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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早春之夜

    春天来了,天气转暖了,小草返青了,树木发芽了,花朵也绽放了。

    这是记忆中我人生第一篇作文的开头。

    ——沈安若的Blog

    天气渐渐转暖,树木抽出新绿的嫩芽,枝头一夜间会突然绽放出花朵。

    沈安若的行情突然变得非常好,周五的早晨,她的桌子上堆了鲜花。其实常常有人送她花,谁让单身女人是非多。但这日格外夸张,都是因为昨天的庆祝晚会。

    昨天的三周年庆祝晚会在山庄里的礼堂举行,也留了很多的位子给客人。节目很热闹,后来她们这群大龄女青年穿了七彩的长裙上场跳那排练了整整一周的吉普赛舞蹈,台下某个区域里,一群男士全拿出来小孩子们玩的小号跟小锣,又吹又敲,拼命折腾,还在结束时大叫:孙经理,你真棒!沈助理,我爱你!诸如此类,闹得全场笑得不行。她们定睛看,原来是林虎聪手下的那群工程部的年轻小伙子们。

    接下来的环节,一位前阵子见义勇为而受伤的小保安受到了表彰,张总跟李副总两人为他颁奖,主持人问他今年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小伙子没见惯人多的大场面,磕磕绊绊地表了半天的决心。又问他今天有没有遗憾,这口才甚差的小子突然就灵光起来,说:“我最希望美丽的沈助理亲自为我颁奖。”

    她跳舞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换下,就被请回了台上,还在一堆教唆与起哄下拥抱了那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半大孩子。台上的灯光太刺眼,她看不清台下,只听得到台下的哄笑声,心里苦笑一百声,然后保持着优雅得体的微笑弧度。这还不算,那外表仁厚其实是个老痞子的李副总接过话筒认真地对台下说:“我们美丽的沈助理现在是单身,有意向的各位快快排队领号等候考察。”沈安若觉得自己那一刻努力扬着的嘴角都要抽筋了,她就是那一不小心便抢了风头的娱乐人物。

    这就是她桌上堆满了鲜花的原因,有了署了名,有的没署名,有花束、花篮甚至还有一盆开得甚好的没有失根的兰花,这年头爱凑热闹以及爱玩恶作剧的人还真够多。后来有人送了一枝刚从树上折下来的桃花,惹得会议厅的孙经理朝她大笑:“安若,春天到了,桃花开了,你这桃花运来得也太旺了。”

    “爱丽姐,桃花运偶尔来一次半次是调剂,多了那完全是劫难。”

    真是晕死她,下回有机会喝酒,她非要把李副总灌醉不可。

    桌上的鲜花里有一大捧最令她不安,插得异常的精致,三枝向日葵与十九枝黄玫瑰,卡片上没有字,只有亲笔签上的姓名缩写,T.S,不会有太多人知道,那是华奥施董事长的笔迹。后来查一下,向日葵的花语是爱慕,而黄玫瑰的花语则是道歉,她稍稍松口气。

    庆祝活动一共有两天,除了他们自娱自乐的晚会与各种优惠活动,第二晚还有一场答谢宴,在豪华的宴会厅里,请到无数的贵宾,皆是重要客户。

    她穿一字领的黑色半礼服,只戴了一枚小巧雅致的钻石戒指,重新化了妆,不算浓。那时她的头发已经长了许多,可以别到耳朵后面。这样的装扮不会特别招眼,也不会落俗,刚刚好。

    在走廊上看见张总,笑眯眯地跟她说:“你这身衣服,还有你现在这么瘦,倒是很像那部电影《蒂凡尼的早餐》里的人,再抱上一只猫,就更像了。”

    “别提猫,张总,上次您家那只猫快把我吓死。不过我的戒指可正好是蒂凡尼。”沈安若与张总开惯了玩笑。

    “没爱心的物质女郎,整天换戒指有什么用?快去找个男人交往看看。你一个人整天这么晃来晃去,我看着烦死了。对了,你阿姨让你下周到我家去吃饭。”

