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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边的游荡》 第三章 痴唱

    1

    我离开马路,一直走向了那些被沟渠切割的田间小路。随着往西,下陷的洼地水湾开始减少,令人心醉的绿色又出现在眼前。一片片浓绿的花生棵铺展开去,个别干旱地块夹在中间,就像巨兽身上脱落的一处处毛斑。水肥充足的玉米地油旺旺的,玉米叶在风中发出刷刷的响声。野兔旁若无人地在田垄上蹿跳,一只只蚂蚱飞起,彩色的羽翅在阳光下闪烁。麻雀在路边喧叫,人往前走一段,它们就追赶一段。玉米地深处总有吭吭哧哧的声音,说不清有什么动物在那儿折腾。偶尔闪过长满了荒草的地块,它突兀地出现在眼前,会让人的心沉下来。土地的主人把它扔下,自己到远方去了……我们又面临了一个大迁徙的时代,人们纷纷离开故园,开始了漫无边际的游荡。

    我亲眼看到南部一座座城市的车站广场总是聚集了一些扶老携幼、带着大包小裹,甚至还带着简单炊具的人。他们就在城区偏僻一点的角落里生起了炊烟,娃娃光着屁股伏在那儿吹火……这个世界到底怎么办啊?何处才是他们的归宿?如果到了瓢泼大雨或大雪纷飞的日子,他们又往哪里躲藏?无论何时,一个旅人只要在车站广场上一驻足,立刻就有讨要的人从四下围拢过来。他们当中有各种各样的人,老的少的,残废者……一个独腿老人向我伸出了手,无论如何让我不能漠视。可当我从衣兜里掏出一沓钱交给他之后,旁边立刻过来一个小胡子,说你上当了,他是一个伪装的残废!我盯着那个离开的老人——他真的只有一条腿啊,他怎么伪装呢?

    小胡子说这只是他们的“一种手段”,是“职业化行为”,“他们这一伙都有自己的头领,他们在以此致富——有不少已经成了大富翁……”是吗?可我们怎样拒绝伸来的手,残疾人的手?你如果找不到他们背后的那个大富翁,不能把他揪来揍一顿,说别的全是白搭。也许你可以冷酷地对待残疾人颤抖的一只手,却对他们身后的大富翁毕恭毕敬。这个世界就是如此:有人以最残忍的方法成为大富翁,却赢得了最大的尊敬。

    谁能揪来那个残忍的大富翁?不能了。我们大家正忙着为他们张罗鲜花呢。

    就此我又想起凯平,我的这位朋友目前正服务于一位举世闻名的大财东。我对那个人的声誉充满怀疑。

    其实人的声誉是一种很时髦的东西,它不过是一个时期的组成部分,是一个鸡蛋的家当。在嗜血的一群中,大刽子手就享有盛名。在拜金时代,老财东就熠熠生辉。究其实,这当中十有*是恶贯满盈的家伙。

    我回想起那个痛苦的朋友,那个正为自己的知青生活而痛心疾首的老羚羊,发现他像很多人一样,只把紧紧跟从时髦当成了深刻,而没有从自己所处的这个时代获取任何灵感。这使我想到了斯宾诺莎说过的一句话:“人的被欺骗,是因为他们自以为他们是自由的。人的最大的困难,是不能够自由地思想。”记得那还是我得意的时候,有一次我随一个文化团体到欧洲旅行了一个月,在一个有名的*而自由的繁华港口城市,有幸参加了一次“自由思想者协会”入会式。整个场面庄重得很——据说一个人长到了十七八岁,就有资格加入这个协会,但条件是他“不能被当代任何一种哲学思想的隧道所吸入”。也就是说,他必须有自由展开自己思想的能力和条件……整个仪式给我留下了极其独特的、深刻的印象,同时非常沉重的感觉也留了下来,并且难以消除。我在想:自由思想作为一种现实是多么困难,但作为一种取向又是多么美好……记得那天我在门口遇到了这个协会的负责人,他胖胖的,系着斜纹领带,头发很长,说话极愿做手势。有人说“自由思想”的主意就是他出的,我不太相信。因为我面前这个人站立的姿势不太美观,屁股用力地往后撅起,腿也很粗。就是他,能够“自由思想”吗?

