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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访问之初

    摄影记者魏先生背着脚架和黑色的打光伞,像颗卫星似地在我的四周绕来绕去的走着。

    下午三点,高雄的阳光充沛,魏先生边架设脚架边对我说,这种摄光非常理想,照片拍起来的效果会非常好。

    我问:“那我该站哪里呢?”

    他说:“随意站,想看哪里就看哪里,我会自己抓拍。”

    我说:“我不是职业的模特儿,我只会呆立着。”

    他回说:“没关系,我就是希望你不是职业模特儿。”

    喀喳喀喳的快门声一直灌进我的耳朵,

    我感觉脸上有着不自然的笑容,

    我企图在四周的树梢间找寻焦点来转移注意力,

    即使是一只麻雀也好。

    这时,文字记者王小姐问了一句:

    “为什么你要写寂寞之歌呢?”

    我知道她是要帮助我在镜头前面更自然一些。

    我说:“如果妳是在我写之前问我,那么我说回答妳,写它是为了更上一层楼的创作。”

    然后我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之后,看着烟在空气中散开。

    “但现在,我会说,会写寂寞之歌,是因为心里面那

    更上一层楼的寂寞。”

    王小姐继续追问:“什么是更上一层楼的寂寞?”

    我看了王小姐一眼,然后只是笑了一笑。

    《寂寞之歌》,是一部大约十万字的小说。我在1999年开始动笔写《寂寞之歌》,大概花了五年又四个月的时间完成。以一部仅仅十万字的小说来说,五年又四个月其实是一段太长的时间。对,确实是太长了。

    当时,我只是个刚入伍的年轻人,大学刚毕业的青涩与天真很快地被军旅生涯的粗暴蛮横莫名其妙给磨耗殆尽。

    我用“青春死在唱歌答数的回声中”来哀悼我曾经拥有过的单纯。

    在整部小说的前五分之一,我把大部份的篇幅用来描述我的青春。我今年三十岁,我用了约两万字的长度写完我从零岁到十五岁的生命。当然,长记忆之前的岁月我是不可能有印象的。所以,我的家人变成了我的时光机,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回忆并且讨论着我的过去。

    从我开始长记忆之后我就一直被家人告知(或说是提醒也可以),我是一个没有爸爸陪着长大的孩子。严格说来,我在襁褓时期而且还未满七个月,也就是连学坐的时期都还没到的时候,我的爸妈就协议离婚了。

    结婚时,他们的婚礼与婚席都举办在高雄,因为家人大都在高雄的关系。当时爸爸在金山的核能发电厂工作,所以和妈妈结婚后,他很快地就离开了高雄。

    我一直在怀疑我是一张车票(也就是妈妈先有了我才决定跟爸爸结婚),不过没有人证实,我也不太敢问长辈们。我会怀疑爸爸是先上车后补票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长大后看过了爸爸的照片,我一直不能相信他这种坏人脸的男人能娶到我妈妈这等美女。难不成妈妈当时眼睛有严重的毛病?

    当然,这么说自己的父母或许是大不敬,但我并没有不尊敬的意思。纯粹是形容我妈妈的美丽,以及我爸爸的嗯,坏人脸。其实妈妈的样子,不管是以现在的标准或是以三十年前的标准来评论,都是“正妹”级。

    同学到我家看到我妈妈以及她以前年轻的照片都会说,“伯母真是个美人。”,“伯母年轻的时候绝对是个正妹!”