    唉,又来了,准定又是有所谓年轻的精英分子做主菜的鸿门宴,她都快成职业三陪了。恰好张总的手机响了,沈安若借机溜走。

    宴会上遇见很多的熟人。有她以前的顶头上司,一直待她关爱有加的正洋的倪董,见到她笑容祥和亲切和善一如既往,她有些感慨也有些惭愧,唯有敬酒。还有送了她整整一周鲜花的孙老板,那天她帮了他一个小忙,结果被他天天邀请共餐,被婉拒了几回后又开始天天送鲜花,以至于孙爱丽感慨地说,冬眠结束了,男人都饥饿了,笑得她肚子痛。孙老板很年轻,白手起家做了一份不小的事业,撇开缠人这个坏毛病,她其实很敬重他。沈安若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可以保持着优雅得体的微笑与仪态甩脱孙老板,然后就见到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程少臣正与她们华奥的施董事长站在一起,正望向她的方向,想必将她刚才甩人的样子都看在眼里了。那两人皆有一副淡然的气质,外形潇洒举止优雅,连身高都很相仿,倒真是绝配,沈安若在脑里冒出一个不纯洁的恶搞念头。

    她的大老板正看着她,沈安若不敢装清高,硬着头皮款款地走过去,现出一点点合宜的笑意:“施董。”脑子里飞快地转了几转,终于还是转向程少臣:“您好,程董。”

    “哦,那么不用我介绍了。”施董事长温文尔雅地笑,令她看不透。恰有侍者走过,他取下两杯红酒,正要去拿第三杯,程少臣却顺便取了一杯果汁,见施董笑着睨他,轻扬一下嘴角:“胃溃疡又犯了。”

    “敬女士的时候,怎么可以这样无趣。”施董将另一杯酒交到沈安若手里,“敬美丽的沈助理,谢谢你又替华奥接一笔生意。刚才东元的刘少东来诉苦。”

    那个油舌刘少爷,刚才逗着沈安若连喝三杯酒,根本就是道貌岸然地公然调戏,所以后来沈安若抓住他的语病也陷了他一下。反正酒场上热热闹闹,谁也不可翻脸。

    “施董,我不过尽职责而已。”她将那杯酒一干而尽。施董也干掉,只有程少臣轻轻抿了他的果汁一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目光难测。

    这样的场面真是累极,她记得以前陪程少臣参加时,总会尽可能躲在角落里,谁都不搭腔,但如今她却逃不掉,眼前的面孔走马灯一般换了又换,她赔笑陪聊陪酒,所谓的三陪。

    后来她瞥见程少臣到了倪董身边,替他去取吃的,神情恢复成他在长辈面前一如既往的温顺乖巧,不复刚才的犀利模样,再后来就又不见影子,他比她还讨厌这样的场合,她想他是终于忍不住离开了。

    沈安若觉得脚痛得厉害,而脸上肌肉都笑得有几分僵,正想出去吹吹风,却意外地被一个温柔的声音拦住:“沈小姐,方便吗?”

    她回头看,认出眼前的这位夫人是董事长夫人施太太,她曾见过她的照片,在施董的办公桌上。她并不比她年长太多,但是白皙圆润,有一种浑然天成的从容。

    施夫人只是拖着她拉一些家常,没什么重点,多半是她在不动声色地发问,诸如沈安若喜欢哪部电影哪个作家哪个牌子的香水以及最想去哪个城市旅游,倒像是认识她许久,还亲切地拉住她的手,其实她们不过是第一回见面。沈安若被她那优雅从容的笑刺到心脏都发凉,亏得她与施董没什么,都在这边禁不住地心虚。终于这位夫人也走了,宴会已经接近了尾声,她沿着墙边溜了出去,绕过几重走廊,转到宴会厅背面的憩园里。水中的鸭子都睡着了,不再作怪,空气里弥漫着玉兰与丁香的香甜气息,有点暧昧,池塘的另一面有一对小情侣在卿卿我我。气温还凉,所以人不多,而她所在的位置更不会有人。算不上很隐蔽的地方,光线也不坏,但是因为几株长得太好的丁香树挡住了一段路,又要绕过一座假山,要到这边来不太容易。石质的凳子每天有人来清理三回,沈安若放心地坐下,将鞋子踢到一边,把脚搭到另一只石凳的边缘,揉一揉已经有点肿的脚踝。这里是个好位置,能够看得见大厅那边的灯火通明霓裳艳影,却将喧哗与吵闹都隔在了一墙之内。以前在这种场合里被郁闷到时,她便会溜出来半小时,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调整一下情绪,想象一下大厅不过是摄影棚,在外面如观众般观望一番,再回去,酒意也散了,精神又饱满了,可以信心十足地投入另一场戏。