    我在向着海滩平原的西北方走去——这儿是一片冲积平原,南、西和东南三面都被山地包围,只有北面临海。那些山地我走过多次,最高的山头在海拔一千米以上。顺着山地往东南走下去,就是更有名的一座大山,它的海拔高度达两千多米。整个的地势是中心下凹,四周渐渐高起。所以这儿在很早以前曾经有一个小小的湖泊,后来由于河流改道和干旱才慢慢消失,变成了大片的壤田,与整个平原融为一体。所有的河流都是北短南长,属于季节河,在旺季水头可以凶猛地一路冲刷到渤海湾,但在整个冬天和春天却只有涓涓细流,在河心留下大片白白的河沙,上面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成了野物的乐园。从山地辐射出来的河流在脚下这片平原上开始汇流,往北成为几条大河。这片河谷平原是很久以前水流从南部山地携来的沙土淤积起来的,地形极其单调,海拔几乎全都在五十米以下,是很适宜耕种的潮土类型,除了很少的一部分盐化潮土,大部分是褐化潮土和黑潮土。盐化潮土多属靠近海边的洼地,那儿长满了盐角菜和灰绿碱蓬,蒲苇和一些蓼科植物也长得相当旺盛;但那儿有很多珍奇动物——许多大鸟,长腿白鹭,灰鹤,鹳,牛背鹭……

    2

    我走入了一个熟悉的镇子。这个镇子南北各有一条宽宽的街道,商业相当发达。记得那一年就是在这里,我一踏上街道就被一个算命的女人缠住了。她老远指着身负背囊走过来的我说:“你的机会眼看来了!”当时旁边还有两个人,我在中间。可她惟独指着我。她说个不停,罗列着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事情,让人摸不着头脑。到后来我发现她所指的“机会”,就在与我同行的几个人之间——这是什么古怪的机会?那一次她向我索要了二十元钱。

    她伸手接钱的那一幕我到现在还记得:右手生满了鳞状皮屑,完全是一只巫婆的手。

    镇子好像比过去更热闹了,街道两旁烧起的沸滚油锅冒着刺鼻的香味。到处都在烹炸,锅边摆满了鸡、生肉和鱼、揉好的面团。他们甚至把绿色的青菜直接丢进油锅——这儿什么东西都往沸滚的油锅里扔。整个镇子都在煎熬和烹炸,那气味让人难以忍受。这样的场景我见得很多,好像在我居住的那个蜂巢般的大城市里,自从上边接二连三号召大搞“第三产业”之后,大街上沸滚的油锅也就陡然增多了。后来一提到“第三产业”,我立刻就会想到“下油锅”。而我一看到那些活鲜的动植物被如数推到沸滚的黑油里,就有说不出的恐惧。在我们的传统故事中,所有做了坏事、伤害了别人的恶人,到了阴间都要“下油锅”。

    大街上,在油锅旁操作的大师傅穿的衣服已经脏得不能再脏了。奇怪的是每一个这样的大师傅旁边都围着好多顾客,这里的生意全都不错。一个个油锅旁常常站了一些描得花花绿绿、戴了金耳环的少女。她们嗑着瓜子,一双尖利利的眼睛扫着街上的行人。她们身后,不远处的墙上写着“佳丽美容店”、“欢乐发屋”、“按摩发屋”、“快活宫理发店”等等。一团团油烟扑面而来。

    踏上生满了茅草的田间小道,心里的那团浊气一下呼出,会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由于走得太急,我大口地喘息。太阳再有不久就会落山,我想了想,决定就在野外找一个地方过夜。

    沟渠旁有一块空地,那儿的茅草长得浓旺。我在厚厚的草地上搭起了帐篷。天不冷不热,这个时刻野宿是多么惬意。离帐篷不远处就是大片的玉米田,玉米正抽出了红色的缨穗。有的穗子颗粒刚刚形成。玉米地旁还有一块花生田。我想,如果掰下几穗嫩嫩的玉米,再拔一点花生放到小锅里煮一下,该是多美的一顿晚餐。可惜这儿找不到它们的主人,不经他们同意似乎不能这么做。

    天就要黑下来了。我掏出一点小米,然后点火煮起粥来。稼禾新鲜的香味一个劲儿涌入鼻孔,我贪婪地盯着那一棵棵长得壮硕的玉米。有几次忍不住想过去掰下一个穗子。当年我在南部山区一个人游荡的时候,绝没有现在这么多讲究。那时我可以随手取走菜园里的黄瓜和西红柿,拔一棵葱,摘一个辣椒。那时活得可真自在。

    草丛中有几棵长得油旺旺的地肤菜,我采下嫩嫩的尖叶。这种菜让我想起了出生地:小茅屋旁、果园的空地上,到处都长了这样的野菜,外祖母把它们采下来,直接做成咸饭,或掺在玉米粉里做成甜窝窝。那时即使没有一点粮食我们也能活下来,因为有外祖母和地肤菜,还有各种各样的果子;北面的灌木丛里,一条条赶海人踏出来的歪曲小路旁还有无数的桑葚、蘑菇、松果,有彤红的浆果。那些叫不上名字的花花绿绿的小鸟抢着来啄桑葚,人们必须和它们争抢……

