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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遗失(一)

    范启泽隐瞒了关于遗落在案发现场的领带夹和血衣的事情,现在还不能全然相信面前这个人,如果说出去,这可能会成为自己极为不利的口实。

    林涵整理了一下桌面上的东西,开始了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朝九晚五的生活。不过这是一个闲差,闲到要比呆在家中还要无趣,林涵不一会就看完了所有报纸,然后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范启泽看着这个不着四六的所谓下属,哼了一声,继续看着空白的屏幕一脸茫然,因为自己最近遇到的事情,似乎有点过于诡异。

    就在昨天,范启泽和一群朋友通宵喝酒,在一家喧闹无比的KTV狂欢到天昏地暗,到了最后甚至忘了到底发生过了什么。而第二天的事情,更加确定了这一点。

    醒来的时候,范启泽正躺在公园的骑马机上面,一身西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像围裙一般缠在腰上,自己睁眼的一霎那,一个小孩正面带期待地看着范启泽占据着的骑马机。

    酒劲还没有过去似的,范启泽从坐凳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滚了两滚,才勉强站了起来。四周满是锻炼的老头老太太们,附近所有人都看着这个醉鬼,像是等着他出洋相。

    从喝下第二瓶威士忌开始,他就不知道到底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现在,在人民公园睡了一晚倒是一个铁定的事情。

    范启泽勉强睁着眼睛判断了一下方向,梦游一般离开了公园。他看看表,知道时间倒还够赶得上上班,可当范启泽歪歪扭扭地走过大街一角的时候,却让他在很短的时间中完全醒了酒。

    在街角一处巷子,警察拉开警戒线,外面围上了一圈,像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范启泽甩甩脑袋,挤了进去看热闹。

    从众人的议论中才得知这里好像是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窄小的巷子中血流了一地,而现场却不见任何尸体,从这个第一现场来看,但凡是个人也不可能流了这么血以后还能自己走出去,但是又没什么搬尸的痕迹,于是警方大为光火。

    范启泽远远地看了一会,正准备要走开的时候,目光却一下被警戒线内某个小角落的一个小玩意吸引住了,那是一个别致的领带夹,看上去有点眼熟。

    顺手往自己身子摸去,范启泽猛地发现那就是自己的领带夹,可是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仔细看过去,边上好像还有些许血迹。

    转了转脑袋,范启泽挤回到前排,趁着警察和众人都不注意,哎哟一声滚进了警戒线,趴在那枚领带夹上面,偷偷拿在手中。

    “别挤嘛,有什么好挤的。”冲着人群嚷嚷了几句,再赔笑朝着警察叔叔敬了圈礼,范启泽夹着包逃一样跑了。

    到了公司正坐在办公室休息,上头却又发派来了这么一个少爷级人物。

    范启泽打量着眼前这位不知该说是前卫还是土鳖的林涵,他睡了半天,现在悠悠醒来,不急不慢地开了腔:“要不要……”

    “不用,我不喜欢喝咖啡。”

    林涵没等范启泽说完就脱口而出这么一句,让范启泽心头一动,我话没出口他就知道我说什么?真有意思,范启泽手指还没有举起来,林涵又将蛤蟆眼镜除下,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熟练地开了电脑。

    范启泽看看自己的手指,又看看林涵,心想,这小子真是能读懂别人的心?

    范启泽的宿醉又上了头,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走到洗手间用凉水冲冲脸,然后呆呆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最近夜间活动过于频繁,让自己整天像是被抽了骨头一样软趴趴的,180的高大个加上棱角分明的脸庞,却莫名奇妙地像是被蒙上一层灰纱一样,相面书上这算是乌云罩顶,这是极其不利的。

    范启泽掬了把水,使劲地用手掌擦了擦脸,这挺舒服的,不过自己却从手指缝中看到一些极不想看到的东西。

    镜子里的某个角落像是站着一个人,而且是一个女人,身穿着红色,不,是被血染红了的连衣裙,面孔模糊地看着范启泽的后背。

    脑子里面像是有一个电铃一样,大声蜂鸣起来,猛地一回头,范启泽只发现那个最多是个幻觉,早就不见了,角落中空无一物,不过这一惊让他更加全身软绵绵,只能缓缓地挪动身子,往门口走去。

    大白天的活见鬼了,这算是啥事情啊,真不该一大早地就赶着去看什么凶案现场的,百无禁忌,百无禁忌,范启泽心里头默念着,回到办公室,林涵手撑着腮帮,玩着网络扑克牌,头也不回的跟他说道:

    “你精神太差了,自然会诸事不利,有空好好休息几天吧。”

    范启泽对这个神奇小子已经没有精力再去研究什么了,他的建议真是好,但是去哪儿找那几天呢?

