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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丁仙女的逃婚之夜

    一、丁仙女的逃婚之夜

    暗夜。角浦。

    两座茅屋,张灯结彩。亲戚四舍来来回回穿梭不止,忙着两对新人的婚礼。小孩子在人群中,跳脚而行,欢快地燃放着爆竹,周遭阵阵特殊的爆竹香气。

    火树银花之中,一团喜气。

    红红的“喜”字,千娇百媚地招摇在窗格上,一副比新娘子还娇羞的模样。盈盈红烛,兴高采烈地扬着高高火焰。

    段青衣她老娘一斛珠,看了看那滚滚的烛泪,嗑着瓜子对县太爷夫人包夫人撇嘴:啧啧,你看,这烛泪流得,比小仙每次看到我家青衣时流的口水还要多!

    包夫人紧了紧身子,斜了一斛珠一眼,充分发挥一县父母官夫人持家有道的聪明才智,说:那敢情好!以后,你们段家洗衣洗菜就不用挖井了,小仙的口水都够用的了!

    这时,包夫人身后的一丫头,为了在主子面前表现自己的聪明伶俐,马上接着包夫人的话,说,夫人真是神仙见地,这段公子要是勤学最新在京城流行的钢管舞或者湿身舞,估计小仙妹妹的口水就可以堪比黄河了,咱们全县的饮水问题都解决了,这于包老爷也是政绩一桩啊。说完,满脸桃花,似乎段青衣正在她眼前大跳湿身舞一般。

    包夫人回头瞪了那丫头一眼,嘴角歪歪,几乎是鼻子里哼声:这一斛珠是个傻的,你也是傻的不是?

    小丫头便也唯唯诺诺,结手噤声而立,斜着眼珠偷偷看着不远处饮酒的男宾客。

    此时。

    此刻。

    就在一斛珠和包夫人以及她的贴身丫头讨论如何利用我的口水解决全县的饮水问题这一革命性的论题的时刻——我,已从洞房逃离,悄悄潜上房顶!

    嫁衣飘散,凤冠落地;鸳鸯绣鞋一只踢到床底,一只斜挂在红烛台上不停摇摆。

    一身便装的我,仓促之间,只简单的束着头发,高高的马尾状,有些不伦不类。如果此时月亮可以做镜子的话,它会被我的造型给震撼碎。

    哦,我忘了讲,我身上的便装是段青衣的。因为,逃婚是我临时做的革命性决定,向我和段青衣这么纯洁的男女关系,很显然,在他的茅屋里,我无法找到自己的衣服,也只能翻到他的长衣大衫。

    哦,还有一双大靴子。

    以前爱死段青衣这类长胳膊长腿的男人,此刻,面对着身上他这套我穿着几乎可以与嫦娥一起衣袂飘飘奔月的衣服,我突然发现,土豆男生其实也很可爱。至少逃婚的时候,你穿上土豆男人的衣服,别人不会觉得你像是刚从十八层地狱里钻出来的怪胎。

    暗夜。角浦。

    茅屋顶。

    风不动,我亦不动。

    风动,我亦没法动!

    浓浓夜色之中,我只听到自己的心脏在咚咚咚咚地跳。一直以来,都知道,做贼是一个技术活,如今看来,逃婚更是一项技术活。

    一方面,我想速速离开角浦,免得有人发现我不在洞房,那么全场宾客估计会倾巢而出,而我,肯定会被段同学当场捉获。

    唉,想到他得意洋洋的表情和神态,我就想昏死算完。他肯定会弹弹衣服,气定神闲,一边跷着腿品茶、一边勾着兰花指挖苦我:丁小仙啊丁小仙,连逃婚你都逃不了,你还折腾个屁!干脆给我生儿子下地,洗衣服做饭一辈子算了!

    他说这些挖苦的话时,还要结合着动作和手势,冲我摔一记白眼。

    所以,我既然要逃婚,就必须成功。

    另一方面,我此时不能轻易乱动。鬼都知道,角浦高手如云,尤其那神出鬼没的一斛珠,万一我刚刚打算翻下茅草屋逃离此处时,被她像拍苍蝇似的一巴掌被拍在地上,我多丢人啊我!

    屏息。静气。

    等待最佳时机的到来。

    谁说的来着,机会是永远给有准备的人的。我是有准备的人,于是,逃离的机会就在此刻惊天华丽的砸在了我的脑袋上。

    这时,不知道谁喊了一句:乡亲们,不好啦,刘土豆家里起火啦!赶紧来人啊!救火啊!

    我猫着腰,偷偷望去,果真,刘土豆家方向出现火光。要说角浦的人民还是很纯朴的,男女老少一见自己同村的刘土豆家里起火了,连忙纷纷奔将过去。

    一斛珠不愧是角浦的女英雄,她再次冲在最前面,表现得最为慷慨激昂,一边吐着没吐净的瓜子壳,一边手舞足蹈地大喊着……不对……难道是我的耳朵有问题,她居然大喊着:啊呀呀!打劫!打劫!趁火打劫啦!你们打劫女土豆!我打劫男土豆!

    阿弥陀佛!虽然我也不想刘土豆遭遇大火,但是还是感谢这场火,让我得以脱身。

    于是,我一个华丽的三百六十度转身,跳到地下。又华丽地趁着慌乱和夜色,潜入了这茫茫夜晚之中。天空之上,温柔的月光,如同缠绵的目光一样落在我这个披着大号“奔月装”的人身上。

    月光之下,喧嚣了一天的尘埃,轻轻落下,点地;似有人在远处,轻轻的,一声叹息,些许苦,又些许宠溺和无奈。

    我原本窃喜不已的心,在这声似有还无的叹息后,猛然一阵揪:他,会不会难过啊?

    于是。

    愣愣站定。

    偷偷回头。

    青丝落在颈项处,缠绕不断。却发现,身后并无人影,更无他的影子。

    我耸耸肩膀,吐吐舌头。唉,丁小仙,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不干脆,逃婚嘛,又不是生离死别的!干嘛这么拖泥带水!没劲!

    还是拍拍屁股,继续穿着“飘逸装”“奔月”而逃吧!

    当夜,我逃离角浦,来到黄花县衙,却发现这里并无人把守。很显然,全县衙的大小官吏差役全军出动都去喝我和段青衣的喜酒去了。

    很公平,他们喝我的酒,我“借用”他们的马。于是,我来到驿站马厩,挑了一匹壮实的几近痴呆的枣红马,连夜狂奔出黄花县。

    狂奔。

    狂奔。

    一路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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