    我往锅里放了一点盐,很好的一餐就算成了。

    我开始吃饭,刚端起碗,就听见旁边传来了脚步声。从玉米田旁的小路上响起了“扑通扑通”的声音。果然,有个人拐过一片玉米田,我们立刻相互看到了。他发出了“嗯”的一声——这人像我一样背着一个小背囊,只不过年龄比我大得多,像五十多岁的样子。他身上穿得破破烂烂,脚上是一双老式黑布鞋。令人惊讶的是,他怀里还斜抱着一把胡琴——琴筒被一条破旧的围脖捆在腰上,一只手就按紧了琴杆,好像随时都可以取下弓子拉起来。

    我还没来得及和他打招呼,他老远就伸出手,笑吟吟地、极其友好地走过来:“我从老远看见冒烟了……”

    我不无警觉地看着他,点点头。他在锅旁盘腿坐下,两眼直盯着喷出的白汽。

    “我们一块儿吃饭吧。你饿不饿?”

    他摇摇头,摸摸嘴巴:“吃过一点儿东西啦,这会儿还能饿得着?满坡里都是好吃物哩。”说完倚在小行李卷上:“你吃吧,我看着。”他真的盯着我的嘴巴。这使我很不自在。他看得那么专注,就像在端量一个从未见过的什么怪物似的。我尽快把饭吃完了。

    我发现面前的这个人瘦瘦的,腰像女人一样细。他坐在那儿,胡琴还仍然撑在腰上,笑容可掬。看上去他十分和善,不像一个品行不端的人。

    3

    接下去的交谈令人愉快,这人非常有趣。

    他问:“你也是一个人‘赶场子’吗?”

    “赶场子”这个说法颇为新奇。但我很快明白这可能是指赶路、到处走动的意思。我点点头。

    “怀里没揣上点什么吗?”

    他这样说的时候就看着我的胸部。这使我有点不安。我以为那是指钱。在路上,那些谋财害命的事时有发生。我不由得四下里瞥一瞥。天色灰暗,这儿一个人也没有。不过我想,我对付这么一个瘦干干的人还是绰绰有余的,要知道我背囊里就有一把刀,这会儿伸手可及。可是看看他包在皱纹里的那对细长眼,又觉得他不会是那一类恶人。

    谈下去我才明白,他的意思是:一个男人在路上走“怪闷得慌”,应该有一点消遣的东西,比如说像他一样,带一把胡琴——“俺高兴了就随拉随唱”,说着伸手摘下了胡琴上的弓子,吱吱呀呀地拉起来。那调子说不上好听,但却流畅连贯。

    拉了一会儿他就唱起来,润湿的嘴唇口水丰富,边唱边流,让人想起一个老太太。不过他的牙齿非常整齐,不知为什么吐字却极其含混。他一唱歌的时候就把身子转向了东方,看着那儿,笑吟吟的。他这副表情总是不变。

    不过那调子却在不停地变化。那是一种怀念的调子——有时简直不是唱,而是念。

    我不得不怀疑这个家伙的脑子多少有点毛病。不过后来我想:流浪汉当中什么人都有,他们一个人走惯了,放浪形骸,已经不能用常人的眼光去打量他们了。我对他们的判断标准应该换一下才是。

    他这样唱了一会儿,又把身子转过来:现在他的歌才是唱给我的。但他唱了些什么,我还是听不明白。不过我总能从中感受到一点暖融融的情谊。他越唱越来劲儿,慢慢虚汗从额头那儿流下来,鼻尖上也沁出了米粒大的汗珠。

    唱了约有半个钟头,他把弓子往上一甩,右手把琴杆一揽,这才算告一段落。

    他揉揉鼻子,收收嘴巴,说:“怎么样?我一个人到了晚间就这样拉拉唱唱。也有人听我的歌,唱到心里去了呢,就扔下几个铜板;唱不到心里去呢,就一转身走开——就算是唱给自己听的吧。”

    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白,他是一个流浪艺人。我于是去掏衣兜,掏出了几块钱。他却连连摆手:“哎哎,你想到哪儿去了!我是指走街串巷的时候。咱伙计两个怎么能闹这一手?”