    突然手机响起来,她自己吓一跳,也惊散了那一对鸳鸯,小两口似乎有些懊恼地换地方了。

    她看一眼手机,是施董打来的,想了想,在五秒钟内接了起来。

    “没事吧?突然见不到你。”

    “没关系,出来醒醒酒。”

    “要紧吗?找个服务员帮你?”

    “不用,谢谢。”

    她不能确认这园子里没有其他人,所以不可以将对方的名字身份喊出来,但施董想来并不领情。

    “小沈,刚才我太太没有跟你说不合宜的话吧?”

    “怎么会?”

    “……抱歉,给你困扰。”

    “没有。其实我不记得您曾经对我说过什么。”

    沈安若盯着水边的那大簇丁香花。刚才施夫人状似不经意地提及到了七年之痒,直直望进沈安若的眼睛,跟她说,他们已是结婚的第七年。沈安若也看她,表情更坦然:“施董非常爱您。”

    “我知道。”那位夫人柔和地笑了。

    真好笑不是吗,所谓幸福,是需要别人来认定的。她想起一些东西,自己笑一笑,又忍不住叹口气,却听到有人轻轻咳了一声。

    多么坦荡的君子行径,他本来可以把她吓得再厉害一些。沈安若抬着头看一眼站在她几米外的程少臣,他掏出一支烟,点上,转头看她。

    “你为什么跟踪我?还有,这里不许吸烟。”

    “我来得比你早,你脱鞋子时我就在这儿了。”程少臣慢慢踱过来,懒散地倚着那张石桌,“你不怕有坏人?”

    “这里至少有三个监视器。”沈安若又指指他的烟。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又吸了一口,悠闲自得:“不听劝阻的吸烟者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一支烟罚款二百五,然后找保安把人请出去。”其实这儿并没有贴禁烟令的标签,不知道程少臣会不会被她唬住。

    程少臣笑了笑,数出三张百元钞票放到她脚边:“你等我抽完烟再找保安来吧。”

    “我没钱找,并且我们不收小费。”

    程少臣又放上两张:“那我一会儿再抽一支。”

    她都被他气笑了:“你这么有钱,干吗不多做善事。去盖希望小学好了。”

    “你怎么知道我没盖过?”

    切,真是无语。沈安若沉默。

    但程少臣很快打破了沉默:“你昨天晚上真是风光。”他似乎是笑了。

    “你也在?”怎么可能?他从来不做这样无聊的事。沈安若几乎要从石凳下掉下来。

    “我有个朋友,是你们的客人,昨天拍了一段视频传给我看。”

    多么无聊的客人啊,沈安若又在心里叹气。

    程少臣并没去点第二支烟,第一支也抽了几口就掐熄了,走了很远将烟蒂丢进垃圾桶里。

    沈安若意识到自己的姿态不雅观,又重新将鞋子穿上了,见他已经回来,站在一米之外,微微抿着唇,低头看她的脚与高跟鞋,又顺着向上看向她的腿,表情有点怪。

    她极少穿裙子,而今天这裙子,坐下就显得有些短。沈安若还记得他最讨厌自己穿黑色。这一点令她今天很得意。

    换作别人这样看,她会很恼,不过程少臣这样瞥她时,她倒无所谓,他眼神里一向什么情绪都有,但是从没有猥亵,这点她可以确定。

    果然程少臣看了她的腿几秒钟后,不咸不淡地问了一句:“你难道不冷?”