    有这样的妈妈,我应该很开心。至少我是妈妈生的,我会遗传到她的水准。

    但其实没有,我小时候的邻居跟我说:“你跟你爸爸简直一个模子印出来的!”我差点没做颗炸弹把邻居家给爆了。

    我出生在一个不富裕的家庭,妈妈因为怀了我的关系辞去了工作。我出生之后三个月,她跟外婆说要带着我去搭车到金山找我爸爸,但其实妈妈身上的钱只够搭到台南县的北部,也就是现在的麻豆镇。

    听妈妈说,她背着我,拎着我的婴儿用品(其实也只有奶瓶跟尿布,当时的尿布是手洗的。),走上中山高速公路。几个小时后被高速公路警察赶下交流道,她又沿着中山高底下继续走,走到没路了再走上交流道,然后又被交通警察赶下交流道,就这样一直循环,直到第一个晚上向高速公路收费站旁边的公路警察请求帮助,在公路警局的分队里要到一间可以睡觉的房间。

    第一天,妈妈走了大概有十个小时。

    第二天,公路警察把我跟妈妈送到交流道下,妈妈继续沿着中山高底下走,见到交流道就上去,然后又被赶下交流道,就这样循环。直到第二天晚上,妈妈在高速公路警察局出名了,第二天就有奔驰的警车载我们到休息站去,还有便当可以吃。

    接下来,每天都有警察送便当给妈妈,但碍于规定又必须把妈妈请下高速公路,晚上一到,妈妈就走上高速公路,然后就会有警察载我们到休息站。

    这一走,妈妈一共走了五天,从麻豆到基隆的高速公路起点。

    我第一次听到妈妈告诉我这段过去的时候,我的下巴没有离开过地上。我不知道像她这么一个柔弱女子,背着一个像猪的孩子(我出生时是4002公克,巨婴一枚),要从台湾南“走”到台湾北,到底是需要多大的勇气?

    “妈,妳真的用走的到基隆?”当时,我惊讶的问着。

    “大部份都用走的,警察载的路程都不长。”妈妈说,用着她较流利的台语。“到基隆绑才打公共电话给你爸爸,要他来带我们,结果在基隆车站等他等了好几个小时他才下班。”

    后来我问妈妈为什么坚持到金山去找爸爸。妈妈说,因为家里没钱,加工区的工作又辞掉了,外公外婆都还在工作,没人可以替她带我,所以她决定到金山跟我爸爸一起生活,她也可以带着我去应征帮佣,帮别人洗衣拖地带小阿。

    但是,妈妈在到金山后的两个月中,渐渐发现爸爸没有办法养活妈妈跟我。并不是爸爸在外面养小老婆,也不是他赚的钱不够多。

    而是赌博。

    妈妈说,爸爸赌博赌到几乎不回家,上班的时候就是睡觉。所有的薪水大都输光,只留了一些给妈妈买菜和我的奶粉。赌到开始欠别人钱的时候,爸爸连班都没去上了。

    “那时候,可以跟你爸爸见面的地方是菜市场的角落,或是很晚很晚的时候,我们住的地方的后面那个小学后门。再过没多久,讨债的人讨到家里来,拿了一张十二万的借据说你爸爸一共欠了这么多,我跟你爸爸的夫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失效了。”妈妈说。

    那时候,我才六个多月大。

    妈妈请小姨婆到金山来把我带回高雄。因为她要留在金山把爸爸的事情处理完,然后办妥离婚才能离开。

    小姨婆说,从基隆往高雄的火车上,我哭了六个多小时,哭累了睡,睡醒了继续哭,我本来是个不怎么会哭的婴儿,怎么这天会哭这么惨?

    “你可能是感觉到爸妈要分开了,所以才一直哭吧。”小姨婆说。

    虽然她的说法太神了,有点无谓的夸张,但以那时的情况来说,我的哭声或许让她觉得悲哀吧。

    我跟爸爸这么一分开,就是漫长的六年。再跟爸爸见面的时候,我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我还记得那天是外公到学校来带走我。他站在我的教室外面,跟班导师说了几句话,然后班导师就叫我带着书包跟外公离开。

    “要去哪里啊?阿公?”印象很深刻的,高雄炽热的中午时分,太阳照射下,脚边晃漾着短短的影子。我抬头看着外公,阳光太强闪痛了我的眼睛。

    “带你去找你爸爸。”阿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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