    我不好意思地把钱收起。接着谈了一会儿我才知道,他几乎从来不从事田里劳动,谋生的手段就靠这一把胡琴。有时候在人多的地方他可以唱上半天,一口气可以收好几十块钱呢。进村过市,他都是一边走一边拉胡琴,身后总是跟着一群孩子。我问他唱些什么词儿?他说他从来不唱词儿。我吃了一惊:还有这样的歌手吗?他说只是随便唱,唱的都是自己的心事……我说:“那也总得有词儿啊,没有词儿怎么能唱出心事来呢?”

    他听了,长长的眼角瞥着我,有点不以为然:“我不识字哩!我哪有词儿?”

    原来他都是把看到的一些东西,比如把一些名儿串在一块儿,随着曲子调门哼呀出来。看到什么唱什么,“唱的时候想着自己的心事——心事也就唱出来了……”

    这是多么奇特的一种表达。我觉得有点好笑,但笑不出,因为我感到这其中有什么更深奥的东西。他又问:“你知道我是怎么弄了这把胡琴?”

    我看着他。

    “俺那个伴儿‘羞羞’走了的时候,忒难受,就琢磨出这么件家伙什……”

    我想“羞羞”大概是他老婆,问了问,才知道那是一个镇子上数一数二的美女。他开始絮叨: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在镇子上打工,猛地看见了“羞羞”,两眼顿时一亮。“我那时真想伸手把她抢走。那时候我年轻,身上的肉一棱一棱的,刀都砍不动!你想一想,打工的人,哪个不是野性子?这女孩家像个皮球一样,一戳乱蹦,摸一摸软软的也像皮球。那头发呀,油亮亮从肩上披下来,然后又拖到屁股。你想拍她的屁股,一伸手是乌油油的头发,你就攥住用力一拉,‘吭哧’一声,顺劲儿把她拉倒在怀里……”

    年过半百的汉子笑起来,像个小孩儿。

    “‘羞羞’这闺女见了谁都敢骂,皮打皮闹,和她这名儿可全不一样。她哪里知道害羞!后来问了问才知道,她是镇上头儿的闺女。我一听害了怕,头儿咱敢招惹?然后我就想躲着‘羞羞’了。可是越想躲越躲不开,晚上睡不着哇。那时候我给镇上的窑场脱坯,咱力气大干活麻利,一人抵他仨俩。我把想念‘羞羞’的劲儿全掺在了土坯里,呼啦啦脱下一大片。嘿,我听见‘呱哒呱哒’有人走路哩,回身一看,‘羞羞’头上绑着个花手绢,一跳一跳和蝴蝶一样过来了。我心里说一声:‘糟!磨难当头!’吓得直吸冷气儿,天哩,你想想头儿知道了,一场磨难你还逃得过?正琢磨着,那祸害走过来,手抄在胸口上……哎呀妈呀,我一点也不敢看她。她端量着我,胡乱骂起来,说昨儿个晚上你哪去了?我知道她到我住过的草棚子里去找了。那是我躲了,躲到房东二大娘家去歇着了。我不告诉她。我知道这孩子被我三拍两拍拍出了火星,离不开我了。说心里话,我这辈子也不打谱娶老婆了。咱娶不上女人,身上有躁气。干脆就拼着劲干活,脱土坯!这是一个好办法。吭吭哧哧干一气,蹲在那儿像头憋气的牛。到了夜间全身骨节一疼,哼哼呀呀一叫,仰着一躺就睡过去了。谁知道后来有那么几个贱种,把‘羞羞’到窑场里找我的事儿报告了镇头儿。镇头儿长得,哼,说起来你不信,像我一样细细高高,小腰只一拃粗——怪不得能生出这么好的女妖来。他眉眼怪好,活像女人,说起话来还比比画画,一点也没有火气味儿哩。可是你要从面相端量人,你也就大错特错了。待一会儿你就知道我这个‘岳父’下手有多么重、心有多么辣!”

