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前几天有一个人到处造谣毁谤我吗?
我们姑且称他为造谣者,这是那个造谣者当初的留言。
而这篇文章是我当初的反击。
最近有很多恶意中伤的谣言,我转录几天前写在bbs上的自清这件事有了进展,也迅速来到了结束。
经纪公司的法务部说,这样大量地匿名滥贴伤害我名誉的留言,明显出自恶意,留言内容又与事实不符,已经构成毁谤,建议我可以采取行动,向网络警察报案处理,不然每次我都被玩阴的,应该要有一次真正的法律行动。
我跟他们说,要不要告暂时不论,因为我这辈子还没告过人,可以的话我不想有先例。但我对到底是谁这样毁谤我,很好奇,所以我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个人找出来,要是只有网络警察可以帮得上这个忙,我肯定去报警。
为了确实被受理,我得先搜集基本的证据——于是我先贴出了这个造谣者的IP地址,然后希望有被贴到恶意留言的读者可以继续提供这个造谣者其它的IP地址出来。
而自从我贴出了这位造谣者的IP地址后,有些读者网友告诉我,用这个在线软件(
http://.ip-adress./ip_tracer/
http://.ip-adress./ip_tracer/)可以追踪到IP地址的所在地。
于是我用了,干还真好用。
立刻就可以知道造谣者使用计算机的位置,两个不同的IP,都长在相同的地点。
都在高雄的这个地方。
好,接下来不久,我的经纪人晓茹姐就收到了这个造谣者的来信。
这个造谣者的信是私信,我不便公开,但有三个重点:
一,承认犯行,并希望我原谅他。
二,他愿意在一千个网志上留言向我道歉。
三,认为女人青春有限,我应该快娶我的女友。
晓茹姐先打电话过去,确认了对方是否真的就是犯人。
对方承认后,晓茹姐将信转给了我,我看了后有三个反应。
第一,我松了一口气,犯人有找到,省下我很多调查跟报案之类的时间。
第二,我还是很好奇这个人到底是谁,自首信中有提到真实姓名,但这个真名我一点也不眼熟啊,哪来的这么一个人对我怀恨如此深?
第三,我很生气。这封貌似道歉信的信,竟然敢提醒我女人青春有限、叫我快娶女友,俨然对我说教,更有一种“今天这样恶搞你,还不就是因为看不过你迟迟不娶你女友!”的侠义精神。
侠义精神个屁!
他马的我心爱的女孩才连大学都还没有毕业,娶是娶怎样?一副对我的女友很关心的样子,竟会连我的女友有没有大学毕业都不知道?撇开这个,我跟我心爱的女孩要什么时候结婚、甚至有没有要结婚,都轮不到我们两个之外的人操心。
我们彼此相爱,有彼此相爱的方式与默契,你不认同,是你“内心世界”的事,但你可以这样到处在读者留言板里匿名毁谤我、去展示你的不认同吗?尤其这个造谣者竟然敢在毁谤文里提到“九把刀遗弃前女友毛毛狗”这样的字眼,到底对我有没有一点用google就可以解决的了解啊?我在壹周刊连载的故事“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里写了很多与毛毛狗相处的往事,也提到了我们是怎么无法继续在一起,你还真敢讲我遗弃了谁!
我喜欢我的女孩,就是很喜欢很喜欢。
我们很甜蜜,一起玩狗,一起跟对方的家人到处旅行,一起计划未来。
我们会吵架,会争执,会赌气彼此不说话,也会吵到哭,甚至也会提分手。
我们跟所有的情侣一样。
很特别,也一点都不特别。
万一有一天我们无法再走下去,我绝对不会因为不断受到大家热烈的祝福,就不敢跟女孩分手,为了维护虚假的好情人形象,勉强将这段感情苟延残喘下去。
大家很看好我们,也很祝福我们,我觉得很得意,女孩更觉得很开心。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结婚了,绝对不是因为大家希望看见我们结婚而结婚,而是我已经爱她爱到如果不娶她我就会全身爆炸的地步——这才是纯粹的爱情,不是吗?
所以我不接受这位造谣者虚伪的侠义精神,我肯定那只是他充面子的理由。
好了,然后我昨天晚上六点多,从经纪公司打电话给这位造谣者。
电话中,我跟造谣者说,你自首,让我不用花时间找网络警察搞得我自己很烦,所以这点我算是谢谢他。所以我今天自己打电话给他,而不是委托经纪人处理,就是想和平地解决这件事。
但要和平地解决,就得老老实实把事情原委跟我说清楚,我保证——只要清楚交代身份跟动机,并在网络上道歉,我就不会走法律路线。
其余对话的内容就不详细提了,总之有几个重点。
第一,这个造谣者果然以前就对我怀恨在心,我也有记忆。
无名的使用者MIXTIME。
起因,就是这个补习班老师简诤(不是作家简媜)乱讲他曾教导过我的事。
事件相关一,
http://retch.cc/blog/Giddens/7099308
http://retch.cc/blog/Giddens/7099308
标题,2008.01.25好鸡巴的感觉,据说《简诤》到处说我是他的学生?
