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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岁月刻痕

    出了茶馆的门,我的脸上仍然带着笑。

    但是,我还是没有忘记给唐少麟打了个电话。

    他今天下午开会,晚上还要做一个讲座的主持人。

    我打过去的时候,好像会议刚结束。

    一片嘈杂声中,他问我:“见到沙沙了吗?”

    我微笑:“嗯,刚从茶馆出来。”

    他敏感到我的好心情,笑道:“怎么这么开心?”

    我吐吐舌头,不答他。

    突然,想起来他在电话那头根本看不见,忙又开口:“少麟,我现在在街上逛着呢,看有什么好买的,顺便去给你看看衣服。”

    从回校以后,他就一直很忙,几乎没空逛街。

    他沉吟了片刻,轻松地笑着:“好吧,我下午走不开,你自己先慢慢逛着,回来后记得打电话给我。”

    然后,照例嘱咐我,注意安全,过马路要看红绿灯。

    我站在街头,看着面前来来去去的人流,听着他的叮嘱,心中一阵温暖:“嗯,一会儿我再跟你联系。”

    又说了几句,我挂了电话。

    然后,在初秋午后慵懒的阳光中,静静地穿越马路。

    在商场里逛了半天,收获颇丰。

    我在男士专柜区给唐少麟买了一件休闲西装,一件风衣,一条裤子。

    一八三的标准身材,很好买衣服。

    而且,反正,他穿什么都不难看。

    给自己买了一件休闲毛衣,看着喜欢,没有缘由,就买下了。

    给大姐也捎了一根发簪,她向来都喜欢这种复古的东西。

    等我拎着大包小包的服装袋,走出商场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走到马路上,我左顾右盼了一下,没有出租车,于是决定到马路对面去坐地铁返校,不过,地铁站还在前面,要走一段路。

    我穿过马路,可能因为不是周末的缘故,马路上的人不多。

    走到对面,我下意识抬头一看,心里微微一动,斜右方那个气派非凡的建筑物的三层,有个大幅标牌:P.Jensen律师事务所。

    C市大名鼎鼎的一家事务所,以动作快,而嘴巴紧闻名,生意极其兴隆。

    所以其上报率,如本地房产,日日看涨。

    我只是注视了片刻,便转过头来,安静地继续往前走去。

    我一边心不在焉地走着,一边有些费力地在随身的包里掏着硬币。

    突然,我听到斜对面马路一声大叫,穿越了我的耳膜:“ChineseDoll――”

    我吓了一跳,下意识抬头,一个张牙舞爪的洋鬼子兴冲冲地朝我跑过来。

    我有些疑惑地看了看身后,没有人啊,他在叫谁?

    看着他兴高采烈气势昂扬地向我跑来,我有点害怕,不会是神经病吧,我还小,还没有来得及享受生活,连国都没出过呢,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我急急忙忙想走开。

    可是,洋鬼子的目标显然是我,他极其兴奋地指点着我:“you,you,you,chinesedoll――”

    真的是神经病,而且,高度近视,哪有人指着一个二十五六岁高龄的女人大叫中国娃娃的,除非脑壳坏掉了。

    我更害怕,急欲想跑。

    他一把拽住我,朝他身后大叫:“Richard,comeon,comeon,yourgirlfriendishere――”

    真的真的是神经病啊,居然,还当街替别人乱认女朋友,我挣脱不开,急得都想哭了。

    有人走近,一个高高大大的人影,而且,似乎,有点熟悉,我抬头一看,惊住了。

    秦子默。

    他正静静地看着我。

    他的目光在我手上的男装袋上一掠而过。

    而且,一把就把洋鬼子的禄山之爪拍掉了。

    我是真的真的,完全愣住了。

    洋鬼子依然很兴奋地在我耳边喋喋不休。

    秦子默看了他一眼,他立刻就乖乖闭嘴了。

    秦子默淡淡地说:“给你介绍一下,詹姆斯,我以前的同事,”他顿了一下,“雷尼尔的哥哥,来中国出差,刚到。”

    我这才仔细看看那个洋鬼子,都怪刚才太慌了没看清,的确看着面善,只是,个子更高更壮,络腮胡更浓更密。

    他转向詹姆斯:“这位是――”

    詹姆斯兴冲冲地上下打量着我,急忙开口:“我知道我知道,你就是当年在McGill的时候,Richard桌上天天放的照片里面的那个叫汐汐的女孩子,他的中国娃娃――”

    他在秦子默凌厉的目光下,渐渐消音。

    我一时怔住,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当年,他在加拿大的时候,放我的照片?

