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是谁在合适的地方遇见的合适的人
我叫微暖。住在卡兰街最中心的一座楼栋里。
之所以这么笃定我住的楼就是位于卡兰街的最中心处,是因为无所事事的我,曾经在这里来回的走过。从卡兰街的最西头走到我住的楼,需要一千三百二十八步半;从卡兰街最东头,亦是如此。
不差分毫。
不差分毫的还有每天下午五点半,苏明亮骑着他破旧的单车在楼下等我,身上斜背着一把电吉他。从十七岁开始,我就在苏明亮的单车上晃荡着我细细的小腿,确切的说,从十七岁开始,我就开始靠在酒吧里驻唱养活自己;这么多年,我已经学会怎样晃荡我的小细腿才能看起来更加写意更加抒情,却学不会对酒吧里喧嚣的人群奉献半分微笑,依旧冷着脸自顾自的唱。
苏明亮说,任何人看到我的腿,绝对不会想到这两条小竹竿会支撑着这么一颗大脑袋。苏明亮还说,嗳,微暖,你是不是小时候喝劣质奶粉喝多了,喝成大头娃娃了呢?
这个时候,我总会在单车后,冲他伸出我最恶的小手,在他的胳膊内侧最疼处不温不火的掐一把。当然,我的行为也导致了很多惨祸的发生。
其中有一次,我们撞到了树上,苏明亮撞掉了一颗牙齿,我撞得轻度脑震荡,以至于伸出巴掌就觉得自己长着六个手指头、而苏明亮长着四条眉毛俩嘴巴;还有那么一次,我们撞到了一头拖着板车进城的骡子身上,苏明亮那张标致的巴掌脸就直直的贴在骡子屁股上,小骡子被非礼后,拉着板车在马路上风驰电掣,造成了非常混乱的交通堵塞。那一次,我和苏明亮还上了本市的电视新闻。
那天半夜,从酒吧出来,苏明亮将我送回住处,指着电视上对着镜头傻笑的自己,对我说,他说,微暖,你看,我这个人总是运气不好,碰骡子都碰屁股!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说,他总是不能在合适的时间或者合适的地点遇见合适的人。譬如在十七岁的时候,他遇见了我;而彼时的我,却正喜欢着一个叫何慕的男子。
2、偷来的奶油布丁和温暖
我一直记得何慕这个名字,一直一直的记得;就像我总是在冬季到来的时候,不停不停的吃那种叫做柚子的水果一样。
何慕说我是那种偏执成狂的小孩,对任何事情都是一幅不死不休的姿态。说这话的时候,他正在专心的整理文件,细长的手指搁在眉心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
我喜欢他的名字。何慕,何慕,因何而慕?仅仅因为青葱如水的年纪,够单够薄够挥霍么?
我喜欢上这个男子,是因为我曾经偷过他风衣口袋里的一只奶油补丁。其实,我希望那是钱包,可是,它不是,而只是一只奶油补丁。
就在我要转身逃跑的时候,那个男子他抓住了我的胳膊。我以为他会将我奚落一顿甚至暴打一顿,对此,我早已习惯。可是,他没有,他看着我,看着我瘦瘦的四肢和大大的脑袋,细长的单眼睛闪过一丝怜悯的光,温柔的嘴唇轻轻舒展了一下,然后什么也没说,就放开了手。
这是我做小偷以来遇见的第一个没有对我动手的人。
何慕一直不知道,那天,我一直跟在他身后,就像一个细小的影子,一直跟到他回家。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或者心思,我只是知道,这个男子,让我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暖。
一种可以让我流泪的暖。
3、冰摩卡和你发呆的眼
遇见何慕的时候,我只有十四岁,细细的四肢,大大的脑袋,像埃塞俄比亚饥饿的儿童。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偷过东西。我将从何慕那里偷来的奶油补丁带回家给奶奶,我说这是今天我工作的好,老板奖励我的。
奶奶的脸笑得几乎开出了花。她并不知道,这些年,我从外面带回家的所谓的工资,其实是我偷来的。而我常常鼻青脸肿的回家,也并非因为不小心跌倒了,而是偷东西被人给抓住给揍的。
后来,我跟何慕熟悉了,何慕问我,为什么要偷东西呢?
我很乖的回答,因为我需要钱。说完这话的时候,我的脸浮上了淡淡的红。那时,我的眼前放着一杯何慕给我点的冰摩卡,七分苦三分甜。
何慕就对着我发呆。
那时,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我却清晰的记得,那一天,那杯苦苦甜甜的冰摩卡和年轻的何慕发呆的眼。
所以在酒吧里驻唱这么多年,很多人都说,那个叫微暖的女孩歌唱得不错,可是唱歌的样子太难看,好像在发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