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吹熄了蜡烛,外面的雪映得整个世界都亮亮的,我自床底一个箱子中拿出我早准备好的,包着一些银两和不惹眼的首饰的小包,然后扯一块包皮,迅速的包起几件冬天的厚衣服。前几天,胤禛送的木梳仍旧躺在桌上,我想了想,终还是拿起,同桌上盒子中的很多首饰一起,塞进了包中。
现在是离开最好的时机,胤禛走得匆忙,加上这些日子也不似先前的堤防,何况宫里出了这等事,他一定要留下忙活很长一段日子,想来,已经无暇顾及我这里了。
手已经碰到了门,月华却忽然哭了起来。
我驻足回身,良久,终于长叹一声,走回去抱了抱她,哄她睡后才悄然离开。以后的日子会如何的颠沛流离,我不能预测,对于生在三百年后的我来说,适应今后的日子其实并不比其他人简单,因为我没有一技之长,不懂经营也不会谋生,月华我本不该带走的,她既不是我亲生的,更不该陪我去吃苦,一切,就到此为止好了。
逃走比我想象的顺利,外面披了白色的狐皮披风,让我很容易与雪融为一体,加上风雪又实在大,巡夜守夜的人都躲到屋中,温一壶小酒,自去取暖了,我花了不到一个时辰,竟然就跑出了竹子院。
我知道,离开这里一定要在天明之前。
天亮之后,也许等不到天亮,就会有人发现我的失踪,即便不去禀报胤禛,追踪我的人也会马上出动,幸好这雪一直下着,在让我举步为艰的同时,也遮挡了我留下的痕迹。
这一夜,一切意外的顺利,圆明园很大,这样的夜晚却疏虞防范,只是,我也有迷茫得不知所措的时候,这偌大的林苑,并不是我熟悉的十三阿哥府,我却要到什么地方找门,又如何混出去呢?
“姐姐,你为什么一定要走?”躲过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走过的一队侍卫,身后,忽然有人拍了我一下。
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幸好我没有尖叫的习惯。
站在我身后的,是同样穿着白狐裘的云珠。
“你?”我一时惊讶得不知该说什么,只能任由她拉着我曲折的穿过一座又一座庭院。
天色微微发白的时候,她终于站住,转身看我,良久叹息着说:“我叫人留意你的院子,就担心你会离开,看来女人果然是了解女人的。”
“你半夜拉着我走了这么久的路,不是就要同我说这个吧?”我喘息微平,心中的惊和急都消退了,语气也镇定起来。
“天快亮了,”云珠忽然说,“我不绕弯子了,我叫人关注姐姐的举动,今天又带姐姐到这里,实在是有事拜托姐姐。”她说着,猛然跪在了地上。
“你这是要做什么?”我待要退开,却被她拉住,眨眼间,她已经对我拜了三拜。
“姐姐,请你无论如何答应我。”我伸手扶她,她却只含泪看着我,跪在雪地里动也不动。
“若是我能做到的,”我叹气,也罢,事已至此,“我照办就是了。”
“请姐姐带她走,”云珠说了声,便微微转头,一个丫头便忽然出现,怀里抱着个外面裹细貂绒的襁褓,我认得,那是前几天,我刚刚叫人做了给月华的。
“姐姐,请你带这个孩子走,给她留一条活路,今后,我们母女活着一日,都是你给我们的。”云珠的泪如断了线的珠子般,扑簌簌的落下,一边自丫头手中接过襁褓举到我眼前。
“我离开这里,可能饭都没的吃,你忍心让这孩子和我去受苦?”我有些不解,这个分明是云珠的亲生女儿,好好的留在府里难道不好?
“这个孩子……她已经不该存在于这世上了,所以,还望姐姐成全,带了她走,哪怕是吃糠咽菜,活着就是她的福气了。”云珠仍不起身,只是哀求的看我。
终于还是忍不住接过了孩子,云珠又重重的给我磕了两个头,才在丫头的搀扶下起身,“再过半刻,前面的角门就会开,到时我叫人引开门口的人,姐姐你就可以离开了。”她说。
“谢谢,”我点头,如果没有她,大约此刻我还在园子中乱转吧。“……你再看看孩子,”我很想问她元寿如何,但话到嘴里时,却只是如此了。
“元寿……他很好,我会好好照顾他,严加督导,姐姐放心,”云珠却心里雪亮,“至于这孩子,我就不看了,如果有缘,冀望将来吧。”
我无语,也许胤禛并没有说错,地位才是云珠最想要的东西,就如同自由是我愿意抛弃一切换取的一般。
第二十三章
云珠的帮助下,我果然顺利的离开了圆明园,不过我并没有立刻逃出京城,我知道胤禛很快会听到我走的消息,也一定会派人找我。如今我带着一个吃奶的孩子,论脚程又如何能比得过他府中的人,如此,一动就不如一静了。
我用自己带出的钱,在京城繁华热闹处租到一间小小的屋,所谓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虽然此隐不同于彼隐,不过倒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每天买些牛奶或是熬浓稠的米汤喂月华,我身份特殊,胤禛并不敢十分明地里找我,就这样,一年飞快的过去了。
康熙五十一年,京城外表看起来平静如常,其实,我想,内里一定是动荡而不安的。这一年九月底,康熙自塞外回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二废太子。
在正式的诏书没有诏告全国之前,民间已经将此事暗地里流传开了,一直到了十一月二十八日,诏书公布,我忍不住去瞧,却是康熙细数胤礽过错,说他:“自释放之日,乖戾之心即行显露。数年以来,狂易之疾仍然未除,是非莫辨.大失人心。朕年已六旬,知后日有几,况天下乃太祖、太宗、世祖所创之业,传至朕躬,非朕所创立,恃先圣垂贻景福,守成五十余载,朝乾夕惕,耗尽心血,尚不能详尽,如此狂易成疾,不得众心之入,岂可付托乎?故将胤礽仍行废黜禁锢,为此特谕。”