    我听到这儿笑起来。“岳父”两个字用得多好。

    “镇头儿说起话来三分笑,指点着我说:‘身上发痒,早早告诉连部。’他的话我听不明白。琢磨了一下才知道,‘连部’就是镇上的‘民兵连’。所有绑人打人、最后往局子里送的事,一开始都是‘连部’接手。我一听吓得脸变了色,连连哆嗦,说:‘头儿饶我,凭力气吃饭的穷汉,胆剜出来才有高粱粒子大……’镇头说:‘空口说话不算,等有一天给你剜出来看看。’我吓得一身冷汗。他背着手走了。我老长时间不吱一声。后来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个镇头儿是演员出身,早年在剧团里唱旦角。你看看,他走路就像个女人……‘羞羞’后来又找我,我求她说:‘饶了大叔吧,大叔腰细,禁不得你爹一锤哩。’说是这样说,我搂住‘羞羞’不愿松手。有一天半夜里正这么搂着,‘连部’的人不知怎么嗅到了味儿,一根绳子捆住了我俩。只半天工夫,放走了她,勒住了我。他们把我绑在一个破家庙里,一连打了三天。我昏过去两遭。我大声喊叫说,‘天哪,天下乌鸦一般黑’,喊过了他们又打。后来我挺过来了,他们也折腾够了。有个人吓唬我,把我用绳牵着,牵到镇子东头的一个水湾那儿,说:‘我这回把你掀进去,你死了谁也不知道。’我吓得大哭大叫,说:‘天地良心,可怜可怜俺这打工的汉子,再也不敢了。’那个人嘿嘿一笑说:‘谅你也不敢,要不这么着,我把你‘废’了吧?’我不知道‘废’了是什么意思,只吓得哆嗦。回头看他,他摸出一把刀子,照着我的下身就捅。我躲得飞快,大腿根还是挨了一刀——眼下这儿还有个疤哩——半路上的老哥,伸手摸摸不?”

    我谢绝了。

    “我疼得撒丫子就跑,扯断了绳子。就那样,我一头钻进了高粱窠子里,趴了三天三夜才敢爬出去找零食吃。我腿上的伤口好不容易养好了,一天到晚看天上的星星。也就这么个季节吧,吃的倒不愁,可是心里馋得慌。我知道这一辈子如果不能扯上‘羞羞’的手,我就得给活活馋死。这么琢磨着,豁上了一条命,又把头一低,趁着黑夜拱进了镇子里。找啊找啊,专找高房大屋。后来我算是摸到了‘羞羞’的小厢房里。那闺女正在床上两手盖脸哭哩,头拱在花被上,哭的时候直踢腿,像在河里游泳。我急了,把外面的门闩给别开,走进去。她刚要喊叫,我捂住她的嘴。我把她扛在肩膀上,像扛一口袋地瓜,扭头就跑。天哩还没亮,露水汽儿把脚背和一截裤腿都打湿了。一口气跑了十里,放下来一看,‘羞羞’正哭呢。‘羞羞’说:‘还不赶紧……’我知道她是急着让我亲她。半路上的老哥你知道,亲嘴是个老法儿啦,咱庄稼人、咱赶场子的人也会哩。俺俩就站在那儿,一亲亲了一个时辰。后来亲累了,就扯着手开走。走了一会儿,在沟沟坎坎里划拉点草,烧了一点野味儿吃,然后又是一顿急走。走啊走啊,逢山过山,逢河过河……就这,一走走了十几年。‘羞羞’和俺真是一对恩爱夫妻,从那会儿到现在,俺们没吵一句嘴,没打一场架。夜里她的小手都伸在俺怀里,俺逮个知了猴儿也烧了给她吃。她抓个大油蚂蚱烧了给俺吃。后来她怀上了俺的娃,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俺琢磨着在野地里跑来跑去也不是个办法,就把她领到一个大娘家。大娘是个接生婆,六十多了,满村里的小孩都是她捣鼓出来的。她说生孩子的事俺包了,你只管出去捉鱼打食儿,等你转回来的时候听着‘哇呀’一声,就是你的后代落土了。我那个高兴啊,‘羞羞’也让我快走,她大概是怕到了那时候喊疼什么的我听不下去。我走了,我去逮大鱼、找野物,想赶紧回来给‘羞羞’补身子。我那天高兴得差不多疯了,日头彤红彤红,眼看烤煳了地我才往回走……一进门就知道出事了:那个接生的老婆子满衣襟子是血,大张着两手,见了我吐了两口气说:‘啊,啊……’她身子一仰想装死。我一把把她揪住,问到底怎么啦?她往里撇撇嘴。我一看,天哪,‘羞羞’死了……”

    汉子说到这儿竟然仰天大哭。他把搂在怀里的胡琴摇动着,吱嘎吱嘎拉起来。拉着拉着又把头转向了东方,唱着刚才的那种调子。

    他这样拉拉唱唱一会儿,一点点站起来。那个小背囊卷儿也背在了肩上。

    我说:“伙计,天黑了,你往哪里走?”

    他听也不听,就那么拉着唱着,往前挪动着。我喊他,他不应,只叫着“羞羞”,朝着太阳落下的方向走去了。

    直过去了很长时间,他的胡琴声还隐隐约约透过庄稼地传来。我心里真难过……我好像刚刚明白过来:这个人的精神已经有点不正常了。

    这个夜晚我一直在想他。原来一个真正的流浪汉都心怀了一个想念。这想念或遥远,或切近,但它必定是放不下的。是的,放不下,就是它让我们流浪,让我们不停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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