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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从七十七层的高楼顶上掠下,扑向广场旁的十字路口,动作迅捷得如同一头母豹。风灌满我的衣袖,风衣下摆猎猎作响。然而当我落到地上的时候,那群渐渐散去的狂欢者里没有一个人发出惊呼。

    他们看不见我。就如我此刻也看不见他们。

    我切换了视野的界面,同时也让自己从常人的视线里消失。现在,在我眼里这个城市是空的。所有活人的躯体都被隐藏,而大街上游荡着的、都是苍白而透明的虚无形体——那些在梦境中出门游荡的灵魂。

    其实,即便是梦境里,龙城还是热闹非凡的。

    大街上人来人往,甚至偶尔还有车驶过,然而却死寂一片。

    那些人相互之间并不看上一眼,眼神直直地游荡而过,直奔自己的目标。在交错的刹那,他们的身体对穿而过,无形无迹。

    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最荒诞的景象。

    有人赤裸着从街上飞奔而过,而周围人目不斜视;有人在张开双手做飞鸟状,扑扇着,身体竟真的慢慢腾起;还有人进入银行金库,不停往外搬运着一箱箱的钞票……

    事实上,我知道那个裸奔的,是平日里死板严谨的大学某教授;在空中拍打着双臂飞翔的,是天桥下自行车摊里一个沉默的修理工;做着盗金库美梦的人却形形色色,有些面色饥馑,有些却脑满肠肥,然而无论贫富,却都对金钱怀着深深的欲望。

    原来在这个富裕的城市里,还有如此多的人心怀饥饿。

    那些梦中游魂的数量非常多,幸亏形体虚无,倒从不相互推挤。千奇百怪,无所不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看不到的。

    我戴上夜行镜,沿着街道飞奔。

    夜复一夜,我奔驰于空旷的城市梦境中,在这样光怪陆离的梦境里源源不断地猎取着灵感。在日出之前,我会和醍醐一起返回出租房,拉上窗帘筋疲力尽的睡去。一直到中午才被叫醒,赖在床上迷迷糊糊地吃完午餐,然后蓬头垢面地坐到电脑前,在午后的斜阳里十指翻飞,将那些离奇的梦记录下来。然后,拿去卖钱。

    ——是的,你们猜对了,我是一个码字的。

    我叫小枕,枕头的枕——当然,那只是醍醐给我取的一个笔名,因为我总是喜欢抱着那只hellokitty的大枕头。而三年前新换的身份证上,我的名字叫做陈海燕——当然,那也是假的,那是我随手拿了一个责任编辑的名字报了户口。

    至于真名是什么,我想这个世上大概已经没有人知道了。

    是的,非常可笑,仿佛是如三流白烂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我居然患了失忆症。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出身,只是浑浑噩噩的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一年又一年。当有记忆的生活过了四十年之后,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容貌依旧停留在二十多岁的时候,丝毫不见衰老——从那时候起,我开始隐约明白自己的与众不同。

    而醍醐却没有诧异,也没有问什么,只是带着我每隔数年就更换一次住处,仿佛侯鸟一样迁徙。同样的,我发现这么多年来他也不曾衰老,始终保持着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模样。

    原来,我们都是异类。

    日子过的波澜不惊没头没脑。唯一有过的一次惊喜,是接到一封署名江南的电子邮件——对方在信中自称是我失散多年的唯一胞兄。我大喜过望,立刻飞往他所在的城市,期待着兄妹久别重逢抱头痛哭一场,然后解开身世之谜。然而,一见面才发现那个江南长得和我绝无半分DNA重合之处,仔细询问,才发现那个爱吃茄子的海归原名叫陈大海,居然是那个正版陈海燕的哥哥。令我登时大失所望。

    这个尘世似乎和我毫无关联,除了醍醐以外,我也不和任何人保持长久的联系。

    三百年来,我适应着这个世界的改变,从事过无数职业:从歌女到知青到建筑师,无所不为,经历足足可以写上一部百万字的小说。不过,自从我几年前开始执笔为文赚取稿费以来,渐渐也有人称呼我为作家——往往前面还要加一个美女的定语,很是耸人听闻。

    但只有我自己清楚,我只是一个二道贩子。

    最近的几年来,我一直靠着贩卖别人的梦想而换取生活,而且在通货膨胀严重的世道里活的还算滋润。一般来说,我每写一千个字可以换到五百块,当然,在我急着交房租水电的时候,千字五十我也是卖的。

    ——在这个时代里,只要给得起价格,梦也可以论斤卖。

    可笑的是,那些颠倒的、错乱的梦,居然还有那么多人喜欢。

    或许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已经越来越匮乏,匮乏到连做梦都奢侈,所以需要有人代替他们做梦。于是,躬逢盛世的我就从一个猎梦的二道贩子摇身变成了一个畅销书作者——虽然我的书没有沧月的《镜》系列或者萧音的《遗失大陆》这般风靡一时,但每一本至少也能卖出个十万八万,这足以让出版商们对我趋之若骛。

    只可惜,我往往写的太慢,又生性懒惰爱睡觉,时常导致经济困窘青黄不接。所以,在发觉明日又付不出房租的情况下,今晚才不得不拉着醍醐一起出来捕猎。

    通宵工作真是辛苦。

    凌晨一点。庆典已经结束,烟花的碎屑散落了一地。

    我深深吸了口气,飞身掠下,准确地落到了晴川路和襄阳路口的红绿灯上,宛如一只猎食的秃鹫噗拉拉的飞下,惊起了一大片异世界的精灵——那里,在都市的路灯下,举目到处都有灰白色的小鬼,密密麻麻。

    它们只有一尺多高,有着大如西瓜的头和无神的大眼睛,身体不成比例地小,手足纤细。在这个万众狂欢后寂静异常的夜晚,它们从各家各户的窗口里游荡出来,如往日一般安静地蹲在夜空下,一个挨着一个,茫无表情地发呆。

    路灯上,电线上,甚或霓虹灯广告牌上,到处都是一个个挤着的脑袋,默默地看着这个世界,眼里没有丝毫表情。它们不是亡灵的化身,而是活的——它们是存在于活人心里的暗鬼,平日里隐藏得极度秘密,只有到了夜晚睡梦时才出来露一个头。

    在我踏上红绿灯横杆的刹那,有几个杆子上坐着发呆的白色小鬼掉了下去,却没有发出一声响,在地上簌簌成灰。

    “这个城市的鬼,是越来越多了。”醍醐说着,又踩碎了一只发呆的灰色小鬼。

    原来是这样。难怪这个城里的梦也越来越少了。

    可是,如果再这样下去,我又怎么糊口呢?

    我不是醍醐,可以光靠吞食这些梦就能生存。我虽然拥有漫长的生命,却和普通人类一样需要食物、居所、水电、衣裙和化妆品,而这些,都必需要用金钱来换取。而很不幸的,活了三百年的我既没有穿墙入室掠人钱财的特异功能,也并不具有织梦者那样凭空创造一个新世界的精神力——我没有别的本事养活自己。所以每当入夜之后,就得通宵干活。

    从涌金大广场一路飞奔到了外环公路,远远把醍醐甩在了身后。我左右顾盼,上下翻飞,四处寻觅,最后颓然地点足在立交桥上,大喘气。

    真是衰到顶啊!跑遍了整个城市,一路上遇到的居然都是一些垃圾之极的梦,不是烧杀抢掠就是行男盗女娼,还差点被一个做着极其变态的自虐梦的游荡者吓到——那些梦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味道,荒淫而铜臭。