    可能吗?!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

    秦子默仍然凝视着我,淡淡开口:“急着回去吗?”

    “呃,我――”我大脑仍然一片混乱,一时不知如何接口。

    他的语气仍然淡淡地,有礼貌地:“我和詹姆斯忙了一天,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来得及吃饭,你要不急着回去,就一起吧。”

    他的眼光有意无意,但极其敏锐地再一次掠过我手上的服装袋,然后,看向我。

    我怔住了,我看向他清隽而略带疲惫的脸,和眼神中闪过的,一瞬即逝的光芒。

    现在的秦子默,现在的这种场景,于我而言,是全然陌生的。

    于是,我条件反射般连忙推辞:“不了不了,你们去吧,我还有事――”

    他的目光倏地黯淡了下来,脸色也渐渐阴霾。

    他将头微微转开。

    一阵寂静。

    突然,旁边的詹姆斯重重地咳了一声,一把抢过我手上的袋子,邀功般朝秦子默看看,对着我,用半生不熟的中文,十分郑重地:“汐汐,我刚到中国,你、应该、欢迎我,你们国家不是有一个、孔夫子、说过,有朋友,从国外来,你应该很高兴很高兴的吗?”

    我无力。

    这个詹姆斯,远远比他的弟弟来得巧言令色,而且,还懂得扮猪吃老虎。

    看着他看似大大咧咧,十分纯朴的脸,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但是,我仍然还是那么站着,一动也不动。

    有人走过来,轻轻牵起我的手,带着我过马路。

    他的手,十分的温暖。

    仿佛,还轻轻叹息了一声。

    我整个人都是呆呆的。

    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一个雅致的小餐馆。

    名字也好听,观澜阁,和本地的一个景点,昔日的乾隆皇帝行宫同名。

    古色古香的装潢,深棕色的仿古餐桌餐椅,用木雕花窗作隔断,墙上也用雕花窗饰作点缀,都是松竹梅之类,极洗练的图案,我虽不懂画,但看得出当初设计的时候是极花心思的,且整个餐馆看上去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我记不得我是怎么上了他的车,车是怎样穿过大街小巷,然后,是怎样停车,下车,坐在这个餐馆里。

    我的脑子里完全是一片浆糊。

    秦子默显然是这里的常客,因为,看上去十分干练的老板娘一见他就热情地迎了出来,一口一个“秦律师”的,秦子默一径平淡但有礼地和她寒暄了几句。

    老板娘很快就给我们找了个靠窗的雅座,视线很好。

    詹姆斯始终紧紧拎着我的大小袋子,我十分无奈。

    三个人坐在一个小桌旁。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因为,另一个人,正专注地看着菜单,且用修长的手指,熟练地浏览着,不时对身边笑意盈盈的服务员低声吩咐着什么。

    他没有问我要吃什么,至于那个自打一坐下来就极富探索精神地一径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仔仔细细打量着我的洋鬼子,他更是连看都没看。

    我眼观鼻,鼻观心,只当洋鬼子是空气。

    我之所以坐在这里,全是拜他所赐,所以,等回去以后,我一定扎个稻草人,牢牢贴上他的大名,每天早中晚三次在他身上苦练我们伟大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针灸医术。

    洋鬼子终于忍耐不住了:“汐汐――”

    我白他一眼,我的小名也是你这个蛮荒之地的未开化之徒叫得的,而且,叫得如此难听。

    好歹跟雷尼尔一母同胞,怎么做人的差距就这么大咧?

    我对他,完全没好气。

    他有点被我吓住了,倒吸一口气,怪腔怪调地:“你,怎么,跟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我继续向他翻白眼,立志给他留下恶劣印象,让他以后见了我就只管绕道走。

    他向秦子默抛去求救的眼神,后者完全不动声色,更不看他,点完菜后,就一直看着外面灯光闪烁的夜色和街景,神色寂寥,无限落寞。

    我如坐针毡,坐立不安。

    一个全然陌生的秦子默,一个奇奇怪怪的洋鬼子,和左右护法一样坐在我旁边。

    很快,菜就一道一道地上来了。

    但是,我没有任何食欲,我食不下咽。

    秦子默只是闲闲地、优雅地吃着,间或和詹姆斯说上几句话。

    他只是偶尔朝我瞥上数眼。

    但很快,我就发现,菜几乎全是我爱吃的。

    当初,还是一个穷学生时,我不爱吃肉,和沙沙只吃肥肉不吃瘦肉的怪毛病不一样的是,我无论肥瘦一律不吃,但十分喜欢吃盐锔虾,那时候,我和子默隔三岔五会到校门口小饭店改善伙食,他总是记得给我点一盘盐锔虾。