    盼什么就不来什么,好的不灵坏的灵。副总的秘书又颠儿颠儿地跑来通知今天晚上的应酬事项。

    范启泽无可奈何地答应下来,使劲挠了挠头从抽屉里面翻出各种药丸,一把一把地吃着。

    “怎么你还得负责应酬啊?”

    林涵转过椅子,看着范启泽,很想问问关于明敏的事情,但是话一出口,却改成了这一句,心想免得唐突。

    “是啊,我们部门一般没有事,看我个子大,好带出去也好当个保镖吧。”范启泽愁眉苦脸地吃着药,至于自己做了落跑新郎的事情,从脸上一点也看不出来。

    午饭时间,范启泽兴致冲冲地带着林涵跑去吃一家著名的店子,拉着他来到停车场,找到自己好多时间没有开过的汽车。

    每天喝多,自然开不了车,所以这台旧款的萨博已经满是灰尘,像是下了场尘土雪一样。

    “车牌子不错,可这可能开不了吧,出门算有碍市容啊!”

    “那你有车么?”

    林涵的车就放在一旁,范启泽见了这个废铁一般的车子,大呼自己的车要是算有损市容,这车就是给国家抹黑嘛!

    说完冲过去要打开门,咔一声车门把崩掉了,车门也开了。

    范启泽傻眼了,这车像是纸糊的,能不能发动还是问题,想着就要钻进车里去试。

    林涵想要阻止他的行为,因为里面有个东西很可能把他吓着,话还没有喊出来,车里像是炸响了地雷一样,传出几声巨大的吼叫声。

    范启泽猛地从车上倒着滚了下来,双手撑着身子,指着车里喊道:“你车里有什么啊?”

    看到出事儿了,林涵哭笑不得,将后座门打开,叫了声:“长绒棉,出来吧。”

    话音落地,一头如同小牛犊般大小的圣伯纳狗从里面慢悠悠地出来,在林涵身边坐下,直愣愣地看着狼狈不堪的范启泽。

    “这叫长绒棉,我的助手,今天头天上班,他死活不肯放行,才顺便带来了,没事吧?”

    范启泽看着这头如同牛犊一般的大家伙,怎么都想不通会有人带着这个来上班,不过看看手上的车门把,心头倒是有点释然,合着还可以看车!

    林涵一边解释这狗最大的爱好是睡觉,所以放在后座,一边翻出铁丝,将门把捆上,就算修好了。然后人狗上车,这才开往饭店。

    吃饭的时候,林涵担心地看着范启泽的脸,上面那团倒霉催的黑气还没散去,整个人萎靡得不行。

    “长绒棉是很懒的,平时叫都嫌费力,今天朝着你这么叫,说明一件事情。”

    范启泽拨拉着碗里的饭粒,漫不经心地问为什么。

    “说明你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东西缠身,至少,缺少人气。”

    “自然,我最近快成了酒精试验的小白鼠了,每天都在挑战极限。”

    “好好保重吧。”

    林涵这一席话倒是让范启泽感动不已,看来事故救援部来个同事也不是坏事嘛,何况来的还是个如此有趣的家伙。

    林涵看着他,想问他逃婚的事,可不知道为啥,他却开不了口,只是默默地吃着盘子里面的东西。

    而范启泽也很想把昨天发生的事情说出来,可最终他还是没有这个胆子,这一顿午饭,充满了打着哈哈的敷衍。

    晚上范启泽照旧杀往夜总会,准备继续试验酒精耐受度,在第一杯喝下去之前,使劲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再喝多,免得又出事情。

    可第一杯下肚之后,在满堂称赞小范豪气海量的声音中,还会有第二第三和更多杯。

    就这样,一会儿功夫,他眼前景物又慢慢模糊起来,身旁的欢声笑语变得缓慢和变调,渐渐混成一团。

    这个感觉并不好,如同梦魇一样。范启泽欠了欠身子,走出包厢,往卫生间走去,一路上扶着墙,充分显露醉鬼本色。

    一路上撞了几个人,乱了方向,抬头一看自己已经迷迷糊糊地走到了大厅的舞池中间。

    DJ在台上卖力地搓着碟子,下面的红男绿女也一样卖力地扭动着身子,空气中有一股子荷尔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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