事件相关二,
http://retch.cc/blog/Giddens/7099577
http://retch.cc/blog/Giddens/7099577
标题,2008.01.26简诤寄信给我承认了
事件相关三,
http://retch.cc/blog/Giddens/7099605
http://retch.cc/blog/Giddens/7099605
标题,2008.01.26态度决定了很多事
事件相关四,
http://retch.cc/blog/Giddens/7099622
http://retch.cc/blog/Giddens/7099622
标题,《关于创作》我有个朋友……最好是啦。
我想一定也有网友记得这个在我的网志大吵大闹的人吧。
这个MIXTIME是第一个被我的网志设定为黑名单的人,因为一直闹,闹不完,不断留言,大家都被搞得很烦。后来被我设黑名单之后,他就回到他的网志继续说我的坏话——OK啊,只要他不造谣、无中生有,就算他要骂我的小说跟垃圾没有两样我都懒得理他。
电话中造谣者不断道歉,强调他这件坏事一做完就很后悔,很快就自首。
我说我不相信,我说因为你不是透过连锁发信系统,按一个键就铺天盖地地贴了一千个网友网址,而是“锁定每一个在九把刀网志上留言的读者,点进去他们的网志,再贴上恶意留言”,所以你每留一个言,就有一次机会可以住手。
但没有啊!这个造谣者贴了几百个我的读者网志,几百次,都没有住手。
(除此之外他还去“没在我这里留言、但人气却很高的其它无名网志”上继续他的恶意毁谤行动。这点我倒是忘了在电话里戳破他的后悔谎言。另外我觉得,若非我开始公开收集他的IP地址,让他感觉到丑事有败漏的危机,我也不会得到这封自首信。)
所以我跟他说,我觉得你完全就是恶意,而且是绝对的恶意……没有后悔啊!
他继续不断地道歉,他马的我也不忍心就这一点继续戳他戳下去。
接着来到重点,我问造谣者打算怎么办?
我先说了不必他赔钱,我也不会反悔报警,但事情要有结束。
造谣者说一切都听我的。
好,于是我跟造谣者说,你是指名道姓地毁谤我,所以没道理你的道歉启事可以继续用匿名道歉的作法进行。我也不必你用真名道歉(不想做得这么绝,我说过了我一直在修正我的作法),但你至少要用你本来的无名账号向我致歉。
而造谣者在那一封信中既然说,他可以在一千个无名网志中向我道歉,那你说了,就去做吧。反正你当初就是花了那么多精力在毁谤我,花同样的毅力为我做出澄清应该一点都不过分。
最后,我跟造谣者说,我觉得你讨厌我,我讨厌你,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你也不必因为我依约定让事情和平结束,就认为、或假装觉得九把刀是个好人、大善人,你还是可以继续讨厌我没关系,就是不要再造谣毁谤我。
而我,我也不会装出我是个很好的人,所以我就要原谅你展现我的雍容大度,干我就是觉得你根本就是个令人讨厌的人。不过你可以放心,只要你做到了“你自己本来就应该做的道歉”,我就不会追究下去。
最后,我说你的网络道歉文自己写了就算数,我不会事前检查。
他有点惊讶,问我为什么不用事前先看一遍?
我说我要事前检查的话,那还不如干脆我帮你写,但那有意义吗?你自己写的道歉文,有没有诚意就让网友自己决定才对。
然后对话便结束了。
昨晚睡觉前我看见了他的网志道歉启事:
造谣者的道歉启事
不过现在不用点进去了,因为他已经赚到他要的人气,所以关闭道歉(原来道歉也有截止日期啊,那我的停止法律追诉权也有自动失效的意思)
然后我就去睡了。这是我连续好几天第一次在晚上十二点以前上床。
我睡了个精神饱满的好觉。
我也犯过各式各样离谱的错,曾经很久前我也有不光明磊落的时候,我不是林清玄不是刘墉不是戴晨志不是李家同不是严长寿不是叶教授不是朗达拜恩不是证严法师不是圣严法师不是尤达大师,我说话的时候没有发光的法轮在我的脑袋后面转啊转的。
但我跟欧阳盆栽一样,我相信每个人都该有第二次机会。
你拉得下脸道歉,我就能尽量抓开我的心胸。
或许我没办法假装我能彻底地原谅,但我会尽量多深呼吸几次。
你讨厌我,我讨厌你,这两件事可以继续下去,人本来就是各自构成的性格产物,都来大爱拥抱这一套不必要也很恶心。不过这件事到此为止,大家也不用去为难这位造谣者,就让他遵守约定继续在各位的网志里张贴道歉启事吧。
光明磊落地活下去,唯有如此才能昂首阔步。
这也是我的向往,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