    夜风有点凉,她的裙子又短。刚才匆匆地从闷热的屋里出来,心里很烦,凉风正好令她冷静,现在倒真的觉得冷,腿上都冒出一颗颗小疙瘩。

    沈安若站起来,端庄地整了整自己的裙子:“谢谢你提醒,我要进去了,再见。”她扭头就走,才不看身后程少臣是什么表情。

    她按原路返回。穿近三寸的高跟鞋爬假山是很危险的事情,她小心地踩上很高的一处台阶,正打算下去时,从后面被人轻轻地托住了胳膊,原来他一直在她身后,脚步轻得跟鬼一样,她都没发现。有他扶着,沈安若很顺利地到了平地,回头看他一眼,程少臣背着光,面孔隐在夜色里,只能看清他清俊的轮廓。他突然向她伸出手,摸向她的手发,沈安若急退一步,都忘记自己的鞋跟极高,而这里是圆石砌成的小路,差点摔倒,被他一把拉住,终于还是拂向她的头发,用手轻轻梳了一下便松开,原来他只是要拂去刚才落到她头发上的丁香花瓣。

    离灯火通明的大厅已经那样近,如果有人向外看,会发现这边有一对男女形迹可疑。沈安若觉得尴尬,匆匆离开,等她进了大厅回头时,程少臣已经不见踪影。

    她定了定神,回去继续用心扮演她的角色。有熟稔的客人要离席,她含笑一直送出很远,再回去时,便见着一个小小的孩子蹲在正厅前的喷泉边上专注地玩水,那水不浅,大理石台面又滑,保安去抱了他下来,刚放下地,他又立即冲过去,连她都看到紧张。走近了看,那小男孩三四岁模样,金发碧眼,唇红齿白,长得像一只SD娃娃,竟是国际友人。

    “谁家的孩子?”

    保安摇头。

    她蹲下,试着用英文与那孩子交流。男孩只盯着她看,嘴巴闭得紧紧。

    她缺乏与儿童打交道的经验,费了半天时间,一个字也没问出来,那孩子大约不懂英文,只朝她天使般地笑,长得可真漂亮,可惜是只小小闷葫芦。

    大概是里面客人带来的孩子,她一时也想不起都有谁,于是找服务生牵了男孩的手进大厅去找,小男孩一一摇头,憋着嘴,很不耐烦的样子,后来回到她身边,突然对她说:“Tommy”。原来这是他的名字。

    工作人员去查住宿登记里是否有叫Tommy的男孩子,未果,沈安若有些头痛,她有点累,但不放心把这孩子随便交给谁。而那孩子跟她渐熟,竟开始与她说话。亏得她平时外国电影看得多,没学会几门外语,发音却辨得出,这孩子说的是德语。她突然想到今日的来宾里其实有人能够帮上忙,早知要利用他,刚才倒不该对他无礼。

    服务生没找到人,于是她拨了电话给他。他那样讨厌这种场合,自己又没给他好气,估计早已离开,她不是很抱希望,但五分钟后,程少臣真的回来了,原来他没走。

    她不得不服气,有些人天生有孩子缘。那个跟着她十五分钟后才肯说第一个词的小闷骚男,对程少臣十分友好热情,起初面对他们那戒备的眼神完全不见,一会儿就主动偎进他怀里,乖巧至极,还搂了他的脖子跟他说悄悄话,又不时回头张望她。程少臣对小孩子一向耐心,眼神温柔笑容灿烂,与他平时的样子太不一样。他一向是慢热的人,但是与小孩子相处极好。以前她每次见他与小孩子相处,邻居的孩子,朋友的孩子,也都会产生一种就如此刻一般很难描述的感觉。

    后来程少臣拨了电话,大概是Tommy小朋友的父母。

    “联系上这孩子的长辈了吗?”

    “嗯。”

    “他们怎么会把一个孩子自己留在这里?”