    我一向嗜虾如命。

    如今,一盘香喷喷的盐锔虾就放在我面前。

    还有栗子鸡,蚂蚁上树,干煸四季豆,鲜蘑菜心,还有,我和沙沙当时极其爱吃的朝鲜凉菜。

    真不知道我们当时中了什么邪,怎么对校门口那个小小摊点上的朝鲜凉菜那么着迷。

    那个摊位上天天排着老长的队伍,一路蜿蜒,能从律园门口一直弯到对面的馨园门口,原本是我们轮流着一下课就一路小跑地去排队。

    后来……

    后来,秦子默,一到下午三点,就拿着他的复习资料,站在那,边看边帮我们排队。

    然后,斜倚在那棵老榕树下,耐心地等我下课。

    那年初夏,唯一共度的那年初夏,几乎天天如此。

    詹姆斯顾不上客套,牛嚼牡丹般风卷残云。

    谁说中国的饮食文化不是博大精深呢,随便弄几样家常菜就唬得老外一愣一愣的。

    所以,少麟跟我提起过,在国外,中餐馆里的外国人远比真正的炎黄子孙多得多。

    顿时,心头涌上一阵自豪感。

    但是,我依然还是没有任何食欲。

    秦子默敏感地发现了,他停下筷子,沉吟了一下,注视着我,轻声地:“怎么不吃,是不是菜不合胃口?”

    我垂下眼,淡淡地:“不是。”

    或许,是身边的人让我没什么胃口。

    他的眼,在我脸上仔仔细细搜索着什么,终究,没有说什么,继续和詹姆斯说话。还是什么跨国并购的话题,我的英文听力向来低空飞过,一多半还是当年那个面硬心软的铁嘴刘老师仁慈半批半送的,模模糊糊就听到什么法律可行性分析,如何起草收购合同,诸如此类的。

    想当初,子默曾经对我英语小测验卷子上涉险过关的听力分数发笑,且无奈。

    伶牙俐齿的沙沙自然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糗我的机会:“汐汐,我发现刘老师今天上课一直都在瞪着你,一定是你听力又拿了……唔,让我算算,第二十六,哦,不,第二十七次60分!”

    从来嘴巴不饶人的唐狮子更是在跟我们结伴回家的路上,凉凉地嘲讽我:“你还真厉害,每次都60?算卦也算不到那么准吧,看不出来啊,改天去摆个测字摊子吧,生意一定兴隆!”

    事隔多年之后,唐狮子留美期间,偶尔跟我在MSN上相遇时,还会拿来打趣我。

    当年,面对他们嘲谑且调侃的神色,我只能挠头,且惭愧地笑。

    因为,秦子默一向视拿听力满分为囊中物,沙沙的英语一向也颇佳,听力正确率至少在90%以上,唐狮子的英文虽没有理科那么成绩辉煌,但是绝对不差。

    只有我,完全地相形见拙。

    当时的我,只是酸溜溜地撇撇嘴,我一向就既没有子默的天分,也没有沙沙的努力,更没有唐狮子的聪明,这又算不得什么新闻。

    如今,报应的是,我居然成了灭绝师太。沙沙都大呼不可思议。

    如今的他,英文更流利了,闭着眼听,完全以为是老外。

    可是,又与我何干呢?

    心头有一阵微风吹过。

    我低头,继续食不知味。

    我的手机在响。

    我拿出来看了一眼,连忙接了起来。

    是唐少麟。

    “汐汐,你现在在哪儿呢?”少麟问,“怎么大姐说你还没回来?”

    我下意识看了斜对面的人一眼,他正一瞬不瞬地盯着我。

    我“哦”了一声,柔声问:“怎么,你还没去主持讲座吗?”

    少麟的口气很是温和:“刚开完会,马上要陪晚上做讲座的刘院士和方院士他们先去吃个晚饭,你现在哪儿呢?”

