE的了,所以公安局不放他出来。那样他就可以借公安机关的手,来实现他速死的计划,去追随他心爱的女人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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