    程少臣没回答,直接说:“Tommy要去找他的爸爸,我顺路,可以送他去。”

    “已经麻烦你很久了。把地址留下就好,饭店会送他回去。”

    程少臣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直看得沈安若心虚,但仍坚持华奥必须对这个小孩子负责到底,应该是他们送他回父母身边。她观察了一秒钟程少臣的表情,觉得这一回他是铁了心地跟她拧上了。

    跟他硬碰硬地谈判不会是明智的选择,沈安若聪明地改口:“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会有工作人员开车跟着你走,确认这孩子真的到了父母身边。”

    “沈助理,我长了一副拐卖儿童的模样是吧。”

    有服务生在门外探头探脑,沈安若被他那副腔调弄得火大,却没法回嘴。很多员工都看见了那无主的孩子,连客人也有不少见到了,她如果随便把他交给一位客人带走,她怎么交代得过去,饭店的名誉怎么办,即使眼前这人绝不可能是人口贩子。他又不是没有脑子,当然想得明白她为什么坚持,他就是存心找她的麻烦,报复她今天给他脸色瞧,真是小气鬼。

    他们俩僵持了一会儿,就那样互相看着不说话,Tommy小朋友也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

    沈安若决定认输:“我跟你一起去送这个孩子,不要拒绝。”她声音很低,仿佛在恳求,但一直盯着程少臣的眼睛。他很镇定,说“好”的时候脸上表情丝毫未变,但是眼睛里却有东西突然闪了一下,沈安若立即可以确定自己上了当,差一点就甩手而去,但忍了忍,还是找服务生替她去取了外套来。

    程少臣自己开车,Tommy小朋友主动地爬到副驾座上,所以程少臣很绅士地替她开了车的后门。她犹豫了一下,本要坚持自己开车走,却想起来车钥匙不在身上,只好上车。

    车子停在时代广场,离华奥酒店不太远。这边是全市最集中最热闹的娱乐中心。沈安若怀疑地问:“他的父亲在这里潇洒,却把孩子丢了?”

    “Tommy的爸爸在那边的国际会所里,要过一会儿才能出来。我们现在去吃饭,我饿了。”

    “你是在变相批评华奥今夜提供的饮食很差吗?”

    “我吃宵夜可不可以?”

    沈安若不再说话,其实她也饿,晚上只喝了酒,没吃多少东西,现在胃难受。而这家店里的小点心软软糯糯,非常合她的口味。

    Tommy小朋友兴高采烈地吃着冰淇淋,善良的程叔叔在一边帮他擦嘴角。那小孩子一边跟程少臣说话一边总是盯着沈安若笑,令她疑心他们其实是在讨论她。

    “我觉得你有必要告诉这小孩子,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能跟陌生人说很多的话,绝不要吃陌生人买的东西。还有,晚上吃冰淇淋真是很坏的习惯。”

    “你虽然怕小孩子,但对儿童教育竟然很在行。”程少臣本来正在喝水,说这话时用杯子挡住半边脸,似在透过玻璃杯观察她。

    这话勾起了她的心事。沈安若闭了嘴,不再说话。

    这一对大小男人真是难缠,吃完东西他们又去了儿童娱乐场,沈安若想不透,明明已经快半夜了,这小孩子的精力怎会这么好,莫不是时差一直没有倒过来。小朋友玩模拟游戏玩得不亦乐乎,赛车与飞机游左,动作熟练,得分很高。程少臣也陪他玩了几场,还盛情邀请沈安若加入。她脚痛得要命,坐在另一台机子的座位上冷眼看着他们玩,想摆脸色给程少臣看,又怕被国际儿童看到,既伤害他幼小的心灵,又有损国人形象,只好微笑,温婉慈爱地笑。如果此刻给她拍张照片,大约可以直接做慈善杂志插页了。

    那小孩子终于玩累了,搂着程少臣的脖子睡着了。沈安若总算可以换了脸色:“他的父母什么时候来?”

    “十分钟以后。”

    “你明明知道时间,我们为什么要出来这么早?”