    我想了一下,才开口:“路上碰到了一个朋友,现在在一起吃饭呢。”

    斜对面的人仍然一瞬不瞬看着我。

    听到电话那边有些寂静,我有些奇怪地“喂”了一声,接着又说:“少麟,你先去陪他们吃饭吧,我一会儿就回来。等讲座完了之后,你再联系我吧。”想想他最近的忙碌和辛苦,不放心地又叮嘱了一句,“一定要好好吃饭,可不许挑食啊。”

    电话彼端停顿了片刻,接着,我听到轻轻的一笑:“汐汐,你这么关心我,我真高兴,注意安全,晚上早点回来。”

    喀地一声,电话挂断了。

    我收线,阖上手机,微笑了一下。

    路人甲仍然紧紧盯着我。

    他的眼神中,有着说不出的复杂。

    我低头,一个几近陌生的人而已。

    我目不斜视地,继续吃饭。

    一时寂静,气氛有些凝滞。

    已经吃饱喝足的詹姆斯神经再大条也发现了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他小心翼翼看看秦子默的脸色,再看看我,眼珠子来回在我们之间转动。

    我低着头,只管吃饭。

    片刻之后,詹姆斯小心翼翼地,略带担忧地开口:“Richard,你和你的chinesedoll之间,有什么,小小的误会吗?”

    我瞬间抬头,看向他,礼貌而清晰地,一字一句地:“詹姆斯,请你听清楚,我、不、是、他、的、女-朋-友-”,我用筷子点点秦子默,接着,瞪了他一眼,“还有,麻烦你以后不要再叫我chinesedoll。”

    二十六岁高龄的我,当不起这么幼齿的称呼。

    此外,他的女朋友另有其人,他的女朋友是童妙因。

    我绝对不想让这个洋鬼子误会。

    他是雷尼尔的哥哥,以后说不定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旦说不清楚,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我想,纵使说我跟他现在一个使君有妇,一个罗敷有夫,都不为过。

    心中,又有一阵一阵的微风轻轻掠过。

    当真,当真,当真……

    当真,就像古人说的那样吗?

    相见不如怀念,相见不如怀念,相见不如怀念……

    我眼前,似乎又有轻轻,轻轻的雾气升起。

    詹姆斯哭天抢地捶胸顿足地:“汐汐,你是在开玩笑吧,Richard刚到McGillUniversity的时候,经常晚上做梦,都叫着你的名字,还放你的照片在桌上……”

    “你知道Richard是一个多么不爱说话的人,这么多年来,我只听他说过一个女孩子的名字:汐汐,不就是你吗?”

    “而且,去年Richard回来,难道不是来找你的吗?”他有些迷惑不解地,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我。

    我不响。

    因为,他回来,寻寻觅觅到的那个人,不是我,是童妙因。

    是我的同事兼好友,童妙因。

    也许,这就是天意,是上天的安排。

    我继续低头。

    又过了一会儿,詹姆斯似是思索了一下:“还有一句话,Richard几乎天天都在自言自语,但可惜,我记不住,你们中国人的话,太太太难懂了――”

    我微微一震,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过去。

    秦子默紧绷着脸,脸色异常寒冷。

    詹姆斯识相闭嘴。

    又是一阵寂静。

    突然,有手机在响,这次,是他的。

    我微微一震,因为,那个铃声,还是虫儿飞,还是当年的那首,虫儿飞。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地上的玫瑰枯萎。冷风吹冷风吹,只要有你陪。

    虫儿飞花儿睡,一双又一对才美。不怕天黑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也不管东南西北。

    这首歌,多少年都没有听到过了。

    已经飘落在我的记忆之外。

    我微微低下头去。

    打电话来的是妙因。我听到她软软的,甜美而略带探询的声音:“子默,你现在在哪儿呢?”

    他简单地回覆了几句,就挂断了。

    我们继续默默地坐着,谁都没有说话。

    半晌,秦子默起身:“走吧。”

    我和詹姆斯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跟在后面。

    走出门,秋夜的空气清冽而凉爽,詹姆斯已经坐进去了。

    秦子默站在我身边,一瞬不瞬地看着我,然后,轻声地:“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我站在那儿,拎着袋子,垂着头,对他礼貌地说:“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你送詹姆斯回去吧,一会儿我自己乘出租车回去就行了。”

    半晌无言。

    突然,一个冷冷的,咬着牙的声音飘了过来:“你是要逼我不做一个绅士吗?”

    说完,他劈头抢过我手上的袋子,扔进车里。

    我不为所动,继续低头,固执地站在那儿。

    又是轻轻一叹,他走过来,打开车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推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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