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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将名利变明理

    十多年前,有一位记者在访问我的时候,忽然问了一句:“煮字疗饥的感觉是不是很辛苦?”问完了之后,大概以为自己问得很聪明,故而笑嘻嘻的望着我。

    “我写作是因为我兴趣,我认为我的作品可以让我自娱、娱人,同时又可以藉以传达我的感情、思想。我喜欢这项工作。我喜欢,我才写,别的都是附带、优惠、赠品、奖励性质的。”我告诉他,“我确是个美食家,也是个旅行者,大江南北跑遍食遍,但还是喜欢民间小吃大排档。不过,我从来也不煮字疗饥,也不知道什么叫煮字疗饥。”

    他大概跟很多人一样,都以为填字充词去骗取稿费是很辛苦的事,所以对我说法为之瞠目。

    这种人通常都称作家为“爬格子动物”,我不是。“爬格子”是为有某目的(不管名利还是什么的)“消耗时间”吃苦的意思,我书写的时候则是在“享用时间”。写作是我的游戏。没有人会觉得游戏是吃苦的事。

    我从不自称为什么“地盘(杂志或报纸)拥有者”或“写稿佬”或“贩文认可区执笔者”。我尊重我的行业,我从不对写作感到自卑,反而自豪、自信极了,我只承认我是“作家”。当然,作家也分好和坏,成功和不成功、红和不红、成名和未成名的作家。有人说听人自称为“作家”就觉得可笑,我管他笑!自己先瞧不起自己的行业,谁还会看你写的东西!我写了超过四百五十部书,在世上目前有超过一百二十种挂我名字不同版本的书,至少有十一个国家和地区有我的作品出版或连载,最保守的估计也已写下了四千八百万字以上的作品,而且,我的作品包括了一切文类(连诗与评论),从不欺场,每部都用心的写,大致都写得很快活,从不请枪手不找人代笔,不交行货。每天都至少接到五至七封读者自各地来函骂我何不把故事写完──我还不是作家,谁才是作家!那已不是谦虚,而是虚伪了!

    初写作的人(包括我),难免汲汲于名利。但写作其实不是出名获利的捷径。写作不易。写作宁澹淡。写作是马拉松赛。写作要耐得住寂寞。写作如十年磨一剑。写作是梅花香自苦寒来。──除非你觉得它好玩、当作兴趣、视为一场游戏,自又不同。因为要写好作品,所以要读很多书、做很多事、交很多朋友、体会很多的心理,且把名利做明理,那么,写作的确是件值得投身的志业。

    虽说写作不只为稻粱谋,但利益总是有的,只不过那不是我的最终目标。如仅为这个,我大可干别的事。写作所付出的心力大,回报率(赚的钱)不见得同样高。──我在今年五月决定要筹八十余万应付一件事,所以要静心写作两个月,到了七月的今天,问题已解决了,而我也“享受”了两个月创作之乐。……谁说写作不能赚钱?谁说作家一定穷?

    在这之前,我足足玩了十年。读十年书,玩十年世。转将名利变明理,十年窗下真功夫。十年来,不见不喜欢见的人,不做不喜欢做的事,甚至不见人、不做事!过去十年来,一直有一位秘书、一位助理、一位编辑、一位策划跟着我,固定受薪(公司职员还不算在内),与我闯荡江湖,快意恩仇,天涯海角,吃喝玩乐,自寻快活,不怕烦恼──这一切,都拜写作所赐。尽管我在中国大陆盗版猖獗的情形下,八成的版税都给瓜分、併吞、蚕食、剥削了,但依然生活悠闲也优游得很。

    在盛年时“暂时退休”,才有精力痛痛快快的玩。几时玩够了,随时便“重出江湖”。若非写作,岂有此理?便因写作,喜有此理!

    本文乃向写作致谢。

    稿于一九九七年七月廿一日:香港会展中心新翼首次办香港书展,皇冠应时推出“四大名捕大对决”系列及新书“捕老鼠”。完成“大对决”。

    校于一九九七年七至八月:全速赶写“新报”连载“说英雄?谁是英雄”故事第七部“天下有敌”时期。纪念年前为“风采”杂志及“新生活报”各写了一年的“温瑞安吃喝玩乐在神州”专题及半年的“温瑞安讲鬼古”专文系列。

    再校于一九七年十二月初:大进账/鸡佬缩头退书其抵死/新报传来协议书/十二月五日壹周刊余家强等数人来珠海卜卜斋进行访问,于海珠女当众拍摄演武镜头/蝉迁怒华何,我因发火转赴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