    程少臣看看表:“加上在路上的时间,到现在也一共过了不到一个小时而已,你有度日如年的感觉吗?你既然要负责,怕我拐卖儿童,就该再多些耐心。”

    她被他堵得说不出话来。程少臣又说:“再说,你怎么忍心拒绝一个伤心孩子的愿望,他被妈妈批评所以逃家找父亲,还特别想吃冰淇淋。”

    “这么小的孩子就离家出走,你竟然还纵容。

    “连你这么乖的人都曾经在小时候离家出走过,你又怎么能苛求淘气的男孩子。”

    沈安若满脸疑惑,她什么时候给他讲过自己小时候的故事?程少臣被她的表情逗乐了:“你爸告诉我的,说你小时候是多么乖的孩子,连离家出走都安安静静。”

    男人们真见鬼。

    他们并排往停车场走,沈安若没来得及换衣服,只在黑色连衣短裙外套了羊绒长大衣,穿近三寸的高跟鞋,妆也没卸。如果站在路边,说不定会被人疑心是特种行业人员。

    沈安若斜睨一眼旁边的程少臣。那孩子枕着他的肩头,睡得极安静,程少臣早已经脱了外套裹住他,看向那孩子的表情非常柔和。沈安若心里某个角落又抽搐了一下。

    他们坐在车上等,将睡着的孩子放到后座。

    “你现在这个样子,很像我第一次在朋友婚宴上见你的时候,头发也是这样短,妆比别人淡,不过那时你穿浅黄色的裙装。”

    沈安若没料到他会提及往事,怔了一下后轻轻地笑:“怎么可能还像那个时候,过了这么多年,人老心也老。”

    “真是很多年了,我们都认识到第八个年头了。”

    这令她很吃惊:“你记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

    “我记得第一回见你时,9·11刚发生没几天。”

    她就知道,他从来不是那种特意会去记日子的人,如果记住了,也是他的助理帮他记的。

    几分钟后,孩子的父亲来了,稍稍发福的大帅哥,早年必是倾国倾城的角色,跟睡着了的SD娃娃长得很像,所以肯定不是假冒品。德国大帅哥跟程少臣握手,叽叽咕咕说一堆话,接过孩子后又亲热地拍他肩,跟他儿子一样与程少臣一见投缘。又冲她很热情很阳光地微笑,就像已经认识了她很多年一样,差点就要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但因为怀里有小帅哥不方便,于是改成握手礼,非常用力地握,离去时朝她抛飞吻。

    终于完成任务了。沈安若回到车上,突然重重地打了个喷嚏,眼泪都要流出来,找了纸擦掉,又胡乱擤几下鼻子。真是没形象了,还好没别人。

    都怪那有妖魔气质的小鬼,那么爱玩水,程少臣找停车位时,他看到广场的喷泉就冲上前,她慌忙去拖他,自己被溅了一身。初时不介意,后来湿湿地贴着她的腿,把她冷得不行。

    “你感冒了?”程少臣回头看她。

    “没事,刚才身上溅了水。”

    “你怎么不早说,周围这么多家店,去换一件就是。”

    “没事了。”她刚说完这句话,便很不给自己赏脸地又打了个喷嚏,真是狼狈,“送我回我们饭店吧。”

    “这么晚了,你不回家?”

    “我的钥匙在办公室里。”

    “现在应该没人了吧?”

    “有保安可以帮我开门。”

    “这样远,等你回家天都要亮了。你若不介意住酒店,就在这附近找一家吧。你应该去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

    她冷得很难受,连酒意都有点上涌了,她对酒的反应很慢,所以无论喝多少,总可以保持着气质退场,但是事后会非常难受。

    所以她没有拒绝程少臣的好意,虽然这好意很值得怀疑。程少臣带她去上回他送她去的那一家饭店,因为离时代广场只有五分钟的路。

    这么大的酒店,偏偏没有空房间。“最近有会议,全满了。”服务员满怀歉意地说,眼里藏不住对他们俩的打量。

    “你若不介意的话,到我那边去凑合一晚。”

    “我很介意。”

    于是程少臣请服务台帮助询问周围还有哪家饭店有空房。答案完全不出乎她所料,全部客满。

    明天她一定要去了解一下,他们华奥是不是最近生意也这么好。她有强烈的感觉,自己被设计了,就如很久以前,跟他在一起时总仿佛置身于肥皂剧拍摄现场,她被临时拉入,没有剧本,但剧情熟悉,不外乎就那几种套路,偶尔可以即兴发挥。

    但此刻,她实在不想跟自己过不去。她需要找个地方先休息一下,醒一下酒,洗个澡,不再虐待自己冷得发青的腿和正肿着的脚。所以明知这人大概正在酝酿阴谋,也不想再为了所谓骨气和清高去跟他拧,何况她身上又没带钱。