诏书很长,我只匆匆的看了这样的一段,这些已经足够了,二废太子之后,胤禛距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胤祥却在二废太子后不久被圈进。这一年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想,我可能永远也不知道,其实知道或不知道又能怎样?就如同过去十年,我曾经在他们身边生活,却终究还是离开,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的宿命吧,缘聚缘散,强求无用。
这是我作为寻常百姓在这个时代生活的第一个年头,虽然带的银两不少,不过我也明白坐吃山空的道理。带着月华,我们住的房子还没有从前我住过的一间屋子大,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
每天清早起床,我要在巷子深处一口井中提水,回家生火做饭,然后帮人洗衣服赚些家用,我一个孤身女子,带着一个孩子,邻里开始未免看我目光有些异样,我本不想解释什么,不过总被人用探询的眼光观望还是很不舒服,书上说,这个时候,最好说自己是丈夫早亡的寡妇,带着孩子独自谋生,日子辛苦艰难,我尝试着照样说来,居然没有人怀疑,反而遭到了无比的同情,甚至不少邻居主动介绍洗衣服的活给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笨的缘故,自己生活了一年多,仍旧没有找到发家致富的门路,做生意,虽然我不是没有本钱,却明白自己没有这个头脑,为了我不至于赔光自己的银两,我决定免了;种块田地,我一来没有力气,二来,对靠天吃饭的事情也不感兴趣,于是,也免了,想到长安居大不易的说法,我决定,带着月华,离开京城,没有想好具体要去什么地方,走到何处就是何处好了。
临行之前,我去了趟十三阿哥府,其实不能说是去了,不过是远远的观望了一阵罢了。胤祥出事之后,据说他的新福晋请旨去养蜂夹道陪伴他了,这里没有了主人,终日大门深锁,我去的时候,大门上的红漆都有了剥落的地方,显得萧瑟而清冷,这一年多,我以为自己早已心止如水,只是没想到,站到此处时,泪却仍旧自眼中涌出。
我以为,这里会是我永远的家;
我以为,胤祥会永远在这里等我回家;
我以为,我和胤祥会在这里白头携老,看着弘昌长大成人、娶妻生子;
我以为……
一切仿佛都只发生在昨天,但是当我如今回首时,才发现,这中间,竟然已隔了红尘万丈。
转身离去时,脸上泪痕已干,脑海中回想的,却是很多年前,月老祠抽到的签文,签分正反两面,分别刻了两首诗,我以为自己忘了,却在这转身间想起。
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绿鬓能供多少恨,未肯无情比断弦。
天涯肠望断,空谷岂幽然。霜华夜更重,此心付谁怜。
第二十四章
后来的几年,我带着月华走过很多地方。
出关回过东北,三百年后我的故乡,我努力在这里找寻家的记忆;后来又去江南,那里山温水软,似乎风也含着深情一般,只是,住了两年多,仍旧想要流浪。
时间如同流水一般,在我的旅途中溜走,身边的小月华,却在一天天的成长,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到如今在我身边跑来跳去,一声声的叫我娘亲,对弘昌和元寿的思念,被她不知不觉的冲淡了。虽然午夜,我仍会被梦中元寿的哭声惊醒,虽然醉里梦里,我仍记着要给弘昌讲的故事,但是,真的,更多的时候,我会觉得,月华本来就是我的孩子,她才是我的骨肉。
去南疆,是月华的主意,她六岁的时候,我已经讲了我喜欢的七剑下天山的故事给她,于是这小小的女孩,开始对辽阔高远的天空、一望无际的草原有了兴趣。我忘记了自己在她这样的年龄会想些什么了,也许正想着自己纵马江湖,万里驰骋的豪迈吧,又或者是幻想着有一天,自己独自站里于朝阳下,然后,有一个年轻而英俊的侠客自远方而来……
“娘亲,我们去南疆好不好?”月华见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时笑时皱眉,也不知我是不是答应她了,不免有些着急。
“好!”被她的小手摇晃,我回过神来,微笑对她:“我们就去南疆。”
一路上走得有些信马游缰,我自胤禛处带出的东西还可以支撑我们的生活,月华几个月开始就同我过这样颠沛流离的日子,山珍海味统统没有吃过,所以她很好养,一个馒头、一壶清水,就可以支撑我们快乐的走上半天的路。
日子一直是这样过的,起初我以为自己会心碎而死,结果,心确实仍旧会痛,为了我爱的人也为爱我的人,但是,人却活了下来,而且活得很好,以前病怏怏的身子,居然也不药而愈了。后来我以为自己会因为不会营生而饿死,结果,有粥吃粥、有饭吃饭的日子,居然又有了几分逍遥洒脱。
大约,我是没有心的人吧,亦或是人原本就是现实的,没了谁,都一样会活下去。
我不知道是不是待薄了月华,她本来可以锦衣玉食,现在却要陪着我啃馒头度日,不过,我想,我现在爱她的心,是同弘昌、元寿一样的,甚至可能胜过他们也不一定,生亲不如养亲是有依据的。
出大同继续向西北走了十来天,我们遇到了南迁的一个小小的牧民部落,草原上生活的人淳朴而至诚,听说我们还要继续向西北,他们拦下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