    他住最顶层的豪华套间,坐专用电梯上到几十层。室内温度很高,这部专用电梯升得很慢,她脱掉大衣,搭在手上,连鞋子也脱掉拎在手里,倚着电梯墙壁,因为她的脚快断掉了。程少臣安静地看她,不作评价。到三十层时电梯停下,有人上来了,是一对外国老夫妻,看了他们俩几眼,眼神里闪过了然的神色,然后正襟危站,目不斜视。沈安若终于想起刚才在她脑子里忽闪的是哪一部电影,《漂亮女人》,应召女茱丽亚·罗伯茨被有钱的富商带回高档酒店,打扮得一身风尘,公然在电梯里系着袜带,吓坏同乘之人,后来电梯门又开,一对表情庄严的夫妻直接拒上电梯。

    她想到这个情节,无声地笑了起来,将脸转向程少臣,果然见他正望向自己,眼神飘忽,若有所思。

    沈安若快速地打量了一下那间豪华套房,看起来至少有两间卧室的样子。她有些鼻塞,又不住地咳嗽,于是匆匆地去洗澡。她在热水里淋了很久,心思百转,被热得要透不过气来,终究还是要出去。

    她的假感冒症状来得快去得也快,随着热水消了大半。浴室外面还连着一间,只这浴室套间就要二十平米。烧包!沈安若在心里鄙视了他一句,发现衣架上挂了睡衣,浴袍,好几件,他喜欢的浅素色,样式不一,不像酒店提供的,像是程少臣自己的。她把自己的衣服扔到烘干机上,拿了他的衣服穿上,睡衣,睡裤,把袖子与裤脚都挽起来,外面罩上浴袍,紧紧地扎上带子,快要勒得自己透不过气来。

    回到客厅里时没见到程少臣。客厅角落里有矮几与一张看起来很软的躺椅,她坐上去,因为那边离沙发最远。落地窗没有拉窗帘,这里是整个城市最高的位置之一,又居于闹市之中,她坐的位置就在窗边,低头便可俯瞰万家灯火。因为高,所以特别安静,道路上穿梭的车辆如一些小小的发光的昆虫,缓缓移动。她开了电视,这偌大的空间终于有了些声响。

    房门铃声突然响起,她惊了一下,正不知该如何应对,程少臣已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去开门。他的头发也微湿着,大概在另外的房间洗了澡,但是没穿睡衣,而是换了新的衬衣和休闲的长裤。

    来的是客房服务,送了东西进来,程少臣没让服务生进房,自己在门口接过盘子,一直端到她的跟前:“你把姜汤喝了,再吃点感冒药吧。”

    沈安若道过谢,她一向不吃感冒药,只是一口口吞掉那大杯的姜汤,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程少臣,见他神色自如,若无其事地从她手边取走电视遥控器,坐到离她有一段距离的沙发上,不断地换台。“你想看什么?”他侧脸问。

    沈安若摇头,程少臣没有意外地将频道定格到CCTV,又把音量调小。他似乎也察觉到沈安若在看他,于是侧了身子看向她,沈安若早已垂下眼帘,专心致志地对付那杯非常难喝的姜汤。喝完了,无事可做,就低头看窗外的风景。

    程少臣笑了笑:“你从那么高的地方向下看,不觉得晕吗?”

    “恐高的人又不是我。”沈安若轻轻地撇了一下嘴。明明恐高,却要住在最高层,有病。不过这是他的地盘,客气点没坏处,于是软了一下腔调,“你为什么一直住酒店?”他一向洁癖,并且也不怎么喜欢铺张。她的确疑惑。

    “……最近大概神经过敏,一个人住,回家太晚的时候,开门时会心慌。”程少臣小心地斟酌着字句,含含糊糊地解释。

    沈安若凝思了片刻:“你可以请个保姆或者管家。”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他仍然保持着侧身的姿势看着她,沈安若被他看得有点怯意,将杯子放到旁边的矮几上,随后站起来打算离开。不知是因为紧张,或者坐了很久,还是晚上受凉的缘故,她一站起来便有一股钻心的痛从右脚的脚底直到腿弯,她的习惯性抽筋偏偏在这时又发作。沈安若不想被程少臣察觉,于是慢慢地又坐回去,想等这股痛感自己消失,其实她脚趾都痛到扭曲,额上也冒了汗。

    程少臣一直在看她,她的表情躲不过他的眼睛,下一秒他来到她身边,扶着她倚到躺椅上,自己坐在侧边,小心地替她将脚趾复位,又轻轻地捏她的脚掌。沈安若又痛又痒,挣扎了一下,被他牢牢地钳制住,顺着她的小腿一路按摩。他的手指很有力,手劲却很轻柔,渐渐施力。她的痉挛慢慢地消失,而他的手还继续沿着她的腿向上捏,隔着薄薄的睡裤,一直捏到她的大腿内侧。她脑海里零零散散地浮现着一些片段,突然便抓住他的手:“已经好了,谢谢你。”

    程少臣一直望进她的眼睛里,停了片刻,把自己的手从她手里轻轻抽了出来,又用另一只手去抚她的额头,她刚才因为抽筋而疼痛,额上有细细的一层汗水。他替她抹去,顺势又抚向她的脖子,那里也是细细密密的汗。她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仍有些心慌意乱地按住他将要滑进自己领口的那只手。于是他改变了原来的路线,沿着她前胸的曲线轻轻滑过,拨开了一颗扣子,固执地从衣襟处将手探入,捉住她胸前的那一团柔软,轻轻地揉捏。她的手仍覆在他手背上,倒像是她引导着他一般。

    沈安若觉得呼吸有点困难,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憋气了很久,她试着掰开他的手指,但是徒劳无益,她的力气有点虚软,因为深呼吸导致胸口剧烈起伏,反而令他的眼睛里的颜色更深了几分。她暗暗地吞了一口口水,舔了舔有点干的唇,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解开她的浴袍带子,将另一只手也滑进她的衣服里,四处游移,而她的体温在渐渐上升。他的眼睛里面藏着她很熟悉的情绪,有势在必得不容拒绝的坚定,也有孩子般的撒娇和无赖。

    沈安若内心挣扎了几下,突然开口,声音有点哑:“程少臣。”

    他的眼神变得更沉。

    沈安若脑子里迅速地转过十几种句式的四五种不同内容的话,最后却说了最令她自我鄙视的那一句:“窗帘没有拉上。”

    他将她从躺椅上拦腰抱起,一阵短暂的晕眩,待她回过神时,发现周围已然换了时空,她躺在大床之上,每一寸肌肤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限制住她一切逃脱的可能,抚遍她的全身,用力吮吸并啮咬她裸露的皮肤,他只用手指与唇舌便已经令她溃不成军,那些过于隐私的举止,甚至比他们以前更加亲密,令她全身战栗并低低抑抑地轻吟。她放弃了任何试着挣扎的念头,这从来都是他的领地,拥有绝对主导权。他比她自己更加了解她的身体,熟悉她最脆弱与最敏感的地方,她只能任他予取予求,脑中生出恶搞般的念头,觉得自己似乎就像一只菜青虫,在他的肆意撩拨下痉挛,全身都因为过度的刺激而收缩扭曲,然后在他的怀里舒张伸展,终于化茧成蝶。

    他放开她,给她短暂的喘息空间,沈安若觉得眼角都有些微的湿润。他俯身看着她,眸黑如墨,鼻梁挺直,薄唇紧抿,下巴刚毅,她好像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仔细观察他的五官,第一次发现他脸部线条这么硬朗。她低声指控:“你有预谋。”

    “对,因为你先诱惑我。”程少臣耳语一般地下了结论之后,将自己覆到她的身上,吻住她的唇,纠缠着她的舌头与牙齿,将她的双手固定住的同时,彻底攻陷了她。沈安若只能随着他载沉载浮,时而宛如陷入水深火热,时而又仿佛飘在云端。当他过于激烈的动作将她的承受力撑到极限时,她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死死地抱住他。她像在暴风雨之夜被抛进大海深处的溺水者,而他是她唯一的救命浮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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